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看看美国电影《我的子弹会转弯》,影片开头就提到了一段真实历史:1851年,旧金山市雇不起警察,于是将警务工作交给了市民,直到现在这支私人警察队伍仍然存在:
根据美国历史上的经验,在没有政府公权力维持社会治安时,美国居民会以签合同的方式雇佣私人治安力量。
比如在狂野西部时代,并不是所有的镇上都有警察,因为当时的警力非常有限。
真正的小镇警长叫Sheriff,属于正式警察,佩戴六角星警徽:
但有的小镇上没有Sheriff,当地居民就会雇佣民间有名的快枪手,和他们签合同,由他们来代行警察的治安工作,这种的叫Town Marshal,本质上属于保安,不佩戴警徽,但具有警察权力。他们还有一个非正式的名字----Town Tamer,即驯服那些治安混乱的小镇的人:
除了Town Marshal以外,当时美国还有另一种Marshal----US Marshal,这种的叫美国联邦法警,专门负责执行联邦法律,相当于今天的FBI等联邦执法机关,但他们有时也可以兼任一些地方上的小镇的警长。他们的警徽不是Sheriff的六角星,而是圆形警徽:
直到今天美国联邦法警的警徽基本上还是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