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评价美国数百名法学教授签联名信抵制卡瓦诺担任大法官?

回答
就美国数百名法学教授联合签署联名信,公开抵制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一事,这绝对是美国司法界乃至政治界一次极为引人注目的事件。要评价这件事的意义和影响,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来深入剖析。

首先,我们要理解这件事的背景和核心矛盾。卡瓦诺的提名本身就充满了争议。他的政治立场、过往的司法记录,以及最重要的——在参议院确认听证会上,他被多位女性指控性侵或不当行为,这些都成为了抵制行动的导火索。法学教授们作为法律界的权威和专业人士,他们的表态自然有着非同寻常的分量。

为什么法学教授们会站出来?

对司法独立和公正的捍卫: 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本应是基于其法律专业素养、司法理念的审慎考量,而不是纯粹的党派斗争或政治交易。当教授们认为某个被提名人的品格、过往行为可能损害司法机构的公信力和独立性时,他们有责任发声。这种发声,是对他们所珍视的法律原则和司法公正的一种守护。
对女性权益的关注: 针对卡瓦诺的性侵指控,尤其是克里斯汀·布拉西·福特(Christine Blasey Ford)的证词,触动了许多人对于性侵受害者遭遇和司法体系如何对待这些指控的神经。法学教授中也包含了大量女性学者,她们对此感同身受,并认为一个被如此严重指控并可能掩盖真相的人,不应进入最高权力司法机构。
对最高法院公信力的担忧: 最高法院在社会中扮演着最终仲裁者的角色,其权威性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公众的信任之上。如果一位大法官的任命过程充满政治操弄,且其品格受到严重质疑,那么公众对整个法院的信任度都会受到打击。教授们担心,卡瓦诺的任命将进一步加剧最高法院的政治化,削弱其作为独立司法机构的形象。
对法治精神的坚持: 在法学教授的眼中,任何人都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并且在面对指控时应有正当的程序。他们可能认为,参议院在处理卡瓦诺的指控时,存在着过于仓促、回避关键证据或党派偏袒的问题,这与法治精神相悖。

这份联名信的“力量”和局限性:

道德和专业上的影响力: 数百名法学教授的签名,代表了美国法律界一股重要的、有声望的声音。这封信可以被视为一种“道德劝诫”和“专业意见”。它向参议员们传递了一个信息:法律界内部对此人选存在深刻的担忧和反对。这种外部的压力,可能会让一些摇摆不定的参议员在投票时更加谨慎,或者至少要解释他们为何忽视了法律界的专业意见。
象征意义和教育作用: 这封联名信本身就是一次关于司法公正、品格要求以及如何处理性侵指控的公共讨论。它提醒了公众,法律不仅仅是条文,更关乎法官的人格和社会的公平。对于未来的法官提名,这种声音也可能形成一种“潜在的约束”。
政治现实的局限性: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权掌握在总统和参议院手中,而参议院的投票结果更多是受到党派政治的影响。法学教授的联名信,虽然有其分量,但最终能否改变投票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议员的政治立场和党派纪律。在高度政治化的环境下,这种专业的呼吁往往难以完全超越党派利益。
是否“政治化”的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抵制”行为本身也可能被一些人解读为“政治化”。反对者可能会认为,法学教授们不应该参与政治,而是应该保持中立。但支持者则会辩称,当司法公正受到威胁时,保持沉默就是一种政治站队。这反映了美国社会对于学者在公共事务中扮演角色的不同看法。

总结来说,评价这件事的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 法律界的良知与责任的体现: 在卡瓦诺的提名过程中,法学教授们表现出了他们对司法公信力、法律原则和受害者权益的责任感,这是他们作为法律共同体一部分的应有担当。
2. 对美国司法政治化的一次深刻折射: 这件事也暴露了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过程中的深层政治分歧和党派斗争,显示出司法机构如何容易受到政治气候的影响。
3. 对未来法官提名形成的潜在影响: 尽管卡瓦诺最终被确认,但这次由学术界发起的有力抵制,无疑会为未来类似情况的法官提名设置更高的门槛,也可能促使提名方在选择人选时更加审慎考量其品格和过往行为。

