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为缩小贫富差距可考虑开征遗产税?如果征收,会产生多大影响?

回答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开征遗产税以缩小贫富差距是一个复杂且极具争议的话题。它触及了财富分配、税收公平、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公平等多个核心层面。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详细阐述我的看法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如何看待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开征遗产税?

核心观点: 这是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的探讨方向,体现了对财富分配不均问题的关注,但其可行性和具体设计需要极其审慎和周全的考虑。遗产税并非万能药,其设计和执行的复杂性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赞成观点的主要依据:

缩小贫富差距的潜在工具: 遗产税的核心目的是在财富代际转移时进行一定程度的征收,从而减少财富的过度集中,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资源。对于那些继承巨额财富的群体,其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资源的占用程度可以被认为与普通民众不同,通过遗产税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劫富济贫”。
促进社会公平和流动性: 当财富高度集中时,可能导致“赢者通吃”效应加剧,限制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性。遗产税可以打破这种财富的“锁定”状态,为社会底层和中层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促进社会公平和向上流动。
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遗产税作为一种税收,可以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用于改善民生、投资基础设施、支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这些都可以间接惠及全体人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
税收公平原则: 一些观点认为,一个人通过劳动和贡献获得财富是其应得的,但通过继承获得的财富则与个人努力的关联较小。因此,对继承的财富征税,在某种程度上更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即对社会贡献者施加更轻的负担,对非劳动所得的财富进行调节。
国际经验参考: 许多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都开征了遗产税或赠与税。这些国家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经验和教训,可以借鉴其成功之处,避免其可能遇到的问题。

反对或担忧观点的主要依据:

对财产所有权的潜在侵犯: 一些人认为,个人辛勤劳动或合法经营所获得的财产,在去世后应完整地传承给子孙后代,征收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权的干预和剥夺。
“双重征税”的担忧: 遗产税可能面临“双重征税”的批评,因为用于形成遗产的财富可能已经缴纳过所得税、流转税等。虽然现代遗产税设计通常会考虑此问题,但民众的观感依然重要。
财产转移的复杂性和避税空间: 遗产税的征收往往伴随着复杂的财产评估和申报流程,且可能存在大量的避税空间和法律漏洞。富裕阶层可能通过信托、海外资产转移、赠与等方式规避遗产税,反而增加了税收管理的成本和难度,可能难以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的初衷。
对家族企业传承的影响: 如果遗产税税率过高或设计不当,可能对家族企业的传承造成严重打击。企业可能被迫出售资产或借贷来缴纳税款,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就业。
社会心理和情感因素: 财富传承往往伴随着家庭情感和家族荣耀。遗产税可能引发民众的抵触情绪,认为是一种“冷酷”的税种。
税收征管的成本与效率: 建立和维护一套高效的遗产税征管体系需要庞大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投入。如果征收的税款远不足以覆盖其征管成本,那么其效率和意义将大打折扣。
对投资和储蓄的影响: 如果遗产税税率较高,可能会促使人们在生前将财富用于消费或转移,而不是用于储蓄和投资,这可能对经济的长期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征收,会产生多大影响?

遗产税的实际影响将取决于其税率、起征点、征收范围、征管效率以及配套的法律法规设计。以下是可能产生的几种主要影响:

一、 经济层面影响:

1. 财富再分配效果:
积极影响: 如果设计得当(例如,设置较高的起征点,并对大部分民众的遗产免征),遗产税将主要集中在极少数巨富群体身上,将一部分社会财富回流到政府,用于公共事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
消极影响: 如果税率过高、起征点过低,或者存在大量避税手段,可能导致财富大规模向海外转移、资产隐藏,反而难以实现财富再分配的目的,甚至可能加剧新的不公平(例如,合法避税者获益)。

2. 对投资和储蓄行为的影响:
潜在负面影响: 可能会鼓励富裕家庭在生前将财富用于消费,或者通过赠与、成立基金会等方式提前转移,以规避遗产税。这可能减少用于长期投资的资金,对经济增长的“引擎”造成一定程度的削弱。
潜在正面影响: 如果遗产税与其他税种(如所得税)相结合,并考虑到财富的合理增值和使用,也可能促使人们更有效率地管理和使用财富,而不是仅仅将其作为代际传递的工具。

3. 对家族企业的影响:
潜在风险: 许多中国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如果企业的主要资产是固定资产(如厂房、设备)或股权,一旦需要缴纳高额遗产税,企业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被迫出售资产、甚至倒闭的风险。这会影响就业和社会稳定。
应对策略: 设计合理的过渡期、企业股权的特殊规定、允许以公司股票或分期付款等方式缴纳税款,可以减轻这种冲击。

