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停车无过错的话,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公平责任的补偿(注意:不是赔偿),以防万一可以把汽车(轮胎)的销售和生产者(根据情况还可以算上物业公司等)拉过来当第三人。
一般而言,这种情况确实可能(但不是一定)出现无过错但适当补偿的判决,我倾向于认为法院本心是不愿意这样的,更多的是怕家属闹以及其他潜在压力。所以如果能把厂商等拉过来赔偿(毕竟用刀划就炸死人还是很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压力,对车主而言是好事。
此外,理论上即使是醉酒状态下用刀划轮胎,也有过错,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侵权人死亡,就不过多讨论了;但如果在拉了厂商当第三人的情况下对方还是要车主补偿,可以对遗产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就是家属)提出反诉。如果不介意轮胎钱的话,可以考虑双方和解撤诉,留下家属和厂商打官司;或者死磕到底,这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当然也可以一开始就主动起诉要轮胎赔偿,不过要根据具体案情,一般不推荐。
——————————
至于有些回答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恕我直言,不是跟交通工具沾边就是交通事故(比如拿着自行车砸人,能算交通事故?)……本案中小区停车位未必在路的附近(可能是车库);即使在路边,部分小区的道路能不能算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还有争议;即使算道路,把这定性为交通事故恐怕也太欠考虑。还是要按侵权责任法来。
至于有人提到的刑事责任,车主是肯定没有的,醉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这要看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普通车的轮胎达不到数额标准),但醉汉已经死亡,无论如何是追究不了的。
——————————
本文收录于 @王绎心 的法律、法学类回答合集:法律也可以很简单,欢迎关注。
——————————
我的公众号“雨心亭”:yxt2114
比知乎更有趣、更有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