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昆明恶霸孙小果」获死缓 20 年后又涉黑?

回答
“昆明恶霸孙小果”事件,以及他获死缓20年后又涉黑的案情,无疑是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极具冲击力和讨论价值的案例。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更暴露了司法公正、权力腐败、以及社会监督等诸多深层次问题。

要理解这个事件的复杂性,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孙小果的“发迹”与早期罪行:

背景与起家: 孙小果出身于一个特殊的家庭,其母亲是警察,后父也曾是公安局副局长。这种家庭背景,为他早期活动的便利性提供了某种“保护伞”的可能。他大约在1990年代初开始在昆明地区活跃。
罪行累累: 孙小果及其团伙在90年代犯下了大量罪行,包括但不限于:
强奸、侮辱妇女: 这是他被广泛指控和定罪的主要罪行之一,其行为手段恶劣,受害者众多。
故意伤害、寻衅滋事: 参与打架斗殴,致人重伤甚至死亡。
敲诈勒索、抢劫: 利用暴力和恐吓手段攫取财物。
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 涉足黑恶势力常见的营生。
非法持有枪支: 加剧其犯罪的危险性。
“昆明恶霸”的形成: 通过一系列暴力犯罪和恐吓手段,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形成了强大的恶名,当地居民对其闻风丧胆。

二、蹊跷的“死缓”判决:

一审与二审: 1998年,孙小果因犯下包括强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抢劫、赌博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然而,在随后的二审中,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却改判他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疑点重重: 这是一个极其关键且充满疑点的环节。
罪行严重性: 孙小果所犯下的罪行,特别是多起强奸案,按照当时及现在的法律规定,都足以判处死刑且无需缓期。
“保护伞”的存在: 普遍的猜测和后来的调查都指向存在“保护伞”在其中运作。有人认为,通过行贿、说情等非法手段,买通了部分司法人员,使其得以逃脱极刑。
减刑的异常: 在缓刑期间,孙小果非但没有收敛,反而通过各种关系继续活动。更令人费解的是,他在被羁押期间,竟然获得了多次减刑,最终在2007年(判决死缓的10年后)被释放。这种大规模、多次的减刑,在当时就已经显得非常不寻常。

三、重获自由后的再次“涉黑”:

出狱后的“洗白”与扩张: 获得自由后,孙小果并没有金盆洗手,而是采取了“隐身”和“洗白”的策略。他化名“李鬼”,成立多家公司,并通过合法掩护,继续进行着非法活动。
“创业”与敛财: 他利用其团伙成员,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揽工程、垄断经营、敲诈勒索,非法获取巨额财富。其涉黑犯罪活动呈现出更强的组织性、隐蔽性和经济化特点。
涉足房地产、工程等领域: 这些领域往往涉及巨额资金和利益,为孙小果提供了扩张的温床。
对基层政权和公权力的侵蚀: 有报道指出,孙小果及其团伙在一些地方,通过拉拢腐蚀基层干部、甚至公安人员,形成了更隐秘的“保护伞”,进一步巩固其黑恶势力。

四、案件的爆发与后续处理:

群众的举报与媒体的关注: 孙小果再次作恶,引起了当地部分群众的不满和举报。同时,随着媒体的深入调查和报道,孙小果的恶行逐渐浮出水面,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愤慨。
中央的重视与彻查: 孙小果案的复杂性,尤其是其逃脱法律制裁的曲折过程,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2018年,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孙小果案被列为重点案件,并被媒体作为典型案例广泛报道。
深挖“保护伞”: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之前孙小果能够逃脱和减刑的背后,一系列腐败的“保护伞”也逐渐被揭开。多名政法系统、司法系统的官员,包括曾经的审判人员、狱警、甚至领导干部,都因徇私舞弊、受贿、滥用职权等罪名被查处。
重新审判与严惩: 2019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进行公开宣判。孙小果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行贿罪等11项罪名,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其团伙的其他成员也分别受到法律的严惩。