4. 对金融市场和资产价格的影响:
短期波动: 在遗产税政策出台初期,可能会引发市场对高净值人群资产配置调整的预期,导致部分资产价格出现短期波动。
长期影响: 如果大量财富转移至海外或隐藏,可能会减少国内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对整体经济产生间接影响。反之,如果财富被用于公共投资,也能间接促进经济发展。

二、 社会层面影响:

1. 社会公平感和分配正义:
提升社会公平感: 如果遗产税能够有效执行,被社会大众视为“公平”的财富分配工具,可以显著提升民众对社会公平的认同感,减少因贫富差距过大而产生的社会矛盾。
加剧社会对立: 如果民众认为遗产税存在大量漏洞,富人能轻松规避,而中产阶级也可能受到影响,则可能加剧社会群体间的对立和不满。

2. 社会流动性的影响:
促进社会流动: 理论上,遗产税有助于打破财富的固化,为那些出身贫寒但有能力的人提供更多的机会,促进社会阶层的流动。
限制社会流动: 如果财富大量流失到海外,或者企业因遗产税而衰退,也可能间接减少社会就业和发展机会,反而不利于社会流动。

3. 慈善事业的影响:
促进慈善捐赠: 一些国家在开征遗产税的同时,也为慈善捐赠提供税收优惠,鼓励富裕阶层在生前或去世后通过捐赠来减少遗产税负,并回馈社会。这可能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潜在担忧: 如果没有配套的慈善税收优惠,一些人可能会选择将财富转移出中国,而不是用于国内的慈善事业。

三、 制度和管理层面影响:

1. 税收征管的复杂性:
挑战巨大: 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在遗产税征管方面缺乏经验。如何准确评估各类资产(房产、股权、艺术品、知识产权等)的价值,如何追踪和确认遗产的转移,如何有效打击偷税漏税行为,都是巨大的挑战。
成本效益考量: 建立一套高效、公平的遗产税征管体系需要巨大的技术、人力和制度投入。其征管成本是否能被征收的税款所覆盖,是一个关键问题。

2. 法律法规的完善:
立法挑战: 需要制定详细的法律条文,明确税率、起征点、免征范围、扣除项、申报流程、法律责任等。
司法解释和执行: 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执行细则也需要配套跟进,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

3. 社会接受度:
教育和沟通: 在开征之前,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和教育,解释遗产税的必要性、目的和具体设计,争取社会的最大理解和支持。
渐进式推行: 采取渐进式的推行策略,例如先从小范围试点,或者从低税率开始,逐步积累经验,避免一次性引发剧烈反响。

总结来说, 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遗产税建议,是一个具有前瞻性和社会意义的议题,直接回应了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贫富差距问题。然而,将其转化为一项有效的税收政策,需要极其审慎的设计和周全的考量。

如果要征收,其影响将是多方面的、深远的,并且效果高度依赖于具体政策的设计。 如果设计得当,能够有效促进财富的合理分配,提升社会公平感,并为公共服务提供资金。但如果设计不当,则可能引发避税潮、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并增加社会管理成本。

因此,在讨论是否征收遗产税之前,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国际经验,充分考虑中国国情,进行广泛的社会讨论,并制定出既能达到政策目标,又能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的细致方案。 在此之前,也需要优先发展和完善其他缩小贫富差距的工具,如累进所得税、财产税、促进教育和医疗公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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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摊丁入亩了。

不管是房地产税还是资本利得税,亦或遗产税。

根本问题不在于哪种税,而在于如何缩小贫富差距。

而缩小贫富差距主要靠对资本(而非劳动)征税,遗产税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虽然算是比较好征的。


我们已经知道,贫穷的主要原因,绝不是因为懒惰或者愚蠢,虽然确实很多穷人表现为懒惰和愚蠢。有教无类,贫穷的根源在于,由历史路径和偶然因素造成的教育、资本、产业阶段、地理环境等客观因素。

当然我们已经扶贫攻坚胜利,消灭了绝对贫困。但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仍然威胁到国家民族的生存发展。

不患寡而患不均。

说到底就是有钱人太有钱了,穷人太穷了。


然而有钱人并不能只靠自己活下去,更不是超人或者生化变种人。

实际上富人正是靠着赚穷人的钱来致富的,无非是赚的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所谓马太效应是客观存在的,没有政府干预的话,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是不可避免的。