总而言之,这场由数百名法学教授发起的联名抵制行动,是一次极具象征意义的事件。它不仅仅是一场反对特定人选的行动,更是关于法律的纯洁性、法官的品格要求以及司法公正如何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时代得到捍卫的一次重要表达。它可能未能改变最终的投票结果,但它在舆论、道德和专业层面发出的声音,绝对不容忽视,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被人们所铭记和讨论。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我本来一句话也不想说,但是看到有人非要说nuclear option是民主党的锅,那我就有点不乐意了。各位还是要多了解了解历史,看看法院被政治化到底是怎么来的,这样也有可能明白为什么这2400名教授要联名因此抵制Kavanaugh.

很长一段时间法官提名一直大体比较和谐,就算是金斯伯格这样的大左派也是获得了90票以上的通过。然而事情在十年前发生了变化,从2008年奥巴马上任到2013年,奥巴马的法官提名里面,一共有82个被共和党的filibuster阻止;而美国整个历史上(准确地说在之前的40年内,感谢 @JX Consp )排除掉这82个人,还有几次这样的先例呢?答案是86个。可以说共和党在茶党运动的挟持之下,对奥巴马政府采取了及其充满敌意的态度,美国两党的分裂趋势在这个时候已经很明显了。

被共和党filibuster阻止的候选人里面,比较有名的包括2010年2月被奥巴马提名到第九上诉法院的华裔二代移民法学家Goodwin Liu(刘弘威),他被一直blocked到2011年5月,最终无奈主动放弃了提名。他是曾经是金斯伯格的助理,一度被看好有成为历史上第一位亚裔大法官的希望。

直到2013年,民主党参议院多数派领袖Harry Reid在这种形势之下无奈开启了nuclear option,宣布对于除了最高法院大法官之外的联邦法官提名,都只需要绝对多数的50票而不是3/5多数的60票来强行结束filibuster从而进入投票阶段。这个时候至少在最高法院这个层面上两党暂时是相安无事的。

然而2016年2月大法官斯卡利亚突然去世,随即奥巴马提名了63岁的中间派人士、DC上诉法院首席法官Merrick Garland. 从年龄和意识形态上来看,奥巴马已经对保守派做出了极大的妥协,而且Garland的资历也非常非常合格。此时距离大选还有9个月之久,然而共和党参议院多数派领袖Mitch McConnell死硬地拒绝召开听证会,史无前例地生生将提名熬到了大选后过期,让最高法院席位一直空缺了一年多。这个是法院彻底走向党派化的关键转折点,此后的事情都是这件事的延续。

然后就是Neil Gorsuch的提名,民主党报复性filibuster,共和党直接对最高法启动nuclear option,从此最高法院的提名确认彻底变成了51-49票的简单多数,党派化趋势已经不可避免。

最后是今年的Kavanaugh闹剧,Kavanaugh在听证会上直接大声嘶吼,称整个事件是民主党、克林顿以及背后财团的阴谋。大法官候选人如此表达党派立场,历史上还从未有过。

读过抵制信的都知道,法学教授抵制Kavanaugh是出于对这种党派化的极端担忧。现在看来,这个趋势已经不可避免了。

user avatar

@包思聪 的高赞答案是这么说的

看来是把这些法学教授随便找的借口当成真实的想法了呢。

那华农兄弟吃竹鼠,真的也是因为竹鼠中暑了吗?

随便一查就知道,法学教授联名写信不是第一次了。一个月以前,就有所谓的“500名法学教授联名上书”,反对任命卡瓦诺担任大法官

Nearly 500 Law Professors and Legal Scholars Sign Letter Opposing Kavanaugh - Alliance for Justice

猜猜人家当时的理由是什么?“卡瓦诺将废除Obamacare”“卡瓦诺将废除Roe Vs Wade”

那时候听证会还没开吧?

