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都,你一用“都”,我大概其能猜出来个八九不离十你在什么类型的公司里供职,才能看见这样的怪现状了。
技术合伙人,不管是传统行业还是高薪领域,兹要是个正经做生意的公司,出局的概率往往是最小的。
甚至经常有创业公司资方把创始人架起来让技术大拿掌权的现象,或者是成熟公司董事长半隐退技术负责人出任CEO的情况出现——最近的典型就是张一鸣金盆洗手,把接力棒就交给原技术负责人了。
在各种公司尤其是技术密集的高新产业里,按照对技术的重视程度大致分两种,一种是产品向,另一种是运营向。
产品向的公司里头,但凡技术合伙人不是个der,通常都稳稳当当坐着大船等融资,没人动他。
我看别的答主有提到游戏行业的,游戏行业的纯研发公司就是技术大拿吃天下的地盘。
为什么?
这游戏可不是做出来就完了,后边版本不更新了?活动脚本不实现了?都得做。
这里边每一个环节能脱离技术单独实现,而对引擎最了解对代码最熟络的技术合伙人,稳坐钓鱼台。
因此,在游戏行业里头,外行都觉得最在乎产品寿命的是策划,内行才知道越是成功的游戏项目,技术大拿越盼着产品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因为产品寿命和他职业寿命挂钩最紧。
如果说游戏会绑架玩家,辣么,技术一哥就能绑架游戏。
其它类型的产品也是类似原理,只要产品的价值集中于产品本身的领域,技术人员都值老鼻子钱了,尤其是初创团队里陪着产品长起来的内波人。
另一类产品是运营向的,这里边又分领域垄断型的,销售导向型的,内容聚合型的等等等等。
在这类公司里,技术人员是配角。
无非也就是创业初期资方得需要个人把平台搭建起来,所以必须得雇相关的人而已。这人把平台搭稳了,就可以深藏功与名了。
如果不够形象,各位可以参考展会里专门布展的人员,甚至是农村庙会上给戏班子搭戏台的工友。
这都是一个意思。
展会的核心的展台上的展品,庙会的核心是戏台上的角,布展搭戏台的人都是陪衬,而且重要作用集中在前期。
搭台子的老乡,后边领了便当拿着鸡腿,找个没人地方坐下安静看戏,一般来说问题也不大,老板用谁不是用?怎么就非得让台上赵子龙一枪捅进观众席把技术合伙人先挑了呢?
大部分平台型企业里,被干掉的技术合伙人,都是居功挟主,说你看我前边忙活的比谁都多,是不是得给我再分10%的股?
别提钱,提钱准急眼,于是投资人几位相视一笑:要不您退休吧。
还有一小部分技术合伙人,死于太爱掺和事,史称技术官僚之陨落。
你说你,大学里头在机房学代码的时候,你现在的CEO早就在杂人堆里厮混多年,传销也干过网贷也放过。现在你是习得文武艺,贩予帝王家,但是论玩脏心眼,可真弄不过人家。
本身有技术,又天天在各项管理里头插一脚,老板心说,你技术我学不会,但我的投资人关系跟客户网,你可学得会,你都学会了我干嘛去?我回家看着海底小纵队吃低保吗!
得嘞,走你!
就这么把自己给作没了……
一般安安心心做个人畜无害小CTO的,别把不臣之心挂在脸上,生命安全就有保障。
当然了,也不排除有的团队就是按照养蛊模式来的,组建时候就各怀鬼胎,小有成绩就亮了家伙,互吞互噬,而技术合伙人往往因为打拳太规矩,不胜战力,于是率先败北。
这类终究是少数,而且吃独食的团队,哪怕成了蛊王也做不大,走了半点不可惜。
那么在传统行业里呢?
讲真,传统行业真正有技术的人比高新行业稳当。
哪怕在县里作坊当个铣工师傅,老板才没兴趣学你内一手活,他忙着天天去跪客户呢。
同时传统行业做不出来平台化,全都是靠产品吃饭,所以技术人员就不存在搭台子再被送走的危险,产品常在,则技术常青。
要我说,技术合伙人的生命力不在于是否被算计,手里有三尺青锋自能行走江湖。
我见过真正被淘汰的技术人员,往往死于自己的懒惰,有权也不差钱以后,重管理,轻个人修为,早忘了技术迭代如长江奔流,日新月异。有天大梦初觉,发现自己市场竞争力,无了。
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运营向的人才修外功,技术人员则得内观内修,方得长生诀。
醉生梦死于权谋以内杯盏之间的技术合伙人,才是喝了假酒的啊……
======= 2022年1月21日更新 ==========
大家好。现在先更新一点目前情况。
目前情况是,我又输了一个官司,案情与之前那个一模一样,就是对方通过关联公司投资,然后关联公司起诉说不是投资款而是借款,法人上庭全认,然后在执行阶段追加未实缴股东(也就是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我这边就是要在未实缴范围内替对方搞垮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
我这边大致上风险敞口就是3百万,一套房子的事,总体而言可控。而对方作为资本大鹅,为了搞我,不停地骚操作。需知很多事做了就会有痕迹,清算时搞不好就是刑事责任。
我手里已掌握了不少证据,但律师建议我不要放出来,让对方有了准备就不太好,所以最近一直没有更新这个帖子。但请大家放心,我不会弃帖的,不管是5年也好,10年也好,既然碰到了这个破事,就得去处理,去面对,有了进展或结果,我会来更新的。所以也请大家继续点追更按钮,捧个人场。
这次,我可以放出我手里掌握的一小部分证据,这部分情况对方也知道我掌握了。
1,对方声称公费让我读EMBA,事实是:EMBA学费50万左右,分两次付款,第一次是我自己支付的25万元,第二次的25万是17年支付的,本来说是公司出钱,但实际上,这个钱是由对方私人账户打给我的,汇款留言是“往来”。大家有经验的话肯定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没错,18年对方翻脸后,直接起诉我说这是借款。这个栽我认了,还了他25万。因此,EMBA的学费100%是我自己出的。
2,对方在掌握了公司的所有软硬件资料后,重新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将核心员工转移到新公司,并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公司的两个专利和两个著作权转让给了这家公司。我是去年才发现这个事的。非但如此,大家有兴趣地话可以去查一下,这家新公司成立之后,就申请了大量与我司之前研发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下面我将对方转让知识产权的证据放出:
3,对方以我转移知识产权,要另立炉灶为由挑起股东纠纷,我的理解是想要搅混水,迷惑公司员工和外部朋友。但这都3年过去了,对方都拿不出我转移知识产权的任何证据,而我都没做这一行了,还说我另立炉灶这有点不合适吧?这还能骗到人吗?口径该换一换了吧?而对方自己成立了一家相同业务的公司,把员工和知识产权都转过去了,贼喊捉贼的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吧。时间能让浑水重新变清澈。
4,这个帖子最开始是我有感而发,就事论事,结果被对方看到了,简直是如坐针毡,匿名写了个帖子向我泼脏水。大家不知道看没看过他修改之前的那个帖子,简直是下三滥,一开口全往下三路招呼。当然了,这也符合对方素质和一贯的作风。我看了都觉得可笑,网友们也纷纷对他打脸,在这里我也真心感谢出于义愤而仗义执言的各位!谢谢了!
