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是先讲一些法律和事实上的问题:
1、关于新闻的真实性,我去公众号“丰城发布”确认过了,确实有名为《我市一教师发布不良言论被行政拘留”的文章:
2、《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单就“行政拘留”,十五日是顶格处罚。
文章中虽然没有提及处罚具体依据的条款,但是我们可以结合“行政拘留15日”倒推。
本案可能涉及的条款,包括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秩序)、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第二十六条(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其中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处罚幅度均只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因此就现有信息来看,处罚依据可能性最大的,仍然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兜底条款。
法条原文是: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3、关于提问“处罚结果是否合理”,假设引用法条无误,目前并没有司法解释对寻衅滋事行政处罚中何为“情节较重”作出细节规定,这也是本条屡屡被用于兜底的原因之一。
只以个人观点:
以抗疫为名的逾矩,本案不是第一例,恐怕也不是最后一例。
疫情永久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在抗疫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让渡出更多的私人领域,放弃往日坚守的原则,灵活而坚强地重新适应环境。
无论我们是否赞同,权利的疆界已经不可逆转地发生了变化。
这,就是“后疫情时代”。
我是一个很喜欢思考和研究时事政治的答主。但我从来不写时事政治感悟。
我觉得,在现实中讨论任何政治有关的言论都是极其愚蠢的。你支持A,得罪B,支持B得罪A。
现实中暴露自己政治立场只有倒霉事。
你说自己无神论,有神论的觉得的你是傻逼以后给你下绊子,你信神,无神论的觉得你脑子有问题。
你无论支持哪一派,你都无利可图,你无论支持哪一派,你都要倒霉。
问,狮子和大灰狼选举,你是小绵羊,你投票哪个?
答,小绵羊投票打架打赢的,狮子大灰狼死里打才好,都半死不活,小羊生活最幸福快乐。投票投打赢的那个,告诉他,大哥我支持你,你看是我给你投票上台的
别人讨论国际关系打嘴炮时候,我是研究玉米国,大豆国一旦和中国关系不好,制裁玉米国大豆国,那就炒玉米大豆,和铁矿国关系不好了,不进口铁矿国东西,原材料就涨价。
推荐大家只关心和自己利益相关衣食住行教育,房价等。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少参与,参与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就要倒霉。
那些不发财的破事我不想写,也不爱写。比如,哪个国家更富强更厉害,更优秀等,画画讽刺别国,哪些领域又赢了,都是浪费读者时间。
刷考研政治肖秀荣的题,我很疑惑,10年的事情应该在中国近代史的考纲内,为啥考研不考那十年的事情。
抗美援朝是考研政治重点,为啥出题不考彭德怀。
查了一下彭德怀的晚年,他非常坚强,彭德怀真是中国的脊梁。
1974年11月29日,由于长期的摧残和折磨,彭德怀在北京逝世。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彭德怀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你看,输的人考试都不考,考试就考赢的人。
我作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出身的答主,我预判新冠有关的很准的,但是我真不敢写和新冠有关的文章。
我只默默地写了,我是新冠期间怎么做的,怎么行动的,怎么发财的,我和粉丝利益最大化。
武汉逃生,医院辞职修冷库,炒粮食,考律师证。但我从来不写和新冠病毒有关的文章。
我姥姥姥爷,奶和日语系前女友等嫡系相信我医术好。因为我学医啥病都能治,所以他们怕疼所以不想打预防针,我劝不动。我读者粉丝打预防针,不要像我家人一样怕疼。
我无论做的还是写的,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我很鄙视那些,出租车司机那种高谈阔论的讨论时事政治。
闷声发大财不香么?
比如这个被拘留的,不冤枉。
关于防疫,支持保经济想隐瞒疫情的训诫了李哥。
想严防死守病毒,经济下滑点没事的拘留了老师。
领导让你做什么,你做什么就对了。
作为老师你无论支持谁反对谁都不会给你涨一分钱工资。写那些东西浪费时间干嘛?
