抛出一个新的角度:这个操作,把网络内容平台运营者给整不会了,不知道以后内容治理尺度该怎么来。。。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的内容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以上是对于内容发布者(用户)来说的,而对于内容平台来说,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传播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信息」。
此次事件中,今日头条的一名用户声称: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这一内容,被公安机关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扰乱了社会秩序,那么,今日头条平台并未主动删除这条内容、放任这条违法内容的传播,是不是构成了对此类违法信息的传播,是不是也应当被追究责任?
所以说,给整不会了。为了避免成为违法违规信息的帮凶,各大内容平台只能进一步调整内容治理策略,不断扩充需要关注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长此以往,开放的建议和讨论少了,阴阳怪气的含沙射影多了,知识的分享少了,人人自危的沉默多了,这也是我们切身感受到的现实。
有人说,事件中这名网民的教师身份,决定了他要谨言慎行。
我倒是觉得,从网民身份来说,当事人的发言已经做得比很多人强了。面对自己专业知识有所欠缺的领域,在大方向上考虑的是人民的利益(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采取询问的语气展开讨论,并且强调仅仅是建议而非结论。
扪心自问,如果每个人面对自己的知识盲区,都能保持这样的态度,难道不能称为网民的榜样吗?不说网民,大家回顾一下自身经历,明明自身对相关问题一无所知,但在讲台上言之凿凿向学生灌输错误事实的教师,何止满坑满谷?
从法律程序的角度上看,涉事教师可以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 60 天之内提起行政复议,这是他的权利。即便当事人选择接受处罚结果,监察机关也有权展开调查,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相关处罚决定。
能否与病毒「共存」,是一个科学问题,需要专业人士判断;能不能和提出建议的人民「共存」,是一个社会问题,值得主管部门关注。
这次南京疫情爆发以来,我已经看到了“成都女子因为伤害南京人民感情”被刑事拘留,看到了“江西教师因为不当言论被行政拘留”。而我们看了发言,即便我们都认为这些言论有问题,不妥当,甚至偏激,甚至你可以说他们脑残。但是!真的至于行政拘留乃至于刑事拘留么?
真的,这样下去,哪个人会是安全的?求求那些鼓掌叫好的,欢呼的看客们,稍微想想,如果“伤害南京人民感情”这样的名义可以用来刑拘公民,你能保证哪天“叫你不戴帽子”不会用来刑拘你们吗?
已经去宜春市12345网站投诉丰城县公安局滥用职权
中国是法治国家。
这句话既没有造谣,也没有侮辱英雄烈士,只是提出一个自认为可以实施的建议,从行文来看,也没有任何yygq的成份,就只是一个建议,你可以说这个建议很蠢,但法律没有规定蠢人不能提建议,也没有规定不可以提蠢的建议,如果觉得这个建议很蠢,不采纳就是了,直接顶格拘留十五天?在开玩笑吗?
不合理。人有说话的自由,不能因为蠢就直接被拘留。
不过嘛,扛着红旗反红旗是两面人的标准套路,建议调查拘留他的人。
(第2次更新)
评论区还有许多人问我没有正面回答,教师该不该拘留?
