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字显然是避讳无疑。这种事情本来毫无讨论必要,太显然了。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如果不避讳的话,難到皇帝要整天拿着个传国玉“死”给圣旨盖章吗?要是丞相跟皇上说“皇上,圣旨我拟好了,请您盖个‘死’印。”,你猜皇上會不會直接把丞相推出去砍了。
不过嘛,不得不说,题目里引的那篇论文简直是达到了学术垃圾的新高度,不僅在專业上无比胡扯,甚至是让人怀疑作者有没有基本常识的程度。
如果诸位有兴趣,我可以来掰一掰那篇论文的可笑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