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腾讯视频回应买会员后还得看广告,称「不在会员免广告特权范围」,从法律角度看,腾讯的做法是否合理?

回答
腾讯视频的回应,即“不在会员免广告特权范围”,虽然在商业操作上并非新鲜事,但从法律角度审视,其合理性则涉及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个层面,其复杂性远超一句简单的声明。

首先,我们必须审视腾讯视频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会员服务合同”。消费者购买会员,本质上是与腾讯视频达成了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约定了会员享有特定权益。这些权益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去广告观影、观看高清画质内容、部分独播或付费内容的使用权等。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契约自由”和“诚实信用”。消费者付费成为会员,自然预期能够享受到承诺的服务。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免广告”的特权,那么腾讯视频在会员服务期间仍然投放广告,就可能构成对合同义务的违约。消费者购买会员的意图,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摆脱广告的干扰,提升观影体验。如果这项核心权益被保留或设定了“不在免广告特权范围”的例外,那么这种例外条款的设置是否公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就成为关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另一重要法律依据。该法强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如果腾讯视频的会员协议中,关于“免广告”的规定存在模糊不清、约定不明,或者以“不在会员免广告特权范围”这样概括性的、解释空间很大的表述来规避其应尽的免广告义务,那么这种做法可能被认定为不公平格式条款,甚至无效。

这里需要关注的是“特权范围”的界定。如果腾讯视频在其会员协议中,对“免广告”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具体的约定,例如,只免除正片前的贴片广告,而对节目中的中插广告、片尾广告等不包括在内,并且消费者在购买会员时对此有清晰的认知,那么其做法可能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会员时,普遍的认知是“免除所有观看广告”。如果腾讯视频的“不在会员免广告特权范围”这种表述,是出现在并不显著的位置,或者在消费者不易察觉的情况下,这就有可能被视为一种“搭售”或者“欺骗性承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此外,从合同解释的角度来看,对于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也就是说,如果“不在会员免广告特权范围”这种说法存在歧义,消费者更容易理解为“会员就应该免广告”,而腾讯视频的解释则更倾向于“部分广告不免”。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更倾向于保护消费者的合理期待。

更进一步说,如果腾讯视频在推出会员服务之初,是通过大力宣传“免广告”来吸引用户,并在消费者购买时,也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强化了这一认知,但实际服务中却出现了大量被排除在外的广告,那么这种前后不一的承诺,可能触及虚假宣传的法律红线,构成欺诈消费者。

所以,腾讯视频此次回应的法律合理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会员服务协议的详细条款、消费者在购买会员时的知情程度,以及“不在会员免广告特权范围”这一说法的具体指向和法律解释。如果腾讯视频能够证明其会员协议对“免广告”范围有清晰、明确、且消费者能合理认知到的约定,并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其做法可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脚。但如果其协议条款模糊、存在误导,或者通过隐瞒关键信息来规避责任,那么其行为就可能存在法律上的瑕疵,甚至违法。从消费者普遍的感受和期待来看,这一做法无疑会引发争议,并在法律层面接受更严格的审视。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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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去看腾讯视频的 VIP 服务协议(当然现实中也没什么人在点击同意前会真的看),就会发现,其实本来协议中就没有承诺完全免除广告:

3.5.2腾讯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为腾讯视频VIP会员不同程度地减免其在观看节目内容时看到的广告时长,但并不会完全消除所有广告和商业信息。
尤其是,对于部分版权方或因其他原因有特殊要求的影片、电视剧、综艺、动漫、体育赛事等内容,仍可能会向您呈现广告或商业信息(包括为您提供不同类型的广告服务,或节目本身包含广告内容),广告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赞助商广告、植入广告、TVC短片、创意广告短片等。并且,前述部分广告可能无法关闭或消除,您对此表示理解并接受。腾讯将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尽量降低上述广告服务对您观影体验的影响。

一言以蔽之,就是开通会员后还会有会员特供的广告。

另外,引导开通 VIP 的宣传用语,也愈发透出一种合规的气息,堪称文字游戏:

「会员关闭此广告」可以理解为充 VIP 可以关闭这一条 / 这一类广告(指片头广告),而不包含剧中的赞助商广告、植入广告、小剧场广告短片;

「会员享广告特权」中的特权可以指少看广告,而不是完全无广告。

真要去起诉平台,其实胜算不大。

你如果说,格式条款要做对制定者的不利解释吧,充其量也就是把「此广告」解释成这一类广告;你要直接说格式合同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无效吧,也很难说是主要的权利,毕竟 VIP 会员福利这么多,不完全是关于广告的;而且,平台还可以辩称,VIP 特供广告事一种行业惯例,很喜欢爱奇艺超前点播判决书中的一句话,「服务于需求的产业模式应当被包容」......

归根结底,还是要让更多人认识到,VIP 并不能免除广告,让运营者发现从片头广告中「会员关闭此广告」按钮的 CTR 越来越低、转化率越来越低,从而向平台传达信号 -- 不买 VIP,能享受超值福利,每年 188 元现金直接留在银行卡,不比什么权益都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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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ibili,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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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为什么尽管b站最近几年有很多操作非常令人不爽,但我仍然坚持只用b站看视频。

不用让你在看视频之前强制性看几十秒的辣鸡广告,这就是b站的最最最最最吸引我的地方了。

尽管可能会少看一些剧,但说实话,近几年国产剧还是主要以流量明星泛滥,剧情弱智的逆天剧为主,除了那几部主旋律的觉醒年代之类的比较好看,剩下的都一般吧。

只要我不充会员vip,它就永远坑不到我。

充vip的人越多,它坑人的底气就越足。

消费者也要团结起来抗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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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的回应:答非所问!

大家问的是为什么总是出现弹幕类的广告?而不是说影视中的广告。

如果是影视中的广告,那就没什么争议了。

每一部影视作品前期都是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其中广告主就是投入资金一部分的来源。

腾讯的vip是让跳过片头的广告,是在他的软件范围之内,但是别人拍摄好的广告确实做不到删减或跳过。

学了这么多年的广告专业,就记住:广告就是“广而告之”。

一个人从睁开眼睛的那一刻,直到晚上睡觉的那一刻都在接收着信息,

人的大脑有100多亿个神经细胞,如果是正常的一天的话,每天能记录生活中大约8600万条信息。

只是你并没有意识到,会有这么多信息进入你的脑袋。

更没有意识到只要是接收到的包含品牌相关的传播都是在接收“广告”。

广告首先是信息的一种传播工具,其次才是有目的有计划的盈利工具。

让人讨厌的无非就是商业广告罢了,因为他们让我们在被动的接受着信息。

是啊,人不想被动的接受别人的安排,任何事情都想掌握主动权在自己手里,这是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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