五、案件的意义与启示:

法治的尊严与挑战: 孙小果案的经历,一度让人们对法治的公正性产生质疑。一个本应被严惩的罪犯,竟然能够在司法体系的漏洞和腐败中反复出现,这无疑是对法治权威的严重挑战。
“保护伞”的危害: 案件最深刻的教训之一,就是“保护伞”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巨大破坏力。如果没有“保护伞”,孙小果不可能在逃脱死刑、获得异常减刑后重获自由并继续作恶。
扫黑除恶的必要性与复杂性: 孙小果案的最终结局,也证明了党和政府在扫黑除恶方面的决心和能力。这项工作不仅要打掉黑恶势力本身,更要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司法改革与监督的重要性: 此案也凸显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包括加强对司法人员的监督、严格审判程序、规范减刑假释制度等,以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社会监督的力量: 在孙小果案的推动过程中,公众的关注和媒体的监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提醒我们,社会监督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

总而言之,“昆明恶霸孙小果”获死缓20年后又涉黑,是一个关于罪恶、腐败与抗争的复杂故事。它揭示了司法体系可能存在的漏洞和腐败,以及“保护伞”对社会公正的侵蚀。最终,在中央的强力推动和全国人民的关注下,孙小果及其团伙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为深化反腐败斗争和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深刻的警示和经验。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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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宁说,中国不要搞大型对撞机,因为高能物理这块搞不出什么新东西来。

这次事件完全打破了杨老的这个说法。

一个已经应该在20年前死掉的人,一个应该在防卫严密的牢房中的人,不但没有死掉,反而出现在街头,并且活的风生水起,换名字、拿护照、改回原来的名字、经营企业……

以前我以为起点上那些穿越文都是扯鸡儿蛋的,现在我知道这都是真的。

我国理论物理领域的研究早已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不仅仅人死能复活,还能穿越20年复活到今天的世界,过的风生水起。

这个已经应该死掉的孙小果,居然还能坐飞机、拿护照、搞活动请韩国明星。

也不知道他的个人征信情况是怎么搞出来的。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在车厢里吃个东西都能被影响征信,这个强奸过少女、被判处死刑的人,在这个社会上拿的是个什么样的征信,居然还能在天上飞来飞去。

还TMD是我共和国的领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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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霸孙小果其人》


2019年4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悄然入驻昆明,不到一个月时间,横行在昆明的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被打掉,同时还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真是大快人心。


但是,人们发现,那个被打掉的孙小果,早在二十年前就被判处死刑,怎么又出来行恶?


原来,孙小果当年被判死刑,后来出狱了,还换过名字,开过饭店开过酒吧……


孙小果到底是何方神圣?且听万小刀一一道来。



一、



孙小果,1975年10月27日出生于昆明。


1992年,17岁的孙小果入伍,后在某武警学校学习。据公开资料显示,那时,其母亲孙××在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父亲(继父)李××现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也就是说,孙小果随的是母姓,其生父情况不详。


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


出事后,在法院的判决书上,孙小果年龄一栏写的是“出生于1977年10月27日”,也就是说到1994年10月是17岁,那么,两年前入全时年仅15岁?那个年代,未满17周岁,是禁止入伍的。而部队资料显示,孙小果出生于1975年10月27日,这个比较靠谱。


总之,如此这般一操作,孙小果因未满18周岁,被判有期徒刑3年。


在5名轮奸犯中,孙小果判刑最轻,其余4人分别为6年、5年、5年、5年。


事实上,通过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等手续,孙小果没有进过一天监狱。


假如那时候进监狱改造一下,或许孙小果的人生会来一个洗心革面般的转折,但人生没有假如。



二、



因为1994年的强奸案,孙小果离开了部队,开始职业混黑社会。


那时,港台的夜总会、酒吧等娱乐场所,开始流传到内地。同时,香港黑帮电影《古惑仔》也火上浇油,内地城市黑社会纷纷崛起。


像哈尔滨的乔四(我公众号有写),沈阳刘涌(传闻扇刘德华耳光),石家庄张宝林(《征服》孙红雷饰演的刘华强原型),还有吉林黑老大梁旭东,天津黑老大禹作敏,郑州“黑道教父”宋留根,贵州青龙帮老大赵元良,太原黑老大李满林、小四毛等等。