5,对方在帖子里也承认,他把投资款变成借款就是在搞我,他可能还觉得自己是资本大鹅,手段高明,其实他已经触犯了刑法。。。。。不说多了,请大家追更吧。
======= 2021年10月11日更新 ==========
我本意并非想爆料让大家断案吃瓜,只是机缘巧合回答了一个问题,引入了自身的血泪教训,给各位技术工作者提个醒。所以我的回答里主要是介绍事情,并没有透露太多具体的人事信息。
但结果资方心里方了,坐不住了,开始自爆。
既然他们爆都爆了,那我也不计较让各位继续吃瓜了。我手里大量的证据会放出,同时把时间线也屡好,大家看完证据就知道谁在撒谎,以及为啥资方会拼命泼脏水了。
我现在正在出差,大约还有半个月才能回办公室,大家不妨点一下追更,我一回办公室就放实锤。
======= 2021年10月7日更新 ==========
资方派了一个匿名人士来搅浑水了。
其语言之狗腿,文风之低俗,行为之下流,符合资方那群人的一贯作风。
这也很正常,看看现在知乎上多少骂李子柒的就知道了,要恰饭的嘛。
好比什么呢,就好比是你苦练剑术去较量,结果对方从裤裆里掏出一堆屎,劈头盖脸往你身上扔。
各位知识分子,你们做好准备去跟这群流氓撕咬了吗?如果没有这个觉悟,大家就明白,为什么是技术合伙人容易被踢出局了吧。
p.s.刚刚点赞了一个新回答,写得非常好,我是非常有感触的,大家可以去看一下。
各位有能力光合作用的朋友,一定要离那些不能光合作用的人远一点。因为不能光合作用的人,他为了活下去,是一定要去吃人的。这就是动物世界的本质。
======= 2021年9月18日更新 ==========
最近李子柒也碰上类似的事了,看来资方和劳方之间的游戏规则的确是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
李子柒这个案例里,资方是这么玩的:
杭州微念负责李子柒品牌的商业化和资本化,但李子柒在这个公司没有股权;
杭州微念与李子柒共同成立了四川子柒文化,微念占股51%,李子柒占股49%(和我的案例一样,看来这种股权比例的意思就是要吃人了),子柒文化负责内容制作。
意思就是,李子柒是干活的,但只拥有干活的(子柒文化)49%的权益,而她作为底层资产,所有构筑于其上的资产性收益,李子柒本人是分不到一毛钱的,而在目前这种治理结构下,李子柒是连反抗的权力都没有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干活了,也和我最后的办法是一样一样的。
当我把我的案例分享给大家时,留言区有不少朋友也在帮忙分析,提出了一些具体性、针对性的操作,但大家可能没有意识到,我们面临的这个问题是本质性的、结构性的,人家所有的精力都是用来对付我们这些底层资产,到处在埋坑,你防得住这个坑,防不住那个坑,而我们大部分精力用来做蛋糕了,迟早被他们坑死。
所以,我在最初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原始回答里就讲的很清楚了,这个就是游戏规则的问题,游戏规则不改,劳方是有巨大劣势的。
于是,我们就已本质性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为何都是技术合伙人被踢出局”。
======= 2021年9月13日更新 ==========
这里一并解释一些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
1,公司主营业务:无人机、无人船、机械手等机器人设备的控制器,算是数学密集型产品。我们对执行层、控制层、状态估计层做了较好的解耦,所以通过我们的转换层能够很好地适配大量不同的最终产品。我们自己设计imu和控制器,也有自己的标定算法,我们还做了实时操作系统,并将lua解释器嵌入进去了,对二次开发十分友好,可以使用lua脚本来开发应用层逻辑。18年公司停摆至今,我们当时已经实现的一些技术在市场上依然具有优势,这也是我们当初决定投入这个方向的原因:要做底层技术、有门槛的技术。我相信即使再过10年,这些底层技术依然不会过时。
2,目前情况应该是两败俱伤。须知绝大部分核心公式和核心代码都是由我本人推导和开发,即使对方把源代码和核心员工拿到手里,但离了我肯定也玩不转。对方太心急,对技术也不甚了了,依据到目前的状态来评估,我认为对方应该是砸手里了。
3,我没有签竞业协议。好笑的是,在闹翻前半年,我出于高管的职业道德,还提醒对方应该要和我签署竞业协议。但对方考虑了一段时间后拒绝了。我估计对方是不想给我竞业补偿。。。。。
4,虽然没签竞业协议,但我也未再继续之前的项目。我目前在做一个完全不同的技术领域,针对一个细分市场做人工智能识别,目前又做到较高的高度了,几个主要客户的生产标准都采纳了我们设备独有的一些指标。
5,之前那个公司还未清算,还有收尾工作要做,看事态如何继续发展吧。目前我能做的是收紧风险敞口,然后继续收集证据。
6,谢谢大家的关注,也请大家持续关注。我本来是不好意思把自己的糗事说出来的,所以这事都过了3年我才因为这次的机缘和冲动写了出来。但到现在我的心态就是,我觉得要给各位技术工作者敲警钟,这个坑我跳进去了,我知道我当时的心态,而且我知道我的心态和绝大部分专精于技术的劳动者是完全一样的。我要提醒你们,在这个经济结构里,我们是做蛋糕的(用金融圈的话术叫底层资产),但往往分到的蛋糕是最小的。为什么呢,就是因为那些所谓猎手他们的工作就是研究我们的弱点和捕杀我们的成果。
在这个丛林里,不要相信任何人。社会和法律是不会保护你的。
推荐大家看一下评论里 @supersarah 的留言,我觉得他说的很多都比我说得好。
======= 2021年9月9日更新 ==========
请各位技术工作者认真思考我的回答。虽然一开始我是以开玩笑的形式说的,但这个回答包含了300万的真实经验教训。
我说说我被坑的300万的案例让各位技术工作者开眼,作为和我当初一样的nerd们肯定想不到还可以这样玩。
在取得了我的信任后(现在想想nerd的信任真的太天真太容易),我与资方合伙成立公司,说好我负责技术研发他负责资金和市场,于是工商登记为资方占股51%,我占股49%,按占股认缴股本,出资时间定为2066年。资方全揽董监高和行政财务,我挂名一个cto。
研发过程中公司运营费用以借款形式投入,资方安抚我说咱们不缺钱,就要最好的技术,让我安心研发,他去考虑销售和市场的问题。
2018年初年第一代产品定型,我好不容易过了个好年,然后公司邀请了一些风险投资机构过来考察项目,大约估值在7千万左右。与投资机构谈完没多久,3月份资方就挑起了股东纠纷。
骚操作开始了:
1,资方成立了另一家公司,在未取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将现公司的知识产权转移了过去。
2,资方辞退所有员工,包括我,并让员工走仲裁程序。同时,他精心挑选了一些核心员工入职到了新公司。我并不怨那些入职新公司的员工,他们也要生活,跟着资方走可以理解。
3,资方指示其中一名员工以讨薪为由将存有公司所有技术资产的服务器窃走,我报警但派出所警察说由于我并非公司法人,不可以代表公司报案,所以不予立案。后该名窃贼成为新公司股东。
4,资方以欠款为由向公司发起诉讼,公司法人上庭承认所有指控,拿到判决书,开始执行公司。
5,下一步就是资方在执行过程中提执行异议,要求追加未实缴股东(也就是我),要求出资加速到期。
目前基本上都是我败诉,有形的经济损失大约在3百万多一点(主要是未实缴资本金和应诉费用),无形损失就大了去了,几年白干,公司被搞垮,所有成果被资方窃夺。
这几年我打了n个官司,开了2n+x次庭,逼的一个技术工作者把公司法和司法解释翻来覆去读了10多遍。总结教训有:
1,在目前法律环境下,开公司不要与资方合伙。别拿他的钱,他的钱比你想象的要贵得多。
2,作为公司股东,一定要履行股东职责,不能光作为技术工作者埋头研发,要把自己当作老板,公司所有的事都是你的事,因为最后的所有后果都是由股东承担。但事实上中国的小股东是很无力的(49%也是小股东),所以不如自己单干。
3,公司成立后,获得市场和收入是生死大事,如果公司赚钱不如花钱多,这个公司的治理结构一定不长久。
4,目前的法律环境对技术工作者而言不是一般的逼仄,我无法声称自己完全被蒙蔽了,因为所有的工商登记文件上都有我的签名。但当其时,你就知道,留给技术工作者的选择其实是很少的。
======= 原回答 ==========
大家都在揣着明白装糊涂啊。技术工作者都太老实了,别被资本带歪了,我告诉你们为什么。
因为中国的公司法,现在的民法典,不承认技术的价值。中国公司股份构成中,只有资本,没有技术入股一说。就算是专利,也得经过评估折合成现金来计算股份,而且这评估在实操中基本上是不对抗第三方的。
游戏规则很清楚,在中国技术只能为资本(社资或国资)打工,资本天然就高出技术一头,做大后想甩掉技术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告诉各位技术工作者一个残酷的现实吧,中国现在根本没有把技术当回事,不给你们法律地位,所有的说辞都是在忽悠你们奉献,能忽悠到一个算一个,忽悠不到?无所谓。
They don't care.