比如排在那封签名信第一位的Angela J. Davis

这次又跳出来签字

然后你告诉我说,他们真的是听了听证会后改变主意的?真的是因为“我今天才发现这个人没有法官气质”?

再比如这次活动的组织者Bernard Harcourt

听证会之前不也在兴致勃勃的转发“Kavanough又遭调查!”

请问那时候听证会开了吗?


欲加之罪而已。


另外,这次公开信,其实是有两封。为什么媒体只报道一封呢?

因为另一封的理由不太拿得出手。

说Kawanaugh不尊重女性。理由是Minnesota的女参议员问他喝酒的习惯的时候,他反问对方的喝酒习惯。

我表示。。。。。。

无言以对。


To: 评论区的 @包思聪


1 我也不关心你到底关心不关心,我也不代表任何人,就只是针对你光看了个问题说明就认为“法学教授的借口=其真实动机”这件事,我认为你犯了逻辑错误。


按照你的因果分析,法学教授反对卡瓦诺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发现卡瓦诺缺乏“法官气质”,那么有

A 法学教授发现卡瓦诺缺乏“法官气质”then B 法学教授反对提名卡瓦诺

同时你又认为法学教授反对卡瓦诺和其他人所说的什么党争、性侵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有

非A 如果法学教授没有发现其缺乏法官气质,then 非B 法学教授不会反对提名卡瓦诺

然而事实显示,同一批法学教授早在听证会以前就已经纷纷反对卡瓦诺。

因此,虽然我在这里不能否定A推出B,即不能否认“法官气质”推动了法学教授反对卡瓦诺,但我可以否定你的非A不能推出非B,即:

不能否认法学教授反对卡瓦诺没有别的考量,

改写一下:听证会的表现(法官气质)可能是法学教授反对卡瓦诺的理由,但肯定不是如你所说的唯一理由。说得不客气点,法学教授可能只是找了个借口。

2 我展示你的答案,并不代表我要攻击你这个人。我说你也只是一句“看来是把这些法学教授随便找的借口当成真实的想法了呢。”你要我在你的评论区里发言,然而你的评论区是筛选的,所以我觉得还是写出来比较好。而且评论区也贴不了图。

3 什么叫冒犯,什么叫尊重?就这个问题而言,当我看到你和平章上来就把所有人嘲讽一通的时候,我心里就很不舒服了。我始终相信,男女应该是平等的,女性不能因为自己的性别就可以随意施加一切道德指控,自己又自动豁免。你也好,平章吃吃殿也好,你们既然要展示自己的优越感,那么我就用事实告诉你:还是别了。

4 两次公开信又不是什么政治秘闻,随便上网搜索一下就知道了,链接都摆在你面前,你自己不去查,到我评论区里说什么“我不信不可靠信息源”,那从英文翻译过来的N手问题说明是很可靠的信息来源吗?你怎么就信了呢?当事人自称的理由,你怎么就信了呢?当事人自己的推特是不可靠信息源吗?你怎么又不信了呢?

最后重复一遍,我对你没有个人意见,就是针对你这一个回答,你不能光看个问题说明就来嘲笑所有人。你抢先拉黑我说是要保护自己,却无视是你自己先开了嘲讽的事实。我只是看不过出来说两句而已。不这么做,我没法保护知乎这个靠证据说话的环境,希望你能理解。

user avatar

一堆法學院都沒唸過的人在嘲笑耶魯法學院院長不懂法。


知乎反智已經到這種程度了⋯⋯



———————

無罪推定原則是刑法原則,應用場景是法庭上。不是任何地方。大法官任命是工作面試,如有懷疑,寧缺勿濫。當年共和黨理直氣壯把Garland的任命從2016年三月活活拖到2017年川普上台之後換成格撒奇。那這卡凡鈉怎麼就不能等等,讓調查更充分呢?