那时候,每座城市都有黑老大的传说,甚至每个县城都有。


昆明的黑社会有所不同,因为其地处西南边陲,靠近金三角,因此成为毒品打入内地的桥头堡。


于是,昆明的黑社会显得更加鱼龙混杂一些。


有昭通帮、镇雄帮、东北帮、兴义帮、四川帮等等,其中昭通帮、镇雄帮势力较大,毕竟昭通市和镇雄县都属于云南,离昆明也比较近,特别是镇雄县,虽然隶属于昭通市,但在云贵川三省结合部,这种地方民风比较彪悍,甚至有自制的土枪。


还有个黑老大候连喜,据说他曾师从云南某武术大师,功夫不错。江湖传闻候连喜在盘龙江边的一棵树上挂着一铁沙袋,他一只手端本书,一边看书,一边用另一只手打沙袋,打累了就换一只手拿书,用另一只手打沙袋……真是文武全才的黑老大啊。


但这些黑老大在孙小果面前,都是浮云。为毛呢,因为孙小果当过兵,打架有几下子,他手下还有“四大天王、八大金刚、三十二太保”,个个都是亡命之徒。


最最重要的是,他有后台啊,平常他招摇过市时开的就是一辆警车(他继父的),谁敢动他?



三、



孙小果团伙作过的案不计其数,据《中国法律年鉴》显示: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


1997年6月,孙小果等人在娱乐城玩耍时,将两位女青年带至宾馆,当着其他人的面,不顾对方反抗,强行奸污了一位女青年;


4天后,孙小果又将两位女学生带到宾馆,将其中一名强行奸污;


1997年7月3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在昆明博佩娱乐城与人争抢一位小姐而发生冲突,对方知道他们的来历之后,吓得慌忙驾车逃跑。孙小果等人哪肯就此罢休,开着一辆本田轿车狂追,从环城北路一直追到东风东路市中医院门口,致使对方的面包车撞在电线杆上。孙小果等人下车朝对方扑上去,用刀、棒和砖头将对方打(砍)伤。


孙小果最令人发指的案子发生在1997年11月。以下情节来自《南方周末》,记者余刘文、长平的报道:


那天,在昆明市工人文化宫的一家小酒吧内,16岁少女张亭(化名)和男友汪某在喝酒聊天。


张亭说:“孙小果以为我在外面说他的坏话,一直在找我,他要打我。”


汪某说:“你怕他干什么?我来帮你摆平!告诉我他在哪里?”


张亭当即用汪的手机拨通了孙小果的手机,让汪通话。汪说:“听说你是昆明的老大,我想见识见识。”


电话那头,孙小果二话没说,问了姓名,当下约定11月6日晚上在白塔路台湾面馆碰面。


在娱乐场所工作、曾与孙小果有过交往的张亭深知孙小果的家庭背景和为人,就把自己亲见的一些事情给男友讲了,叫他准备充分点。谁知汪某听了,吓得双腿发抖,直怪自己不知天高地厚,哪里还敢赴会?