但绝不可按照原教旨自由市场的理论,无视这种差距——因为几千年来的王朝更替告诉我们,贫富差距必然带来的社会秩序崩溃,不是只杀伤穷人,而是杀伤所有人。

上至皇帝,下至土豪,真正社会动荡起来,动则被灭满门,没有谁可以幸免,满盘皆输。一切精巧的算计在混沌的庞大自然规律面前不值一提,人类只有互相抱团妥协维持秩序才能自保,自然规律才不会跟人类讲道理。

无论是明朝末年还是当代非洲拉美,都是一样的教训。这也是西方资本家都知道要保持底层的基本福利的原因。

不管是否合理合法,降低贫富差距是硬道理,

只是看我们以什么方式来降低贫富差距,是否能尽可能合理且可持续。


原本通过高速的经济发展,是可以抵消贫富差距扩大的。
但是随着全球市场饱和,产能过剩带来的经济危机无可避免,而中国已经接近中等发达国家,再保持高速发展已经绝无可能。

要避免社会全面崩盘鱼死网破,尤其是避免其他国家利用我们的贫富差距进行经济和政治攻击,那么只能是内部再平衡,才能维持社会的长期安全运行

这也是共同富裕和三次分配的原因,熟读二十四史的中国政府更采用了转移支付这种大杀器,保障国家的稳定统一。

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中央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述:
1981年以来一直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2017十九大第一次变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这个重大转变,从来不是随便说说的,而是深刻的体现了生产力发展造成的根本性变化。

正是因为中国已经从产能不足转为产能过剩,根本矛盾已经不能靠继续扩大物质生产来解决了,新矛盾的核心就是“不平衡”,不平衡包括城乡差距,南北差距,东西差距,工农差距,还包括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差距。但最根本的,还是贫富差距。

从改开四十多年来看,中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其实是非常敏锐的,而且执行力非常强,只不过从微观角度似乎变化很缓慢,但宏观上几乎每一次都抓住了历史机遇,避开了历史大坑,西方经济学一直都困扰于为什么不能解释为何中国经济一直没有崩溃还一路高歌猛进,这简直是个奇迹。


不过在诸多税种中,遗产税固然是“最终”手段(资本家本人死了以后的手段),但生效太晚,与整个社会生产的过程结合不密切,其合理性是有问题的。

与其谈遗产税,不如先解决 房产税和资本利得税。

既然最大问题是贫富差距,那么就针对高额财富征税,这是正道。

这正像清朝的摊丁入亩,将人头税变为土地税。而如今则是从劳动税转为资本税,虽然不尽相同,但都是针对生产关系中最主要两大要素的税收转移,十分合理。

现在的个税主要是是工资税,大量财富很少交税。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且,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提高穷人收入,并不只是慈善那么简单。

古代人就知道以工代赈,现在更强调产业扶贫和教育扶贫,富人能提升生产与消费能力的空间非常有限,而穷人只要给予哪怕少量的教育和资金自持,就能迸发出大得多的生产和消费能力,尤其是在人口即将开始减少、众多城市和产业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下,以税收缩小贫富差距,不是零和博弈,而能够显著加强穷人的生产力,并且能消化产能过剩,进而从总量上继续做大蛋糕,促进经济循环的健康持续。

甚至我们可以认为提升穷人收入是社会经济总量增长的最主要空间


因管理员要求删去二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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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现实啊。

先给大家说点别的东西吧。

政府工作报告中房地产税这个事已经两年没提了,基本上我们是可以理解为”房地产税“这玩意最起码在今年不再是工作重点了。

”房地产税“都出不来,大家觉得”遗产税“有可能性嘛?

如果大家看到这里还没有什么感觉的话,我再跟大家提一个消息,可能这个消息离普通人是比较远的,但这些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大家最近有关注”移民国家“移民政策消息的,可以说2021年或将成为了近十年的”黄金时代”,从加拿大大幅度放松要求就能看出有些国家已经开始抢人了。

抢人只是表象,关键在于抢这些人背后的资本。

虽然说资本这个词在互联网上算不上褒义词,但不管是工业化的发展还是国家经济的进步本身就是一个资本增密的过程,虽然“让肉烂在锅里”是我们过往一贯的政策。

但总归是有人能出去的。

高房价和过高的居住成本是促使老百姓移民的一个很重要因素,国外生活轻松与否我们不得而知,但底线要高不少也是现实。

征收遗产税是可能会加速”富人们“向海外转移财产的。

就以说著名的新加坡民族企业”海底捞“为例吧,虽然这种“移民“现象看起来挺让人诟病,但它确实存在。

捆绑在房地产上的既得利益太多,土地财政涉及的方方面面也太深。

虽然说土地财政看起来已经是”百万漕工衣食所系了“,但它跟”资本的流出“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后者的严重性远超前者。

连”房地产税“都难以通过,”遗产税“基本只能是纯靠想象。

好,就算退一步说,房地产税和遗产税能通过,那它真的如我们想象地那样嘛?

