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就「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公开征求意见,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会对相关行业带来什么影响?

回答
市场监管总局就“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动态,对我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以下是值得关注的信息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我会尽量详细地阐述:

一、 值得关注的信息(征求意见稿的核心要点):

这份征求意见稿(通常指的是《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和《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定》等相关规定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和细化)旨在解决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其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定义和认定标准:
经营者集中趋向: 重点关注平台企业通过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其市场支配地位。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合并、收购行为,将加强事前审查。
垄断协议的界定: 明确平台企业及其相关经营者之间达成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价格联盟”、“限制竞争性平台接入”等行为,可能构成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识别: 重点关注平台企业利用其在流量、数据、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对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进行不公平待遇的行为。这包括:
不公平的高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例如,通过高额佣金、技术服务费等方式,增加平台内经营者的成本。
限定交易(“二选一”): 要求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在其他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这是本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差别待遇(“大数据杀熟”): 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同的待遇。
搭售(捆绑销售): 将某个商品或服务与平台上的其他商品或服务强制捆绑销售,阻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
滥用数据优势限制竞争: 利用平台掌握的经营者数据、交易数据、用户数据等,进行不当的数据分析、预测,以规避监管或限制竞争对手。
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 例如,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外的促销活动、定价策略等。

2. 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明确将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集中纳入反垄断审查的范围,并可能根据平台经济的特点制定更细化的审查标准。例如,对于用户规模、交易额、数据量等指标的考量,可能比传统行业的审查更侧重。
重点关注可能导致市场支配地位强化或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并购行为。

3. 规制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垄断行为:
除了平台企业自身的垄断行为外,征求意见稿也关注平台内经营者之间可能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协议,例如,通过平台进行的价格协同。

4. 关注平台经济领域的“二选一”问题:
明确将“二选一”等限定交易行为列为重点规制对象,强调其可能对市场公平竞争造成的损害。

5. 对“大数据杀熟”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
利用大数据、算法等技术进行价格歧视或差别待遇,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将是监管的重点。

6. 引入更强的执法手段和处罚力度:
对违反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可能对企业高管进行警告、处以罚款,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可能考虑限制其在相关行业内的任职。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还会要求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

7. 鼓励和规范创新,促进公平竞争:
政策并非要扼杀平台经济的创新活力,而是希望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开放、健康的竞争环境,鼓励更多创新主体参与。

二、 对相关行业可能带来的影响:

这些政策的落地,将对平台经济相关的各个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影响:
商业模式调整: 过去依赖“二选一”等强制性手段获取流量和市场份额的平台,将不得不调整其合作策略。平台可能需要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服务来吸引商家入驻,而非强制约束。
盈利模式多元化: 过度依赖平台抽成或广告费用的模式可能会受到挑战。平台需要探索更多元化、更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盈利方式。
数据使用规范: 平台在使用用户数据、经营者数据方面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数据驱动的商业模式需要更加注重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合规性。
市场集中度可能下降: “二选一”等壁垒的打破,将为中小平台和新兴平台提供更多的竞争机会,可能促使市场集中度下降,竞争更加激烈。
合规成本增加: 大型平台需要投入更多资源来确保其业务模式和运营行为符合反垄断法规的要求,增加合规成本。

2. 对平台内经营者(商家、服务提供商)的影响:
更多的自主权: 商家将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来选择销售渠道、定价策略和营销活动,不再被强制要求“二选一”。
降低经营成本: 有效遏制“二选一”和不合理的平台费用,有助于降低商家的运营成本,提升其利润空间。
选择更多样化: 商家可以更自由地选择在多个平台进行销售,从而接触到更广泛的消费者群体。
竞争环境改善: 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将更加公平,不再受平台方利用垄断地位设置的不公平规则的影响。
关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平台内部的数据使用规范化,也有助于保护商家自身的数据安全和商业秘密。

3. 对消费者(用户)的影响:
更丰富的选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消费者将能享受到更多元化的商品和服务,选择范围扩大。
更合理的价格: “大数据杀熟”等行为的遏制,以及平台费用的合理化,有望促使商品和服务价格更加透明和合理。
更好的用户体验: 平台为了吸引和留住用户,可能会在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用户体验等方面投入更多,以建立差异化优势。
数据隐私和安全增强: 对平台数据使用的监管加强,有助于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4. 对新进入者和创新企业的影响: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反垄断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打破大型平台的垄断壁垒,降低新进入者的市场准入门槛。
提供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新兴平台和创新企业将有更多机会与大型平台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能够更好地展示自身的技术和产品优势。
促进创新活力: 一个健康的竞争环境能够激发创新活力,鼓励更多企业投入研发,推出更有创意、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5. 对整个数字经济生态的影响:
促进良性循环: 通过规范市场秩序,可以促进数字经济形成一个更加健康、可持续的良性发展循环。
提升监管效能: 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监管,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维护市场公平: 反垄断政策的实施,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保障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可能面临的挑战: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何平衡好规范发展与鼓励创新、如何界定平台经济的特殊性、如何提高监管的精细化水平,都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实践。

