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日本战国没有打出来郡县制?

回答
关于日本战国时期为何没有出现类似中国郡县制的体制,这背后是多重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交织的结果,而非单一原因所致。与其说“没有打出来”,不如说当时的社会结构和发展逻辑与推行郡县制所需的前提条件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什么是“郡县制”。在中国历史上,郡县制是一种中央集权下的地方行政制度,其核心在于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官员(郡守、县令)负责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地方官员的任免权归属中央,地方权力被高度集中并层层分解到基层。这意味着对地方的直接、强力控制,以及一套等级森严、层级分明的官僚体系。

那么,为什么日本战国时期难以实现这一点呢?

一、 根深蒂固的封建土地私有制与武士阶层对土地的依附性:

日本战国时期,土地是权力的核心基础。各地的“国人”(地方豪族)早已掌握了实际的土地所有权和管理权。他们通过招募和训练自己的武装力量(武士),形成基于血缘、地缘和恩义的紧密联系。这些武士效忠于自己的领主,不仅仅是因为俸禄,更因为领主是他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土地的直接分配者。

在这种模式下,如果强行推行郡县制,中央(理论上的征夷大将军或幕府,但实际上权力分散)需要直接剥夺这些国人领主对土地的控制权,并任命自己的官员去管理。这无疑是对现有权力结构的根本性颠覆,会引发剧烈的反抗。毕竟,土地不仅仅是经济资源,更是政治权力合法性的来源。没有土地的控制,武士阶层将失去效忠的根本理由。

二、 缺乏强有力的中央权威和统一的法律体系:

郡县制的有效运行,必须依赖一个强大而稳定的中央政府,能够制定和执行全国统一的法律,并且有能力调动资源去派遣和支持地方官员,以及镇压地方的叛乱。

日本战国时期,室町幕府的权威早已衰落,实际的权力分散在各地的大名手中。大名本身就是实际上的“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建立了自己的税收、司法、军事制度。他们与外部势力(如其他大名、寺社、新兴商业城市)的交往,往往是通过外交手段而非中央行政命令。

即使是看似强大的大名,其领国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他们继承了原有的封建结构,对家臣的控制力也并非绝对。要将整个国家统一在一个中央政府之下,推行统一的郡县制,需要一个能够压制所有地方势力并建立全国性法律秩序的超级强权。而战国时期恰恰是这种强权尚未完全形成,各地势力犬牙交错、相互制衡的时期。

三、 经济基础与管理能力的限制:

郡县制需要高效的财政税收体系,能够将全国的税收集中到中央,再由中央分配给地方官员以维持其运作。这需要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能力。

战国时期的日本经济虽然在发展,商业也日益繁荣,但整体上仍以农业为主导。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交通不便,信息传递缓慢。统一的税收和财政体系的建立极其困难。大名们更倾向于在自己的领国内建立一套适合当地情况的经济和税收制度,以最大化自身利益。强行推行一套全国统一的税制,不仅难以征收,还会引发地方的经济混乱和不满。

此外,战国时代许多大名为了巩固自身统治,会给予一些商业城市特殊的“乐市乐座”政策,鼓励商业发展,同时也通过商业税收获得收入。这种自治或半自治的城市实体,其运行逻辑与严格的层级化郡县制存在冲突。

四、 军事结构与权力分配的逻辑:

战国时期的军事力量是以大名及其家臣的私兵为主体。战争的性质是领土争夺和权力重组。大名们通过战争来扩大领土,并将其纳入自己的直接管理之下。这种“直接管理”更多的是将新占领的土地和人口纳入自己现有的封建体系,而非建立一套新的、中央任命的官僚体系。

例如,如果一位大名攻下了邻国的城池,他可能会任命自己的亲信家臣去管理这座城,并将其纳入自己的封建网格中。这是一种基于封建契约和个人效忠的权力扩张,而不是建立一套不受领主个人影响的、由中央统一派遣的行政官员体系。

五、 文化和思想上的差异:

中国的郡县制是在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强调国家整体性、官僚的专业性以及对君主或中央的绝对忠诚。然而,日本战国时期,虽然也有中国文化的影响,但封建主义的传统以及武士阶层的价值观念更为突出。

