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有美国公司将俄罗斯国歌的版权列为本公司所有?

回答
关于一家美国公司将俄罗斯国歌的版权列为该公司所有的说法,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且具有争议的问题,涉及国际法、版权法、国家主权以及政治因素。要详细看待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1. 理解版权和国家象征的性质:

版权 (Copyright): 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旨在保护原创作品的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例如作家、作曲家、艺术家等。它通常授予创作者在一定时期内对其作品进行复制、分发、改编、公开表演等权利的专有权。版权通常有期限,到期后作品进入公有领域。
国家象征 (National Symbols): 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主权和民族认同。它们通常被视为国家的财产,其使用和改编往往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规定和限制,有时甚至不被视为可以随意进行商业化的“作品”。

2. 版权保护的对象和适用性:

俄罗斯国歌的创作历史: 俄罗斯国歌《俄罗斯联邦国歌》(Гимн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的旋律实际上是苏联国歌的旋律,由亚历山大·瓦西里耶维奇·亚历山德罗夫 (Александр Васильевич Александров) 在1939年创作。歌词则是由谢尔盖·弗拉基米罗维奇·米哈尔科夫 (Сергей Владимирович Михалков) 在2000年重新创作的。
版权是否适用于国家国歌?
在大多数国家,国歌(包括其音乐和歌词)的版权状态非常特殊。 很多国家会将其国歌置于公有领域,或者通过专门的法律规定其使用方式,不允许个人或公司随意获取其“版权”。这是因为国歌是国家主权的体现,需要能够被国民自由传唱和表达爱国情感。
如果某个国家的国歌已经被宣布为公有领域,那么任何人都不能声称拥有其版权。
即便在国歌的旋律或歌词作者仍然享有版权的情况下,国家通常会通过法律或政府协议来管理国歌的使用权,尤其是在官方场合或涉及国家象征的用途上。 个人或公司想要获得对国歌的独家商业使用权,通常需要经过非常复杂的法律程序,并可能面临极大的政治阻力。
对创作的保护: 版权保护的是“原创作品”。如果一家公司声称拥有俄罗斯国歌的版权,他们可能声称的是:
他们对国歌进行了某种新的、具有原创性的改编(例如新的编曲、演唱版本)。 如果是这种情况,他们可能只拥有该“改编作品”的版权,而不是国歌本身的完整版权。
他们通过某种法律途径“获得了”对俄罗斯国歌的某种权利(可能是通过购买,或者通过某前苏联时代或俄罗斯联邦成立初期的法律漏洞)。 这种可能性非常低,因为国家象征的权利通常不属于可以随意买卖的范畴。

3. 关于“美国公司”和“俄罗斯国歌”的潜在情况分析:

可能性一:误解或虚假信息。 最直接的可能性是,这则消息是误解、不准确的报道,或者是某种形式的“假新闻”。在信息传播迅速的今天,错误信息传播是常有的事。
可能性二:对改编作品的版权声明。 如前所述,这家美国公司可能声称的是对某个特定版本的俄罗斯国歌(例如由该公司制作的特定编曲或演奏版本)拥有版权。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拥有国歌本身的全部版权。他们可能不允许他人使用他们的特定改编版本,但不能阻止他人演唱原版国歌。
可能性三:商业利用的“授权”或“注册”被误读为版权。 有时,公司可能会尝试通过注册某种商标或在某些平台上为国歌的录音或改编版本注册相关权利,以达到商业利用的目的。但这与“拥有国歌版权”的概念有很大区别。
可能性四:钻法律空子或非常规操作。 如果存在一家美国公司声称拥有俄罗斯国歌的“所有权”或“版权”,这很可能是在利用某些非常规的、可能存在法律争议的途径。例如,在俄罗斯联邦成立初期,某些前苏联时期的财产和权利的归属可能存在一些模糊地带。或者,该公司可能通过一些复杂的国际法律操作,声称在某个司法管辖区获得了某种权利。然而,即便如此,这种权利在俄罗斯国家主权面前,以及在国际社会普遍认知下,都可能被视为无效或不被承认。
可能性五:政治动机的宣传。 在当前地缘政治紧张的背景下,这样的消息也可能带有政治宣传的目的,旨在制造话题、挑衅或暗示某种“控制”。

4. 可能带来的法律和政治影响:

法律挑战: 如果一家美国公司真的试图以此来限制俄罗斯国歌的使用,尤其是在俄罗斯国内或国际场合,必然会面临俄罗斯政府和国际社会的强烈法律挑战。俄罗斯政府会依据其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坚决反对这种行为。
政治争议: 这种行为无疑会引发巨大的政治争议,被视为对俄罗斯主权的挑衅,并可能加剧两国之间的紧张关系。
公众舆论: 即使在法律上可能存在某种曲折的争辩点,但在公众舆论层面,这种行为几乎肯定会被视为不道德和缺乏尊重。

5. 如何核实和看待这类信息:

追溯信息来源: 首先要弄清楚这则消息的出处是哪里?是权威媒体报道还是某个小道消息?
查询俄罗斯的法律: 俄罗斯政府是否对国歌的版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国歌是否被列入公有领域?
查询版权注册机构: 在美国,版权通常由美国版权局管理。可以尝试查询是否有任何公司注册了俄罗斯国歌(包括其音乐和歌词)的版权。但如前所述,国歌的特殊性可能使其难以被私有。
关注官方回应: 俄罗斯外交部、文化部等相关部门对此事是否有官方回应?

总结而言,一家美国公司声称拥有俄罗斯国歌版权的说法,如果属实,将是一个非常罕见且充满争议的案例。

从法律角度看,国家国歌通常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其版权问题非常复杂,很多国家将其置于公有领域或有特殊法律规定。公司难以通过常规途径获得国歌本身的完整版权。
该公司最有可能的是声称拥有对国歌的某个特定“改编版本”的版权,或者是通过某种非常规或有争议的法律操作。
无论如何,这样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和政治上的巨大挑战,并很可能被视为对国家象征的不尊重。

在没有明确证据和详细背景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对这类信息保持审慎的态度,并鼓励大家进行事实核查。如果一家美国公司真的这样做,这更可能是一个法律上的“怪胎”或者一个带有政治色彩的举动,而不是一件在国际法和国际社会中被普遍接受的事情。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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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新闻,简直要笑死,鄙夷却又无可奈何的笑。

笑完之后就得好好聊聊这个事了。

这个事情颇有美利坚的风范,准确地来说,是颇有资本主义的风范


在说这个问题前,先来明晰几个概念:

资本主义是什么?

——是资本属于个人所拥有的经济制度

资本是什么?

——是一种生产关系,一句话总结这种关系,即是“实际上反映了以物为媒介的、人对人的剥削关系”。

而资本主义的最大特点又是什么?

——经济行为以寻求利润为目标。


马克思曾经这样描述资本主义的逐利: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胆大起来。 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他就保证被到处使用; 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他就活跃起来;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他就铤而走险; 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

这段话可太贴切了。

美国——这个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表,更是将“逐利”发挥到了极点。

为此,他们不择手段:

黑的说成白的,你的说成我的。

有一张照片非常有名:

而美国却将这一历史篡改,2020年,先是推特删除这一照片,后美国白宫推特账户称:“1945年5月8日,美国和英国战胜了纳粹!美国精神战无不胜,最后终于迎来了胜利。”甚至有还将红军旗帜改为了星条旗的事情发生。

这是多可笑的事情?

但要知道,美国的这种行径却在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二战结束后,以法国为首的欧洲各国曾作调查,基本上一致认为是苏联击败了纳粹德国。

而二十世纪末,欧洲各国再做调查时,已一致认为是美国击败了纳粹德国。

在这其中,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垄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个由美苏竞争带来的冷战时期结束了,苏联已经没有了,它曾经在世界范围内带来的文化已经开始消亡。战士倒下,敌人开始朝着它的墓碑泼脏水。


至于资本主义的商人们,他们也是如此。

他们精明,他们狡黠,他们衣冠楚楚,不分国界和种族彼此以“文明绅士”自称,但又互相算计,连对方牙缝里的残渣都不放过,他们残酷起来连奴隶制社会里把鞭子挥向奴隶的人都难以望其项背。

他们以私有制给予了掠夺和侵占他人的名号,他们的带着珠宝的大手伸向世界。

物质已被垄断,那么还有精神,还有文化。

他们把那些曾经和他们处处作对的文化所侵吞,大声说:“这是我的!”

