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深圳立法禁止食用猫狗肉及野生动物?

回答
深圳立法禁止食用猫狗肉及野生动物,这无疑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举措,背后蕴含着复杂的社会、文化、伦理和生态考量。要理解这项立法,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深入剖析。

一、 伦理与动物福利的跃升:

长期以来,猫狗在人类社会中扮演着伴侣动物的角色,它们以其忠诚、可爱和情感互动赢得了无数人的喜爱,成为家庭的一份子。将食用猫狗肉的行为与这种亲密关系并列,在许多人看来是难以接受的,甚至带有道德上的污秽感。深圳的这项立法,恰恰是对这种社会情感的回应,它明确了猫狗作为伴侣动物的特殊地位,将它们排除在可食用动物的范畴之外,这是动物福利理念的一次重大进步。

从更广义的动物福利角度来看,这项立法也指向了更人道的对待动物的方式。对于野生动物而言,它们属于自然生态系统,在其中扮演着维持平衡的重要角色。随意捕猎、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不仅威胁到它们的生存,也容易导致人畜共患病的传播,对公共卫生构成潜在风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承认了自然生命的价值,尊重了生态的完整性。

二、 公共卫生与生物安全:

野生动物,尤其是那些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往往是潜在的病原体携带者。SARS、H5N1禽流感、埃博拉,甚至新冠病毒,都与野生动物的贸易和消费存在关联。食用猫狗肉也存在类似的风险,它们可能携带狂犬病等病毒,对食用者和整个社会健康构成威胁。

深圳作为一座国际化大都市,人口密度高,人员流动性大,公共卫生安全尤为重要。立法禁止食用猫狗肉和野生动物,是为了构建一道坚实的公共卫生屏障,降低人畜共患病的发生率,从源头上防范潜在的生物安全风险。这不仅是对市民健康的负责,也是对国家乃至全球公共卫生安全的贡献。

三、 社会观念的演变与文明进程:

社会观念是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去,很多地区将猫狗视为“食物链”的一部分,食用猫狗肉是一种普遍或至少是普遍接受的现象。然而,随着经济发展、信息传播和国际交流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接触到西方国家“宠物文化”的理念,对动物的看法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深圳此次立法,反映了中国社会内部观念的深刻变化。它不仅仅是一项法律条文,更是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的一个标志。它表明,社会的主流声音正在从“实用主义”转向“人道主义”,从“生存需求”转向“生活品质”和“情感连接”。这种转变是国家软实力提升的体现,也是中华民族走向更文明、更开放的社会形态的证明。

四、 挑战与执行的考量:

当然,任何一项具有颠覆性的法律都会面临挑战。

传统习俗的阻力: 在一些地区,食用猫狗肉的传统仍然存在,虽然在深圳可能不是主流,但仍可能面临一定的阻力。如何有效引导和说服持有不同观念的群体,需要细致的工作。
执行的难度: 街头巷尾的非法交易,私下的食用行为,都难以完全杜绝。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执法力量和举报机制,确保法律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这需要长期的投入和不懈的努力。
替代产业与生计: 对于一些依赖野生动物贸易或可能因此受到影响的从业者,政府需要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转型方案,例如发展生态旅游、合法宠物产业等,保障他们的生计,避免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法律的边界界定: 除了猫狗和明确列举的野生动物,对于其他可能被食用的动物,法律的界定也需要清晰,避免模糊地带引发争议。

五、 意义与深远影响:

深圳此次立法,其意义绝不仅仅局限于深圳本地。

示范效应: 作为中国最先锋的城市之一,深圳的举措无疑会为全国其他城市树立榜样。当人们看到一项能够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公共卫生、体现人文关怀的立法能够成功推行时,其他城市也可能加快跟进。
推动全国性立法: 深圳的经验和实践,将为未来国家层面的相关立法提供宝贵的参考和实践基础。这可能会加速中国在动物福利和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重塑国家形象: 在国际舞台上,一个国家对动物的态度,也反映了其文明程度和价值观。深圳的这项立法,将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正面形象,展现一个更加尊重生命、更加负责任的大国担当。