武士道强调对领主的个人忠诚、荣誉感和军事才能,而非抽象的国家概念。领主与家臣之间的关系更多是基于“主从关系”的契约,而非公职人员对国家的义务。在这种文化土壤下,要求武士阶层放弃对土地的实际控制,转而成为没有实权的中央派遣官员,是难以被接受的。

历史发展的路径差异:

可以说,日本战国时期的发展路径更倾向于在原有封建框架内进行整合和权力再分配。各地大名通过兼并、联合、继承等方式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最终形成几个强大的封建势力集团。最终统一日本的丰臣秀吉和德川家康,虽然也加强了中央集权,但其统治基础仍然是建立在对土地的再分配和对原有的封建领主(大名)的承认和控制之上,而非完全否定封建体系,建立一套全新的官僚管理体系。

德川幕府的幕藩体制,是战国时期权力格局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后的结果。它承认大名的存在和对领地的统治权,但通过“参勤交代”(大名定期进京,并且家眷留在江户作为人质)等制度,将大名纳入幕府的控制之下。这种制度,虽然也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和相对的稳定,但它本质上是一种对封建统治的改造和优化,而不是对封建体系的彻底颠覆和郡县制的全面推广。

总结来说,日本战国时期没有出现郡县制,是因为:

土地私有制和武士阶层的利益根深蒂固。
缺乏强大的中央权威和统一的法律。
经济基础和管理能力尚不足以支撑。
军事和权力分配的逻辑是基于封建的契约和效忠。
文化和思想上,封建主义和个人忠诚的观念更占主导。

战国时期的日本,是在原有封建结构的基础上进行力量的重组和整合,其最终走向的是一种更为强大的、但仍然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中央集权体制(幕藩体制),而非中国式的、基于官僚体系的郡县制。这是不同社会历史发展逻辑下的必然结果。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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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战国时代的八九百年前就学过,后来发现行不通,制度一搬过来就变味。

郡县的本质是中央政府的直辖地,郡县制就是把整个国家交由中央政府进行管辖。这种制度会在农业时代产生原本就是一件非常神奇的事,与之配套的科层制,也就是现代官僚制度,直到近代才在欧洲出现,而中国早在周朝就产生了科层制的原型,到秦朝时就有了非常成熟的科层制。

科是类别,层是等级,科层制就是就是按照管理类别和职务等级设置官职。例如三公九卿管理国家政务的各个方面,每个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又有不同级别的官员分别负责。

然而这种管理方式所带来的成本是非常高的,因为权力被集中到了中央,所以中央要包办地方的各项业务。集权的要诀是削弱地方,将地方政府的行政权、财权、法权、军权、人事权进行分离,让地方官员不能掌握完整的权力,无法在脱离中央政府的前提下管理地方。就像父母养孩子一样,孩子要是有能力独立生存了就会产生离心力,心情好时给个面子,心情不好直接造反。

工作分得越细,机构越庞大,冗员也就越多,处理政务的效率会变低,中央管的事也更加复杂,政府运行成本剧增。例如县里修条路要工程、财务、交通等各个部门的官吏进行实地勘查审计讨论,再向上进行多级报送,审批下发之后州郡官员再各吃一点回扣,人浮于事外加逐级管理,成本一下子就上来了。每年年末地方还要派人向中央汇报工作,因为交通条件问题,偏远地区甚至要提前三个月动身,中间产生的费用自然要由官府承担。而除开累增的行政权之外,中央还必须对地方行使监察权,防止官员在地方欺上瞒下、作威作福、当土皇帝,这自然也要产生巨量成本。

结果就是,人类在进入工业时代前因为无力承担庞大的运行成本,很难产生这种直辖政府,然而中国人却意外地做到了。当然代价也很沉重,例如因为运行成本太高,王朝最多经历两三百年就会原地爆炸一次,而中央政府太过强势,民间很难自发地产生新兴势力,以至于错过了海洋时代和工业革命。

此外,即使是中国,在很长时间里也无法支撑完全形态的集权政府,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例如汉朝的内地太守握有军权,地方官员拥有官府中的人事任免权,这使得上下级之间产生了人身依附关系,方便了某些地方官员从事造反活动。而在中央政府经历衰退之后,甚至会启用藩王统治或者门阀政治这种与集权相悖的模式,尤其是在割据政权中,中央政府的军队和财政都不足以压制地方时就很容易发生集权退化。