=======分====哥======线=======
看了这个问题下面几个高赞答案啊,那意思都是技术工作者年老色衰,挡不住年轻小伙嗷嗷叫着要上位,然后还说人家是跟不上公司发展。。。。
这么说吧,公司做大了,最跟不上公司发展的恰恰是投资股东。打个比方,当年某人投了1百万,假如公司做起来了一脚把他蹬了,说是因为现在公司不缺这1百万了,说明他跟不上公司的发展,你觉得有可能吗?如果这种情况不可能,为何对技术工作者就可以?
这就是因为,技术工作者投入的劳动,没有被当作资本沉淀,因此不能享受公司发展的增殖。劳动生产率的增殖比起资本生产率的增殖那可是少多了,几年下来,劳动的收益就被资本收益远远拉开。
这河狸吗?这不河狸。
技术合伙人是在中国被滥用的词汇。
真相是,在中国,绝大多数的创业,不是纯技术驱动的。深圳的数据是97%的创新是“模式创新”,说直接一点是市场发展套利,或者监管套利。初创公司的模式创新中,护城河反而是渠道能力、广告投放能力、政府关系、融资能力等等,技术在这种业务中,仅仅是必要的支撑,这个支撑的可替代性很强,并没有护城河。
没有技术护城河的业务中,技术合伙人其实就是一个做业务支撑的,跟HR、后勤采购没有区别,由于没有护城河,所以当创业公司资本充裕后,很容易用高薪外聘来替代。
比如一个用小程序创业的公司,开始可以有技术合伙人保障必要的业务平台,但是能不能赚钱跟这个保障水平关系不大,只要保障水平及格就够了。一旦业务成功的发展起来,技术合伙人,就完全可以被替代,实际上这个技术合伙人只是前期创业期间底薪自带干粮的工人。
深入的说,在这种创业中,多数“技术合伙人”也没有什么核心优势,只是第三方中间件的装配技术工人,或者更邋遢一些,是一个技术工人团伙的头目。
真正靠谱的技术合伙人,能够支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是不会被踢出局的。
游戏公司做起来的,技术合伙人都在。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本质上不是技术合伙人容易被踢出局,而是孤立的个人容易被踢出局。只是,混到合伙人的地位,还能把自己弄得很孤立的,往往是做技术出身的人,所以现实中往往表现为技术合伙人被踢出局。
个人的地位要稳固,就要让自己成为很多人的利益枢纽。如果你得势了,很多人就能一起沾到好处,你失势了,很多人就会一起蒙受损失,那么你的地位就会稳固。因为,这种情况下,你不是孤立的个人,那些和你有利益关系的人,出于自身的利益需求,也会来支持你。
技术合伙人要明白自己的定位——自己是老板,不是单纯的技术员。作为老板,你需要制定和掌握利益分配的规则。做技术当然是做技术,但是当老板不单纯是做技术,当老板首先是搞政治。做题家往往太单纯,不会搞政治,所以容易出局。
这确实是个好问题,但也是一个非常宏大的问题。很难用三言两语来概括清楚,所以我的这个答案可能会比较长。
首先,就我个人处理股东纠纷的经验而言,确实在发生纠纷时,多是技术合伙人首先出局(为便于打字,技术合伙人在下文简称CTO)。有的案例是CTO主动离职,有的案例是CTO被其他人开除,乃至于剥夺股权。CTO往往会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搞技术的就是太单纯了,才会在利用完之后被一脚踢开。但,如果CTO首先出局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那么这背后一定有内在的规律可循,将原因简单归结为公司良心坏了,是不科学的。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在创业之初,大家肯定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CTO,多半就是出力的那个。至于钱和力的比例,通常也会谈一个,三七也好,四六也行,五五也OK。不管怎么样,CTO的技术会有一个占比。
但这个比是怎么算出来的?是CTO的技术和初始资金的对比。
举个例子,CTO年薪50万,现在0薪资来加入。CEO掏50万现金,作为公司运营资金。那CEO和CTO之间的股比就是五五开,那是公平的。
但随着时间推移,你会发现CTO被稀释得特别快。
比如,启动资金50万现金的时候,CTO能占50%的股。
但如果公司账上有500万的时候,CTO能占多少?
如果不是500万,而是5000万呢?
不难看出,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是会广泛吸纳各方面的资源,实现高速甚至指数级的增长。
但CTO的能力、贡献的增长幅度,往往慢于公司整体的增长速率。
如果双方都没什么增长,那这个日子可能还过得。而如果双方都高速进步,彼此之间也能匹配。
但就怕一个跑得快、一个跑得慢。
假设公司刚开始的时候,CEO和CTO各占50%。融一轮资后,投资人占20%,CEO和CTO各占40%。
今年公司能分1000万。按股比来算,CTO能分400万。
但问题是,你花50万,就能在市面上招到同样的人。
如果你是投资人,难道不会要求公司“优化”掉这个CTO?
这和道德没有关系,资本不讲道德,只讲投资回报率。
CEO也没得选,你拿了人家的钱,你就得给人家回报率。
所以故事的结局基本上也就注定了。
可能有的人会说,你凭什么踢走人家?股权是人家的合法财产,你难道还能剥夺不成?
抱歉,还真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看到没,如果一分钱都没出,那确实是可以解除股东资格的。什么是解除股东资格?不用再解释了吧。
而CTO,基本都是所谓的“技术入股”。有出钱吗?没有。
所以,不好意思。
总结一下CTO出局原因:CTO成长速率低于公司整体发展速率,但占股比例仍然不变,导致CTO获取的分红远高于他实际作出的贡献,更高于替换掉CTO的成本,这让干掉CTO成为一件利大于弊的事情(甚至是非常利大于弊的事情)。而且其他的股东也乐见于此,因为CTO出局的收益是其他所有股东共享的。
那么,有没有办法避免这种情况?