它会不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漏洞呢,而什么方式又能免于被征收呢?

有一个共识是这样的:”所有征税都不是瞄着大资本去的,而是冲着中产“。

大家也别急着反驳我,只要记住”错误的共识也是共识。”就行了。

虽然”向富人征税天然是政治正确“,但实操起来就是一个”做不到“。

实际上真正能被征收的只是那些试图往上跨越阶层的中产或者小富罢了。

但哪怕是这样被删减版的”遗产税“,对普通民众来说都是一个福音,因为在不触动上层利益的情况下进行中底层的阶层流动就已经是个很好的状况了。

但可惜绝大多数国家是做不到的,因为“穷鬼”的钱毕竟是好赚的。

.....

就目前来看,“遗产税”落地太难了。

你敢让北京20套房老奶奶不把自己房本传给后代,人家就敢跳起来跟你拼命...

地主家不是没有余粮,但谁也不愿意交出来啊。

甚至我们中的一些老百姓也会被煽动着进行反对。

毕竟我们真得有一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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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写一下我国的税收问题,借这个问题说一下。

就这个问题而言,我的观点是,遗产税应该征收,不光遗产税,各种类型的涉及个人收入与财富的直接税都应该在目前的税收体系下占据一个更加重要的地位。当然,这里的前提是征税能力的提升,否则一切都是白搭。

先说几个常识:

1、税收按照征税对象来说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对个人/企业的财富/收入进行征税,间接税是对商品征税,而对商品征税的负担一般会体现在物价中从而转嫁到一般消费者身上。

2、税收按照税收负担的分配来说,分为累进税、平头税和累退税。累进税是指,收入越高,税率越高;累退税则相反,收入越低,税率越低;而平头税则是不管收入如何,税率统一。

3、对商品征收的间接税,不论是营业税还是增值税,一般都是累退的。这个很好理解,因为穷人相比于富人,消费占总收入的比例比较高。一个穷人一个月挣2000块钱,消费1800,假设消费的商品里面包含10%的税收,那么他支付的税收占他的总收入约为18010%/2000=0=9%。而一个富人一个月挣10万块钱,消费5万,在同样的税率下支付的税金占总收入只有5w*10%/10w=5%。

4、而与间接税相比,对收入开征的直接税,在正常情况下是累进税或者平头税,因为支付的税金就是收入的某个特定比例。有些直接税,比如大多数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的,法律规定高收入人群要交更高的税率。而像企业税、资本税,虽然没有法律规定的累进税率,但是考虑到能够获得企业收入或者资本收入的一般都是富人,所以宏观上来说也算是某种累进税。

5、在直接税里,不同的税种起到的效果也是有极大差异的。一般来说,对个人收入和财产的累进税更具有再分配的功能,因为其税基就是个人/家庭的收入与财产,能够“精确瞄准”特定群体。而且中低收入人群一般个税免征或者税率极低。与之相比,企业所得税在再分配方面的效果则弱一些,这是因为首先,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不随着企业利润的增长而提高(当然有时对于有些小微企业有一定的税收减免),同时,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低于高收入人群的所得税税率,而且企业所得税被内化进企业的成本之后,这一税负也会被转移到员工头上。

因此,总体而言,论促进社会再分配的功能,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企业所得税>>间接税。

而不幸的是,我国目前的税收,严重依赖间接税,直接税的比重很小,而在直接税里,又严重依赖企业所得税而不是个税和财产税,因此很难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先来看一些国际对比。

法国的税收结构(各类税收占总税收的百分比):

美国:

德国:

日本:

韩国:

这里面,"taxes on personal income, profits and gains"/"taxes on corporate income and gains"/"taxes on property"分别对应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都是直接税。"value added taxes"和"taxes on goods and services"则是增值税、商品税(区别在于征收方式),是间接税。然后"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s"是社保费用,对应于国内的五险一金,一般是专款专用不会被用于政府的其它开支,在这里可以先忽略。

可以看到,在大部分发达经济体,直接税的地位高于间接税,个人+企业所得税+财产税一般占总税收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抛开社保的话是一半以上)。因此,这些国家能够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进行转移支付,税收的负担也较多地由富人承担(这已经是发达经济体在过去几十年各种新自由主义改革,大幅削减所得税财产税税率之后的结果了……)。而在直接税里,个人所得税比重一般高于企业所得税,而财产税比重最低。

而中国是什么情况呢?