总而言之,深圳禁止食用猫狗肉及野生动物的立法,是一项具有前瞻性、人道性、科学性的重要举措。它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是对生命尊严的肯定,也是对公共卫生安全的有力保障。虽然在执行层面会面临挑战,但其深远的积极意义,必将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这不仅是一部法律,更是一种价值的传递,一种文明的宣言。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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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以为一次次高速公路上抢狗夺猫只是荒谬的事件,抢来的狗放到兽医院救治,却拖欠医药费无人买单。

有一次抢狗后,所谓的志愿者集体去吃野味庆贺。

抢猫者转手把猫卖。

一次次针对玉林狗肉节,最终手段是宣传到国外,让所谓的发达国家来批评玉林人的残忍行为。

为纪念被当街打死的小狗,献上美味的白切鸡。

如果那些都还只是笑话,现在是来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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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相关负责人说:“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

建议把他调离工作岗位,公派去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学习,让他在实际了解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疫情不结束不许回国。

结合实际重新学习一下“四个自信”的重要论述: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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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更新一下,要文本内容的评论有点多,在此统一回复。

一、感谢大家对本人贴图内容的肯定。贴此图一是表明态度,二是说明本人已通过人大官网信访渠道反馈个人意见。

二、本人网上信访的对象并非这个条例,而是这个条例背后涉嫌夹带私货的立法依据。

三、本人希望能有更多的人通过合法渠道向上级部门表达自己的呼声,相信我们的国家,践行四个自信。

四、为避免“聚众恶意信访、干扰地方立法工作”之嫌,本人不再私发贴图文本内容,贴图保留,仅供各位参考。

望各位知友理解。以上。


二更,经参与评论的知友提出并实际查询全国人大官网释义(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关系是领导关系吗?_人大网), 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不存在领导关系,只存在着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工作上的联系和指导关系。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换言之,针对深圳市一级的立法,应先通过广东省人大进行反映。

因时间及精力原因,本人不计划另行信访,但尽人事,不奢求结果。


经知友同意,更一个图


再更moa.gov.cn/hd/zqyj/2020


我也不懂是几更...希望有大佬能科普一下,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职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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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条例本身没有说明禁食猫狗,建议修改答案。

我反对。

因为条例没有写,但是在条例说明里写了。


条例的说明是条例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我认为,不能简单地把这次事件看作地方口径的一次自我发挥。

了解口径的也应该明白,不可能有什么自我发挥。

所以答案不改。


谢邀。

献媚于外,乱法于内。


可以立法禁止不必要的虐杀、滥杀,因为这会导致人的精神异化,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可以立法禁止食用经过医学论证的高危生物,因为这些生物可能含剧毒、含烈性传染病、含各种寄生虫,在医疗技术和养殖技术没达标之前,食用这些生物会造成社会的疫病风险;

可以立法禁止食用稀有生物,因为这些生物保留着进化多样性的一部分信息,是理解进化乃至生命的重要资料,甚至还在生态链中占据重要的平衡位置。食用这些生物会降低整个生物信息的保存量,并给生态失衡加大风险,最后给社会造成不可控损失。

不是不可以禁,禁的目的一定是为了人。人是核心目的也是终极目的,偏离这个目的,必然会对人本身造成混乱。


如果有可能传染人类的疫病在动物中蔓延,那么滥杀就不是滥杀,那是防疫;

如果有可能饿死,那么高危和稀有动物该吃还是吃,那是紧急避险;

如果整个地区贫穷落后,那么受保护动物在这里不会被保护,除非其他地区对该地区的捕猎食用权进行赎买,因为人的发展权优先。

人与动物,一定是人优先。

当你发现动物优先时,那一定是某一部分人的意志与话语权优先于另一部分人,绝不是动物的优先。

例如禁食猫狗。


很简单,猫狗是宠物吗?

猫狗等于宠物吗?

猫狗以宠物形态为主,在欧洲也得是一次工业革命后,完全定型得到二战后。在我国直到今天,狗都依然保留食用功能。

宠物不可食用吗?