孙小果却没有食言,如约来到台湾面馆,从里到外没有找到一个姓汪的人,暴怒,凡进来一个男的,他就冲上去抓住人衣领问:“你是不是汪××?”吓得满店顾客皆作鸟兽散。


有人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孙小果忍不下这口气。他思来想去,认定是张亭告诉别人他的手机号的。他立即召集手下弟子,下令立即找到张亭。


张亭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吓得不敢出门。


7日晚,孙小果一伙遍寻昆明娱乐场所未果,正鬼火直冒,在金花宾馆的月光城迪斯科舞厅上遇上了张亭的表姐、17岁的少女张苑(化名)及其女伴、17岁的杨某。


孙小果立即将两人带进一间名为“温州”的KTV包间,让杨某在外间沙发上坐着,由其同伙看押;将张苑拖进里间“审讯”。


孙小果问张苑是否把他的手机号告诉了别人,张苑说她根本不知道孙小果的手机号。孙及其手下一阵拳打脚踢,将张苑打倒在地,站不起来。孙令其手下架住她的左右臂,吊起来,他本人则照准她的腹部轮番猛击,张苑几次痛昏过去,但孙小果仍不肯罢休,叫人找来筷子和牙签,用交叉起来的筷子猛夹张苑的十指,将牙签扎进她的指甲缝里。


少女的声声惨叫似乎让这伙人倍感快意,他们狂笑着,拿起牙签,根根刺进少女的乳房;拿起烟头,在少女的手臂、腹部烙下一块又一块的疤痕……


随后,他们又强行把张苑和杨某带到位于昆明繁华地带的豪胜娱乐城,说是找张亭,没找着。出来时,这几个人又围着张苑一阵拳打脚踢,张苑瘫倒在地上,满脸是血,挣扎着欲爬起来,又被一人飞起几脚踢在头部。


随后,几人搂着张苑,令杨某一起走进豪胜娱乐城二楼的一间啤酒屋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们令张苑用牙齿咬住大理石桌面,然后用肘部猛击张的后脑勺,致使其牙齿破损、脱落,血沫飞溅。然后又拉到桌子另一边,重新折磨。


少女杨某目睹这一切,早已吓得浑身发抖,站立不稳,但还是哭求孙小果不要打张苑了。孙小果走到她面前,抬手就是几拳,杨某的脸顿时青肿淤血。


这时张苑已经昏迷过去。他们叫服务员拿来一杯酒,浇在她脸上,又打了两耳光,少女醒来。这伙人便扔下她们,各自到一边去喝啤酒。


喝够啤酒,又挟持两少女下楼。来到大门口,又围上来对她们施展拳脚,张瘫倒在地,杨背上、腰上各挨了几脚之后,又被一脚踢在鼻尖上,飞了出去,鼻血长淌。


他们又拎起张苑,扔到杨的面前,让她们面对面看着,互相打耳光,必须打得响亮。


其后,将二人拽到门外。张苑又遭一阵脚踢,再次昏倒。这一伙人竟然解开裤子,用尿浇在张苑的脸上,浇醒她后欲拖起来再打,但可怜的少女已经呼吸微弱,生命垂危。他们慌了,才叫车将二人送到昆明延安医院,扔在医院后溜之大吉。


在暴行发生的整个过程当中,不少服务员、顾客、路人都眼睁睁看着。没有一人出面干涉,说是不敢。其中110警两次经过,也没有干涉,据说是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看完《南方周末》的报道,简直不敢想象,孙小果的罪恶手段简直令人发指,在新中国,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还有比汪伪76号魔窟还残忍的黑社会。


办案警官透露,孙小果犯下的案子远不止这些,很多还在查证之中。他们说,至于孙小果参与的打架闹事,那就太多了。据了解,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交钱,名曰“保护费”。孙小果及其弟子来玩,不仅不给钱,娱乐场所还得倒赔。对那些小姐来说,他叫谁下跪谁就下跪,叫谁拿钱谁就拿钱。


16岁的受害人张亭1997年11月19日签字的一份调查笔录上写道:


除了这次把我姐姐打成重伤外,还打过很多女孩子。有的我不认识。我认识的有李××、胡××、余×、廖×。其中李××(17岁)不但被打,还被他们一伙轮奸;胡××(15岁)也被他们轮奸了;余×(15岁)是被杨平强奸的;廖×(18岁)被他们打得脸都变形了。