在我看来,那些发言比这位老师更过分的人没有被拘留,这位老师就不应该被抓。
之前我总觉得这个教师被抓好像是可以的,但是又有什么不对劲。
之后看了这个回答,我知道不对劲在哪了。
警方的好处罚决定可以写得更细致,更有前因后果,而不是一句不良言论拘留。
如果拘留可以找原因。
比如说在印度和美国已经有许多躺平抗疫的样本,但却还要国内躺平。这是蠢。
如说教师身在江西却想要让扬州放弃防疫是慷他人之慨,让别人做实验。这是坏。
但是那些发言比这位教师更过分的人,不抓去抓。抓一个小教师,那就是坏上加坏。
(正文)
黄冈还有居民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猪肉,后来发现猪肉是阳性。
购买猪肉的居民的被处罚的事情。
你没看错是处罚购买猪肉的居民,而不是处罚网购平台。
后来因为舆论压力才取消处罚。
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为被罚的居民抱不平,因为人人都会网购。
论证严格防疫和不严格防疫之间的区别。
我国境内由于严格防疫,已经有许多严格防疫,造成经济负面影响的例子,可以举例出来。
这方面可国内没有样本,但是可以从美国和印度,请吸取经验。
看看不严格防疫甚至是完全躺平,会造成什么后果。
然后再做出决策。
这样老百姓知道,现在的政策是为自己着想。
抵制现在的政策,只会害了自己。民众自然会积极拥护。
而不是关起门来开小会,做出一个决定,要求老百姓无条件执行。
稍有抱怨就扣上50万的帽子。
然后再把提出不同,意见的人关起来。
看了很多回复,在这里讲点新的东西。
(第1次更新)
如果现在想要执行严格防疫,那么就要宣传病毒的凶残无情。
医疗资源丰富的地方学习美帝。就是特朗普这个阶层的人得了病,用各种鸡尾酒疗法,迅速的治好。富裕阶级和中产阶级得了病也能在医院出一大笔血以后得到治疗。穷人得了病就只能等死。
而如果说在医疗资源匮乏的地方学习美帝,那么就是个翻版的印度。
想要让低收入阶层忍耐。
要告诉他们开放。只会让,穷人会看不起病,让一个家庭失去顶梁柱。让孩子失去父亲,让丈夫失去妻子。现在忍耐只要撑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并且通过大数据向贫困阶级推送得新冠,死人导致剩下的家庭成员痛不欲生的新闻。
想让中产阶级富裕阶层忍耐。
要告诉他们。一旦得了这个病,治疗费高昂。如果执行所谓的“开放共存躺平"只会使感染人数增多,导致医疗资源挤兑。
顺便再亮出国内80万的治疗成本单。甚至是国外那种夸张的两三百万美元的账单。
中产阶级和富裕阶级恐惧于阶级滑落,也会支持严格防疫。
说实话我没接触过巨富阶层,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但是我知道这个阶层的人一定会实行成本收益原则。
巨富阶层人数稀少,财富众多,治疗自己所花的费用在他们看来不值一提。
在巨富阶层看来,如果严格防疫带来的利润高,那就支持严格防疫。
如果躺平,导致底层民众哀鸿遍野染病身亡,所带来的损失更低。
躺平带来的利润更高,那么巨富阶层肯定不会管底层民众的死活,支持躺平政策。
比如以前的福特Pinto汽车案。
福特Pinto汽车的油箱有一个安全隐患,可能导致撞击的时候漏油然自燃。
福特公司很快算了一笔账:如果召回生产的1000万辆Pinto,每辆车安装成本11美元的塑料挡板,需要1.1亿美元。
通过估算得出,由于设计缺陷导致追尾爆炸引起的死亡人数大约为180人,一条人命的价钱,加上各种需要赔偿的情况,差不多5000万美元足够。
1.1个亿的召回成本远大于5000万的救人收益,福特公司选择了后者,选择了对安全隐患置之不理。
现在的宣传,既要让底层和中层支持防疫政策。
也要警惕巨富阶层为了自己的利益收买喉舌,为躺平说话。
现在出台一个政策,不讲利害关系,不讲政策的内在逻辑,要求老百姓无条件执行。
还搞因言祸罪那一套。
这就是把舆论阵地拱手让给别人。
让一些”理客中“批评因言获罪的时候,顺便夹带自己的私货。
首先做个阅读理解。
1.扬州面积不算大。
这句话很客观,没问题。
2.人口也不算多。
扬州450万人,这句话也没问题。
3.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
这句话马克一下,我推测15日行政拘留主要的缘由是这句话。后面详解。
4..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
这句话是前面观点的延续,本身很中性,未带任何观点和情绪。