調查的時候就又是一個不適用無罪推定的地方。警察要是無罪推定就不要查了。所有人在被調查之前都是沒有證據證明其有罪的。



無罪推定真正適用的地方是刑事法庭審判,當公權力要剝奪個人自由的時候才是適用的。因為個人自由的價值實在是不能草率剝奪。


但大法官任命剛剛相反。大法官的任命實在是太重要了,不能草率任命。

—————————

可能有人不能明白為什麼性侵這個明明是刑事犯罪卻不是刑事指控呢?


舉辛普森殺妻案的例子吧。辛普森在刑事法庭被裁定無罪釋放,那顯然辛普森沒有罪了。但隨後辛普森又在民事法庭被裁定殺了人,所以被裁定賠妻子的家人一大筆錢(33.5million)。這個事情就來說明在不同的場合,標準是不一樣的。在刑事法庭,採納的是無罪推定以及合理懷疑原則(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這是非常高的舉證責任。但在民事法庭,則是優勢證據,舉證責任要低的多。


所以,盡管辛普森是無罪的。但他仍然被後續法庭認為是殺了人。所以認為辛普森有罪和認為辛普森殺人了是兩回事。


同樣,認為卡凡鈉犯有性侵罪,和認為卡凡鈉性侵了,和認為卡凡鈉適合擔任公職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三個適用的舉證標準完全不同。




—————//



在知乎上似乎民主党已经变成坏或者是蠢的代名词。而不少人对民主党的负面意见直接来自于假新闻,比如这个问题下的回答里就有不少。敌视对手,并将政论演变为敌我之争,这是一条通向专制之路。

我这篇答案甚至都没有在反对卡法纳,但也有不少人上来人身攻击。政见不同者只是政见不同而不意味着对方是坏人。 其实无论共和党或是民主党上台其实都没关系, 最高院5票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也没关系。真正让我感到担忧的在这知乎上对民主党的恶意丑化和通过对这些丑化来降低大家对民主的信心和对集权的向往,这才是有真正破坏力的。



--------- 关于联邦法官的票数----------

知乎上有一种见解认为是民主党把票数改成了50票,所以是民主党自食其果。其实魔鬼在细节中。民主党改的是联邦法官的任命票数,而不是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票数。

联邦法官有800多名。在奥巴马任期内,共和党执行反对一切的方针,反对一切奥巴马的提案。导致联邦法官严重缺员。800多席位空缺上百名法官,大量案件堆积(连退休的奥康纳大法官也不得不在坐到联邦巡回法庭去临时受理案子) 。于是国会修改规则允许过半数通过联邦法官,但不是联邦最高法官。本来法官的层级有差异,需要有差异化的投票是非常合理的。但是,这次,共和党修改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这是彻底抛弃了妥协而走向了党争。

user avatar

看了两个高赞答案,真是让我发笑。


一个把网友贬损一通,说他们也配在法学教授面前谈法律。另一个鹦鹉学舌,说卡瓦诺在听证会表现出的情绪化,表明他不适合大法官的职位。


那么我就也来说一说。


第一,法律是什么?是法官,律师,法学教授的禁脔吗?是他们随意把玩的手办?还是他们象牙塔里的私藏?

都不是。法律是自由人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制定并遵守的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社会规范。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律也不是繁文缛节,法律更不是某些执业者把持的权杖。一个路人质疑法学教授的言论,在情在理在法,有什么可以嘲讽的吗?究竟是谁反智?


第二,卡瓦诺在国会接受质询,他的身份是什么?是被质询者,是被挑战者,是“被告”。一个“被告”,被人说他表现得一点也不像个法官,还有比这件事更荒唐的吗?按照这个逻辑,各位法学教授,如果别人找到你们课堂外的一点瑕疵,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你们辞职呢?你们就从来没有和邻居争执过?你们就从来没有拿过停车罚单?你们就从来没有随地吐痰?你们每次遛狗都捡屎了吗?