今年3月份孙小果他们一伙的大哥(东哥),姓王,强奸了我的朋友周××,地点是在茶苑楼。也是今年3月份孙小果一伙中的一个叫李钧的,也是在茶苑楼强奸了我和赵××。后来李钧又强暴过我两次。


孙小果还有个大哥,姓王,人称东哥,不知道是否落网。


孙小果的罪恶行径简直丧心病狂,令人发指,比起水浒里的三大恶霸镇关西、蒋门神、西门庆,也不遑多让,水浒三恶霸被鲁智深和武松结果了性命,可新时期的恶霸孙小果却逍遥法外!



四、



1998年2月18日,孙小果因强奸妇女、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数罪并罚,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余几名同伙分别获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原本昆明百姓应该拍手称快,可是坐了几年牢后,孙小果又开始在监狱外活动。


以下资料万小刀整理自《新京报》记者向凯的报道:


2012年底,昆明人陆果(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叫“李林宸”的人,准备合作经营酒吧。陆果说,听说李林宸“政府这块儿比较熟,办证什么都比较容易”。


2013年5月7日,二人合作经营的M2(咪兔)酒吧在昆明昆都正式开业。李林宸主管酒吧经营,而陆果负责酒吧的财务事宜。天眼查信息显示,二人都是昆明咪兔娱乐有限公司的股东。


微博上至今还能找到不少庆祝酒吧开业的帖子,资料介绍称,该酒吧面积约1200平方米,有100余客座。


在酒吧开业当天,李颉(化名)见到了旧识孙小果,李颉说,他当时听说孙小果是M2股东,“我还和他打了招呼,问候了一句”。


每隔一段时间,陆果要给李林宸分红转账。到了2016年,李林宸的银行卡忽然变成了孙小果的,“当时他所有的银行卡那些都是李林宸,后面他的卡就全部改回孙小果”。


在陆果眼中,孙小果“很熟悉政府方面,办理业务快,对待工作也很负责。”


种种迹象表明,出狱后的孙小果颇为低调。许多年纪较轻的夜场人士即使听说过孙小果,也未曾谋面。一位夜店工作人员说,“孙小果是夜场大神级别的人物,我怎么可能认识?“


在孙小果的运营下,M2很快就成了多名夜场人士口中的“昆都众多酒吧中上座最快的”。M2酒吧邀请过不少明星前来演出。


开业一周后,香港明星陈小春到场演出,一个月后,韩国歌星李玖哲也来演出。一位微博网友曾贴出陈小春的演出照片,现场人头攒动,“挤爆了!”


2017年8月,因涉及一些使用权方面的调整,昆都所有酒吧及娱乐场所关闭,包括M2酒吧。


陆果说,孙小果后来又在昆明其他地方开了银河俱乐部、云纺space酒吧,而自己由于个人原因则退出了经营。


据银河俱乐部官方微信介绍,该俱乐部隶属云南银合集团,于2017年11月正式营业,斥资3600万打造面积超过千平方米、可同时容纳超过千人狂欢的派对空间。


银河俱乐部地处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占据市中心黄金地段,“能在这里开一个超千平米的酒吧,整个昆明没几个人。”一名夜场人士说。


在查询李林宸的资料之时,记者发现:


在2010年,孙小果就开始以李林宸之名,办理了港澳通行证,还有乘坐飞机的记录;


2011年8月,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注册餐饮公司;


2012年4月,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办理了护照。


也就是说,一顿操作猛如虎,孙小果在2010年就出狱。孙小果到底有什么背景,是怎么操作的,可以将死刑减刑到十年出狱?