同时,古时候原本就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官僚机构设置到县这一级几乎就已经达到极限,很难继续再往下支撑,县官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地方有力人士支持自己的工作开展,县级以下的土皇帝是被默许存在,也就是所谓的“县官不如现管”。

中央王朝建立后无论是庞大的朝廷机构还是用以震慑四方的中央军队,都是若干万计不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口,需要大量的粮食和人力来养活,对于城市维护能力和环境承载能力也是巨大的考验,实际上长安就是因为环境日益恶化无法承载大量人口而在唐朝之后便不再成为统一王朝的都城(即使唐朝君臣也经常前往洛阳避暑就食)。如果再考虑到首都周边的防御体系以及控制各地的交通成本,实际上符合条件的选择很少,因此中国的古代政权虽多,都城却总是在那几座城市之间来回切换。

日本身在中华文化圈的辐射范围内,自然对中华帝国的统治手段羡慕不已,早在奈良时代(公元八世纪)就模仿唐制进行改革,其中包含令制国的建立。最后日本朝廷把全国划分成五畿七道,共计六十六国二岛。可想而知,以日本当时的交通环境和贫瘠的土地产出,根本无法支撑这么庞大的机构设置。

同时,日本大部分地区都是山地,缺乏大片平原。日本最大的平原为关东平原,面积约1.6万平方公里,略小于1.8万平方公里的成都平原,只有华北平原的二十分之一大。而除开关东平原和北海道的几个平原,日本最大的两个平原是仅有0.2万平方公里的新潟平原和仙台平原。

从地理条件来看关东平原对日本列岛的其他地区具有碾压性的优势,然而关东平原开发较晚,而且水灾频发,在当时环境并不算好,同时更大的问题在于这个地方太偏东了。虽然对中国来说日本只有一个省的大小,但由于国土狭长,南北距离其实很远。从鹿儿岛县的南大隅町南端出发到北海道的根室市北端,直线距离约为1960公里,大约是广州到呼和浩特的直线距离,因为列岛形状弯曲,实际长度要更长。正因为如此,北海道纳入日本国土是很晚的事,比占领琉球还要晚。

这造成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日本朝廷把首都放在关东平原,很容易对西边失去控制。镰仓幕府和江户幕府把行政中心放在关东,结果最后都是西边的京都朝廷勾搭上了一些诸侯来搞事,例如带头干掉江户幕府的四大强藩全部来自西日本。因此为了方便控制全国,日本朝廷常年选择处于东西日本交通要道的近畿地区,然而这里却山地纵横。

另一方面关东的资源优势又太强了,导致无论谁占领了这里都有资本向朝廷发难。不光是在关东发迹的镰仓幕府和江户幕府,在战国时代尚未来临之前,室町幕府设置的镰仓公方足利持氏就在关东发起了叛乱,此时离强势的三代将军足利义满去世才30年。早些年在关东造反的平将门甚至是日本历史上唯一一个打出推翻天皇统治旗号的人。

后来德川家康悉心经营关东,治理水患,开发农田,扩张江户(即东京),使得江户城的人口在幕府时期超过百万,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明治维新后天皇来到江户巡视,来了就不肯走了,长期住在这里办公,实际上日本从未正式定都过东京。

回到奈良时代,因为日本朝廷实力有限,无法对地方做到深入控制,不能为各地官员担保,官员们自己也很难完全掌控地方,下面的地方领主动不动武装上访。离得近一点的因为惹不起朝廷态度还会恭敬一点,偏僻地区就完全是天高皇帝远了。武士集团作为天皇贵族以及庄园主手下的暴力组织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到后来幕府将军在地方崛起,把天皇都直接架空了。

然而幕府将军也面临和天皇一样的窘境,就是无法通过直辖手段控制全国,将军派往地方的守护(等同于太守)只能寻求和当地土著合作。一些守护成功地掌控了地方,成为战国大名(例如今川、武田),但更多是被下面人所架空,变成橡皮图章,最后被取而代之。日本战国其实就是领主们从地方纷纷崛起的历史。