5.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
这句话也是观念延续,本身没什么毛病。
6.仅仅是建议,勿喷。
这句话是防御性的,几乎是有意识的在哀求“别搞我”。
当然事实证明没卵用。
然后再来看看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最接近的一条是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通篇查阅治安处罚法119条,绝大多数条款都只能处以最高10日以下行政拘留。
能处以15日顶格行政拘留的寥寥无几。看来看去也只能套“其他寻衅滋事”了,还得是情节较重的才行。
换句话说,这句“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等于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等于15日的顶格拘留。
那么,我们就必须好好的来分析一下这句话。
——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
这明显是一个发问。
正是这句发问,触犯了丰城公安的底线,也触怒了扬州人民的情绪。
我们知道扬州人民正在与疫情做艰苦卓绝的斗争。
这个时候,有人发问,于是警方愤怒的把这个人拘留了。
换句话说,在抗疫的关键时刻,这句话是连问也不能问的,问了,就要拘留。
此情此景,不得不让我联想到战争年代。
一个前线士兵问“可不可以撤退呢?”,于是将军端起枪把他枪毙了。
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了。
但是,我发现这里面还是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
第一,
战争年代,将军枪毙士兵,是因为军人有绝对服从命令的天职。
假如将军正在指挥进攻,士兵问能不能撤退,有动摇军心的嫌疑,将军确实可以枪毙他。
那么,一个远在江西的教师,有没有绝对服从扬州抗疫大局的天职呢?
恐怕没有。
如果这句话,是扬州卫健、扬州疾控或扬州某街镇防疫专员,在接到上级抗疫任务后,问出来的。
那扬州系统内部倒是可以处理他。
但是,江西教师对扬州没有义务,扬州可以愤怒,可以指责,但不能像“军人的天职”那样来要求他、枪毙他。
扬州真正应该愤怒的,是一号打牌的老太和那个瞒报行踪导致扩散的王强。
扬州人民的苦其实来自这两人,冤有头债有主。不是苦了,然后就可以遇上一个说风凉话的就拘。
第二,
战场上,即使将军要枪毙士兵。他也得端起枪先说一句:
“今后若有再敢言退者,杀无赦!”
说完这句话,谁再问能不能撤退,就可以枪毙了。
但是,如果没有事先声明,直接就把发问的士兵给枪毙了,那这个将军特么也太暴孽了。
这么带队伍,人心是要散的。
毕竟,撤退本来就是战争的选项之一,再激烈的战争也允许阶段性的进攻和撤退。
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如果把建议放弃根据地的人全枪毙了,那么教员就是第一个被枪毙的,我们也就没有今天了。
何况,如果问一句就得死,那以后所有人都只能沉默了。
那么,这个一言堂,就变成了丰城公安的一言堂,毕竟,他们说拘留就可以拘留,不是么?
好的,我的初步观点已经表达完了。最后,再讲讲为什么不能拘留江西教师。
第一,还是得讲法。
除了“寻衅滋事”这个无限条款套用过于任性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还明确规定:
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这段话什么意思呢?
首先就是你要拘留他,那么事实危害要配得起这15日。
记住,是事实危害,而不是虚拟情绪。
有人感到愤怒,有人觉得不爽,有人产生了争议,这些都是虚拟“情绪”,并非实体危害。
虚拟情绪因人而异,法律是不应该以此为准绳而无限扩大打击面的。
不然,这个社会就乱了,人人都可以相互攻击了,人人又都自危了。
其次,是拘留一个人之前,你得明确他的基本权力是什么。
哪怕他伤了人,你也得想想他是不是有权力伤人,万一人家是见义勇为呢?
同理,江西教师有没有权力提出这样的问题或建议呢,如果有,你就不能拘留他。
这个问题,可以上升到宪法的高度,宪法到底有没有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
他的问题和建议,算不算反国家反社会,有没有散布谣言,蓄意破坏?
