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中,拿平民当肉盾经常发生。
1947年7月国民党用12个旅 手拉手在山东半岛赶着土八路喝海水。那时我在胶东西海军区司令部当号兵;驻在昌邑宋庄。国民党24师由潍坊开始追我们,追到掖县大泽山,就快要追上我们时。当地民兵出来埋设地雷,炸死了国民党兵,这时国民党兵,不敢再前进,拿平民当肉盾,就抓当地老百姓前面踩路,有地雷先炸死老百姓,国民党兵在后面 炸不着他们。你说对平民的伤亡应该谁负责?战争是残酷的 无处讲理;总之老百姓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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