大名们为了强化自己的统治力,加强税收和动员能力,都在想办法增加自己作为大名的集权手段。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剔除代理人这一层级,直接对附庸发号施令,而不是让附庸去控制附庸的附庸,典型手段如让家臣集中居住,以及对下属颁发感状(战功奖状),都是让家主和下面的人建立直接联系,消灭部下和其他人之间的人身附庸关系。

这个过程被称为“一元化”,即领地里所有臣民只有一个君主。虽然没有条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集权统治,但大名们所实行的一元化实际就是在小范围内探索集权统治。一般把分国法的颁布视为一元化成功的标志,分国法是大名自己对领地颁布的法律,内容包括领民支配、家臣统制、寺社支配、所领相论、军役等,代表大名有权对领内臣民进行处置。

但仅有分国法其实只是很粗糙的一元化,大名即使掌控了法权,领内豪族依然拥有相当的自治权力,战国时期各大名对地方领主最有吸引力的政策就是“安堵”,即保证其原有领地。因而更加触及根本的措施是检地,也就是丈量土地。

当时日本的土地所有制相当复杂,一块地的所有权通常被一群人共同拥有,例如地主、地侍、国人、大名、公家、高人等。大名往往难以知晓自己领内的土地收入,而部下拥有土地所有权也就有了领内自治权,可以自己招募兵马治理地方。检地是在丈量土地之后让检地者掌握土地资料,以便分配土地权属,取消部下特权,让他们成为领取俸禄的公务员。

因为各地条件以及大名能力各不相同,战国大名们的集权能力也天差地别,而丰臣秀吉在统一日本后对全国推行了检地,将所有的土地权属进行切割。从客观角度来说,丰臣秀吉虽然弱化了大名和领地之间的关系,却帮助某些落后的大名完成了集权。随后丰臣秀吉在平定关东和奥羽之后进行了大规模转封,因为前期检地工作取得的效果,加上德川家康等大名的积极配合,丰臣秀吉成功地做到了对大名地盘予取予夺。

当然这是有限制条件的,丰臣秀吉不可能真的想干嘛就干嘛,像大大名的地盘就很难直接剥夺。后来关原之战德川家康处理战败大名时,九州南部的大名岛津义弘先前卖力进攻德川家治下的伏见城,又在关原战场打伤德川家重臣井伊直政,但因为岛津家地方偏远,实力雄厚,外加摆出鱼死网破的姿态,居然没有受到处分,后来幕末时期带头造反的人里就有岛津家。

丰臣秀吉或者德川家康想在战场上取胜很容易,要解决治理问题却很难,江户幕府的二三代将军因为改易(贬为平民)的大名太多,导致大量武士失去饭碗,爆发了岛原之乱和由比正雪之乱等动乱。最后幕府专门下令不能轻易改易大名,绝嗣的家族要想办法从其他地方找人继承。要通过暴力手段把大名们一个一个地除掉在军事上也许可行,但政权肯定会因为统治成本过高而快速死亡。

幕府统治者知道这个道理,只能被迫允许大名们保有领地内的统治权,但又不能不想些办法,最后使出了两个妙招,分别是参觐交代和天下普请。参觐交代即各大名每年必须花一段时间到江户去处理政务,这个时间很长,平均下来约有半年。大名在江户肯定要有居所,还要有侍从,于是就会产生大量消费,既削弱了藩内财政,又繁荣了江户经济,还令大名无法对自家拥有很强的控制力,可谓一箭三雕。天下普请则是让大名出资出力帮幕府搞工程建设,例如造河堤修城墙之类的。

这两招都是在不增加幕府运行成本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削弱大名实力,让他们无力反抗幕府统治。于是大名们迅速耗空财政,江户幕府建立一百年不到,因帮助手下武士赖账而使商人破产的大名多达十八家。这个情况在幕府中后期进一步恶化,江户幕府甚至两度出台弃捐令(即欠账一笔勾销),帮助大名和武士赖账。

结果明治维新时要版籍奉还,搞废藩置县,给大名们发钱让他们交出地盘和权力回去当财主,居然没受到什么抵抗就成功了。除开刀已经架到脖子上了之外,一个原因是当时许多大名已经被下面的人所架空,另一个原因则是绝大多数藩的财政入不敷出,大家都快揭不开锅了。