根据财政部2019年的数据(2019年财政收支情况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全国税收收入约15.8亿(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税收收入不包含社保基金收入,这里的统计口径与OECD国家不同)。其中,企业所得税3.7万亿,个人所得税1万亿多一点,个人所得税不到企业所得税的三分之一。个人和企业所得税再加上契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车船税、城建税等,直接税总计约为6.6亿,约占总税收收入的40%(而在发达经济体,相应的比例则超过了一半)。

对比因此很明显了,发达经济体里,促进再分配的直接税地位高于间接税,在直接税里最能促进社会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地位高于企业所得税。而中国则相反,在税收总体里更加依赖于间接税,而在直接税里企业税又远高于个人所得税。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税收收入,更多地是由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贡献的,而富人通过所得税贡献的部分则微不足道(占总收入的十五分之一)。这也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中国在总税负不重的情况下(2019年税收+社保占GDP比例约24%,和以小政府著称的并刚刚经历减税之后的美国差不多,而OECD国家平均为33.8%,即便再把国有资产和政府基金收入算进来,政府的总收入占GDP比重也不到30%),普通老百姓和企业都感受到了巨大的税负压力。

为什么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税收结构里比重这么低呢?其实不是法定税率的问题。中国的个税税率最高是45%,虽然不算高,但是也达到了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问题在于税法的执行。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一个技术活,它需要完善的法律规章、充分的家庭财富与收入信息、廉洁有效的法律与税务部门。大多数法制完善的国家都存在着法律与税务部门都会与富人们展开复杂漫长的博弈,因此能够勉强维持一个较高的所得税收入。然而,在中国,由于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封堵税收漏洞,查清隐匿收入与资产、杜绝执行中的灰色地带,都极其困难。

大致概述了目前中国的税收结构及其与其它经济体的对比之后,我们可以回到问题了。

首先,遗产税该不该征?该。因为遗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部分,最具有平等的色彩。同时,相比于通过劳动获得的工资或者通过投资获得的利润,“遗产”在人们朴素的道德直观上也是最具有不公平的原罪的。从国际经验上来看,遗产税也是一个广泛普及的税种。因此,征收遗产税完全是正当且有益的。

但是,不应该高估遗产税能够起到的作用。财产税一般(包括了遗产税、房产税、赠与税等等)只占总税收收入的很小一部分,在OECD国家,财产税大约为个人所得税的1/4。同时,需要注意到,包括遗产税在内的财产税的征收难度很高,富人们避税逃税的决心与能力总是高于民众和政府的想象。在个人所得税尚且存在巨大漏洞的情况下,对有着更多的灰色地带和操作空间的遗产进行征税,得到的税收收入可能极为有限。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是,和现在所得税一样,遵纪守法安分听话的中产阶层被薅了一波羊毛,而真正掌握着巨额财富的人则可以请来最优秀的律师、审计来帮自己获得各种豁免。

总之,在征税的效率和能力提高之前,增加新的税种起到的效果是极为局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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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如果征遗产税,那么那些“干三个人的活拿两个人的工资”的人恐怕是最大输家。不过也好,奋斗逼可能就没那么爱“奋斗”了,职场风气、社会风气会改善很多。毕竟,这辈子的积累不能传承给下一代,单单只需“养活”自己和孩子,那才花多少钱?

不要以为遗产税是富豪的事情、落不到普通人身上。以日本为例,日本遗产税的基础扣减额=3000万日元+600万日元X法定继承人数。假设两个孩子的家庭,那扣减额也就是4200万日元,才250万人民币。——还不到杭州郊区一套房的价格,毛估估差不多一半的浙江土著家庭在这个水平线之上。

而且日本的遗产税是超额累进的:

3亿日元、1800万人民币不到的应税额度,就能触发50%的税率。按照目前中国的房价,北上广深、杭州南京厦门之类,有点积累的普通家庭,几乎被一网打尽。反倒是富豪,各种避税手段多了去。

很多狼性的福报人士,长期修炼福报也没时间生二胎,只有一个娃。动辄“丧偶式育儿”也容易导致离婚。长期的积劳成疾“过劳死”也并不鲜见。那假设中国按照日本这种税率,一个奋斗了一生、攒下3.36亿日元(2015万人民币)资产的红利人员,如果继承人只有一个独生子女,那么遗产税是:

3亿日元*50%-4200万日元=10800万日元,相当于647万人民币!