有的。
第一、CTO一定要出钱,不要搞所谓的“技术入股”。一旦实际掏了钱,一是成为了真正的原始股东,在道义层面上立得住。二是股权也受法律保护,不会被剥夺。
第二、CTO要面对自己的贡献确实会日益变小的这个事实(除非后期转岗做其他的),因此就要给自己预留退路。具体来说,一是在公司融资的过程中逐步套现,二是与其他股东提前商议好退出路径。CTO可以给自己留一点点股权作为长期饭票,但这个比例必须控制在一个各方都能接受、不会感觉到不舒服的程度上。
最后带个货,其实这种问题我们遇到过很多,也处理过很多,推荐可以买蔡聪老师的《创业公司的动态股权分配机制》(第2版)来看看,也可以看看我们团队出的《动态股权》。
我上一家公司几个老板就是这样闹矛盾,然后分崩离析的。
当时三个老板,度过了奋斗期,到了业绩稳定的收获期,有一个业务量最大的老板就要求重分股权,其他两个自然不干,尼玛玩过河拆桥呢这是?最后分成了三家公司,现在互相抢客户互相拆台……
那个业务老板曾经对我说过:业务才是王道,技术花钱就可以,要多强都可以请到。听起来是不是很有道理的样子?可是,前期没钱请人别人累死累活一天跑几个地方他怎么不提?很多单子不靠技术老板早就没了,公司也不可能发展过来,他也没提。
所以啊,共患难容易,同甘难。
为防止熟人看到,匿了。
我接触过一些小公司的技术合伙人,主要类型为科服、试剂、细胞治疗、医美。
如果要给这些人下个定义,那就是:平均水平不如我,只需要招一个水平比我高一点的打工人,就可以轻松替代这些技术合伙人。
单纯是不可能单纯的,出来创业的人就没一个单纯的,割其他合伙人韭菜的技术合伙人非常常见,只不过有些人镰刀不够锋利,这才是他们出局的主要原因。
可替代性比较强。
打个比方,你开个煤矿。一个产品经理负责找到哪里有煤。一个人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开挖,俗称公共关系经理。一个研发经理负责挖。
现在企业做大了。这三个高管你准备干掉谁。肯定是挖煤的啊!原因很简单,这种活能干的人大把啊!
我说点比较难听的话。
不少小型创业公司的技术合伙人(或者CTO),其实际技术水平是根本不足以达到中大型技术型公司的同等职位的要求的。不管是纯技术能力、研发团队的管理能力、长远技术发展方向分析和判断能力等等,都是如此。
当然,说句实在话,在刚成立的小公司,大多数时候就那么三五条枪,所谓的CTO稍微定一下方向,然后大家各管一片吭哧吭哧开干就是了,所以往往也就是各人一肩挑(美其名曰:全栈)。所以,说是CTO,但实际上工作内容也就是个高级工程师的活,水平只要不太拉跨,往往也不怎么看得出来。但是,当公司发展壮大后,CTO的角色实际上是要有比较大的改变的,而其本人的纯技术能力是不那么重要了。而当技术团队到了大几百人甚至过千的时候,CTO实际上不太可能还有时间精力去接触纯技术问题了,这时候,他的技术相关的视野(深度广度)、判断力、决策力等等,才是最重要的能力。
所以,公司小的时候,很多问题相对暴露的不那么明显(而且往往这时候老板也不一定有那么多其它人选)。但是公司发展之后,尤其发展顺利,有钱能挖到更多高水平的技术人才进来的时候,相互横向比较,老板是很容易能发现出问题来的。如果这时候CTO脑子不清醒,倚老卖老,选择正面硬刚的话,往往代价就比较惨烈了——我见过把大半个技术团队都干掉,然后整个技术架构重构的例子。
当然,这种例子确实不多,毕竟做技术的,哪怕表面上要面子,比一下,实际其实内心都是知道斤两的。所以一般大都是相对平和的退出的:要么是回购股权拿钱走人,要么是稀释股份退居二线留个闲职。
我兄弟年初投了一个技术工程师,成立了个新公司。
我兄弟前前后后投了快100万了,平时商务开销也自己掏钱包;股权占比25%
那工程师(简称A吧)前前后后投了50来万吧,还把自己车卖给公司然后拿钱去还车贷了;股权占比75%
我兄弟给A跑商务,给介绍客户。本身产品报价应该结合市场行情、企业成本、产品技术优势、客户意愿,由业务人员(就是我兄弟)维护公司利益、进行综合评估之后再进行报价的;结果A傻乎乎的拿出产品的物料成本清单,跟别人说这是我的物料成本,我上浮20%赚点小钱卖给你。
先不说企业的运营、研发成本需要摊分到产品上;人家客户凭什么相信你的物料成本就真的是真实的?
再者我们的产品提供三年的售后维护及技术指导,这个成本也没在物料成本体现出来。
结果人家客户原先用120多万采购的产品配件,A报价30多万(这个价格真的会亏死,后来我兄弟给争取报价去到快50万了);然后客户就要求报价100万,因为你价格突然降这么多,你不就把以前负责采购的同事给害死了?而且A的报价确实不是市场正常价格了。
多出来的扣掉税金私下返还他们50多万。而原先我们谈的返还是在10%范围内的。
结果A不乐意了,觉得为什么客户赚那么多(50多万),我们赚那么少(10多万);觉得自己的产品“值钱了”要求我兄弟重新去谈价格。
然后我兄弟也没办法了,价格已经提了三分之一。结果A不乐意了,以我兄弟经常不在办公室缺勤的名义扣罚75%工资。但是整天在办公室怎么跑业务啊?
现在我兄弟在跟A扯皮退股的事了。
前不久我跟我兄弟聊天聊这事,给他指出问题就是没有明确业务拓展工作的主导方向。
作为新企业,大多是以业务为经营主导方向的。你产品技术再厉害,市场不认可、客户不知道、没需求也是白搭。作为技术团队,应尽一切可能满足营销团队的各种需要,包括宣传资料、产品测试、技术参数优化等;作为营销团队,尽量将客户需求逐渐引导向我们能提供的技术优势,维护公司利益(售价有利润率)以及做好收款跟进工作。
我那兄弟就是那种典型吃了没文化的亏,大专毕业,一直在家族企业工作;每个月分20多万零花钱。就是最近想证明给他爸看他自己有能力赚钱,结果好几个业务都是商务攻坚搞定了,给内部技术拖后腿了。譬如像提高底价、不肯根据客户实际情况优化技术参数等。
我自己就在企业工作过,了解很多技术都会有一种傲劲,觉得自己技术天下第一,营销搞不定是业务人员没料。
如果大家互相做好配合工作,作为营销人员不干预你技术团队的运营、研发、生产;技术团队不干预营销团队的推广、报价等工作。老板吃饱了撑着要把技术人员踢走啊?我跑商务还不够累还要去管你技术的摊子干嘛?就算把技术踢走了,业务做大了我不也还要另外组建技术团队去运营?
