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的,开车上路,遇到老人,要嘛躲远点,要嘛,找个空矿的位置赶快超过他,如果遇到小路,那就只能自己忍着了。
老人家有时候还真不是故意的,但毕竟年纪大了,身体状况及对身体反应的控制、反应肯定是不如年轻人,你好端端的停红灯他都有可能自己过来撞你。
当然,碰瓷的那类老人当我没说。
以上个人观点
我一直觉得很奇怪的一点就是现在所有的汽车喇叭都是一个音量的,不能调整音量,也没有设置一个高音量、一个低音量两个喇叭,特别是当车辆在人车混行道路上起步时,一个低音量喇叭既可以提醒行人注意,也不会造成噪音污染。这点是一个设备成本极小但社会收益极大的小改变,但就是没人站出来要求汽车厂商这么做。
下面是我找到的比较详细的事件新闻报道,可见死者家属也不是无理取闹,人家好端端的站在小区门口,也没碍着谁,突然身边来一声巨响,哪怕二三十岁壮小伙儿也会吓一跳吧?死者家属并不是因为单纯的鸣笛而告人,而是因为“超出寻常的音量”的鸣笛而告人的。
气喇叭的音量有多大,不清楚的朋友可以找个集卡司机让他帮忙演示一下。
据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讲述,2018年夏季,72岁的老人张某和妻子石某,从重庆市万州区来到事发地湖北省利川市旅游避暑。7月21日早上8点,老人张某和妻子在吃完早饭后出门散步,当走到一个小区门口时,他们遇到了一个朋友,于是三人便聊起天来。
原告委托代理人刘剑刚:在路边聊天,聊着聊着突然旁边一个垃圾车起步,按了一声气喇叭。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这声刺耳的气喇叭响之后,老人张某竟突然倒在了地上。
原告委托代理人刘剑刚:立即倒地了,后脑勺着地,后面就打了120。
事发后,老人的妻子石某了解到,鸣笛驾驶员张某当时受利川市谋道镇村建中心委托去事发道路进行作业。因此石某将驾驶员张某、谋道镇村建中心以及保险公司告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石某认为,就是由于当时车辆的喇叭超出了寻常的音量,才导致丈夫受惊吓倒地并且死亡,驾驶员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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