这要是算成加班工资,得多少班白加了?如果是这种税率,红利人员还能那么斗志高昂地加班“奋斗”?———最终结果可能是:

“工具人挣脱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将是全世界”

当然,日式遗产税倒是比房产税更像刺破房价泡沫的那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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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要考虑成本。比方说火星上有金矿,现在的人类有能力挖么?要是能查出来老人生前把财产转移给子女,查出年轻人购房的款项来自父母,那索性成立IRS按照全收入口径征税好了。特朗普的生意亏钱,特朗普他爸以“到店消费”的方式给特朗普注资,用现金买了特朗普赌场的大量筹码然后丢一边,IRS照样没辙。不是说征收遗产税不可以,而是征税成本太高,漏洞太多,征收遗产税得不偿失且影响社会公平。真的能实现遗产税,需要一个比现在强大许多的税务机关以及强力的税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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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遗产税和房产税合并。

如果子女没有房子,那免税继承的房子只能有两套,第三第四套征收25%,第五第六征收50,以后75%。

如果子女有房子,那免税继承的房子只有有一套,第二第三套征收25%,然后顺延就行。

这里的继承,包括老人生前的赠予,赠予子女的房子,一样要按照以上数量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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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不美,想得挺美。

这个世界上好像没有哪个国家有遗产税的同时没有房地产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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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2017年左右吧?这个事就被正经提起来过一嘴,我当时就说不可能征这个税。

今天拿出来重新提,我觉得还是够呛,这个不符合国情。

类似什么保险避税基金避税啊,资金外逃人才流失啊,这些老调重弹的就不提了,光是从国民性格看,遗产税就不太符合咱这边的习惯。

这世界上没有比中国人更重视储蓄的民族了,我爷爷存钱是为了我爸爸,我爸爸存钱是为了我。

这个思潮尽管从工业社会角度看,很农耕,甚至有时候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循环栓塞,但是咱这边几千年就是这么下来的,一时半会改不了。

遗产税这个说法打西方流行起来的,咱都知道这帮老外的祖宗除了游牧狩猎就是小城邦,今天早晨人好好的,搞不好晚上就是乡亲们从林子里抬出来的,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习惯,给他们养成了良好的消费习惯:

很能祸祸钱。今天不祸祸光了,明天别人帮你花。

所以遗产税启征之初,在西方社会负面反馈不是太汹涌。大伙心想反正我不存钱,爱征征去,我死内天留一个钢镚儿算我输。

咱这不一样,值钱的家伙什儿都得传辈儿。征用遗产税,我掐指一算手里钱现在刚刚好,再赚多一分,都是给外人赚的,那我还奋斗个锤子?

这一下子,生产积极性立马停滞,越有钱的奋斗比,摇身一变就是最懒最能造钱的咸鱼。

这一点都不好,打破了传统不说,把未来的抗风险能力也搭进去了。

二一点,更要命,遗产税跟咱现在的地产市场以及户籍制度有冲突。

这点在外边早就有体现。

英国遗产税是多少我忘了,反正按照伦敦房价,基本上每个在伦敦有房的人,光是房子就妥妥超过征税的线,千万别死,人没了,房也得跟着没几间。

在咱这,比方说我是一小镇做题家。

我高三刷题刷的,吐血吐一卷子,也不过是为了将来有个北京户口,再整一套北京房。

结果我呕血数升,做到了,我花500万买一套房,也落了户,就指望着我儿子从出生到长大,完全是首都的环境首都人的身份,多光宗耀祖振兴门楣啊我!

结果不得了,到我蹬腿内天,这套房升值变2000万了,我前脚升天,后脚有人告诉我儿子,这套房作为遗产早就超线了,抱歉,重税收起,孩子您背着铺盖卷回到原籍吧?

那我这辈子奋斗图个啥?

因为户籍和房产的概念,对于中国人尤为重要,所以遗产税能把一线城市的二代目们瞬间打回原形。则没有人存在什么为了改写家族史而奋斗的动力了。

这要是北京土著,收入平平,从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就在北京给他留了套房。

遗产税一征,他爸爸没了,房太值钱,收走一大半充公了,他本人又没能力再赚一套,请问他应该跪着哭还是趴着哭。人家招谁惹谁了?

有人说把纳税的线提高了,只收割顶级富豪不就行了?