说一个反例吧,我们作为技术合伙人把资方踢出局了。
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实“技术合伙人”就是拿着不值钱的股份和低于市场价工资的打工人,做事的时候是员工,背锅的时候是股东。可惜当时还不懂这些。
2017年的时候第一次创业失败,我们团队几个人被迫卖身给了一个传统行业的香港老板,成立了一家外包公司,我们技术入股占20%负责开发,老板负责拉客户。
老板对我们表面上是客气,其实并不信任我们,另外找了两个有技术背景的股东加入,说是指导实际上是监督。然而这两人的水平非常差,我接手过他们的一个项目,前后端都是php写的,没用任何框架,到处是复制粘贴屎山一样的代码。最夸张的是所有业务逻辑都用MySQL的存储过程和视图来实现,美曰其名为保障数据安全,其实只是单纯地傻X。我在定技术架构的时候提出我们至少要做前后端分离吧,结果居然遭到了两个技术股东的一致反对,这种事情我今天回想起来依旧觉得极其魔幻。
除了技术层面被人指手划脚外,其他方面我们也没有半点话语权。当时老板想搞一个跨境电商的平台,召集了一大帮对互联网一窍不通又想试水的合伙人参与进来,全然不顾我们的反对。能想象这是怎样的一种灾难么,在一个客户都没有的情况下要实施老板们的各种奇思妙想,一会做pc端一会做移动端一会做小程序,一会说做港澳市场一会说做内地市场一会又要做海外,光支付方式就做了五六种,而负责开发的只有我和另一个前端同事。
最后闹翻还不是因为这。当时我们寻思这样一直接烂活也不是办法,刚好团队里有两个同事私下做的一个app mvp版本反响不错,我们就想找老板投点资源进来做大。当老板听说我们设想的盈利模式是广告+会员的时候居然不屑地笑了,表示极不看好,但念在有合作关系的份上可以投资5万,没错你没看错是5万,还是港币。原话是“就当5万块买个大小,输光就算了”。这种轻蔑彻底激怒了我们,后来我们找到了另一笔投资,就跟原老板提出要跑路。
当老板知道我们要跑路的时候很惊愕,一开始极力地挽留(毕竟我们便宜好用),知道我们心意已决后就开始跟我们算账,说公司成立以来亏损了100多万,我们作为股东也有责任。这就搞笑了,公司决策权我们一点没有,亏损的时候倒是想起我们是股东。最后我们为了避免麻烦还是退了一步,提出没结项的项目我们会继续做,拿到项目款后七三开(他七我们三),老板也只能同意,大概一年后两边就断干净了。
虽说是我们把资方踢出局了,但只能说是惨胜,毕竟两年的时间白白搭进去了。好在我们离开后成立的新公司发展还不错,当年“买大小的钱”现在不过是我们2天的收入,估计老板肠子都悔青了。
有评论说我们这不叫把资方踢出局,而是我们另起炉灶。这么说也不算错,但所有的核心资产、人脉、员工都在我们这里,我们走后只留下一个没人没钱没项目的公司给原老板。这是谁踢谁也就见仁见智了。
在此也给广大潜在的“技术合伙人” 们提个醒:
1、不要轻易与非技术背景出身的资方合作,哪怕是亲戚朋友也尽量不要。对方主观上不一定有什么恶意,但不懂技术的人很难尊重和理解技术人。已经不止一个人跟我说过什么“开发就早期比较辛苦,等产品定型了之后主要靠市场和运营,开发就轻松了”。事实上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坐等收钱的好事永远轮不到技术人,随着用户体量的增加,开发的投入是无止境的,好事不一定有开发的份,所有的坏事一定有份。
2、如果真的决定当“技术合伙人”,请务必要自己牢牢掌控所有数据库、云服务器、支付接口的最高权限,其他所有人都只能用有限权限账户。这是很容易做到的,在初创公司早期最高权限的账户肯定都给了技术负责人。如果有别的股东质疑就说是为了数据安全考虑(事实上也是)。除此之外,技术人没有牌跟资方抗衡,打官司啥的是不可能玩得过人家的。
3、看到很多回答说,技术合伙人要更多地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上来,否则容易被边缘化。这话虽说不错,但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如果真的不想太多操心公司的管理,经营好自己的技术团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无论是创业或者打工当技术高管都是必须学会的。高赞@Tom Zhu 的经历让我很惊讶的一点是,技术团队里的不少核心开发被挖走了,而我们当年离职的时候所有开发都跟我们走了,留下一个空荡荡的办公室。当然我们这个例子比较特殊,我明白大部分技术出身的人对人际关系的处理确实不擅长,只能说这些看个人的造化了。
4、最后很重要的一点是:技术人,你要自信!很多答主说技术合伙人很容易被替代,公司做大了高薪请一个CTO就行了。然而公司做起来之后有谁是不可替代的呢?高薪请新的CEO不行?高薪请新的CFO不行?替换成本最高的恰恰就是技术。业务没了不过少赚点钱,开发删库跑路整个项目一秒归零。因此在跟资方谈条件的时候,不要妄自菲薄,没出钱也可以不卑不亢。你的时间精力技术投入进去,得到应有的回报是很合理的。如果看轻自己,别人就会利用你的软弱欺负你,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切记切记!
评论区有人质疑删库跑路不怕公检法?我想说别那么死板好么,很多时候你只要让对方知道你有让项目一秒归零的能力就够了,核弹发射按钮紧紧握在自己手上,用不用是另一回事。资方最不怕的就是你走法律途径,合同里埋的坑可是自己亲手签的,你怎么跟人家玩?技术人唯一抗衡资方的资本就是技术。评论区很多大佬提供了很多不错的思路,欢迎大家补充:p
关于我的创业经历有兴趣的可以看看这篇,长文慎点:
如果技术合伙人这么容易替代的话,早期为什么不直接招打工人呢,哪怕多招几个?
说白了,早期技术合伙人不可缺少时,没有签订合理公平的合约,导致后期容易被人钻空子踢出局。
如果你是拿钱10万投资,然后啥都不做,等公司做到1000万了,其他合伙人说你的10万很容易被替代,然后还你10万,踢你出局,这时候应该站谁?
如果你是用技术投资入股,然后通过你和其他合伙人一起努力,公司做大了,这时候其他合伙人说你的技术很容易替代,你被踢出局了,该站谁?
投资公司在投资的时候就签订了很多条款保证自己不会被随意踢出去,即使除了初期投资,后期啥也不做也不会被踢出局,但是技术合伙人没有,所以才容易被踢出局。
从法律角度来说,是没有“技术合伙人”这个术语的。
技术合伙人,那么你可能是公司股东,也可能只是一个“打工人”而已。
如果是股东,在公司设立之时,就应当重视公司章程的拟订,这是对自己未来权益的初步保障;如果是“打工人”,可能就是你单方认为的技术合伙人,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书面合伙协议。那么,合伙协议就是你主张权利的依据。
如果在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合同)拟订时,你都不具有话语权,说明你们之间的地位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出局”也是正常的。
利益相关:创业者,目前分管技术
本题下面所有答案中,大多提及如下类似内容的:
1、技术的可替代性
2、技术的价值
3、没有对自己技术的保护
4、更严密的合作协议
类似种种综上,关注技术本身的,从技术人员区位出发讨论问题的,我说个不客气的话——高级雇员而已,你们还没有真正体会过或者试图去体会什么叫做“老板”,什么样的心态叫做“老板心态”,这种状态,就别给人瞎支招了。
说正题:
1、志同道合,一起创业,恰好你懂点技术,这种不会被踢。
因为你首先是合伙人,再是分管技术的管理者,最后才是个技术提供者。
你最大的价值在于和创始团队一起,创造或者发现市场机会,描摹公司愿景,规划商业模式。换言之,你是老板,在做老板该干的事儿。
2、你懂点技术,被人家创业请去合伙,这种,凶多吉少。
因为人家发现了市场机会,确定了公司愿景和商业模式,然后你加入了,美其名曰“技术合伙人”
呸!这和“就差个程序员”有啥区别?
那么这种“技术合伙人”是不是不能干呢?