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就“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对平台经济监管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其核心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这项政策将深刻影响大型平台的商业模式和运营策略,为中小企业和新进入者提供更多机会,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当然,政策的最终效果还取决于其细则的落地和执行力度,以及如何在这种规范下继续激发行业的创新活力。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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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领域。要理解这一点,先看看平常说的「反垄断」的合理性在什么地方。

共谋

这一点在征求意见稿里面也写了。首先是共谋。比如两家企业都生产白糖,约定好同时涨价。这方面很吊诡的一点就是,如果一个市场竞争越有效,那么这个市场就容易共谋;如果一个市场竞争起来很困难,非常容易自然的产生垄断那么这样的市场反而就不容易共谋。

为什么呢?因为一个市场竞争越有效,就意味着大家如果不坐下好好商量怎么维持价格,那么大家就没有饭吃了。像石油这种东西,在哪里开采都能用来炼柴油和汽油,所以如果产油国之间真的开足产量竞争起来,是非常有效的——而正因为如此,大家恰恰就不竞争了,大部分产油国就组成了OPEC这么一个国际的卡特尔,维持原油价格。

而如果一个市场竞争很无效,双方都有鲜明的特点,这个时候企业是没有什么动机去合谋的。像苹果和安卓两者区别是很大的,苹果就很难和三星华为坐下来去讨论「维持手机定价」——因为各自都有一批忠实的用户,都希望发挥自己的特点去夺取对方的市场,定价只是双方很多个维度竞赛中的一个而已,这个时候价格竞争效率不高,但是也不用怎么担心企业之间会合谋。

对于平台来说,因为其天然就是一个多边市场,而多边市场是存在间接外部性的——拿饿了么和美团做例子,平台至少有三批利益相关者:骑手,商家和消费者。商家越多,消费者就会越多,消费者越多,商家也就越多,而骑手效率越高,消费者和商家也都越多。

这个时候的合谋就非常诡异了,Lefouili & Pinho (2020)[1] 就证明,双边市场下的合谋,可能是对合谋的那一侧有利的。因为当平台合谋的时候,平台能够更好的协调和内化间接外部性。拿外卖平台来说,如果美团和饿了么在消费者这一侧合谋,维持一个差不多的外卖费,那么他们有动机比竞争的时候收一个更低的外卖费,然后去压榨商家和骑手。

这种情况就有点难办,双边市场下平台的单边合谋对消费者是有利的,要不要管?要不要反垄断?说不管也对,因为竞争政策整体上是偏向消费者的;但是说管也有道理,难道商家和骑手不是利益相关方么?其实只能个案分析,人为的灵活性就很大。

扩展垄断力量

传统上反垄断还有一个理由,就是禁止垄断的「传染」。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打印机和墨盒。如果我是打印机的垄断者,那么我在自己生产墨盒里面加装一个纯加密芯片,没有这个芯片的墨盒机器不认——利用自己在打印机市场的优势,强行推销自己水平一般的墨盒,这种行为就是扩展垄断力量。

这种事情,平台是很喜欢做的。比如今日头条里面同时还显示西瓜视频,就是一个例子,像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就更多了,很多业务都是围绕着主站的流量而慢慢开展的。

这种事情在平台经济时代,依然很难判断是好是坏。原理是这样的:双边市场存在交叉补贴,当这个理论上最优的交叉补贴特别特别大,以至于应该倒着给消费者钱的时候,事实上是不可行的——因为对消费者来说,最便宜就到免费为止。这个时候就意味着「最优补贴」达不到。[2]比如打印机,如果打印机的最优价格是-10块钱,这个显然是不现实的,会导致无法区分真实需求,从而大量的人来抱走打印机然后就不用了。