然而江户幕府自己也没有存出什么余粮来,一方面幕府的直辖领很大,管理成本很高,另一方面幕府高度集权化,以代官管理地方,武士基本只领死工资,这些代官就很接近现代官僚了。结果代官制度不但拉低了事务处理效率,也给幕府带来了很高的运行成本,幕府压榨各藩两百多年,自己也没剩下多少钱。

总的来说,日本战国是集权制度高速发展的时期,但郡县制这个东西说真的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玩得转的,至少在近代之前是一个在世界范围内都普遍不适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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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砖引玉地写一小段,先上结论:

在构建我们所理解的“郡县制”之前,日本的经济基础、生产模式和上层建筑都不具备产生郡县制的必要条件,而到了相对稳定的江户幕府时期,参勤交代和藩主模式又在行政效果上一定程度取代了郡县制的中央集权效果。

由于郡县制的历史比较长,同样的郡县制定义和演化也比较复杂,我这里主要按照柳宗元在《封建论》中提到的“善制兵,谨择守”、“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的模型,及满足并符合中央派遣流官、中央统一调度资源这两点。

那么首先我们来看日本在大化改新之后的律令时代到战国时代,经济基础,及农作物生产模式的沿革。不那么严格地划分的话,应该可以说是经历了 班田収授法——三世一身法/墾田永年私財法——開発領主/荘園公領制——地頭/守護領国制——战国大名——太阁检地,这几个主要阶段。

班田制,即是646年(大化2年)/701年(大宝元年)所颁布的班田収授法和大宝律令相关部分规定的、类似于唐朝均田制的行政管理。一般来说,日本方面似乎认为班田制比均田制更加完善,也更加符合日本国情,简单来说,班田制就是给予所有公民一定的土地用以糊口,每6年审核一次,新长大的男女给予新的田地,主人死亡的田地收归国有。田又分成口分田・位田・職田・功田・賜田,然后在此体系之外还有寺田、神田,同时在给予田地后把一定的人口编成一户进行管理。按照现在的看法,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制度实际上是分发开垦权,而不是分发所有权。这一情况在之后的養老七年格、類聚三代格颁布后几乎可以说是完全瓦解了。

奈良初期的723年(養老7年),实权派的長屋親王决定落实前一年朝中太政官的“百万町歩開墾計画”,以天皇名义颁布了所谓的三世一身法,也叫養老七年格;所有被开垦的荒田(具体似乎是指增添灌溉系统、水利工程)被授予开垦人家里三代人作为私产,而后才进入班田制度的分配系统当中(也有认为三代是从开垦人的下一代开始算起的)。由于三世一身法效果并不特别喜人,在743年(天平15年)又颁布了墾田永年私財法,顾名思义即是赋予开垦荒田者所开田地永久所有权的律令。这样一来,贵族和寺院主导、农民为辅的私田扩张代替了律令制初期的班田制度,为之后的荘園公領制打下了基础。实际上也是在向这个阶段转移的过程中,班田制在902年彻底消亡,而把地方政治的舞台交给了领主和国司们。

荘園公領制,顾名思义就是荘園和公領构成的二元行政体系,这个制度在镰仓时代迎来最高峰,到战国时代几乎消亡,而且被太阁检地后的新制度完全取代。平安时代中后期,开发领主(即开垦荒田的领头人们)经过当地行政机构的认可,任命大名田堵(富农)/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成为领家或者叫荘官,而公领方面,国司(即最接近中央派下的行政长官)也开始雇佣大名田堵作为“在庁官人”即当地行政的辅佐官,来对抗私田庄园势力的崛起。日语维基百科上给出的具体划分如下:

土地/職 権門 受領 大名田堵
荘園 本家 領家 荘官
公領 知行国主 国司 郡司・郷司・保司

那么实际上这个时候就已经可以看出,无论是私田还是公田,实际的操作和行政事务总是当地的有力农民头领或者各界人士处理,而不是由朝廷派遣的官员处理。同时,这个时代由于各庄园主互相争斗而出现的、为了保护自家私田的打手集团,即底层武士们,和高层武家奉公人、御家人的出现,在建立军功后,被幕府封为“地头”,也进一步蚕食和威胁了国司们的公领和中央对地方行政的控制。在镰仓幕府时期,武家幕府和当地国司对地方行政权的任免是交错复杂的,如下:


