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什么男女权问题,是人权问题!……
等会,是男人被拖拽?
活该!叫你破坏秩序!
这叫紧急避险。
一个情绪激动的人,有可能威胁公交车安全。他目前暂时还没有完成实质伤害,但预防大于补救,及早防范总是好的。
我认为,不管男女老幼,违反公共秩序就应该被清理出公共场所,避免进一步伤害群众。
群众合力把他赶出车厢,维护了公共交通安全。值得称赞。
我们国家搞民兵、搞联防联治,都是成功的广泛发动群众的经验。现在出现某些人,被西方自由论给洗脑,一句“群众没有执法权”,就把我们的群众路线给否定了。不是蠢就是坏。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群众的选择,就是执法权。
上级早就说过:要激励担当和作为,要建立容错机制。“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只有做好容错工作,才能鼓励作为,形成锐意进取、勇担重任的好风气,才能让大家放下顾虑、甩开膀子好好干事业。
1.乘客没有执法权,应该先报警,等警察来处理;
2.建议将拖人乘客开除,约谈其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身为一名女性,也感觉这种事情处理得不妥;
4.这个男生有攻击乘客吗?人家没有拿伞指来指去,没有逼人加微信,就只是躺在地上啊,也没有颐指气使、更没有命令的语气啊;
5.他有妨碍公交运行吗?没有!他有殴打、辱骂他人吗?他的行为有威胁到其他人吗?既然是双方的纠纷,为什么只拖拽他一个人?有好好跟他说吗?下去协商吗?不管他有什么错,都不是撕扯他的原因!乘客有什么权利这么作,他是执法者吗?是什么执法需要撕扯一个男生的衣服?
6.你们没有父亲、丈夫、儿子、哥哥、弟弟……吗?有没有想过你们家里的父亲、丈夫、儿子、哥哥、弟弟……在公开场合被拖行是什么感受;
7.这名男生都已经被撕扯拖行了,还要被公开放到网络上羞辱;
8.喊了这么多声报警,多么弱小、穷苦、无助,他以后该有该有多大的心理阴影;
9.救命 ,真的太恐怖了,作为男性光看看视频就感到强烈不适,男孩子当时得要多崩溃绝望!居然还有好多人说男孩子活该,真是无法想象说出这样话的人内心要多无知,冷漠甚至恶毒;
10.所有人都在说男生撒泼我是完全没看见,被乘客撕扯拖行了大喊那叫撒泼?这应该是应激啊;
11.就是退一万步,这男孩子不尊老爱幼,随地吐痰,泼男骂街又如何?乘客就可以这样拖拽,让一个男性性地铁这样人流集中的地方衣不蔽体?最起码的人权呢?
12.为什么只针对他一个人,涉事乘客都应该被拖下车才对,建议追究乘客责任,所有乘客包括整个长春公交都欠他一个道歉;
13.他可是个男生啊,这么多人看着,他以后可怎么活啊;
14.一个男孩子,究竟犯了多大的错,再怎么样也不能对一个男孩子这样啊;
15.你不光拖走了他的人,还拖走了他的尊严!
16.我只想说,有的人是loser是有道理的,他但凡有点沟通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可能升职了,处理这个不复杂的问题的方式很多,他选择了最蠢最暴力的办法....还有人为他叫好、我真的惊呆,平时你们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也是这样暴力解决的?
17.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长春公交还没有发声,一句解释都没有,可见他们是多么的心虚;
18.每个公交车都有摄像头,请公开完整视频,如果不交出监控录像,公交公司很有可能涉嫌腐败,建议长春市纪委严查;
19.看了视频我还以为是在印度;
20.只要为男性说话,就叫打拳;
21.不仅是中国女性不会同情中国男性,中国男性也不会同情中国男性;
22.以后再也不敢坐公交了;
23.长春人就这个素质吗?说实话对长春印象一直挺好的,这次真的太给长春丢脸了。不敢再去长春了,不是我地域黑,只是单纯的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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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打男子五十大板”了事:
今天,官方还没有回应长春公交乘客拖拽男子事件。男乘客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拖拽,众多网友称其“部分身体暴露”;乘客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不被停职,连句“对不起”都没有……对此,网友们质疑声不断:乘客是否有权将男乘客强行拽下车?如此不回应,谁能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简单粗暴”的事?既然没通报,没提及男乘客扰乱治安“情节轻微”,就说明乘客强行拽其下车的举动并无必要,那么“不违法”的依据是什么?
终止舆论争议的唯一方法,是厘清事件的责任归属,让相关人士依法承担责任;多一些合规合理,多一份温度担当,让公众看得懂、信得过,而不是“只打男子五十大板”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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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更需文明执法:
根据长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长春公交工作人员的执法权是有限的,仅限于警告和罚款。遇到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可以报警处理,而不能自作主张甚至怂恿乘客采取超越自己职权的执法行为。
妨碍了他人乘坐公交,理应根据相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个人的尊严可以被肆意践踏。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我们期待这起事件真相还原和责任查究的公正处理,更呼唤对不文明执法事件痛彻反思。只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才能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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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随手答的,知乎小透明一日之间这么多赞多少有些诚恐,郭楠嘛,大家乐呵乐呵就好,更新主要是为了改几个错别字。
大概扫了一眼评论和嘘寒问暖的私信,不少小伙伴在从各种刁钻甚至是杜撰的角度论证西安地铁事件和长春公交事件的区别,我想,如果非要有的话,本质上就是性别的区别吧。
这个男人错就错在:
第一:衣服穿得太多太严实,不容易在揪扯拖拉中脱落;
第二:长了一身黄皮。但凡你是一身黑皮或者白皮,都会得到大量同情声援;
第三:是一个长了一根()的国男,这个是原罪!即认定了此人在女本位社会中没有人权的客观事实,没法整。
一个社会总要有一群比较好管的人,否则社会运行成本太高
尤其是难管的人越来越多,剩下的人就得越来越好管
从法律上讲,按道理讲,乘客当然是没有执法权的
但是女本位社会什么又讲过道理呢?
不过是一切看性别高低来论罢了
如果是高等性别女乘客被扔出去了,那就是乘客保安罪大恶极,全网热搜全民怒骂
如果是低等性别男乘客被扔出去了,那就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热度全无习以为常
如果是高等性别女乘客在被扔出去的过程中不小心被扯掉了衣服,那就是楚楚可怜无辜女性,保安停职领导记过
如果是低等性别男乘客在被扔出去的过程中不小心被扯掉了衣服,那就是有碍观瞻罪加一等,整治膀爷罚款五十
女拳改着杨笠的维 基百科,笑看这一切的发生
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4845 06762
想要对付女拳,看看黑叔叔怎么吊打EG的
并没有,他们公开侵犯这位男子的人权。他们没有共情能力,不能理解这个男子的痛苦遭遇,他们无法体会男子背后遭受到了莫大的悲苦和不公。这位男子被压迫痛苦了几十年,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
他应该和某性别人一样,获得被“共情”的待遇。【男人的人权也是人权】
另一个角度:【勇敢而坚决的和坏人坏事作斗争,是社会中公民的基本素质】。
坐等仙女们来骂把人拖走的乘客,是不是还网暴下这几个拖人者?
明天的这个时候,我们再来看看,失去了水军的同性质问题能有多少热度。
正经回答:
谁扰乱公众交通秩序又拒不配合下车,谁就该被拖走,这没啥好讨论的。
“执法权”估计会成为新梗,女拳可以展示给大家什么叫学会一个词就到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