狗、牛、马等动物,活着看家耕田拉车,死了一刀卖给肉铺,是全球农村到今天的常态。

猫狗和人建立了比其他动物更亲密的关系吗?

玩爬宠的喜好蜘蛛、蜥蜴、蜈蚣、蛇、蟑螂,关系都很亲密,如何处之?也禁?这个可以说数量少,那印度的瘤牛呢?湿婆坐骑,比亲密还高一个等级,如之奈何?

不就是欺负东亚、印度和全世界穷人说话没人听嘛?


正确的立法方向,已经被拿在台面上讨论了十几年了。自有微博那天,我就能年年刷到。

宠物是宠物,食用是食用。偷捕宠物食用者,罪;未经检疫养殖销售者,罪;养宠物又不经检疫许可私卖作食用者,罪。

都公开讨论多少年了。

说实话,养宠物是一种满足人自身需求的行为,对动物实在不见得是好事。养猫,如果成野猫,城市里岌岌可危的小动物,尤其是鸟类,几近灭绝。

狗则更惨。为了满足人的审美,绝大多数观赏狗天生隐疾、终生痛苦、生生循环,我们看着可爱,在他们眼里就是怪物,还是百病缠身的怪物。

之前的宠物立法,都是偏向承认人养宠物的自私性与自利性,并进而明确宠物主人对宠物的责任义务,降低部分打着保护动物旗号的组织对社会生活的干扰。

结果正事不做,就顾着一刀切,还是切自己。


人是自然界的唯一智慧生命,拥有剥削和使用其他所有动物的权力,这是一切的根本。

除了极极极少数“自然平等主义者”,没听过把人与蚂蚁细菌视作一个等级的,不然不会有“命如蝼蚁”这个词了。

在这个思想下,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平等的被人圈养、屠宰、培育、消费。

所有改变这种平等关系的行为,所有把某些动物变得比其他动物更平等的行为,都必然反映现实:

防疫、生态多样性、生态平衡、人的精神需求,等等。

但深圳这次,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那就请翻译翻译,谁的“现代人类文明”?谁“要求”?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楚王是王,宫中是臣与妾,饿死无奈。

深圳此举,谁家臣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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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食用【科学实验】的动物及其制品???


农科院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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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资本主义制度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社会制度,这算不算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深圳下一步是不是该走改旗易帜的路了?圳独废青指日可待


组合拳玩的不错嘛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第三条可以食用的动物包括:

(一)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以及该目录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提供食用为目的,繁育、饲养禁止食用的动物

被发现bug后紧急修正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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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和尚派一次逆潮流而动的行为,意味着他们对西方文化恭行法国军礼,彻底投降。尤其是近几年,深圳GDP已经远超港台,还在以这两地之是为是,这两地之非为非,彻底的失去了四个自信,是对中国本位的一种蚕食。不加警惕,未来还不知会演出什么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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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典型的夹带私货。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这现在几乎是压倒一切的政治正确。于是有人试图搭顺风车了。宠物和野生动物有关系吗?

再来看关于宠物的条款。

“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

不要吃人家作为宠物养的东西。这个是理所当然的,互相尊重嘛。

但为何这么含糊?养肉猪如果没有食品生产所需相关手续也一样可以查处。肉狗同理就可以。为何要夹一条?

我猜有的人自己也心虚。

要真是为宠物好。就该立法严打不上狗牌的。你这么爱狗,给他一个合法身份过分吗?为何这方面反而一直缺乏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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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挺恶心的,一部分人(爱狗或者反对吃狗肉人士)对于另一部分人(吃狗人士)的权利的剥削。

评论区的那个别刷了,深圳多少人,几万的投票,就代表深圳。

我就想不明白,狗怎么就不能吃了。关于吃狗怎么就扯上跟进文明地区了?白皮要是真文明,印第安人表示有话要说?

真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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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不发表意见, 只针对这一句

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意思是食用猫狗等宠物的地区都不能算 "现代人类文明"? 在3月31日前中国都不算现代人类文明, 目前也只有深圳算现代人类文明, 北上广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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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

我不是一个法律制定者。

深圳这条法规具体怎么执行?我划了个问好。

按照官方解释,那就是,宠物猫狗不能吃。这个宠物猫狗是怎么界定的?

