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个说法,马逆的税前消息系列够让他在局子里坐多久?
不当言论的界限就是你是否在拿他人生活和生命开玩笑。
我改一下。
“XX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XX试验一下核爆,与核辐射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A国后期核战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如果这类言论可以。生物,化学,基因各种武器都需要进行三期实验啊。这和731没区别。
诚心诚意请教
上海那位张医生,也是张老师,认为病毒已经无法防,呼吁政策应转向人类与病毒共处。
请问该如何处理?
过了,要按这个标准,这个问题下写回答的就没几个能幸存,平心而论也就是正常建议,离红线还隔了十万八千里,以前还觉得知乎小管家的封禁操作过分了看来是怪我单纯。
感恩小管家封禁了我之前那些账号。
一个社会的文化最终还是由大部分人来决定,我们沦落到今天这个下场还是要拜大量沉默者,大量的所谓爱国人士所赐。 我之前一直认为一个社会的改变也许会因为某些事件对于大多数人的触动而发生改变,后来发现根本不是这样。就我在东南亚看到的社会大部分人都很懦弱和喜欢忍受,直到无法忍受才会采取一些行动。疫情加速了这一进程,未来的后疫情时代社会随着人口骤减,经济下降,我想会慢慢出现一些改变,至少从目前来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这种社会文化的合理性。
刚刚在这个问题下打了几百个字,回答破十个赞的时候直接被删了,本打算再发想了想还是不说话了,总比和新闻男主一样去喝茶好。
我对小管家十分感激,及时制止了我的不当行为。
不排除整个事件,从发帖到拘留,都是鼓吹打开国门与病毒共存的境内外势力一手安排的。然后他们发动在国内传媒中的资源,把一件本来司空见惯的不当言论拘留案件在极短时间内热炒起来,弄得全国皆知。
其目的有两点:
1、更广泛宣传“放弃清零式防疫,向外国开放,和外国一样与病毒共存”这一亡国灭种的毒计。通过这一事件,让人以为不仅仅是利益集团代言人比如张某宏,甚至连“普通人”也有持有这一观点。这样一来它们的宣传显得更加立体。
2、制造一个该观点“被迫害、被打压”的形象。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防疫政策的认识上如果没有一个坚定的信念的话,在这起事件的渲染下,会潜移默化向“与病毒共存”派的观点移动。甚至会错误地以为大部分人都持“与病毒共存”的观点,只是在打压下不敢说出来。
屁民,不懂法也不研究法。
首先,放点教师评论。看完评论,请法学大师们来做个能让我理解的阅读理解。让我理解其言论是公平公正合理对待的。
其次,我建议把教师的评论改成 尼玛看上去年龄不大,身体看着也健康,可不可以让她不严格防疫,让她去高风险地区走走,尝试尝试与病毒共存,为以后大家能与病毒共存开辟一条新道路。当然,仅仅是建议,勿喷。
然后底下50万人不同意了,怎么能提出这种漠视生命的建议,虽然对象是尼玛。于是大家纷纷去看看是谁提出这么不动脑子的建议?嗯?某某教师,大家都吃惊了,老师平时教书育人,关键时刻居然当底下学生面作表率,要大义灭亲,可问题是他不让他自己上,不让他母亲上,把尼玛抛出来,大家觉得大义灭亲不是这个理啊。纷纷跟老师说你教的不对,大义灭亲不是这样的,结果老师不咸不淡的说关你屁事。后来见老师德不配位,举报的举报,拉黑的拉黑。
至于老师到底是根据什么入狱十五天的,你看他的尼玛建议虽然只是个小建议,但引起的轰动,造成的影响着实不小。
最后,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老师要觉得判决入狱的标准不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上述。
这何止是不当言论……这就是p社游戏玩上头了……
详细说一下吧,这个言论本身涉及的问题是反人类。就是说,是否有一群人(稍微具体一点是450多万人)可以在自己不自愿的情况下成为小白鼠的问题。根据国际原则,人们不分国家、种族、文化、信仰、阶层、性别都应享有公平、自由与尊严的基本人权。很显然不能以扬州地域小、人口少,就当小白鼠。
再从我国法律的角度讲,其中刑法里有一条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其中还包括了“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当然,如果按这样处理,那就比现在行政处罚严重多了。就本身而言,该教师涉嫌这样的行为,或者进行这样的教唆。当然,由于犯罪以结果论,实际上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不以犯罪论处。
所以我觉得当地基于实际的影响情况,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并无不当。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我在北京,我还真不信北京公安会为这么段儿破话来抓我。
有错误,有阴暗面,改了就是了。回答里酸不琉球个毛啊?
中国啥时候是完美无缺的理想国了?
有人把他其它言论贴出来了。我觉得是嘴溅了一些,开地图炮怪扬州人。上下文看他这段话阴坏。
但,绝不至于需要公安介入。有些地方的执法尺度有问题。就事论事,该改则改,该罚则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