五、



死刑犯孙小果减刑出狱,跟他的家族有关。


除了其母亲孙××在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其继父李××曾任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2002年调任五华区城管局长。


在知乎,也有网友爆料,孙小果“有亲戚是前省委副书记,有亲戚是中院院长,有亲戚是公安厅副厅长”,当然这个未经证实,不知真假。


不管有多强硬的关系,在监狱能获得如此大的减刑,监狱领导是脱不了干系的。


2019年4月13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通报,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思源,在1998年,担任过云南省第二监狱的监狱长。而那时候,孙小果正在云南省第二监狱服刑。


刘思源落马没多久,孙小果也被绳之以法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值得玩味。


不知道孙小果涉黑案还有没有新的保护伞,也不知道恶贯满盈的孙小果这次会判刑多少年。



六、



在本文行将结束的时候,万小刀又突然想起1997年,那个被孙小果暴打的少女张苑(化名)。


据《南方周末》记者余刘文、长平的报道:


1997年12月24日,记者来到昆明某院采访受害少女张苑。经过医院抢救,张苑总算脱离了危险,但长达七八个小时的非人折磨,已使她头部重伤,脑内淤血,右额叶挫裂,胸骨骨折,手臂烧伤,乳房刺穿,大小便失禁,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住院治疗一月有余,双腿仍无法正常行走,记忆失常,语言逻辑不清,写字异常费力,平时熟练的字也难以写出。当记者问及她胸部的伤时,少女的屈辱感无法控制,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张苑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她而去,十多年来,她和父亲相依为命,不想竟遭此重击。老实巴交的父亲望着女儿,悲愤交加。他首先想到的还不是告状,而是寸步不离地守着女儿,怕她再受伤害。因为,他听说那伙人太厉害了,连公安都拿他们没有办法。


他是一个下岗职工,每月只有两三百元的收入,既无权,也无钱,他生命中所拥有的,只有这一个遍体鳞伤的女儿。一个多月来,他几乎没有离开医院一步。


也有人告诉他,离开医院,他自身的安全也难以保证。


22年过去,不知道少女张宛有没有走出当年那场梦魇?也不知道她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恢复了吗?


如今,她过得幸福吗?


本文特别鸣谢:

《南方周末》记者余刘文、长平,和《新京报》记者向凯。

关注万小刀公众号,明天更新《暗网邪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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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百度百科“死缓”词条: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死缓处理方法

对于被判处死缓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2]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除外)的,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故意伤害罪除外),重大贪官还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在两年后减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只能永远在监狱度过)。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两年考验期从核准死缓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因重大立功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的,减为有期徒刑18年以上20年以下;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考验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10年以下。

