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以为,这本书之所以在国内流行,乃至成为各种中二少年眼中的神书,就在于把书名《The Crowd》翻译成了《乌合之众》,但凡你要是直译成《群体》或者《人群心理学》,或者《从众心理学》、《老百姓心理学》,都不会火成这个鸟样子。
啧啧...乌合之众,你品,你细品,这名字是不是给你一种“在座的各位都是乐色”,读完这本书,我也就开始脱离了乌合之众,走上了高级趣味的感觉?
这本书屌不屌?屌啊,为什么屌?勒庞在1895年提出从众心理这个观点,在当时可谓振聋发聩,一下子让很多人恍然大悟。
但是,兄弟,一百多年过去了,你是在21世纪读这本书,你还会觉得牛逼,那我真的是觉得要么你知识面狭窄,要么你就是被《乌合之众》这个超然世外又俯瞰众生的书名震慑到了。
为什么?因为书里其实就一个观点:从众让人头脑发热失了智。
然后那个年代也没有统计学方法,也没有实验心理学,剩下就是勒庞就这个观点在车轱辘话来回倒腾,反正我是觉得莫得意思。
但也不能怪勒庞,那个年代的心理学刚脱胎自哲学没多久,不编点多余的概念和逻辑进去,没谁鸟你,这是时代特色。
这本书的意义是具有划时代的启迪性的,但是这本书的观点到如今也不足为奇了,甚至可以算是生活常识了。我想很多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会产生“就这?这也需要你说?”的感觉,再考虑到它“神书”的光环,不得不把这份感觉强行压下,一定是自己太浅薄了。
所以说,个人认为,这本书呢,看看可以,被车轱辘话绕晕了也别觉得高深莫测恐怖如斯,也更不要因为读了这本书就隐隐觉得俯瞰众生了。
当然,多读经典总会获得一些感悟和启迪,我只是反对把这本书神化乃至中二化,这本书的很多观点现在来看是不值得花时间精力去深究的,你如果真的想学社会心理学,去读教材比这个强。
个人观点,不喜随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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