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庄公 君已经用亲身经历说的很好了。窝姥就权当搬运点数据,做一点补充吧。
首先上一张图,有关我国农村的机耕面积。图是我自己做的,数据来自我国的统计年鉴。
无独有偶,世界银行官网统计了1961~2000年中国的单位耕地面积投入的农机情况,得出的结论是类似的。
这时候可能有些会提出疑问:那为什么我国这段时间的农用机械总动力一直都是在增长,没有出现停滞乃至倒退?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农业机械未必是用在农业上的,诸如拖拉机也可以从事运输等用途。而reform and open后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也给了这些农机从事非农生产的机会。一个证据就是农用载重汽车在十年间猛增6.5倍。对此,中国人民的老朋友——韩丁同志对此评论道:
现实上看来,改革带来了巨大动力。人们起得更早,劳动更卖力,在田里待得更久,原来大块的田地可以按部就班的耕种,现在人们小家小户的分散开侍弄。这并不和近年来拖拉机数量猛增的事实相抵触,大部分的拖拉机根本没用在田里,而是用在农田和公路之间的运输上了。小块而且分散的农田使得拖拉机十分浪费,但是农民们必须有一定的农田工具和设备,他们不得不进行这种过度投资。
其次,农业机械总动力的增长不能光看数量不看质量。以拖拉机产量为例,14.7千瓦以上的大中型拖拉机,产量出现了明显的减少,从1979年的12.56万台减少到1980年的9.77万台,到1986年减少到3.86万台,直到1987年才回升到3.71万台,可谓是腰斩。与之相对的是小型拖拉机的产量增长势头旺盛,从1979年的31.75万台增长到了1987年的110.60万台。
对此,业已退乎的 @傅友德 大佬评价道:
与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的第一共和国相比,正是第二共和国所实行的分田单干,使初具社会化生产规模、处于机械化进程之中的农业经济陷于瓦解,倒退至“畜力耕种和手工劳动”为主的或“附有一定机器耕作”的小生产,并沉重了打击了天朝的大型农机工业(譬如,1980年一拖的“东方红”大型履带拖拉机产量达到2.45万台,次年就跌至1.2万台),迫使各大型农机企业不得不转弯调头,将个体运输户等私营经济确定为主要服务对象,着重生产中小型、特别是小型拖拉机产品。
92年以后,大型农机产量一度猛然上升,大型农机企业似乎迎来了转机。然而细究其因,却似乎与农村、农业并无太多关联,更主要的,可能由于当时南方开发热极大地刺激了大型工程机械的市场需求,由此带动了大型推土机、拖拉机的产销量急速上升。这个昙花一现的局面过后,大型农机企业在1990年代中期以后又陷入长期困境。
大型农机工业的凋敝,又必然导致钢材、轴承、橡胶、电子、电气、化工、煤电能源、冶炼铸造、交通运输等关联配套行业多米诺骨牌式的全线衰退。因此可以说,除去其它因素以外,1990年代中期的下岗大潮,追本溯源与分田单干不无关系。
直到进入本世纪以后,以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为标志,天朝的农机化进程在中断多年后终于得以重启。然而此时,天朝的农机工业已经被国际资本渗透得相当厉害了,,尤其是大型农机市场几乎被外资品牌所垄断。《国内大型农机市场已被外资垄断》:
那么小型农机在农业生产中是否能凭借数量优势取代中大型农机呢?对此,在康奈尔大学攻读过农业、在中国培训过农业技术人员的韩丁同志,对此给出的回答明显是否定的:
一旦机械化的许诺作出后,什么样的机械首先被采用就是应当考虑的问题了。中国应当把精力放在为小型的 15 马力四轮驱动的拖拉机制造工具上并依赖它进行未来的农业生产呢,还是把精力放在为中型 10-100 马力拖拉机上并依靠它进行农业生产呢?
