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民族问题。
我来说两句。
为什么讲民族团结,很快就变成了少民作,汉族忍?
为什么讲保护弱势群体,很快就变成了那些看起来穷看起来弱的人肆无忌惮,打砸抢什么都敢,甚至于裹挟政府?
为什么讲交通事故中保护非机动车和行人,结果非机动车肆无忌惮绝大部分从不遵守交通规则,出了事就讹钱甚至攻击机动车司机?
看起来所谓民族问题是民族问题,实际上他只是这一类问题中的一个部分,这一类问题,都是由于政府层面提出了一个少弱问题,从而要牺牲所谓的多强的一部分利益来保持平衡,俗称维稳。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在法治框架下,人是平权的,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本身就是说作为公民,法律上和人格上本来没有强弱之分,但是由于政府在解决某些问题的时候,抛开了法律框架,而从古典文化中追寻一种人治的平衡,所以提出了少弱这种违背法律平权原则的概念。
问题就出在这里,你是汉族,你开车,对你来权利义务都是法律框架下的,法律之外并没有任何你的权利依据。政府在法律之外提出少弱概念的时候,本身就是一种悖谬,因为政府用自己的最高行政权威为这所谓的少弱背书,让他们在法律之外有了极大的权利,也就是说,法律中他们有和你一样的权利,但是法外他们依然有行政上的强势权利,也就说政府提出少弱那一刻起,这些少弱就根本不再是少弱而是法外之徒,有着你没有的政府背书的法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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