倒也未必,如果以技术入局,慢慢的去做“老板”该干的事儿了,那就成了真正的“合伙人”,这种就没啥可担心的了,这样的例子不少,这个哪怕虚名的“合伙人”头衔甚至给从雇员到老板的转型铺平了道路,就看你走不走这条路了。
关键在自己。在自己选择走那条路。
一旦开始创业了,就是老板了,就算失败了,失败的老板也是老板。
忘掉你所有的“专业”,老板是没有专业的,先做好老板。
几年前从狼厂离职后,不想再过996的生活,便回了老家找了个事业单位混日子。
突然有了大量时间,就开始在一些平台上接外包。其中一个客户,在我这定制了两个软件以后,要拉我合伙开公司。刚开始只是在微信上沟通一些愿景和idea。后来逐渐变成了每周一次的视频会议,再后来变成了三个合伙人每周一次的视频会议。整个过程相谈甚欢,公司名称,每个合伙人占多少股份基本上也谈妥了,就差临门一脚签协议了。
但是嘛,疫情期间,不方便外出。话题方向就逐渐变成了,先开发软件,生产出来产品先放在市场上卖了试一下。等疫情过去了再过来找我签协议,我也是带着诚意和他们合作,吭哧吭哧的写程序,比我在狼厂的时候还累。
后来,第一代产品出来了。产品上市以后,远远没有达到开会时候承诺的市场预期。按照他们的预期,一个月大概能卖3000+份,每份利润在120的样子。实际上,销量最好的时候,一个月也就600份的样子。得了,虽然销量不及预期,利润总有的吧。按照开会时候的占股分成,卖一份产品我大概能有24块钱的样子。
但是,他们一顿骚操作,各种扣款和计算。比如,全职员工工资,兼职员工工资,场地费,耗材费,租金。。。最后,卖一份我只能3块钱。。。。3块钱。拿着分红得到的三千来块钱,我开始怀疑我是个傻逼。。。
到后来,他们甚至不带我开会,逐渐微信消息也不回。最后,拉黑删除。
遗憾的是。没有在软件里面留个后门。
补充一句吧:
有很多人提了意见。云验证或者lisence一类的。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学过破解之类的知识。如果一个软件的功能在本地是完整的,并且又没有加壳等一系列反逆向的保护。要破解你这个软件也就一下午的事,在外包平台上,估计1000块钱就完事了。
其实,我想留的后门是。程序安装完毕后自动删除安装包,程序运行超过某个使用时间以后,修改配置信息,让程序依旧能运行,但是结果不对。
近期这类话题的回答,我都是那句话:财富是掌握在拥有价值分配权的人……
一个“称职”的技术合伙人,一般都只会把精力放在把蛋糕做大这方面,而不会把精力放在掌握分蛋糕的权力。等到蛋糕做成后,技术合伙人就很容易失去分蛋糕的权力,自然容易被扫地出局……
……
不要说技术合伙人了,那些“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技术人员,不少都没有享受到技术成果的红利,甚至成果被篡夺也时有发生。相关的故事,我也暂时不想多讲了,有空再写……
……
补充……我看了不少答主说技术合伙人因为技术落伍被淘汰。我毫不客气的说,这个观点就是个屁,把不想按契约分钱白嫖别人技术说得冠冕堂皇而已。即使往善意的角度去看这些人,我只能说这些人对技术狗屁不通。要知道技术是技术人推进的,一个技术人的技术有可能今天落伍了,但难保过了一两年后,这个技术人搞出领先于时代的新技术……
这种事就真实发生在我身边。有一个技术人叫做b,他以技术合伙人的身份入股一个创业项目。b在这个项目做了三年后,就被其它合伙人以技术过时为由,以几十万的遣散费把b打发走。b离开公司不到一年,剩余的合伙人就把创业项目卖给了大公司,拿钱最少的那个合伙人都拿到八位数的钱。实话实说,b被踢走时,的确是有部分的技术不足,因为项目的一个技术节点在被踢走前一直没攻破。但b主导项目的技术,除了有些当时没技术解决的bug,大部分都是领先于国内同行。所以大公司把项目买回来后,竟然无法高效运营维护这个项目。大公司为了有效运行这个项目,不得不每年花七位数的钱让b被原项目踢走后自己开的新公司负责项目的维护和更新。为何b能接到前项目的维护更新工作呢?因为就在b被前项目踢走后不久,通过考察国外先进同行的技术后,靠看过实物无图纸“山寨”出解决前项目bug的技术,通过逆向研发还绕过了对方的技术专利……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因为b在前项目当中工作繁忙,没时间去考察先进同行的技术,哪轮到那些非技术合伙人瞎哔哔说他技术落伍……
……
b故事的后续……
b虽然被原来的创业团队扫地出门,但因为b在业内也算有点名声,所以b离开了原团队后,以自己为核心兼大股东的身份组建了一个创业团队。b自己组建的团队一共有八人,清一色是技术人员出身……b新建团队所创立的公司发展非常快,三年左右公司资产就大几千万了,员工超过200人……但到了第四年,最狗血的事还是发生了。由于公司壮大,初创团队的八个技术人员当中,有人就要转型非技术岗位。而当中那个转型当销售总监的前技术人员,他的心思就变得不“纯洁”了。公司前三年,由于合伙人一开始都是思想比较单纯的理工男,所以合伙人之间靠着相对单纯的君子协议来维系,缺乏有效的相互制衡机制。销售总监变得不“单纯”后,他就利用公司的漏洞,把另外七人“卖了”,卷款几千万跑路出国。由于抓不到销售总监,剩下七人只能把公司清盘偿还债务,b的这次创业失败……
很简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延伸下也对:劳心于治人者治人,劳心于技术者治于人。
所以,如果技术可以申请为专利的话一定要申请专利。因为专利局专门劳心于治人,而你却没时间争权夺利。你不去争权夺利,权利就一定会离你而去;可如果你去争权夺利,你就没时间搞技术了。
在争取权利上面,专利局再官僚、你付的专利费再微薄,他们也比八十个你绑起来都强。
有句话叫“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其实权利也是一样一样的。
但如此一来,每个人都不得不想尽办法极尽巧思的去争权夺利;斗争可能残酷到你死我活,也可能隐晦阴暗到“二桃杀三士”、越王勾践给夫差用美人计……
从此,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把全部精力拿来算计别人或者防别人算计——也就是所谓“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或者简短点,内耗。
为了减小内耗,人们才搞了专利法、公司法等诸多法律;在这些法律的保护下,大多数时候,我们才可以不用“防人之心不可无”,把自己的大部分精力用在建设上。
但是,仍然会有人千方百计的寻找法律的漏洞,以便侵害你;甚至于,有些人还会利用法律的漏洞以及你的无知,反过来借助法律来侵害你。
因此,我们仍然不可掉以轻心。
尤其是,越是法制薄弱、执法随意的地方,我们就越是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来保护自己——视法律完善程度、执行力度的不同,或许不打起五分、八分、十分甚至十二分的精神,就难免为人所侵害。
哦,忽然发现很多技术人员连理解问题的能力都没有,难怪总是技术合伙人被踢出局。
看看这些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笨蛋。和你合伙的要是这种货色,不卖掉他,那真是“天与弗取,不吉”了。
注意“技术入股”实质上包含两件事。一是技术折算为初始股份,二是你自身作为第一个技术人员被雇佣。
懂点金融的,肯定会把“踢出局”理解为侵犯了股东权益、丢失了分红资格;只懂技术的才会把“踢出局”理解成“不让打工了”。
事实上,最初的合伙人都是论初始资金的,没有把“参与公司管理”折算成股权的。
这是因为,将来公司发展了,现在的经营者很可能力不从心——就好像参与初创的技术人员渐渐赶不上趟一样——然后,他们可能或者主动退位让贤、或者被迫被董事会解职。
但请注意,这里仅仅中止了“你被企业雇佣为经理人/技术员”这件事;却无法影响“你是手里握有公司初始股份的大股东”这个事实。
千万要注意:被“继续雇佣”的权利只是蚊子腿;董事权才是大肥肉。
什么叫董事?
董事就是资本家,就是白拿钱不干活那个!
