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前碰都不能碰,毕业后一年内必须完婚生好
一看「大学」那俩字的字体就知道肯定是窝工……
怎么说呢,这玩意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当年大一翻大学生手册找漏洞的时候就发现这茬了,当时讨论得出的结论就是,这玩意指不定是从哪个年代遗留下来的,工学院时期有就这条,拿它当放屁就成。
你指望怎么执行,让保卫处的去德翔抓人?回头别挨人打出来……
没有执行能力的规定比一屁响不到哪去。
与其说这玩意是社会风气开倒车的产物,不如说是官僚主义的结果。
这规定几十年前就在这了,谁会有动力改它?
改它算政绩么?不算。
不改它有损失么?没有。
你特意删了这一条是想表达一个什么导向?不好说。
你看,那就不会有人动它。
毕竟,不做事就不会做错事。
所有人都知道这东西是一个落后了几十年的陈旧规定,没有人会为执行或规避这条规定浪费一丝丝精力。
但就是不会有人动它。
这就是官僚主义。
也就只有现在,这条落后了几十年的规定终于在网上引起一定反响了,一定程度上闹大了,下次修订大学生手册的时候相关人员才会有动力把这条全上,按一下Delete。
下一届新大一/研一开学的时候,或许领到手的手册里就没有这一条了。
如果窝工神一般的行政管理人员到时候还记得这茬的话。
这规定就是高校用来兜底的,平时情侣该干啥干啥,同居怀孕堕胎都跟高校没关系,高校也没那个本事跟精力去调查。但是如果闹出恶性事件,给高校带来负面影响,高校就可以拿着这条规定处理学生了。
所以别一惊一乍的了。喊“流氓罪”的,人学校执行这条规定不是一两年的事,可能都比你岁数都大,请问出现多少因为谈个恋爱上个床就被记过的?恰恰相反,大部分学校对于胡搞乱搞的学生实在太过宽容了,比如说武大的珞珈山炮王、清华二人组找北大玩三人行。问题是当高校想要处理这种人渣,有什么依据?真爱无罪、管天管地管房事啦?大帽子一扣,高校啥也做不了,还要承受各种辱骂,孩子看了耻于报考,请问这公平吗?
说白了,“执法必严”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没有法,就没法执法,更轮不到讨论执法尺度的问题。
其实社会上类似事情太多了,进小区时规定必须出具行程码,保安差了几天后就不查了,但他始终有查你的权利。他觉得你脸生,你大包小裹看着是从外地回来的,他就是要查你,你能怎么办?高校的规定也是同样道理,本身就跟正常人不相关,一个劲跳脚那是被迫害妄想症。要担心的,是这事儿弄得众所周知后,个别心术不正的学生拿着规定当尚方宝剑,借机打击报复同学,比如说争夺奖项什么的,这时候的问题才是“执法必严”。
唉,跟女朋友我抠你撸算不算?
这玩意儿就相当于60年代香港的大清律例遗留妾室相关条目,
70年代的法国断头台,
今天的“不许死在英国议会。”
就这么看待。
钓鱼新闻带出来的巨型钓鱼现场,散了散了。
附录:
按这个的话,我被开除几百回是毫无问题,这不也毕业了。
有一说一,在公共场所发生关系的确影响很恶劣。
在某站中,经常有教室play、小树林play、楼梯play,有的是自拍,有的是外人到学校中偷拍的。
复旦就被坑过,造成很恶劣的影响。
发生关系可以,但在公共场合就别了。自己出去开房,根本没人管你。
学校暂时还管不到周围的小旅馆,以后真的开始限制学生离校,严查小旅馆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如丧考妣。
现在才是毛毛雨啊。
PS. 未婚性行为不带套非蠢即坏。
这样的话处女就更多了,就有更少的男人会成为接盘侠,不放挂鞭庆祝还等什么?希望所有学校以及单位都跟进,对非婚青年都实施这种政策,加大处分力度。
如果纸糊对这个问题有其他赞数更高的回答,那我是挺想不通为啥的。
这两天竟然有位经济学大佬认为国家应该在高校学生解决性这一需求方面有所补贴,没一个人回复我“这不是批量制造非处让别的男人变成接盘侠?”的评论,真是十分不解。
最近有乎男已经开始说寡妇应该殉夫自焚,D妇应该点天灯浸猪笼的啊。到没结婚就变成非处女的都应该石刑肯定要不了一两天,行行好,让妹子们多活几天吧,给她们留下最为珍贵的处女之身,造就没人接盘的多赢局面,难道不是好事吗?
现在风气实在是太差了,大学真正学习的,没几个。就是谈恋爱,玩游戏,乱搞。。。
有些甚至在宿舍里,教室里,厕所里,学校的某个角落,树林里,搞。成何体统???
这里是学校,不是妓院!
这样读大学也就是混个文凭,根本没有什么水平。我支持高校的规定!
我们换个蚣知体婊题:
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