还是说,这个自由的尺子掌握在丰城警方的手里?
再次,做出行政拘留决定前,你得先教育。
你可以把他带到公安局先教育一下,看看这个人是否孺子可教。
如果死不悔改、大闹警局,那你再拘留不迟。
直接就这样抓回来顶格拘留,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原则要求。
看着不像治病救人,而是抓人泄愤。
利用公权力泄愤,这个事情的严重性远比拘留本身更加严重。
第二,法律最忌讳的就是双标
有人说,就算江西教师和扬州抗疫无关,但他的言论破坏了抗疫大局,所以要惩处。
说的很好,那么我也要指出,惩处可以松、可以严,但不能双标,不能只捏软柿子。
比如,如果江西教师要拘留的话,那么芳芳要不要刑拘。
毕竟,江西教师只是提了个建议,而芳芳可是写了本书公开发售啊。
这本书里有大量不真实的、蓄意诋毁的内容,而且还发到国外去了。
要说伤害,芳芳对武汉的伤害无数倍于此次的事件,对我国的抗疫大局也产生无与伦比的巨大冲击。
除了芳芳以外,这样公开的名流专家、教授还有不少。怎么样?要不要拘?敢不敢拘?
如果因为芳芳涉外了,怕被诟病就不敢拘;如果专家教授位高权重、怕得罪人就不敢拘,就只敢捏程度轻得多的小老百姓。
呵呵,那就别扯着抗疫的大旗,也别扯着法制的大旗了,不配!
此外,还必须强调,有关于防疫的言论是一个新生事物,比较明确能够打击的是“散布谣言”、“辱骂攻击防疫”。
但不是所有涉及防疫的所谓“不当”言论都可以打击的,当时不打芳芳,说明还是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只能谴责。
今天乱打小民,至少就是双标了。
第三,使用公权力,谨小慎微的为好。
我们身处移动互联网时代。
因言获罪不是不行,但它必须是有门槛的。这个“言”属于什么性质,有多少罪恶,造成多大的实际损害,是不是直接关联。
这些问题,可以一辩,也不得不一辩。
公权力是我们使用权力的底线,出警抓捕的对象,一定要是坏人,一定要是法律认可的公敌。
而不仅仅是丰城警方的眼中钉、扬州人的眼中钉。
公权,是人民的公权,不是一个地方的公权。
很多人与我辩论,说防疫有多么多么重要,只能跪舔着说话,说好话,半句怪话也不能说,提也不能提,否则就会多米诺,中国就崩塌了云云。
那我也要说,公权更不能滥用,这里撕开个口子,明天就谁都能拘,这一崩塌、塌的更快。
随后,我要谈一个个人立场问题。
我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坚决反对丰城警方,并支持江西教师。
我承认江西教师的言论有不当的成分,但我们是人、不是神!
谁能保证自己的言论滴水不漏、恰如其分、完美无缺?
数百年前,就因为多写了一个“明”字,多少人被杀的人头滚滚?
要知道,因言获罪是没有底线的,一步退就步步退,最后啥都不能说,永远的闭上自己的嘴。
说回我自己的,我的很多观点都很鲜明,有时候也很激愤。
比如阿里巴巴的事情一出,我就坚决向涉嫌强奸的阿里中层开炮,为女员工站队。
如果真有人告我一状,说我污蔑阿里,估计我也得进去待15天。
如果,再把我的帖子从头到尾翻一翻,恐怕就不是15天的事情了,还有吴亦凡,还有女辅警,还有。。。
所以,这是一场战斗,不光是为了江西教师,也是捍卫我自己的战斗。
江西教师,一定要坚强,一定要行政复议,一定要把丰城警方的处罚拿出来辩,既然对方手握公权力,那我们就只有用舆论的批判了。
看谁的人多,谁的嗓门大吧,不讲武德的战斗就是如此的。
我的观点一经发表,就有很多人提出了反对。
其中一个观点是,这个言论是要拿扬州人做试验,所以是寻衅滋事。
如果因为“试验”触动到了有些人的神经,那么改一改行不行?
