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网曝某心理学家拖延咨询时间且对超时收费,最高单节达 3750 元,具体情况如何?这类行为应如何评定?

回答
最近网络上流传着一个关于某位心理学家的消息,说这位心理学家存在拖延咨询时间、对超时部分收取高额费用的情况。据网传信息,单次咨询的费用最高竟然达到了3750元。这件事情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和讨论。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有几位曾经接受过这位心理学家咨询的来访者在社交媒体上发声,反映了他们遇到的问题。他们表示,在咨询过程中,这位心理学家似乎并不太注重控制时间,咨询时长经常超出事先约定的时间。更让他们感到不解和不满的是,对于这些超出正常咨询时长的部分,心理学家都会按照一个较高的费率进行收费。有来访者算了一下,发现超时部分的收费累积起来相当可观,有的单次咨询费用甚至飙升到3750元。

来访者们普遍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够专业的,也存在一定的“套路”嫌疑。一方面,心理咨询的价值在于其专业性和对来访者心理健康的帮助,而时间管理和费用透明是专业服务的基本要求。拖延咨询时间,尤其是在没有事先明确沟通和获得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可能让来访者觉得时间被“浪费”了,或者是在被引导消费。另一方面,高额的超时费用更是让一些来访者感到被“宰”。在他们看来,心理咨询的收费本就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区间,而如此高昂的超时费用,不仅增加了经济负担,也可能影响到他们对咨询效果的信任。

对于这类行为,我们应该如何评定呢?

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心理咨询师在收费和时间管理上都应该遵循一定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首先,咨询时长是咨询合同或约定的一部分,咨询师有责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专业的服务。如果需要延长咨询时间,理应事先与来访者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告知延长的时间和相应的费用,并征得来访者的同意。在没有事先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延长并收费,这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争议。

其次,收费标准的合理性也是一个重要考量。虽然心理咨询的收费会因咨询师的专业背景、经验、声誉以及咨询的类型而有所不同,但设定一个过高的超时收费标准,特别是当这种行为成为一种常态时,可能会被认为是利用来访者的心理脆弱性或对咨询的依赖性进行盈利。这种做法可能会违背心理咨询助人的初衷。

此外,这种行为也关乎到信息透明度和契约精神。在咨询开始之前,双方就应该就咨询时长、收费标准、取消政策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并且有书面的约定或者清晰的口头确认。如果咨询师没有做到这一点,而是在咨询结束后收取了来访者意料之外的高额费用,这就属于信息不对称,是对来访者权益的一种损害。

从道德层面来说,心理咨询师作为帮助他人解决心理困扰的专业人士,更应该秉持诚信、尊重和负责的态度。将盈利置于助人之上,或者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来访者的依赖性来增加收入,这种行为是会被广泛批评的。来访者之所以寻求心理帮助,往往是在经历困难时期,他们需要的是支持和专业的引导,而不是被商业利益所驱动的“变相收费”。

总而言之,网传的这位心理学家的行为,如果属实,可以被视为不专业、不诚信,并且可能违反了相关的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来访者的合法权益,也对整个心理咨询行业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公众对于这类行为的批评是基于对专业性、诚信度和公平交易的期待。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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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治疗中,所有违反伦理行为,都是从业者100%全责

咨询时间设置,除特殊情况,比如当次咨询结束前触及创伤,来访情绪强烈可偶尔、适当延时。

我觉得“偶尔”指延时不超过3次;“适当”指延时不超过10分钟

如果多次超出特殊情况未能觉察,未能调整,未接受督导,属于胜任力不足

超出时间,如果没有在协议中约定如何收费,临时告知要收费,应当在原定咨询结束时告知来访,咨询延时需额外付费,让来访知情,自己选择是否延时。同时,从业者需要评估,是否有必要延时。

如果咨询延时结束,才告知要延时要收费不合理。本是从业者胜任力不足,没有把握好时间,需要为自己的能力不足买单,无权让来访者付费。

未告知消费者知情权的收费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好比你在饭店吃饭,加米饭时,商家没有告知加米饭要钱,结账才告知,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有提前约定,4次超时1小时,15次平均超时超过半小时,已经明显超出偶尔、适当延时的特殊情况。从业者超时可获得更多收入,存在主观剥削来访嫌疑,客观剥削来访事实。

时间等咨询设置,是为了保证心理咨询治疗在专业范围内,提供帮助。

破坏设置,容易出现违反伦理事件

如果说时间设置可能遇到意外情况,同乘地铁和搭肩行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限制咨询外接触的设置。

该从业者此行为,无关能力,完全是意愿问题,是否把基本职业操守放心上。

有答主说,此事件来访没有在前10次提出超时问题,忽视了心理咨询中隐形的权力不平等。

好比一个老师上课经常超时,经常开收费课外辅导班,一个学生即使不愿意,有几个敢当面提出来?