在此之后出现的便是于室町時代发扬的守護領国制。虽然之前就存在守护这一职位/阶层,但是与室町时代真正出现守护大名的概念,也开始了当地守护完全凌驾于私田的庄园主们和公田的国司们之上的时代,甚至朝廷、幕府和寺院势力需要确立“守護使不入”的特殊区域来和守护们分庭抗礼了。

那么时间来到战国时代,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基本的行政系统已经完成了:公家在京中陪半仙,武家构建幕府、然后分发行政权力到各下属、各下属到属地建立世袭的领导班子,然后由当地豪族和人员处理具体行政细节。实际上这个时期虽然没有所谓的流官制度,但是大名也是可以“流”的,比方说关东转封和会津转封就是通过把你的领导班子扔到其他地方来防止你做大的两个好例子。比方说伊达家,是出自藤原北家山蔭流的武家,和之前占据陆奥被源赖朝灭族的奥州藤原氏一样都不是本地贵族,而是中央迁来的;伊达家也是因为被封到的属地叫伊达所以改名伊达氏的。详见:

最后来到我们熟悉的安土桃山时代,太閤検地对日本全国各地的农田进行考察和测量,并且重新整理了纳贡方式,最后逐渐回到类似班田制时代的“每一片土地对应到人”和固定纳税纳贡对象的模式,这个工程之后,传统日本庄园式、国司式的生产模式也最终土崩瓦解了。


那么我们再来讨论上层建筑。这个部分实际上比较简单,我们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1)是荒田开垦时代,朝廷派遣的国司们占有优势并基本可以正常控制当地行政;

2)是之后的平安时代,贵族政治斗争使得朝廷中的官员不在愿意亲自处理行政事务,同样的因为没有科举和其他集中统一的选拔制度,从平氏政权时代开始,正式任命武人作为当地行政官员、吸收当地豪族进行“被官化”,可以看做是把举孝廉入仕变成当地入仕的模式,也可以认为是中央行政权力丧失的第一步;

3)到了幕府时代,武家不得不对自己有功的家臣们给予封赏;而与此同时,被封赏的守护们和国司们又不得不时常留在京中或者去其他地方处理公务,使得当地实际行政事务的主要职责再一次被下放,而构成了地头们掌权、扩充私人武装、成为豪族、下克上或者辅佐新任守护大名的模式;

4)最后在战国时代由于大部分大名在当地的数代经营,使得这个结构看起来像分封的封建制度,但是比起东周列国,更类似于欧洲一个王国内数个领自治的情况,本质上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自主自治的斗争当中,由于中央的长期人才选拔问题,无法抑制当地势力抬头,而最后只能以分封大名到属地作为军政合一、且可自主决断的领导,才能控制豪族和其他势力(比如寺院、神社)所坐拥的武装力量。这也便敲响了我们所熟知的那些波澜壮阔故事的出场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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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日本当时就是郡县制啊,叫“令制国”,类似于我国的县,其上还有“畿内”和“七道”。

令制国有两个最高长官,一个是早期设置的“守”,是天皇朝廷派出的“代天子守”,令制国的行政长官;另一个是中期设置的“守护”,是征夷大将军幕府派出的军事长官,事实上控制着令制国。

后期又出现了“守护代”,有些只是代行守护的职权,有些则是篡夺了实权。

这个类似于唐朝中后期的藩镇,地方的节度使等武官逐渐取代了朝廷派出的文官控制甚至割据地方,之后他们下面的武官开始搞“下克上”,最后变成了晚唐五代的割据混战。

而且日本当时的社会发展程度比唐朝还要落后的多,顶多是汉朝的水平,地方上的豪强大族坐拥城堡私兵、世卿世禄,所以割据问题要严重的多。本来就封建程度更高、专制程度更低,到了战国时期甚至可以说倒退回了我国战国的水平,故而用战国来形容还是很确切的。


德川幕府统一日本后,还是很努力地进行郡县化(律令化)的,不然明治维新的废藩置县也没那么容易,也算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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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是历史上的一朵奇葩(褒义)

封建制才是常态。

江户幕府能够稳定上两百多年,并为明治政府的废藩置县打下基础,已经算是相当高的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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