太不好意思了,现在国际上征收遗产税的国家100个开外,还真没哪个能精准制导收割富豪群体的,这帮人狡兔三百多窟。

最后倒霉的,大都是中产阶级。而中等收入才是社会承上启下的砥柱,给他们积极性打消了,相当于本来遗产税是想割掉收入最顶端的包皮的,结果一刀下来奔中段切下去了……想想就疼。

因此,私以为除非有个完美提案,能准确把超高收入群体的休眠资本收割掉,且不伤害他们有利于社会内一面的积极性,否则,遗产税不如不收。

现在国际上已经开始松动了,毕竟遗产税的副作用太大,现在钱不好赚,哪个国家都扛不住。

过期食品,他们都打算扔,咱就没必要捡起来吃了。

何况捡起来,这笔钱是不是真的能用在穷人身上,两说。

可怜俺们穷人的话,别延退不就好啦,是不是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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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要收税,那赠予税也要开始收了,这里面牵涉到一系列的财产问题,不是那么容易的,就算现在开始调研,怎么也要几年时间才能出草案,

影响我真的想不出,这个和很多有关,比如起征点,还有赠予额度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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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当然是可以的,但起征点是多少以及税率是多少才是更应该讨论的

以美国为例,大额的遗产税税率高达70%。1亿美金留给后代,只有3,000万, 3,000万在流感后代只剩900万,妥妥的富不过三代。如果我们也这么干的话,那么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富豪在有生之年把资产转移到国外,自己也移民。

所以可以开征遗产税,可以设置较高的税率,但是起征点应该较高。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大部分家庭除了房产其实没多少遗产,连上房产每个家庭都有大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遗产。所以这是个很尴尬的问题。可行的做法是高起征点,高税率,但同时允许慈善信托等避税方式的存在。正所谓肉要烂也烂在自己锅里,你要是不允许这些避税手段的存在,那么别人就会想方设法把钱转移到国外。你允许规避遗产税的方式存在,你还可以从别的方向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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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从已经征收遗产税的国家、还是征收之后又取消遗产税的国家来看,遗产税对于社会贫富差距的影响都并不大。

而从国内的分配制度因素来看,“初次分配”(包含了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居民收入三部分)对居民部门收入以及贫富差距的影响远大于“再分配”(包括税收、社保等调节手段)。

事实上,国际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初次分配存在不公平是产生收入分配不均及其他诸多问题的关键原因。因此,要想缓解收入差距的加剧,必须要从初次分配开始。

以日本为例。日本的初次分配关系主要由市场机制决定,以此来确保经济活动的机会均等,并配合有关政策来进一步强化当中的公平属性。而与初次分配相比,日本的再分配则主要是向老年人口倾斜。

早在60年前,日本政府就制定了“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1961年~1970年的十年内,实现日本人均国民收入实现翻番,即年均增长率达到7.2%,最终目的是实现国民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进步的协同并举。

显然,该计划的精髓实际上是“民本思维”,即“民富”先于“国富”。也就是说,日本政府是把国民收入的增长(倍增)来带动经济总量的增长,而不是(相反)用经济总量的增长来带动国民收入的增长。最终,该计划产生的直接结果是:197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日本的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不仅始终保持在55%的高位以上,而且长期高于欧元区国家与金砖国家,从而成为缩小日本国民收入差距的制度性基础。

与之相比,国内则是从1991年起,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几乎从未高于50%。根据官宣口径的数据:2018年,全国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分别仅为42.7%、43.3%。

实际上,在近15年来(2005~2019)的时间里,国内居民部门在GNI(国民总收入)中的占比一直都处于下降趋势,收入分配整体向ZF部门倾斜。这也意味着,与过去相比,在同等规模的国民收入中,居民部门能够(分配)得到的收入一直在变少。相关内容可以参考⬇️:

而由此导致的宏观经济影响,则已经明显到连国内广大瓜众都肉眼可见了。

最直观的影响,是内需消费问题。根据边际消费递减效应(*当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消费在收入中的占比会逐渐降低),收入差距越大(基尼系数越高),居民消费率就会越低。尤其是在国内基本生活物价飙涨的情况下,这个问题也变得更加明显和严峻。

在目前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全球都处于资产通胀预期的情况下,欧美发达经济体的基本生活物价的涨幅不仅低于大宗商品的涨幅,而且也远低于国内的生活物价涨幅。例如,美国的全职工作人数为1.14亿人,平均周薪的中位数约为865美元,月薪中位数约为3500美元。除了个人薪水之外,美国劳工局还有家庭年收入的统计数据:目前美国人的平均家庭年收入为79263美元,中位数为61372美元。