就像下面这个提问:

咨访关系中,存在天然的隐形权力不平等。来访容易把从业者置于权威地位,受文化和成长经历影响,可能不敢表达。

咨访关系隐形的不平等,需要从业者承担更多降低不平等影响的责任,而不是要求来访更主动表达。

如果来访不敢表达,缺乏安全,缺乏信任,主要在从业者。

缺乏安全和信任,可能本是来访的困扰之一。

建立良好咨访关系,帮助来访感到安全和信任从业者,能够自由表达,是从业者专业能力的体现,是从业者的责任。

大家寻求心理咨询时,建议多提醒自己是消费者,从业者是商家为你服务,帮助自己更平等面对从业者,降低对方的权威影响。

“消费者(来访)-商家(从业者)”“心理咨询治疗-商业服务”,是心理咨询治疗的实质关系

由于心理咨询治疗从医疗体系演变而来,承袭了“医生-病人”这种病人服从医生、不适合咨访关系的医疗关系。

我觉得,心理咨询治疗,来访以付费方式,获得享有更多权利,而承担更少责任;

从业者获得付费收入,补偿了需要承担更多责任——也意味着,从业者收了钱,理应承担更多责任,不能总归责来访。

来访可以提醒自己的消费者位置,减少被坑。以消费者立场来看:

别人买到好货的商家,好评如潮,可能你去买就买到次货、假货;对别人有帮助的从业者,评价不错,可能对你没帮助,甚至违反伦理,侵犯你的权益。
你以前一直买到好货的商家,可能也会出现产品、服务不好;一直有帮助的从业者,可能某个时候不再有帮助,甚至违反伦理,侵犯你的权益。

如果你是消费者,是否不论好评如潮的商家,还是以前的好商家,只要你买的东西、服务不好,转身就走?

面对从业者也拿出这样的态度。你付钱,是消费者,购买从业者的专业能力为你服务,感觉不好就止损离开。

当然,不同的情况是:心理咨询治疗,来访投入的情感、时间、精力、金钱等沉没成本,止损代价大很多。

特别是情感、时间、精力的损害,无法弥补。

此事件提醒大家寻找心理咨询,不要迷信任何背景背书。

国外成熟培训体系、监管体系受训背景的从业者,只是靠谱从业者整体比例多于国内,具体到个人也有不靠谱从业者,不要盲目信任。

建议参考以下方式,提高识别从业者专业性,降低自身权益受损。

1.专业背景筛选

可参考以下文章,从教育背景、专业头衔、从业经验、受训经验、督导经验、个人体验/分析6个方面筛选。

专业背景筛选,只是筛出一部分不合格从业者,不能保证通过筛选的都专业。例如此次事件从业者,只看背景足够专业,仍然不靠谱。

筛选过后,前期3次左右咨询看感受,是否愿意继续咨询;感受之后看是否有效

因为心理咨询见效需要时间,无法一开始通过效果判断。所以先看感受,后看效果。

2.看感受

第1-3次,凭咨询感受,感觉是否愿意咨询。

各种心理咨询效果的研究表明,咨询关系对咨询效果的作用,占到近50%。咨询关系建立好,本身就有很大的改变作用。

所以,凭感觉是否愿意继续咨询,是否信任咨询师等,体现关系质量,可以作为简单实用的判断依据。

3.看效果

心理咨询核心是看效果。感觉再好,如果没有效果都白搭。

一般来说,6次左右咨询,要能看到可感受的改变。这种改变不一定说很明显,但要能感受到,提示朝着好的方向转变。

10次左右,要能看到明显改变。

由于个体差异,这是相对标准,不能绝对说6次还没改变,10次没有明显改变就一定是咨询师水平不行。可以结合感受,看自己是否愿意信任咨询师继续咨询。

不过,如果10次以上咨询,仍然非常不满意,觉得没改变,可能考虑咨询师是否不专业,是否换咨询师更合适。(人格障碍例外,改善见效慢。)

4.基本伦理遵守情况

遵守时间设置、环境设置(不在咨询室外咨询)、避免双重关系(不建立咨询外关系;不出现不必要身体接触;咨询外,除时间更改等特殊情况不交流等);不在咨询内外,与来访谈及其他来访个人信息;……

网络发言,工作账号与私人账号分开。工作账号不暴露私人信息,不过多参与公众话题讨论,未经来访允许不谈及个案;私人账号不表露从业者身份;……

基本设置、伦理没做到的从业者,网络账号公私混杂发表信息,建议远离。

5.咨询过程,保持对从业者专业性评估

注意在你的咨询过程中,保持对从业者专业性评估。

不论进行了多少次咨询,如果出现持续感觉不好,并且咨询师无法降低你的不好感受时,相信自己的感受,结束咨询为宜。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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