比如,去掉“试验”两字,直接写成,可不可以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拘不拘?
又比如,换个关怀式的说法,可不可以让扬州防疫不要那么辛苦,拘不拘?
再比如,换个溺爱式的说法,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扬州人民承受的太多了,拘不拘?
或者,换个简洁而又模糊的说法,可不可以让扬州消停下,拘不拘?
是一律都拘,还是有的拘有的不拘,请问,拘留的界限在哪里?
“其他寻衅滋事”,看着是个万能兜底条款,但是真正懂法的人、真正做过监管执法的人,应该知道。
兜底条款恰恰是最不能乱用的,这个“其他”绝不是可以任意滥用的。
如果套用到“其他”,就要有法律共识,要有社会共识。
不然,下次我说我爱中国。
说不定也有一群人冲出来指着我,你配吗?你什么东西?你凭什么说爱中国?难道其他人就不爱了吗?是不是你以前没爱过?你这句话产生多大影响、引起多大争论你知道吗?现在是防疫的关键时刻,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是讽刺谁?
来人呐,把他给拘留了。。。
很多人跟我提大是大非。
真正的大是大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要拘的是违反防疫法要求的人,包括扬州一号老太和公职人员王强。
很多人真是对滥用公权力没有概念,因为警方替他泄了愤,他就支持这种行为了。
要说大是大非,随便拘人才是大是大非。
当年毕节骂村支书草包的人也是被跨省拘留的。
当年写文章说鸿茅药酒的人也是被跨省拘留的。
记住,因言获罪是可以被无限放大的。今天既然可以给你套一个其他寻衅滋事,那么今后就可以继续滥用下去了。
我们的防疫,也是讲法的,不是防疫了就可以随便拘留的。
评论非常多,很多人的逻辑非常跳跃,刷新了我的思维,我来给大家辩一辩。
一,
它先跟你说扬州的防疫是多么的辛苦。
言下之意是江西教师的破坏了防疫、加重了扬州的痛苦。
其实,真正破坏防疫的是扬州一号老太和公职人员王强。
江西教师是在网上发了个提问,但没有使扬州多感染一个人,没有事实上的损害。
二,
然后,它马上会说,但江西教师的言论动摇了扬州,闹得人心惶惶。
这句话,我倒是无法否定。因为,扬州怎么样算是被动摇了,我不好判断;
是不是扬州的防疫队伍停摆了,还是都因为一句话都罢工不干了,好像没听说。
同样,人心惶惶具体是怎么个惶惶法,我也不好判断。
是不是居民都不再佩戴口罩了,还是都去抢购物资了。
人心惶惶,不是你说人心惶惶就是人心惶惶,也不是有几个人在网上对骂几句就算人心惶惶。
想以人心惶惶来制裁他人、也是得讲法律依据的。
三,
然后,它说拿扬州人做试验是多么的恶劣,甚至提到了731。
我一下就火了。
所以说愤青误国,这句话真是没说错。
731是什么?731是人类历史上最极端的恶行,没有之一。
已知的人类各类行为没有能比得过731的。那是中华民族最为深重的灾难。
我不知道这帮人是真不懂、还是chun。
拿一个关于防疫的发问、动不动就去对比731,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给731开罪呢?
难道731的罪就和江西教师这个言论差不多?什么时候、谁给的胆子、居然可以放在一起讨论?
卧槽,这!朋友们,我真的震惊了。
这些人我真的已经无法回应了。
抗战胜利后,中国自己土地上发生的任何一件事情、哪怕是恶性刑事案件都不可能和731相提并论。
记住,731是恶中之恶,别乱类比!
四,
接着,它开始讨论大是大非了。
说中国严控疫情的正确性,说中国的防疫是多么不容易,说中国的外部环境是多么的危险。
到这里为止的内容,我都是同意和赞赏的。
但紧接着,它忽然说,因此江西教师的言论破坏了大局,罪该万死。
我:!?
