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深圳率先出台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有哪些意义?

回答
深圳率先出台《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无疑是广告行业乃至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解读这一指南的意义。

一、 指南的出发点与核心内容

首先,理解指南为何出现至关重要。广告作为一种传播信息、影响消费行为和塑造社会观念的重要媒介,其内容和形式往往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公众对性别角色的认知。长期以来,广告中存在的性别刻板印象、物化女性、贬低男性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尊严,也阻碍了社会性别平等观念的真正普及。

深圳出台的《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痛点,旨在通过规范广告内容,推动广告行业践行性别平等原则。其核心内容可能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打破性别刻板印象: 指导广告商避免将特定性别固定在某种职业、家庭角色或性格特征上。例如,避免将女性刻画成只能做家务、需要男性拯救的形象,也避免将男性刻画成只会工作、缺乏情感表达的形象。
防止性别歧视与污名化: 明确禁止广告中出现歧视特定性别的言论或画面,例如基于性别的低俗笑话、贬低特定性别的广告语等。
反对物化与过度性化: 重点关注对女性身体的物化和过度性化,要求广告在呈现身体时应尊重个体,避免将其作为吸引眼球的工具,更不能用低俗的方式来展现。
促进多元性别形象: 鼓励广告展现多元化的性别形象和生活方式,例如展示女性在职场上的能力、男性参与育儿的场景等,从而更真实地反映社会的多样性。
强调平等主体性: 在广告中,所有性别都应被视为平等的个体,拥有独立的意志和选择权,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或附属品。

二、 深圳率先出台该指南的意义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在许多领域都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此次率先出台《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其意义是多方面的:

1. 引领行业规范,推动社会观念进步:
提高行业自律性: 指南的出台为广告公司、广告主、媒体平台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评判标准。这将促使行业内形成更加重视性别平等的行业文化,提升从业人员的性别平等意识。
引导社会价值导向: 广告的传播力巨大,通过规范广告内容,可以积极引导公众形成更加健康、平等的性别观念,反对性别歧视,尊重个体差异。
形成示范效应: 作为先行者,深圳的经验和模式可以为其他城市和地区提供借鉴,推动全国范围内广告性别平等审视工作的开展。

2. 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反对性别歧视: 广告中的性别歧视和刻板印象,会潜移默化地固化社会对性别的偏见,可能导致对特定性别群体的不公平待遇。指南的出台是对这种不公平的有力回应。
提升个体尊严: 许多广告将性别视为商品或工具,是对个体尊严的漠视。指南有助于维护所有性别个体的尊严,鼓励以更具尊重性的方式进行表达。
促进妇女权益保障: 历史上,女性在广告中常常被物化、刻板化,被置于从属地位。该指南的出现,直接回应了性别平等运动中对广告内容性别偏见的批评,有助于提升女性在社会中的能见度和话语权。

3.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品牌形象:
规避法律风险: 随着社会对性别平等的关注度提高,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广告可能会引发消费者抵制、媒体批评甚至法律诉讼。指南的出台有助于企业规避这些风险。
提升品牌价值: 积极践行性别平等理念,创作符合时代精神的广告,能够更好地赢得消费者的认同和喜爱,提升品牌的美誉度和忠诚度。一个关注社会责任、倡导平等的品牌,其长远发展潜力更大。
吸引优质人才: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价值观。一个在性别平等方面表现积极的企业,也更容易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4. 促进内容创新,激发创作活力:
挑战与机遇并存: 一开始,一些广告从业者可能会觉得指南限制了创作自由。但实际上,打破刻板印象、展现多元视角,反而能激发更具创意和深度的广告作品。
更具人文关怀的广告: 当广告不再依赖低俗或刻板的手段吸引眼球,而是回归内容本身,关注人的情感、价值和多元化的生活,广告的艺术性和人文性将得到提升。

三、 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展望

当然,任何一项新规的出台都会伴随挑战。对于《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而言,可能的挑战包括:

执行与监督的有效性: 如何确保指南能够真正落地,有效监督广告内容,防止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是关键。这需要相关监管部门的积极作为,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度”的把握与界定: 某些内容在某些语境下可能被视为刻板印象,但在其他语境下又可能被理解为一种文化表达。如何在实践中精准界定,避免过度解读或执行不力,需要精细的操作和长期的经验积累。
从业人员的培训与意识提升: 指南的出台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让广告从业人员真正理解并内化其精神,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这就需要持续的培训和教育。
跨界合作与协同治理: 广告的创作涉及广告主、广告公司、媒体平台等多方主体,推动性别平等需要各方协同合作,形成合力。

展望未来:

深圳的《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为中国广告行业树立了一个积极的榜样。随着社会对性别平等的认知不断深化,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城市和地区跟进,推动广告内容的进步。一个更加公平、尊重和多元的广告环境,不仅能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更能为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包容的社会贡献力量。

总而言之,深圳率先出台的《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和实践意义的举措,它回应了社会发展的趋势,维护了公民权益,优化了营商环境,并为广告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它的意义深远,值得我们肯定和期待。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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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左先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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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意义的在于,官方首次尝试在社会意识形态的高争议性领域,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出安排。

这一点,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公开透明的指南,远好过内部掌握的“规律”。哪怕这个指南一开始不完善,也是万里长征第一步。矛盾就在那里,捂盖子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更不能一概用“你懂的”来解释一切。

有了指南,企业、媒体甚至个人的公共言论,再被人用“性别歧视”扣帽子打棍子的时候,起码有了对照检查的依据。

虽然本人职业发展是占了掌握内部“规律”的“红利”,但从社会整体利益看,我宁愿自己失去这样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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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

从最开始的为了迎合西方政治正确禁止中国人吃狗肉

到现在又开始效仿西方国家大搞性别议题

接下来是不是还要为72个性别建厕所了?