法学教授们一直在使用一个词,judicial temperament,司法气质,那我也回敬一个词,recusal,回避。为什么存在回避?因为有时候法律执业者和正在审理的案子存在利益冲突,而卡瓦诺现在是“被告”,还有比这更大的利益冲突吗?法律设置并认可回避的原因就在于法律承认,即便一个受过法律训练的人,在事关自己的时候,也可能出现偏见,情绪化和判断失误,但是法律只是要求回避,并没有要求他们辞职,因为法律同样认可他们在利益冲突以内的表现不能说明或推断他们在没有利益冲突时的表现。而这些熟读法律的法学教授却在这里要求一个被告保持克制冷静不带个人情绪的为自己辩护,他们到底是不懂法律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最后,我对于卡瓦诺的提名没有立场,我对于他是否有过性侵也保留意见,但是我认为如果一个执业几十年的法律工作者,将冷静和自己所受的所有专业训练都抛在脑后,像一个毛头小子一样,口不择言,一门心思的为自己辩解,我倾向于相信他。

user avatar

我忍不住要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其他答案实在太搞笑了。

人家法学教授联名抵制的原因是这个:

联名信称,卡瓦诺在听证会上“情绪化、不克制、带有煽动性”的表现,证明他不具备大法官所必需的司法公正精神。
教授们还在信中说,卡瓦诺表达了对国会议员的蔑视,这种政治偏见可能会影响他未来的裁决,不适合在最高法院终身任职。

你看,跟性侵半毛钱关系没有。那些叫嚣无罪推定力挺卡瓦诺的回答都答得什么玩意?顺带一提,这段不是我从别的地方找来的,就是问题说明里自带的。白纸黑字就贴在当头,那帮人就是能神奇地没看到。

还有一个附合这类答案的评论是这么说:

真是为了屁股连脑袋都不要了……

把对象换成他自己以及那些答案真的是无缝契合。有些人对自己的缺陷真的是具备洞见啊,我们都未必找得到这么精妙的形容来描述他们这种行为。

最后,说一下个人对法学教授们抵制行为的观点:

我表示,我跟他们的看法一致,完毕。


补充:

我的评论区又发现了两个活案例:

如果Brett表现得淡定自若,左派一定会说他对于受害者和女性没有同情心冷血。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这叫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他如果没有情绪化、反对者就会指控他冷漠无情。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当大法官,呵呵……

身体力行地展示了一下什么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以看他们的各种表现真的是既无语又欢乐。


补充2:

回应 @Eason Sun

大部分不想评论,因为实在是……莫名其妙啊。举个例子啊,比如他回应我的第一点,

他自己认为是法学教授的借口,旁人不买他账,他管这叫逻辑错误。你说这槽该如何吐起?

所以我这里就说一件事情,Eason Sun把自己不在我评论区评论归咎到我设置”评论经我筛选“,这是他自己的问题。抛开屁股决定脑袋的,傻子都看得出来这是为了挡Troll的。你看这个问题下面有多少阴阳怪气,不友善,说明这么做的确很有必要。

他把自己不评论和我的设置联系起来,我感受到一种带有恶意的暗示,所以我要在此澄清。当然,任何看过我回答下评论区真实情况的人应该也不会对此有什么疑问。


补充3:

我也不喜欢隔空撕逼,但鉴于和 @Eason Sun 处于相互屏蔽状态,我也没有办法。当然,我也不会取消屏蔽的,因为我觉得跟他本人是说不清楚的,大概只能一直维持这个状态了。

我只回复了第一点,他也就只补充了第一点。

简单来讲就是,他根据我的两个观点:1、教授反对因为法官气质;2、教授反对和性侵、和党争无关,自己推导出“非A 如果法学教授没有发现其缺乏法官气质,then 非B 法学教授不会反对提名卡瓦诺” 的结论,然后自己推翻掉,以此说我有逻辑问题。

我就不发表评论了,你们自己判断吧。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