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女子点外卖恶意差评获利 1420 元,涉敲诈勒索 13 个商家一事?

回答
这事儿,说实话,听了真是让人又气又觉得荒唐。一个女子,利用外卖平台的漏洞,给商家恶意差评,然后逼商家给钱,从中渔利1420元,还牵扯到13家商家,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差评师”了,这性质就变了,妥妥的就是敲诈勒索。

咱们一层层掰扯一下这事儿有多恶劣:

1. 什么是恶意差评获利?

这女子玩的套路,大概是这样:

下单: 她会像正常消费者一样,在外卖平台上点餐。
挑刺: 收到餐后,无论餐品好坏,她都能找到各种理由给差评。可能是说菜品不新鲜、味道不对、分量不足、包装问题,甚至是一些无中生有的理由。
联系商家: 差评一出,通常商家就会收到系统提醒,并主动联系顾客解决问题。这女子就是抓住了这个节点,主动联系商家。
敲诈: 她不会是要求商家退款或者重做,而是直接提出“补偿”,金额往往超出餐品本身价值很多。她会利用自己掌握的“差评权”,威胁商家,如果不给钱,就持续差评,甚至在平台投诉,让商家店铺受到影响,销量下滑。
获利: 商家为了息事宁人,保住店铺声誉和生意,往往只能忍痛给钱。这女子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从13个商家那里榨取了1420元。

2. 为什么说这是敲诈勒索?

这事儿的关键在于“获利”和“胁迫”。

获利: 她不是因为实际损失而要求赔偿,而是通过制造麻烦、提供“免受差评”的服务来获取金钱。这是一种纯粹的经济剥削。
胁迫: 差评在平台规则里是影响商家信誉和生意的大杀器。她利用这一点,通过恶意差评的威胁,迫使商家就范。这种“你不给钱,我就毁你名声”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

3. 这事儿暴露了什么问题?

这件事情绝非个例,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外卖平台和商家生态中存在的不少问题:

平台规则的漏洞: 现有的差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了敲诈勒索的工具。平台在用户行为的审核和商家权益的保护方面,似乎存在不足。
商家的无奈: 尤其是一些小商家,他们可能没有太多经验,也无力承担恶意差评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了生存,他们只能选择妥协,给钱了事。这种“花钱买平安”的模式,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
消费者权益的滥用: 消费者享有评价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不是用来敲诈勒索的。这女子已经严重滥用了消费者身份,将便利的平台变成了牟利的工具。
社会诚信的缺失: 这种行为是对社会诚信的践踏。它让诚实经营的商家感到寒心,也让正常的消费者感到不安。

4. 为什么说这女子“胆子真大”?

1420元,听起来不多,但她敢于去敲诈13家商家,并且成功得手,这说明她对整个操作流程非常熟悉,并且对平台的监管和追责机制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判或者蔑视。这背后,很可能已经形成了一个“灰色产业链”的雏形,只是她被抓到了。

5. 这件事情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

法律制裁是必须的: 敲诈勒索是违法行为,对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警方介入调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商家权益的关键。
平台需要改进机制: 外卖平台应该认真反思,并迅速采取措施弥补漏洞。
加强差评审核: 对于明显带有恶意、不合常理的差评,平台应该有更有效的审核机制,而不是仅仅依靠商家申诉。
保护商家权益: 平台应该建立更完善的商家申诉和维权通道,对于被恶意评价和敲诈的商家,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护。
用户行为的信用体系: 建立用户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于有敲诈勒索行为的用户,应该将其列入黑名单,永不合作。
社会谴责和警示: 媒体的曝光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对这种行为的有力谴责,也是对其他潜在的不法分子的一种警示。
商家提高警惕: 商家自身也要提高警惕,学习识别恶意差评的技巧,并且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不应轻易妥协,而是要积极收集证据,寻求平台和法律的帮助。