再然后呢?

是不是还要效仿西方国家废除死刑?

是不是还要效仿西方国家推动大麻合法化呢?


中国想要真正崛起,依靠追在西方白左政治正确的后面拾人牙慧是不可能的。

当“文明”的定义都被别人掌控的时候,你去追逐别人定义的“文明”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如果所谓的西方白左政治正确就是“文明”的话

那么,我蛮夷也!






欢迎了解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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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值得讨论的点很多,但必要性恐怕是最没有争议的部分。


早在2011年,国务院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针对「妇女与环境」提出总计十项主要目标,其中第三项就是「完善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机制」

在具体的策略措施中,《发展纲要》还特别要求:

加强对传媒的正面引导和管理。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增加性别监测内容,吸纳社会性别专家参与传媒监测活动。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告经营者严格自律。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究其原因,虽然早在1994年颁布的《广告法》中就已经明确禁止广告中出现性别歧视内容,但性别歧视内容的审查标准却始终缺乏细节规定。

是故直到2011年,国务院在新发布的《发展纲要》中,依旧将完善传媒监管机制作为主要目标之一,本次《指南》也将「改变目前判断标准模糊的现状」作为首项编写目的。


深圳本次颁布《指南》,只是对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落实。

考虑到《发展纲要》针对期间是2011-2020年,现在已经是2021年,《指南》的颁布甚至可以说略微有些迟到。


我能够理解,大家对深圳市一些其他政策存在不满(比如劳动环境保障、住房政策),《指南》本身也有很多问题值得讨论(比如性别歧视情形的范围是否过大/过小,男性遭遇刻板印象/歧视情形有无充分覆盖),但是这不改变《指南》改变标准模糊现状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


这里完整贴一下《指南》全部五项编写目的:

1.先行先试制定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标准,改变目前判断标准模糊的现状;
2.推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中,承担预防和纠正性别歧视广告的责任;
3.在广告监管中引入性别审视视角,从源头上监管预防、制止和减少性别歧视广告的出现;
4.增强公众提高性别平等敏感意识和性别歧视的识别能力,消除性别偏见;
5.促进广告弘扬现代性别文明、传播先进的性别平等文化。

希望它们能早日得到实现。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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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以后的广告里,就看不到男人扮演猥琐舔狗了?还是男演员出镜时长会跟女演员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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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说不能出。

但你要想和西方发达国家接轨,怎么不能把受众更广的,影响更大的,目前问题更严重的各项福利制度、休假制度、加班制度和八小时工作制落实了呢?

看看深圳那些大厂、小厂加班有多严重?变相取消各种休假的制度有多少?这些都和国际接轨了吗?这些难道不更重要吗?

另外,你以为性别不平等是怎么造成的?还不是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决定的!

现实中实实在在的与性别有关的各种社会保障、各种福利,以及实际用工中存在的性别不平等问题,这些问题不比广告中存在的性别不平等更严重吗?

女性生育和抚养后代时更完善,更充裕的福利保障,女性或男性全职在家时,是否应有更多的税收减免以及补偿金?

这些问题不是更应该尽快研究和出台相应举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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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该示意图女性出现4次,男性出现两次,且强调要“着重突出女性独立精神”,涉嫌违反性别平等。做为资历20年的深圳公民,我建议加强小编的性别平等教育,你我共创美好深圳。



上面这张配图被评论区提醒歧视女性了,是我没有意识到使用了女性称谓,对不起我不配做深圳公民(>人<;)。对于评论区指出我错误的行为,我感到非常欣慰,没想到群众意识已经这么高了!人人重视性别平等的好时代应该马上就要来临了罢!

下图是平权主义先辈,日本友人田所浩二对深圳发来的祝福,希望深圳早日建成日本那样不需要打拳的好社会!



评论区的 @王臣汜义 提到两张配图都是男性,@小新 提到配图忽视了中性人的存在,体现了本回答的不严谨和性别不平等性。

在此,感谢二位为消除性别歧视作出的努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图二的日本友人,平权主义先辈 田所浩二 为避免性别偏见没有公开自己的身份,真实身份像山中行动的野兽一般扑朔迷离(故也有人称之为 野兽先辈)。没有人知道祂到底是什么性别,因此祂即是男性也是女性,当然也可以是中性人。因此回答中的两张配图可以看作是:

男性:两人

女性:一人

为体现性别平等,添加一张年轻女性平权先锋(雾)小女生 贝拉的图片。住在英国 的小女孩 贝拉常常因为受到性别歧视而苦恼,在与田所浩二交谈过后决定将毕生奉献给平权运动,她听从野兽前辈的建议,每每被国蝻性别歧视时,就会大喊:“哼,哼,啊啊啊啊啊啊啊!(国蝻)你悔改罢!” 她的举动改变了许多人,是深圳年轻人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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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个不负责任的回答,纯属猜测。

从最开始深圳推行效仿西方“高等”文明,禁止吃狗肉后;

现在开始出台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

很有意思的是,宣传中又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来帮助深圳建设文明城市,

好吧,外国真“文明”呢,我们就是蛮夷呗,

最近大洋彼岸换届之后,经费又开始充足了,

建议查查有没有NGO的组织来深圳进行“友好”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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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得很,如果能认真贯彻咪蒙的生意就没法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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