这个逻辑的跳跃性在于,它从“防疫很重要”直接就跳到了“破坏大局”。
它所有的重点都在说防疫有多么重要,但是唯独没说怎么就破坏大局了。
它反复说,疫情要前功尽弃了、努力都要白费了、中国的抗疫成果要倒退了。
那么,为什么一个发问就引发倒退了?就造成前功尽弃了?就使得努力都白费了呢?
它没说。
它认为是就是,和丰城警方一样一样的做派。
实际上,这个发问仅仅就是个发问,有点不当,有点风凉话。
但不存在和破坏大局的关联性,就算有,也要以事实说话。
哪里大局因此而崩溃了,这个崩溃是不是这句话引起的,有没有关联证据。
这就是法制。严谨而有理有据。
不能仅靠臆想就关联起来,就欲加之罪了。你说这句话将会破坏大局,这句话就会破坏大局?
那你怎么不说这句话会造成宇宙爆炸呢?
那我们是不是还得把江西教师传送到平行宇宙?
五,
江西教师的原话是,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
但到了它嘴里,变成了,江西教师要扬州老百姓死。
朋友们,法律的语义是不能任意延伸的。
一个人威胁说要杀了你,你可以报警告对方威胁人生安全;
但同样,一个人浑身上下杀气腾腾、咬牙切齿,但说出来的是我爱你,你就不能报警说人生威胁了。
因为法律以事实为准绳,而不是以臆想为准绳。
江西教师说放弃严格防疫,顾名思义,就是“放弃严格防疫”的意思。
你引申说他要扬州人死,你就是乱引申。
唯有他直接说要扬州人死,你才能去抓他。
语义要是都能这么引申,那一句“我爱你”最终都能解释成“我要杀了你”。
这还是法制么?
同理,法律上说持枪抢劫,那就得拿着枪才行啊。
如果对方手里拿着金箍棒,就不能认定为持枪抢劫。
好多人真是意气用事啊。
很多人还在乱比较,揪着我,老在我面前把抗疫比抗日。
怎么,知道我爱国?试图用抗日激怒我?
我告诉你,我们可以友好讨论,表达观点都没问题,但是别碰底线。在我心里没有一件事比得过抗日。日本对我们造成的伤害罪孽深重、罄竹难书。
再没脑子,也不要拿新冠和日寇比,日寇比新冠恶毒一百倍。
不要因为辩不过我,就胡乱比较。对待抗日战争的言论才要谨重一百倍(建议这些朋友如果缺乏把握能力,千万不要乱碰抗日的话题,这个是真正写入法条的,包括革命烈士等)。
抗疫和抗日根本不具备可比性,投降日本及投降日本的言论是死罪,那倒是真的可以枪毙的。
关于拿江西教师和类比抗日、还有731的之后一律删除拉黑,也不会回答~
首先表态:欢迎丰城警方把我抓起拘留15天。
简直是执法犯法、胡作非为!一个行政复议这事儿就过去了?这要是就过去了,党纪国法何在?宪法尊严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被你一个丰城县警方给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就这么不值钱?
这是比疫情更严重的人祸。
言论对与不对肯定是有的,专业言论专业人士判断。这位教师的言论对还是不对,他提出的建议可行不可行,既不是你丰城县警方能够断定的,也不是我们门外汉就可以决定的,采纳不采纳,应该更专业更谨慎。我就问你丰城警方,你怎么断定这个言论一定不正确的?你断定它不正确的依据是什么?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有权力知道,我说什么可以确保我的自由,我说什么有可能被捉进去关15天吧,这不过分吧?还请丰城县警方出来说清楚,不然我在家里坐着,真的很担心突然就被拉去什么地方关15天。
已经举报,静待回复。
很神奇的是,在百度搜索“行政举报”,第一条就是这个链接:
你丰城县算是扬眉吐气扬名立万了。丰城县宣传部一辈子完不成的指标,被丰城县警方分分钟完成,力压一干国家级机关,荣登百度排名榜首。
我是说你蠢呢,还是说你工作效率惊人?