按照个人工资中位数来算,美国全职工作人员的日薪约为124美元;按家庭收入中位数来计算,美国每个家庭的日收入约为168美元。与这两个数字相比,目前美国日常零售的牛肉价格一般为每磅2~6美元(*1磅大约相当于国内的9两),这个价格对于一般成年人来说,基本上可以轻松实现“牛肉自由”。

因此,美国人实现“牛肉自由”的成本,基本上可以控制在日收入的5%~10%以内。与之相比,目前上海菜场(注意不是超市)里的牛肉价格约为每斤50元,如果按照日收入5%~10%的水平来计算,那么日收入要达到1000~2000元。

也就是说,在上海要月收入3万起,才能实现“牛肉自由”。考虑到食量的差异(国内一般人不会每天吃9两牛肉),如果按照每天吃半斤牛肉的“牛肉自由”标准来计算,那么在上海只需要月收入1.6万元就能实现“牛肉自由”。

2021年3月31日,胡沫若针对《2021胡润财富自由门槛》发表评论称:

“老胡想对年轻的朋友们说,财富自由是人们的一种心理愿望,在现实中绝对是个伪概念...进入大城市的年轻人是选择了一种打拼的人生,除非你很幸运,否则钱不够的感觉很可能会穿越你的整个青壮年。我们手头不能太拮据,正常需要花的钱应该有,如果能有点轻奢就更好了。另外手头有点储蓄,房贷的压力能够承受,这样的财务状况我认为对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来说就是挺不错的,而且这也是通过个人奋斗有可能实现的。”

See?已经实现了财富自由的胡主编,却在教育连“牛肉自由”都无法实现的“打工人”如何控制欲望、通过奋斗实现买房,这个画面几乎可以被评为“先富带动后富”的最佳镜头。

然鹅,胡主编却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对于能够在20~30年左右还完房贷的城市来说,才能够谈得上是“通过个人奋斗有可能实现的”。但在目前全国100个主要城市中、房价过万的城市已达78个的情况下,已经很难找到适合“打工人”通过奋斗实现买房的城市了。

例如,上海的房价均价每平米65262元,以实现“牛肉自由”的月收入1.6万元来计算,买一套70平米、90平米的房子分别需要不吃不喝23.8年、30.6年。如果刨除首付(通过6个钱包等方式)、按照70%房贷的银行利息(*国内大部分银行30年的房贷利息就等于本金)来计算还完房贷的时间,那么这两种面积的房型分别需要33.3年、42.8年。而以2020年上海平均月收入中位数6378元来计算,那么这两个数字则分别高达83.6年、107.4年。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上海人均寿命80.26岁(全国排名第一)来计算,那么不论是按照平均月收入中位数、还是按照“牛肉自由”标准的月收入,在上海的“打工人”也无法在有生之年还完银行房贷。

再例如,西安的房价均价每平米16665元,西安2020年的平均月收入中位数为4203元,买一套70平米、90平米的房子分别需要不吃不喝23.1年、29.7年。刨除首付、按照70%房贷的银行利息来计算还完房贷的时间,那么这两种面积的房型分别需要32.3年、41.6年。如果按照陕西人均寿命74.68岁来计算,那么在西安的“打工人”也很难在有生之年还完银行房贷。毕竟,没有人能够几十年如一日、不吃不喝的还房贷。

而对于在介于上海和西安之间的二线城市里打拼的“打工人”来说,几乎也都是同样的结局和命运。

那么,就只剩下三四线城市了。

实际上,对于一个房价均价为每平米1万元的城市,按照首付30%、房贷70%、贷款30年来计算,那么“打工人”买一套70平米、90平米房子所需要的最低月收入(不吃不喝)分别为3305元、4250元。

显然,对于在三四线城市打拼的“打工人”来说,在2020年东莞、佛山平均月收入中位数都仅为3845元、3568元的情况下,想要通过奋斗实现买房不仅是不能考虑猪肉和牛肉的问题,而是连泡面都要精打细算的问题。


⚠️以上部分内容节选自《2021房地产沉思录》update 15,感兴趣的童鞋可以在new base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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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出在羊身上,你上面收多少,基本上这些富人就会把成本加到打工人身上。而且你有这个政策,他肯定有对策,七八姑八大姨小舅子小姨子一分,给儿子女儿另开公司等。参考美国现在的例子,富人们为了避遗产税花招多多,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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