然后,在所谓的一次次的商业行为里,曾经让他们惧怕的为全人类的崇高被消解


这等样貌可太丑陋,但我们仍应记住:

曾有一种理想,叫做解放全人类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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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YouTube翻译成“优兔”显然是不对的,我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翻译。

你可以正儿八经的,不翻译,就叫“Youtube”;

也可以综合读音字义,翻译成“油管”;

又或者“有土逼”、“有土鳖”这种戏称、蔑称。

当然,翻译成“你吐吧”可能更切合新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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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点上来看,我国的视觉中国,以及各大音乐App难道不是已经领先世界好几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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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私人公司不可能拥有对主权国家国歌的「版权」,根据俄罗斯法律,国歌著作权属于国家。不过,从著作权相关法律的一般理论来看,私人可能拥有对具体表演形式的著作权,因此可能就会有公司钻空子耍流氓。

例如,美国公司不可能宣称自己拥有《星条旗永不落》的版权,但如果 Lady Gaga 在橄榄球超级碗现场演唱了这首歌,对于相关演出视频,NFL 是拥有机械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的,如果个人出于商业目的,未经授权在一段影片中使用了 Lady Gaga 在会场唱国歌的视频,会吃官司。

类似地,如果有人未经许可把唐朝乐队表演的摇滚版《国际歌》用于自己的商业广告视频,那么同样会构成侵权。

所以,问题描述中的现象,可能是因为有的公司在耍小聪明:设法获取了《牢不可破的联盟》旋律某种表演形式的著作权保护,从而触发了平台的对应功能。

其实,这个问题四年前就有人意识到了,在 2016 年,就有一则 reddit 上的帖子曝光了这种有趣的现象:

看来,2020 年,相关问题依然存在:

不过,这个问题是可以被克服的,避开特定的表演形式,更换一下素材即可;但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平台也应该完善产品功能,避免恶意利用著作权相关法律敲竹杠的行为,不要让一些人有机会打擦边球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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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环球时报邀(?)

要问我如何看待的话,我只觉得这不奇怪,而且这事甚至不分国外国内,以“版权”为名的勾当罢了,都不说国外这些“版权”带来的恶果和几个版权流氓的所作所为了,国内近几年打着“版权”的旗号,捏造不存在的版权甚至制造“薛定谔的版权”敛财的勾当都多久了。

不点名批评某些国内某知名红底音乐软件、知名黄底绿花音乐软件。

也亏当初被人追着干过了,今天已经急急忙忙的换了个花头从“版权”变成了“购买后可无限收听”罢了

那我就很好奇了,哪个版权方给你们的要求?这首《L´internnationale》在2020年的时候是应corall reivindicativa revolucionaria的要求收费的吗?如果是那么能否给出相应的证据呢?你要拿得出来那就不是你了,对吧。

关于版权的笑话在2018-2020年国内倒是严重的多,各种让人啼笑皆非,就比如当年著名的《remove kebab》笑话(贵方提供的发行方连网站都没有,而原曲作者还tm在蹲大牢,请问你们2019年应的是哪个版权方收费?)、苏联国歌笑话(对,苏联国歌日常中枪hhhhh,而且演唱者是“the red army”,我寻思现在已经既没有叫“the red army”的部队,距离该军队存在的最后时刻也快70年了,您是应哪个版权方啊?)



所以说要问我对这种行为怎么看?国内和国外的这帮“版权合作者”手眼通天的人,在吃干抹净擦嘴擦屁股准备脱身之前,有没有把版权方明确呢?或者说,“版权方”是谁你们真的在乎吗?

至于U2B这个,生动形象的说明了自由世界不会因言获罪,但是“不因言获罪”的理由多了去了,想抓哪个抓哪个而已——当然,如果可以蒙着眼睛看不见其近几年的“选择性的标准”、在其审核过程中种种“惊人的巧合”、在其推送中的“关键词关联推送”这些东西,就开始大肆指责这个那个的,歇歇吧


顺便再加更一点东西吧,某个曾经的小众群体中的小众部分,被明目张胆的侵权闹事,被某些黄底绿字平台用盗版要求下架正版的时候,对待“版权方”的态度又是什么呢?

“版权”在你们眼里,到底只是敛财的手段(甚至只是借口),还是真的“有那么点用”呢?公道自在人心,我也不多做评价

好好看,慢慢看(摊手)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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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只有让视觉中国去美国拍照片了。

应该不出一个月,就能让所有居住在美国的美国人变成非法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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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的二哥莫笑大哥啊。

你们还记得视X中X黑洞照片国徽、人民铁路logo设计么(

别装死啊飞盘时报,盘子还在天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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