这种事情跟去年年初的时候把“不听话的人”用绳子绑在树上是一样的行为,属于是借用防疫名义肆意妄为、违法乱纪,打着防疫的旗子满足个人权力欲,是最严重的破坏有序防疫的行为,根本上就是在跟疫情防控大局对着干。
疫情防控还要讲究国法,难道扛着个疫情防控的名头就可以杀人放火?看谁不像是老实的样子,你直接上手就把人突突了?干这种事的纯粹就是趁火打劫,去年一年因为疫情防控有不满情绪的人多了去了,没有几亿总有几百万,相信你丰城县一样也有不少,难道你都去抓起来拘留15天?别的都不拘留,单单就这个教师拘留15天,于法于理说不通嘛。
党纪方面,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原话,一个字没改。现在请丰城县警方拿出你行使权力的制度依据是什么?讲清楚你凭什么把一个公民行政约束15天的?剥夺这个公民15天人身自由和名誉权的?你的权力关进笼子里了吗?谁批准的?约束你们的笼子干什么吃的?
去年疫情最厉害的时候,评论接着疫情名义耍威风的那帮人,我就说过一次了,这里再强调一次,“党纪国法崩溃死的人绝对比新冠疫情多得多”。宪法、法律、党纪受到冲击,不再具有权威性,特别是有执法权的人肆意妄为,不执法、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看谁不爽随意执法,那么党纪国法立刻就荡然无存,结果只能是社会陷入彻底混乱。
一个混乱的社会是没有办法防控疫情的,开玩笑呢,还防控疫情,保持基本的稳定都做不到。
现在一个县级司法机关置宪法与党纪于不顾,借着疫情防控的名义耍威风,与十九大以来党的决策逆向而行,与疫情爆发以来中央三令五申的疫情防控措施背道而驰,跟宪法对着干,利用手里党和国家、人民赋予的权力破坏疫情防控大局,肆意攻击国家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没有人处理?
我就不信你一个县级公安机关还能造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的共和国,人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不要以为手里有了权力你就成了“官”,你是个“公务员”而已,借着疫情防控的名义就想要作威作福,毫无正当理由就把这个国家的主人扔进拘留所,你这不是造反你这是什么?
反正我作为这个国家的主人,我举报了,等着看结果。
我觉得行政拘留这个东西都怪怪的,
什么时候公安机关能有司法裁判权了?
警察干好警察的事,
法官干好法官的事。
这是我从李文亮医生那事之后一直在呼吁的。
尊重司法,限制使用治安处罚的范围,
大家会支持我吗?
都到这种程度了 还有人试图将这种行为合理化辩解 还将铁拳砸向人民教师头上
你是在干什么?
你是在消费公共资源 以及动摇人民的信任
他是谁?一个爱国人士 就一句话 被打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反贼 后续还要加重这样的印象 还有人民群众也一起巩固罪名
十五天,意味什么 不止十五天 说明人生起码留下一个污点 交际圈也会因此排斥 饭碗能不能保住都成问题 你是想树立什么价值观?宣扬什么?
他伤害了谁的合法权利?他既得的不法利益是什么?甚至连恶劣的观点都没输出 毕竟最后一句也是深知自己理亏 而想不起来很多让人不齿的暴论发表者甚至都没有有可谈判的余地 真要激起民愤是不是很多言论更该抓 还是得立个标准
能找出比这个还激起民愤的言论 但是不判处更高的罪行 是不是不平等?是不是破坏法律的公平性?
神兔调侃五十万 哪怕是诚心发表自己的观点 都有达到一个朴素中年人都能因为单纯蠢的一句话真的恰了十五天牢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