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过不少诉讼,类似的名誉侵权案也接触过。
不说太多法律条文了,毕竟跟法律实践还是有区别的。
2. 讽刺百度还是讽刺李彦宏,原告的主体是不一样的。有回答说因为带上的李彦宏所以如何如何,依我看,的确存在带上李彦宏引发的原告情绪问题,说白了就是,百度具体到某个人心情不爽是真的,但是案子能否达到原告预期则是另一回事。
毕竟单从目前的诉状和证据来看,不能证明给百度公司造成商誉损失,对个人的名誉侵权也通常不支持赔偿。
事实上,博文分为2段,第一段是如实阐述,并未对李彦宏造成名誉侵害。也未对百度公司造成商誉侵害。
关键在第二段话,这是个暗讽!
暗讽的表面是虚构事实,因为百度没有找top1的警局,不存在打款的事实。
暗讽的本质是嘲讽百度的竞价排名和排名靠前的虚假。
所以建议博主答辩上,一定要采集百度虚假排名导致受害的新闻报道与之对抗。
关于讽刺的事情,我想起了马克吐温的一件轶事:
当年马克吐温说,百毒公司里面有些人是狗娘养的,遭到起诉被迫道歉,后来马克吐温说,我说错了,百毒公司里面有些人不是狗娘养的。
---欢迎马克吐温起诉我虚构事实。
事实上,我特别建议网络讽刺,一定要注意不要写错别字。不然的确有吃官司的可能性。
增订,其实直接开骂也行。
如果说百度因为一条小小的微博就索赔500万,
那么百度上给我们推送的某些内容,是不是也要负点责任。
这是我刚刚才刷出来的“某些内容”,比较多。就挑出最有“魅力”的五条吧:
看了这些内容,如果你觉得未成年人实在不该看到这些东西的,就点个赞同,看看统计一下有多少人。
重点是这些都是百度推荐的,且任何人都能看到的。
如果我们让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社会的接班人看到这些东西,想必也不太好吧。
还有你们听说了吗,
最近谷歌也要重新回到中国了。
一个有点厚的分割线………………
好吧,
随便答了点,
收到如此多赞……
受宠若惊.jpg
插一句题外话,
如果你要查什么资料的话,
在你打开百度之前,
花五分钟
在知乎上面搜一下。
大部分情况下,
你都可以搜到一些冷门但是很棒的答案
不信?
那就不信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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