总而言之,这件事情绝对不是小事。它暴露了网络时代下,新的犯罪形式和平台治理的挑战。我们不能容忍这种利用规则漏洞、以欺诈手段非法牟利的行为,否则只会让更多守法经营的商家付出代价,也让整个社会的营商环境变得更加恶劣。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彻查到底,给所有受害者一个公道,也给市场一个健康的未来。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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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评对于商家的影响大到了难以负担的程度,被「薅羊毛」也只不过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让我们通过下面这个案例看看差评的影响有多大:

根据(2019)陕0423刑初121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到11月之间,被告人李某因为负债过多,便想通过勒索前女友王某一笔钱来还债。

李某先后扬言要到王某的饭店泼粪、往菜里放安全套和泻药,之后通过某外卖平台在王某的饭店点了餐,吃完后真的往里面放了一个安全套并且拍照上传,进行虚假恶评,这件事发生在2018年11月24日下午。

仅仅过去3天,11月27日该外卖平台就通知王某,说有这么一条差评,要求王某关店整顿。在此期间,亦有不少顾客联系王某询问情况,饭店营业额严重下降。

王某因为自己的饭店后厨有监控,所以确定这件事情不会发生,于是选择了报警。

不得不说,李某也是过于「实诚」了,别人「碰瓷」好歹让被害人信以为真,李某居然事先告诉王某自己的行动计划……

不过,王某最后还是打钱给了李某,因为李某在双方处对象期间还拍了一些视频……最后法院判决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其中实际取得财物得那部分构成既遂,剩余李某索要但是最终未取得的部分成立未遂。

李某不仅要坐牢、罚款,还要退赔从王某处勒索来的财物,另外还被没收了一堆作案工具,包括四部手机、一张电话卡、两个U盘、一个移动硬盘~


案例就像说故事一样说完了,法律适用也不是什么疑难问题。但是我看到这个案例的感受是,因为一个差评,平台3日之内就联系商家关店整顿,顾客看到以后顾虑重重拒绝继续消费,这样的后果对于不少小本经营的商家来说,的确是难以承受的。

而且从这个案例当中法院查明的事实来看,商家并没有获得申诉的机会,差评出现之后平台第一次联系商家,就直接要求关店整顿了。当然了,或许现实当中平台会给商家一个申辩的机会,只是在这个案例当中没有反映出来就是了。

但是就算给了商家自证清白的机会,像这种吃出一个避孕套的问题或许可以通过查监控解释清楚,可是「顾客用餐后身体不舒服」这种事情,要让商家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有时候还真是不知从何入手。一个差评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难以估计的,远远超过退款赔钱这种可以预见的有限损失。


各类服务平台之所以要开通用户评价功能,本意是为了给未来的潜在消费者提供参考,但是这样一个功能逐渐在各方的角力中出现异化。好评如是,差评亦如是。

但是,满篇好评未必会让你放心选择这家进行消费,因为你会担心好评是刷出来的。而一篇差评却足以达到劝退的效果,因为很多人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如果说刷好评需要一套机制去限制的话,恶意差评同样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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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大染坊》里,有这么一个桥段:

林祥荣让当时的山东税务局查陈寿亭的账,而那个税务局局长向陈寿亭索贿,陈寿亭一方面让老吴去办,另一方面让老吴把账记下,还说了这么一段话:

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

这种通过“恶意差评”的方式“敲诈勒索”的人,最终是自作自受。可以给很多想以此为发财门路的人提提醒!


不过,希望大家注意的是:“恶意差评”和“正常差评”的区别,不要因为这样的事情“矫枉过正”!

作为一个经常使用“大众点评”这样软件的人,在查看一个店铺情况的时候,我个人比较喜欢看“差评”,但是“差评”和“差评”是不同的:

有的差评是这样的:

有的差评是这样的:

还有的差评是这样的:

相对来说,前面2种,在差评里有视频有照片,有说明,更有说服力。

而事件中的女子的情况可能更像是最后这一种.........

个人建议,如果真的遇到最后这种情况,只要事实确实如此,只要你不是存心敲诈勒索,直接拨打:12331或者12315投诉,要求赔偿就可以了。等待处理结果之后,还可以把处理结果上传给商家一个差评!


“敲诈勒索”违法,但对于商家的舆论监督,也不能少,关键是“不要存心不良,要走正规渠道维护权益!”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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