这事还不是最夸张的。
最夸张的是,就哪怕在这个问题下面,你也依旧能看到叫好的、让你“反思现在为啥这么多这类新闻”“不要被带了节奏”的、翻遍法典为拘留行为寻找依据的,以及,先自己审查一遍用词,然后战战兢兢提一句“这好像不对吧”的。
最夸张的是,哪怕这样一件几乎突破常理、匪夷所思的事情,我看这里诸位的意思居然还是,我们来讲道理嘛,我们从法律的角度,从民族情感、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论证一下,这件事究竟有没有道理,这人究竟应不应该被拘留。
都知道怎么回事,都有话憋在肚子里,但都不说。哎,就是玩儿。
真的,看到这些景象我就觉得,铁汁们,好日子真的还在后头呢。
是否合法合理这事老实说我也不敢乱懂。
不过我注意到一点,这事是“丰城发布”的官方微信号主动发布的,而且微博主动转载的。所以这事和上次执法者拍摄视角的安徽培训班视频一样,其实并不是被批评,而是发出来表功的。
另外根据警方的调查,他被拘留因为下面3个发言:
请丰城警方,对发表更严重言论的张文宏跨省。
小声说一句,这个事情可能是一个个例。
因为这位同学是江西的教师。
有体制内的同学,想一下就知道为什么雷厉风行,为什么要顶格处罚。
毛主席说得好,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多个条款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非常清楚的界定。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很显然,公民在媒体平台上提出的建议,是属于宪法保护的正当权利。有关方面这个行政处罚是涉嫌违宪的。
当地法院应该负起维护宪法权威的责任,责令警方立即放人并赔礼道歉,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对于相关人员,应组织学习抄写100遍《宪法》。
执法人员应时刻谨记,《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有不懂的地方要及时请示当地法院进行释法普法,不能蛮干。
PS: 有评论提到程序问题。的确按正常程序,法院应在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之后,经过审理才能做出更改行政执法决定的判决;或者由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但是我国也有一个特殊的部门叫政法委,可以牵头解决程序上的繁复问题,简化程序直接对行政执法机关给出执法指导意见,责令其改正,避免冗长的行政诉讼过程。
答案被要求修改了,大家随便看看吧
昨天,我在的一个以公职人员为主的群聊里,有同袍转了这个新闻,一群人就聊起这个。
大家普遍看法是,公权力可能被滥用了。
从这件事的报道详情里看,教师张某良的发言,实在算不上违法,说对疫情造成恶劣影响也很牵强。
他的言论,其实和去年三月份新冠爆发时,英国政府首席科学顾问“帕特里克·瓦兰斯”提出的“群体免疫”类似。
该政府顾问表示,要达到群体免疫效果,至少要让60%的英国人感染新冠病毒。由于帕特里克·瓦兰斯身份职位的特殊,该言论也被广泛认为是英国政府的观点。此观点在英国国内和国际上,都引发了很大争议,多数人对此持否定和嘲讽态度。但是很少见到观点认为,该顾问应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而张老师所发表的言论,就其表述,最多只能算网民的个人看法,如果确有不当,也属于个人思想问题,对社会和疫情防控,真谈不上危害。而对其做出的行政拘留,至今也没找到具体适用的法理。
所以,站在个人立场,我觉得暂时不能完全排除:公权力单位,针对张老师,拿着“疫情防控”这个政治正确的鸡毛,滥用了行政处罚的令箭。
除了行政拘留15天这个处罚以外,还需要进一步关注的是:行政拘留这个“案底”,会不会给教师张某良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大负面影响?会不会因为这件事,张老师职业发展甚至是教师生涯彻底中断?