(五)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死缓不是死刑,而更偏向于终生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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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儿可真是让人心堵得慌!昆明超市员工抓小偷,结果不但没落好,还赔了钱,连非法拘禁的帽子都扣上了,现在检察院都介入了,这事儿闹得可不小。我好好跟你说道说道,尽量把事情说清楚了,让你也跟着我一块儿捋捋。首先,咱们得弄明白这事儿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事件经过梳理: 小偷进店偷窃: 话说那天,一个贼眉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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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复阳患者感染导致疫情,这件事咱们得好好说道说道。这背后牵扯到的可不只是几个人“复阳”那么简单,而是一系列复杂的问题,从病毒的特性、防控措施的落地,再到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可能在这场“小小的”涟漪中扮演角色。首先,我们得明白“复阳”这个事儿。病毒感染后,身体会产生免疫力,但有些人,尤其是少数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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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昆明女大学生被打事件”,我们需要先明确是具体哪一起事件。近年来,在昆明确实发生过一些涉及女大学生的暴力事件,但公众关注度和影响程度各有不同。为了提供更详细的看法,我需要您提供更多关于具体事件的细节,例如: 事件发生的大致时间? (例如,是最近发生的还是几年前的?) 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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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昆明女大学生李某草的死亡事件,官方初步定性为“意外落水”,这个说法无疑给整个事件蒙上了一层更加扑朔迷离的面纱。当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尤其是以“意外”这样相对轻描淡写的词汇来定性时,公众心中自然会涌起一股难以抑制的疑问和不安。首先,为何会“意外落水”?这个“意外”的发生地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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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群又要进城了?”这个消息一旦传开,准保能让昆明人朋友圈里的讨论热度蹭蹭往上涨。我琢磨着,这事儿吧,得从好几个角度去看。首先,咱们得知道这象群为啥老是往这边晃悠。 去年那群被大家伙儿关注着的“网红象”,一路从云南南边儿往北走,最后到了昆明周边。大伙儿刚开始还挺新鲜,觉得这事儿挺神奇,一群野象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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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心惊肉跳的。你说谭某,一个下午,跑了昆明四个区,最后发现自己是阳性,这信息量太大了。你想啊,一个下午,从一个区到另一个区,这得经过多少地方?接触过多少人?公共交通?还是自己开车?如果是公共交通,那更是风险系数倍增。公交车、地铁,人来人往,谁知道身边有没有隐藏的感染者?如果他自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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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10月14日媒体对李某草死亡事件的报道,以及昆明警方回应“并不知情”的情况,这是一个复杂且令人揪心的事件。从媒体报道和警方的表态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和看待:媒体报道: 事件的曝光与关注度: 媒体的报道无疑将李某草的死亡事件推到了公众视野的中心。这通常意味着事件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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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北京土著卖掉价值 1000 万的房子,选择辞职去昆明生活,这是一个非常个人化且具有深远意义的决定。从多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详细地探讨这个选择的可能性、原因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一、 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驱动因素)1. 生活成本的巨大差异与生活品质的提升: 北京的高昂成本: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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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一位市民因为自家老小区的采光被新建高楼遮挡,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227万元,这事儿在当地引起了不少讨论。咱们就掰开了揉碎了聊聊这事儿,看看市民的行为和诉求,究竟合不合理。首先,咱得理解这位市民的心情。住在老小区,日子过得安稳自在,但突然之间,眼前拔地而起一座高楼,把原本敞亮的阳光硬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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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震川路龙哥砍人被反杀事件,因其情节跌宕起伏、涉及正当防卫的法律认定,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要理解这一事件,我们需要从事件的经过、相关法律条文以及社会普遍认知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事件经过回顾:2018年8月27日晚,在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家夜市上,一名男子(刘某某)因与他人发生口角,被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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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发生在昆明的事件,确实牵动了许多人的神经。一名男子持刀砍伤了协警,最终被民警击毙。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值得我们仔细梳理和探讨。首先,让我们还原一下事情发生的经过。根据媒体的报道和警方的通报,我们可以大致拼凑出一个事件的轮廓: 事件起因: 起初,这名男子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与协警发生了冲突。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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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儿,说实话,听了让人挺不是滋味的。昆山世硕那档子事,工人扔证件、直接走人,这绝对不是小事,背后折射出的问题,比表面上看起来要复杂得多。首先,咱得知道啥叫“证件”。在工厂里,尤其是像世硕这样的大厂,工人的证件,比如工牌、厂牌,那可不仅仅是个身份象征。它代表着你在这个厂子的合法身份,是你享受食宿、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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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世硕员工证件随地乱扔事件,以及后续公司“管理失职”的回应和主管团队的道歉,这件事放到任何一个地方,都会让人觉得很不妥当。咱们就掰开了揉碎了说说这事儿。首先,说说“员工证件随地扔”这事儿。这个细节本身就挺让人膈应的。员工证件是什么?那是员工身份的象征,是个人物品,更是工作的一部分。把这些证件像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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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丽高铁,也就是昆明至丽江的高速磁浮列车项目,这个概念在提出之初就激起了不少讨论。说实话,对于它,我的看法是挺复杂的,不能简单地说好或者不好,得从几个层面去掰开了看。首先,技术层面。高速磁浮,特别是采用“中低速磁浮+普速铁路”模式,理论上能提供比传统轮轨高铁更平稳、更安静的乘坐体验,而且启动加速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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