这个时候通过捆绑销售,比如捆绑几个墨盒,然后卖一个便宜的价格,就可以有效的实现负价格,于是「最优」的状态又可以达到了。

排他交易

这就是喜闻乐见的天猫京东2选1了。2选1让很多商家都觉得很不爽,这种排他交易合约,也在传统的反垄断法里面被认为是不好的。但是在双边市场,这个结论并不是一定的。原理是这样的:如果不允许排他性交易,那么意味着小平台往往就没有出头之日了——小平台将成为大平台的一个子集,而因为网络效应,人们往往会更倾向于使用大平台。

一个地方性的小外卖平台,和美团相比,可能其特色就是这家小平台有一些特色的店,是美团没有的,这样消费者如果喜欢这几个店里的东西,就可以来这家平台买——所以,排他甚至于是可以促进平台竞争的[3]

Lee(2013) 的结构估计表明,取消排他确实能够提高消费者福利和内容生产的利润,但是这些利润都是由大平台所得,所以「长期来看促进竞争」和「短期内提高消费者福利」,选哪个呢?

不公平定价

这是另外一个喜闻乐见的事情,「白菜价抢占市场,垄断了收割韭菜」。然而平台经济下这种行为依然是可好可坏的。

亚马逊和苹果在电子书上的竞争就是一个例子。亚马逊当年垄断的时候,因为其无以伦比的市场占有率,所以能够压迫书商拿到很低的折扣价,然后再用很低的价格卖给消费者,然后再通过低价电子书吸引人多购买kindle,扩展平台本身的市场份额。

后来苹果进入之后,大大增加了书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于是那一年消费者的电子书反而贵了20%-30%。美国的司法部后来发起共谋调查,后来书商、苹果和司法部庭外和解,这才把多收的钱又退给了消费者——引入一个竞争者,增加了上游的讨价还价能力,反而让消费者吃亏了。

总结

传统经济下,可以做到Cartel per se illegal,也就是只要发现存在价格合谋的卡特尔,就是非法的,就要罚钱。而在平台经济这个条件下,无论是共谋、定价、捆绑还是排他,其实都很难说如果强行改变平台的政策,到底对谁是好的。而因为利益相关方很多,远远不是商家——消费者这样的二元关系,比如说政府牵头,让饿了么和美团在骑手那一侧合谋,那么消费者这一端就是必然要比以往受到损害的,所以应不应该反某个平台垄断,如何反——这更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基本上只能从个案分析的角度出发,经济学的理论建模和结构估计,应该在其中占据更重要的角色。

参考

  1. ^ Lefouili, Y., & Pinho, J. (2020). Collusion between two-sided platform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72, 102656.
  2. ^ Jeon, D. S., & Choi, J. P. (2020). A leverage theory of tying in two-sided markets with non-negative price constraints. American Economic Journal: Microeconomics.
  3. ^ Lee, R. S. (2013). Vertical integration and exclusivity in platform and two-sided market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03(7), 296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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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每个人息息相关。

此事对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是较大利好。

这只是刚刚开始。

之前常用的大投资大基建的边际效用正趋于无效,需要其他的经济提升红利的配合。

而反垄断渐进式切香肠的实施,应该是其中重要的发动机之一。

简单列一下,不方便详述,请理解。

仅供参考:

1,目前创业创新是分层的,很多创业要依托平台进行。

垄断已经使得小创业者有成为“平台佃农”的风险,平台通过其大数据以及对用户资料的掌握,可以逼迫小创业者承担更多成本,并使小创业者的“利润”变得被可控,“平台佃农”的毛利会被各种方法拿走一半以上,而风险是佃农自己承担的。

在毛利被分配走大半的情况下,博弈规则会驱动劣币驱逐良币。

这显而易见是阻碍生产力进步和破坏良性竞争的。所以反垄断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减租减息”。

2,利用优势地位和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某些行业厂商可以轻易的,在没有任何内部进步的情况下提高利润。而上游供应商和最终用户几乎没有议价权。片面的“渠道为王”会导致实体经济的发展失去创新动力。

3,垄断的利润稳定性促使腐败,导致大公司内部有很多“寄生管理者”可以用“企业权力”套现红利,打击垄断可以反逼大公司内部反腐,清理吞噬腐败的寄生阶层,从而释放生产力,促进社会公平,促进产业升级。

4,从劳动者与资方博弈的角度,反垄断也是非常有意义的,当第三点的红利被释放的时候,劳动者的分饼权益会变大。垄断导致生产效率提升的边际效用很低,而反垄断会促使资本家意识到劳动者主动性和创造力的重要性,从而增加劳动者的筹码。

以上。

每次我们遇到困难,都会限制或者纠正一部分人的做法。

还有一些非生产力因素,就不写了。

那方面等官方的权威说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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