我养了几年的哈士奇,只要检疫屠宰了,就是肉食狗了可以吃?

我为了养肥了过年吃的土狗没经过检疫就是宠物狗不能吃?

这玩意几乎是没有任何执行依据和标准的。。。

这条法规,除了借疫情期间发布,哗众取宠和盲目媚外以外,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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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一般说听取大家意见,意思就是这大方向我们已经订好了,你们就多提点“领导不要加班太晚”类的意见就行了。

如果说拟…,意思就是这事儿我们连细则都想明白了,放个声音出去你们先自行做做心理准备。

等发布之后,意思就是:之前告诉过你们,你们也同意过了。以后就按我说的办,如果你有意见的话,那么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所以上次这问题还在拟的时候我就一言不发,今儿换成已发布怎么看,还能怎么看?

遵纪守法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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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义愤填膺,各抒己见

有些答主在回答有关美国问题时,颇有见地,能够明确的为大家科普,美国政治方面的利益博弈

然后回头就忘了我们自己也是有利益博弈的

深圳也算是窗口城市了,它要吸引哪些人来呢?来了要干什么呢?

大家也别盲目的对城市立法大肆抨击,甚至还进行很多错误的类比

可以明确的认定,深圳的政策不会延伸到其他城市或地区,国家合法的肉狗经济链条已经颇具规模了,可能让它断裂么?

所以大家也别空中楼阁的高喊什么我不吃我捍卫你吃的权利云云,当年捍卫骑摩托车有成效么?怎么不见逐步的把汽车,火车也给禁了呢?

支持者和反对者都用各自的实际行动来检验一下,这道城市政令能带给这座城市什么改变,看看会不会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法制崩溃

不好,自然就改回来了

这种东西,不是单纯靠个人好恶决定的,美国政客奸,我国政客也不傻不是?


现在房顶拆了,估计能乖乖愿意开窗户的人,就会慢慢多起来了

另外我还要特别对一些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意见领袖表明自己的态度:

作为吉林人,我从来不反对任何人吃狗肉,所以请您把大帽子收好,别把屁股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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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体现“文明”不如先立法规范养狗行为,先从这些基本的角度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不文明养狗带来的矛盾。

从这种不痛不痒的角度立个法说不吃啥啥就觉得可以跻身文明的“高大上”,真是现实魔幻。

可以想象深圳某些小区不栓绳遛狗,满地的狗屎,然后自豪的说我们不吃狗肉!所以我们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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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所说的“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
责人所说的“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

发达国家还群体免疫呢,美国英国通行做法;还资本主义呢,通行做法;还搞联邦制脱离中央呢,你深圳也要脱离;香港台湾废青还反华呢,你深圳也通行一下…………………

讲了半天文化自信,原来就是这位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照本宣科抄作业呀。

有这功夫你法工委怎么不管管外国人渣在中国肆意打骂中国人问题:

你法工委怎么不管管住房、医疗、教育和养老的资本化问题,有没有法律限制呢?

古有何不食肉糜,今有法律不吃狗。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你法律界发力了吗?这不就是美国建制派利用女权、猫狗、环保、黑命贵………那一套细枝末节,掩盖主要矛盾的玩儿法吗。

又拿着美国建制派的白左法学做依据,制定中国的法律呢!美国可是被白左建制派弄衰落了,能不能学点好。

我本不吃狗肉,下次带狗肉去深圳吃,我看深圳怎么侵犯中国人在中华大地上的饮食自由的!

看看建制派怎么把美国搞衰落,怎么搞去工业化的?

河殇派什么都要学通行惯例。

香港的房产金融化你已经学了,是不是还要继续加强呢?

美国法律资本化你是不是也得学学:

让劳动力阶层的女儿卖淫交学贷,上大学是不是也要通行一下?

……………本人大量文章已被删除,更多文章请关注:微信公众号:teacherzhang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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