作为一名体制内人员,我一向格外反对公权力的滥用。中国是一个政府什么都需要管的国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指挥着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种体制下,严防公权力滥用极为重要。
在个人的其他回答里,我也曾因为谈及“(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问题,被基层同袍怒骂我不接地气。
但是,我还是要说:体制内人员,你不仅仅是一名国家赋予了权力的公务员,你在生活中,也是普通百姓的一份子,你不能脱离了群众的内核和本质。
答主从小出生在一个四线城市的普通家庭,家境普通,父母皆是平头小百姓,无数的经历让我深知,如果权力被滥用、不加以限制,会对百姓造成多大的伤害和灾难,而政府的公信力,也会蒙受损失。
大学时学经济,教宏观经济学的教授曾反复强调:政府应该让利于民、还利于民,而非取利于民,这也时时刻刻影响着我。
希望这件事,因为舆论的发酵和监督,会有一个让大众更加信服的后续。
丰城上一次上热搜还是发电厂坍塌。
昨天我还在想要不要针对这个问题在知乎提问,朋友劝我还是算了,没想到还是有人提问了。
看了很多大佬的回答,理智的人还是占了大部分。
包括其他平台也一样。
不过这些大佬可不像微博某些人说的一样,替张国良说话的人都是替自己说话,因为自己不干净所以才这样说。
我不认同这样的观点。
张国良,他身份没暴露之前,只不过是头条一名普通网友。他的言论,也是基于个人的一个无脑建议。
始终保持一个联系状态的疑问,后面还加了勿喷。
被曝光后,才知道他只不过是一名教师。
不是卫健委,也不是防疫相关工作人员,更不是医学疾病相关人员。
也就是非专业人员对自己非专业事件发表了非专业的看法而已。
就好比我说空间站为什么要循环利用水,还净化尿。为什么不接一根自来水管。
张国良的建议,可以说蠢,美国和印度案例在那,结果显而易见。
就连东京奥运会冠军回国,都是全民迎接,奥运冠军还到印度全国各地巡回见官员接受各邦赠送的钱。
几十年才三块金牌,这放开防疫工作,不比扬州试点好看?
但凡印度奥运冠军有一个携带新冠病毒,印度这次奥运冠军之行就是最伟大的斩首行动。
咱这言论,会不会被印度跨国呀。
原话在这里:
我其实不太懂这事的争论点到底为什么那么驳杂。
一会说自己冷汗直冒不敢上网了,然而还在这写着阴阳回答劝大家赶紧跑路,利维坦要来了。
一会说这是法律有问题,不该这么判。
一会说官方又不懂法律了,这根本无法可依。
我们现在的网络舆情,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吴亦凡的时候法律是好的,还应该把霍尊也抓进去陪他。
到这里,法律又不好了。
担心就是,这样搞,我那些言论要是被人爆出来可怎么办?
翻译过来就是:
我自己身在武汉,我经历过一次封城,现在在经历封区。
你以为日子好过?每个人都在高压下等待结果。
你们知道现在有些人对武汉人怎么看?
下面是两天前朋友网购的真实对话:
我自己老婆还有我,都是封闭区的核酸志愿者,最近的一例确诊疫情患者就在我隔壁小区,第五轮了,每隔一天冒着危险去给大家做核酸录入到半夜2点多。
所以我特别不能接受这种时候,有人在网上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说,群体免疫试试。
那都是人命,你全家进来我们再试试?
谁这时候轻飘飘和我聊群体免疫,我可能把你全家扬了,家里没人就去孤儿院探探亲戚,八百里外火光冲天都是令母的奥利给。
我们再看一遍当事人原文:
这位老师倡议——让扬州群体免疫做试验点看看,反正他们人不多。
这在疫情期间,是正常的态度和诉求么?
是尊重在一线作战的防疫战士和陷于水火的老百姓么?
如果不是,那么怎么判,判多重,为什么这时候要出来开始理中客。
那些建议提桶跑路的,这是加拿大朋友前几天发的朋友圈,真想去赶紧去体验群体免疫。
其实这种判决是不太可能复刻的,只是互联网清朗净网行动加上扬州的确有很多大领导,这种地域歧视加暴言容易被基层过度执法。
判重了后续会纠偏,不要老幻想一个虚拟的巨人和你对立,那是你自己脑补的。
我看现在很多群在做实验看自己发这种言论会不会被举报,其实大家心里有数,你自己在群里聊这个,没人抓你。
平时死了一只猫,家暴,这些你们都不解恨,要判死刑。
这会突然判重啦,不应该,这才哪到哪,按这个标准我们都该抓起来。
那应该怎么样?
或者说,我们到底要一个怎么样的社会?
一个可以随意散布仇恨言论甚至把某个城市人民拿来做实验这种言论而不必负责的社会?
我不理解。
真的,我完全不理解。
至于具体判的重不重?重了多少?应该怎么判,那是后面的事,我不好多评价。
看到这篇新闻我的心颤抖了一下,然后忽然好像不跳了。
赶紧打开知乎之前的回答看了又看,确认没有过激言论,但我的心还是怦怦跳。
什么都不想说了,准备慢慢戒掉在网上发言的毛病。
纯粹感觉自己不配。
到底不配什么呢?说不清,也不想说清。
总之心好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