一些人争论说既然已经生产了这么多小型步进式四轮驱动拖拉机,既然已经有这么多农民拥有它,那么它就应当作为机械化的中坚。依我看来,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方针。除了这些机械力之外还有太多耕作任务,例如深耕、heavy discing、deep chiseling、平整土地、切断秸秆、拖运肥料、撒布肥料、玉米采摘,以及许多其他收获杂事,现在都做不了或者只能花费大量成本用小马力机械去做。产出已经受影响了,因为小拖拉机不能犁多于几英寸的深度。如果在表层以下形成了一层砂砾层,这些小型拖拉机无法打碎它。
把 40-100 马力系列的重型拖拉机作为中国机械化的主流是有很大意义的。这样的拖拉机,有完整的配套器具,可以做从耕地到收割的一系列农业劳动,并有相当高的效率。公社应当把土地集中起来分块耕作以使工作更趋合理。
每个装备好的中型拖拉机,可以耕作 1000-2000 亩规则的庄稼地,可能对水稻田要少些。既然北方大多数村庄都有 1000 到 4000 亩庄稼地,管理的规模比较适宜这种类型的机器。计划可以在一个村子大小的规模上展开,通过机械队和机械专业户提供附有一系列广泛服务的土地租约。在这种规划下,还应考虑小型步行式四轮拖拉机,它可以提供田间运输、局部喷雾以及其他随机的轻服务。
事情的核心仍然是:机械化,如果是成功的话,必须有一定规模。全力发展 15 马力的机械化会将中国一直限制在缓慢滞后的农业水平上。
最后,一些相对富裕的农民,也通过承包他人土地的方式,获得了较为大块的土地,为此购买了农机进行农业生产。这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农业的机械化,不过这种承包行为带来的机械化,是否会演变成土地兼并?是否符合广大农民而非只是一小撮富裕农民的利益?这一切长远看来都得打问号。
(完)
参考资料:
《改革开放40年农业机械化发展与制度变迁》
《中国农村40年》
韩丁:《大逆转》
我是农村人,说说亲身经历,亲眼所见。
单干前,我们公社有几台东方红履带拖拉机(具体数目我不清楚),我们大队也有一台东方红履带拖拉机,各小队还各有一台手扶拖拉机。那时全公社的土地耕靶这些东方红拖拉机就完成了,剩余零星地就用手扶拖拉机。
老式东方红拖拉机(适应于大面积耕作)
手扶拖拉机(适用于小面积耕作)
单干后,这些东方红拖拉机全部报废,当废铁卖了。各小队的一台手扶拖拉机则分给了小队里有势力的人家。其余人家只能分几头牲口,好几家才能得一头。可是一头牲口能耕地吗?不能。一头壮牛可以耕地,但是单一的马、驴、骡子不能耕地,单一的弱牛也不能耕地。所以当时就出现了人拉犁,人拉耩子的宏大场面,一步回到解放前。
过了一二十年后,手扶拖拉机的产量提高了,农民也积攒一点钱了,私人就开始买手扶拖拉机。现在我们这个地方,几乎家家都有一台手扶拖拉机,一年就为耕几亩地,99.9%的时间都是闲着的,利用率极低。
现在收割有了中小型收割机,但是由于一家一小块地,就造成收割机的效率也很低,收割的时间没有拐弯抹角的时间长,而且中小型收割机遗落的粮食特别多。小麦收割后,从地里的出苗情况看,严重的一亩地遗落足有100斤。但是一家一户巴掌大的地不适合大型收割机啊。
现在又要搞什么土地流转,土地集中起来给一个人种,其他人给他打工。这样虽然比较能适应机械化了,但是因为农民不是给自己干活,是给“地主”干活,能有积极性吗,能负责吗?
情愿把土地流转给个人,也不愿意恢复公社制度,怕打脸,当然最怕的是自己利益受损。
给OGA患者提供一个信息:在他们的OGA里,安徽的农民一年的粮食只能吃9个月,每年农闲的时候他们会成群结队地拿着政府开的介绍信到全国各地区要饭,最远都跑到东北了。你们的机械化设备在哪儿?
你以为北京那个“正黄旗”大妈说外地人都是“来北京要饭的”是完全胡编乱造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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