董事权包括两部分,一是基于股份的决策权,二是基于股份的分红权。
这两个权利可了不得。
先说相对次要的分红权:企业所赚的任何利润,抛去工资支出、运营成本,剩下全都是股东的。
当年100万的创业公司,4个人合伙,你占有25%技术股;那么当公司盈利1亿时,你就有两千五百万的分红!
那什么工程师/经理人,他们能有这个零头吗?高级打工仔而已。
在分红得利的支持下,手持原始股的你,完全可以跟进每一次新的股票发行、股份结构调整,和其他人一样增持、确保自己仍然占有不低于他们的股份!
然后,这就要谈一谈更重要的“董事权”了。
作为手持足够分量原始股的你,最强的地方在于,你在董事会就应该享有有相当于自己持股数量的发言权——法律给你撑腰!
因此,作为最大的股东之一,他们绝没有办法绕过你、强行通过不利于你的条款——这种条款也不可能被法律认可。
所有的条款都必须公开、透明,且不能针对某个股东。否则,要么你可以动用身为董事的投票权把它否了,要么你可以诉诸法律——而且法律必然会支持你。
换句话说,身为董事,在公司里面,你就是规则的制定者!
但是,技术人员往往不知道“股份公司”究竟是怎么运作的——你就看看这个问题下那些丢人的“技术专家”们吧:如果你是投资者,你大可以记住他们的名字,找他们技术入股。放心,你把他们敲骨吸髓,他们都还得感恩戴德!
于是乎,一旦发现了和你合作的技术合伙人是这样的傻白甜,剩下的几个人就会偷偷联合起来,发布各种乍看没有问题、实则具有很大操作空间的“改革条款”——伴随着这些条款的发布,他们往往事先已经准备了海量资金,就等着增持股票呢。
而你呢,傻傻的还在搞你的技术……
直到某一天,你手中的股份已经从20%被稀释到5%、1%、0.1%……既然你的持股数已经可有可无,人家当然一脚把你踢出董事会了……
什么?公司职位?
我说兄弟,你能不能长点心眼啊?那个破职位值几个钱?打工人一辈子就惦记着打工了?
在公司从一百万上涨到1000万那一刻,你尽可以放弃自己的“打工权”——股东权比你的打工权值钱一百倍你知道吗?傻子!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自己一下子聪明了好多、再也不怕被人坑了?
呵呵。
其实,国内普遍玩的是另一种侵吞股东权益的手法。
什么手法呢?
不分红。
不给股东分红;但却牢牢把住财政大权。
我是公司总经理,因为我就配当这个总经理——哪怕谁都知道总经理就是拿着章子抱着妹子,屁事不干也屁事都不会干。
但总经理薪水高啊,就得一年六百万。
薪水都开给总经理、客户经理了,公司自然就没盈利了——分红?没有了。
啊?你说你也是股东?嗨,你看我也是股东,我就没分红。
——不是啊,你一年六百万……
嗨,那不是我还当着总经理嘛。你技术不行了,技术部经理你都干不了……
——你特么……你那个狗屁总经理谁还不知道是怎么当的……凭什么你就能当?
嘿,不服气你也来当啊。
——当就当!抱妹子谁不会!连个新春贺词都是找人写的,三句半话你都能背错十八个字!
那你当啊。
——给我公章!
你凭什么要?
抢夺公章这一幕,熟悉不?我记得是去年还是什么时候的新闻。
对,没错。怕的就是这些执行人员借着职务之便、侵吞股东财产——注意执行人员主要指的就是借助股东权拿到的总经理之类职位哦。
怎么办呢?
从一开始,协议上就要添加“除非持股20%以上的所有股东同意,否则股东大会不得通过任何持股政策调整方面的决议;除非持股20%以上的股东一致同意,不得任命总经理(以及其它要害职位)、调整xx级别以上管理者薪水”——原始股东个个手握“一票否决权”,他们是不是就不好坑你了?
我猜你恐怕不会理解为什么要规定这类内容。
原因说白了也很简单:他们可能会通过一些操作手法、合理合法的稀释你的股权。
公司大部分情况下是欠债经营的。在某个动态瞬间,你和他算账,很容易发现公司“资不抵债”——但资不抵债的同时,公司业绩还在蒸蒸日上。
我同学就吃过这种亏。他爸投资的公司,老人走了,他过去清算债务,人家拿出算盘劈里啪啦一打,说现在公司资不抵债,按股权你还得倒找公司几万块钱……算了体谅你,给你免了……
类似的,比如,我有千万身家;听说你有个项目,我犹豫了下,给你投了50万——就当打麻将输了。
结果没想到这个项目叫好又叫座,我看着自己的40%股份,不乐意了。
幸好,合伙人是个傻白甜。我操作的机会到了。
首先,我提议,项目上线反响不错,咱得给员工奖励下。哗啦,二十万没了。
然后,我提议,这项目用户数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咱得多招新员工,购置更多服务器。呼啦,五百万又没了。
然后,我摊牌了:没钱了!公司资不抵债,下个月的水电费都交不起了。咱得解决这个燃眉之急……反正我不看好这个公司,倒闭就倒闭吧。
你的心血啊……
于是你火烧屁股一样,赶紧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到处找亲戚借吧借吧,弄了五十万垫上了。
一看你被掏空了,我继续愁眉苦脸:这样可不行,下个月工人工资还得五十万……咱要么上市,要么破产重组!
你选哪样?
破产你得马上倒找我钱,当场欠一屁股债。你肯定不乐意。
上市?算算公司现有资产价值——服务器买回来就是二手货了,折一半;乱七八糟桌椅板凳都加起来一算,资不抵债。每股的价值是负的!
最后,我告诉你,咱赖皮也要赖上,就把原始股每股硬抬到100块钱一股,咱合伙坑后来的投资人去!
最后再提点你一句卖你个好,告诉你这波发行XX股,现董事会成员有权优先购买XX股,你赶紧筹钱。
于是上市了。
你还能筹来钱?守着你那1000股吧。
眼看着我又追加了600万投资,把股份占比弄到了80%;而你,持股比从40%掉到了3%不到——让你从操作之前、实际上的300多万的身家(你借钱砸进去的50万没给你折算成股份),一下子缩水到了价值10万块钱的1000股。
结果,你还得领我的情。要不是我这么操作一把,你当时就欠债了。幸好我操作得当,让你不光没赔光,还得了部分收益!
傻白甜的你,可曾想到,其实这一切都是我导演的?可曾想过,你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切,瞬间被我无偿拿走了?
反向操作也行。比如我觉得投亏了,这项目不咋地。怎么办呢?
怂恿你搞一期活动,割一波韭菜;同时公司多追债、少投资,让账面上钱多一些——告诉你这样上市就可以多套一些资金进来。你觉得很有道理,干!
完了一估价,每股涨了10倍——于是一上市,我赶紧把手里的股票出掉,拿钱走人。
过后公司股价暴跌、你赔的倾家荡产,但那就和我没关系了。
还是那句话:企业的经营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老练的玩家很容易就能做到“说亏就亏,说盈就盈”,搞出一时的假象再容易不过。再加上诸如借壳重生、转移知识产权(法律规定,你在企业开发出的一切专利属于企业,归根结底按持股比例属于股东;所以转移了知识产权那也是合理合法的正常操作,和搞出那些专利的你无关)等等操作手法,把你生吞活剥再容易不过。
因此,知道为什么上市公司必须公布收支报表吗?知道为什么必须接受会计审核吗?知道为什么股东持股超过某个比例必须公开声明吗?
没错。还不正是害怕各种巧取豪夺!
——相应的,一旦正式上市,在国家的保护下,在各种监管措施的监督下,你反而没那么容易吃亏(虽然坑仍然是遍地皆是)。
都特么蠢硬了,才会觉得“董事权”应该随着“打工权”的流失而削弱!
看看这些技术专家的幼稚程度,你就知道为什么他们总是被人踢出局了。
——最后,你们可千万别拿我当内行。在那些职业投资者面前,我照样是个傻白甜。生吞活剥起来我照样很会配合。
——术业有专攻。不是专业琢磨人的,就会被人琢磨。
顺便给你们算一笔账,让你们看看一个能实实在在做出项目的蹩脚技术人员在外行那里值多少钱。
不懂技术,自然也就不懂该怎么招技术人员。没有一个懂技术的把关,砸五百万被一群混子混了工资耽误了时机,这才是不懂技术的人的创业日常知道吗?
我说过无数次的案例:国内龙头企业,人才市场要招一个靠谱程序员,知道成本得多少吗?
先筛简历,然后喊过来面试,面500个能招一个合格的都算运气不错!
而且,这需要先有一个行家里手当面试官(而有能力面试的到哪家公司起码月薪也是1~2万起步;但你能找到这种人吗?);按每天面5个算,面500个也得100个工作日,近4个月;加上办公场所接待费之类,起码10万起步——注意,这只是招募到一个能听指挥完成任务的技术小兵的成本。
换句话说,在不认识什么靠谱的技术人才的投资者眼里:能抓到你,起码省了他10万块钱的招贤费用,顺带节省了500万的潜在风险。
这就叫机会成本。不算你手里可能已经成型的项目;仅上面算的两项,这份初始大礼包够不够丰厚?够不够和他们初始的百万级别投资别别苗头?
信息就是财富。
你先砸这么多(无形的)钱进去,你当然就是公司的初始股东。接下来你完全可以和其它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投资人一样玩消失,项目成功了你就有资格拿一样的分红——他们不就是这么拿的分红吗?
哦,你见过哪个公司会把“创始者参与管理”也算一份投资、给你折算到股价里的?没玩过钱的小白才会信这个。
对,没错。初始股份到手,过后打白工都行——就好像刘强东给自己1元年薪一样。
大头在哪?
在一穷二白时,你帮他们规避风险那第一笔资金。在于这笔资金换来的股权!
他们两眼一抹黑,你带他们入门。光这笔学费,收100万都不算多。尤其一些稍有难度的项目,风险成本那是蹭蹭往上涨。
他们不打算给你付钱。因为如果按风险折算的话,你能做到业界top 20%(但事实上,一个靠谱程序员在求职者中起码也是top 1%;甚至若按500选一算,那是top 0.2%),一个一百万的项目,他就应该给你折算400万的风险成本。真这么算他们就成冤大头了。
所以他们才让你技术入股,折算成一定比例的股份;说白了就是把创业失败的一部分风险转嫁给你,因为他们不懂嘛——注意了,这里必须说清楚,究竟折算成多少要清清楚楚写在合同里。不然过后有的是办法抵赖。
再说一遍:在数百万级别的小打小闹式投资里,你(带着成果)加入本身起码价值50万。
不给你折算股权,你就别加入。
要知道,没有你,他们可没有接触以及分辨靠谱技术人员的能力——我在知乎上就说过,我同学,不懂编程;找我做一个登录模块,我给他写成了和实际代码逐行对应的十几行伪码,觉得他也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出身,到这里也该能自己走完了。谁知他走不完,跑猪八戒网挂上去,没人敢接。挂了个把月,终于有人壮着胆子联系他“你这个太难,起码得两万块钱才敢做”。他看我说的轻易,没同意,按当时内地相对较高的工资在人才市场雇了个人,做了三个月,空耗了他一堆写字楼租赁费用、领了他仨月工资,跑路了。
没错。就这么我十分钟就能搞定、只是不想耗费一整个周末从头部署开发环境、所以写成伪码丢给他的、在我看来按时薪200算都不过价值几十块钱的一段垃圾代码,在他那里,起码得两万才能找到相对靠谱的人做——舍不得掏这两万,就等着这个混你六千那个混你八千、又费时间又费钱吧。
所以说隔行如隔山。
同专业、没学会编程的,和真正掌握了技术的,差距都这么大;那些只有钱的投资人,你知道他们和你们距离有多远吗?
因此,重复一遍:你能带他们入门、带他们把一个技术项目上市,这本身往低了估,起码也得价值50万!
这50万折算成了你的股价。
那么,如果他们能靠着几十万的初始投资发家,你这50万初始投资难道就不是钱?
他们投资20万都能什么都不干坐等收钱,你投50万为什么不能分红?
该要钱要股票时你不要,一旦过了这个槛,你自然就不值钱了——这就好像律师费一样,打官司之前谈妥,那是你的功劳你的酬劳;打完官司之后谈,那是我本来就能赢!
稍微了解点金融知识吧,傻白甜们。
简单点说就是,技术有叠代情况。
绝大部分技术做不到二十年都站在技术浪尖上。二十年前技术入股。二十年后公司还需要二十年前的技术大拿吗?如果需要,那么这个公司压根就没发展起来。资本自然就走了,没有什么谁踢谁的问题。
但是一旦公司在时间内有质的提升。那么就需要技术叠代。如果技术叠代频繁或者多次技术叠代,那么很明显,第一批技术入股的人员的技术已经淘汰了。
谁能要了公司的命,谁就能保住自己不被踢出局,甚至以此来要胁别人离开。
因为中国的创业公司技术水平实在是太低,以至于不需要什么像样的技术合伙人,只需要一个会吹牛的老板和一群996的工程师就可以了。
一群浮躁的创业者,随便开发个APP就敢叫自己科技公司,随便写个网站就是引领时代潮流,创业方向永远离不开消费,三句话不离流量日活,就这样的“科技公司”构成了中国创业的主体,他们没什么技术难题需要攻坚,那些技术早就是被做烂的玩意儿,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献祭程序员的头发,加快速度占领山头,好骗下一波钱。
这样的公司没有技术,更不需要技术合伙人,公司成败完全取决于老板的嘴皮子,所以老板在公司里地位最高,等公司一遇到困难,老板一看技术合伙人干的事情居然和他手下的工程师差不多,而且一个人还拿工程师两倍的收入,这肯定要想办法把技术合伙人踢出局,然后拿技术合伙人的薪资再招两个工程师。
只有高创新,颠覆性,高科技的产业才需要的技术合伙人。什么是真正的技术合伙人?不是一个大公司干到p7p8就有资格当技术合伙人的,那种顶多叫一个高级项目经理!真正的技术合伙人大部分都是博士,甚至不少还是大学教授,可以肯定的说,每个技术合伙人都至少是行业里的佼佼者,都必须是最懂技术的人,都必须是一个能够带领整个公司的研发团队的高级人才,是企业的绝对骨干!如果一个高科技企业的技术合伙人(CTO)离职了,那绝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意味着公司的从研发到产品的闭环破裂,严重的话可能直接导致企业停摆,更要命的是如果这样的人跑到了对手的公司,还会对自己的公司生存造成严重威胁,所以实际上不仅不敢踢技术合伙人,甚至还得想办法留着技术合伙人,这样的例子绝不罕见,越是成功的科技公司,对技术合伙人的重视程度就越高。(想象一下华为要是踢了余承东,中芯踢了梁孟松的代价有多大)
其实看到这个问题,我还是很失望的,我失望的点在于这个问题下面居然真的有人认认真真的试图告诉我们“技术合伙人对公司不重要”!!!这样的人如果执掌高科技企业,势必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更可怕的是这样的人还不少,可能这就是美国都是科技巨头占市值的绝大多数,中国还是四瓶水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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