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自媒体本质是手纸,还是自以为是的那种手纸。有人用它擦了眼泪,它就以为自己平复了痛苦,有人用它擦了伤口,它就以为自己消弭了悲伤,有人用它擦了油脂,他就以为自己挣得了脑满肥肠。
但实际上,手纸去擦什么,是由它服务的那只手决定的——而手最常用手纸去擦的,是屎。
不认同,个人觉得很偏颇,通篇几乎都是猜测,没有用事实和证据说话,立场太明显。
有两个难以解释的点:
为什么罪名先后变了3次?
如果真有敲诈勒索,对方拿出录音后可叙述事实:对方敲诈勒索自己不是这一次谈判,而是之前。为什么对方拿出录音就改口说对方不是敲诈勒索了?
“李案十问”的谎言之一被揭穿了
李洪元第二位律师的法律意见书上网了。其中明确证实了,李洪元收到的第二笔补偿金,即n+1与2N间的差额部分,是由原部门HR(疑为何某某)个人承担(支付)的,与华为公司无关。这也就解释了,该HR为何只受到公司内部处分,而没有被司法机关追究。
“李案十问”以一副知情者的面目声称:
“ 5、主管钱哪里来?
每年每个部门都有一部分团队建设和激励经费预算,
…… 这个主管他就是违规把部分钱发给员工再部分收回到秘书做团建经费,……
所以主管相当于把团建经费支付给李了,本质上是李侵害了他部门的前同事们的权益,类似众筹送他钱了。 “
” 7、怎么曝光的?
因为团建经费大规模支出,员工却没有看到钱影子,有人就投诉到公司;结果公司审计部门一审计发现,主管违规给李这个外人钱,而不是花在员工团队激励上。“
” 8、为什么拿钱几个月后才报警抓人,是不是故意的?
因为公司发现问题时间就是李和主管交易后几个月后呀,难道会未卜先知吗?所以当然就是发现后内部调查清楚就报警,所以几个月后才报警。“
现在可以证实,从一开始这些就是有意编造的谣言。
虽然现在对华为公司尤其是其法务、HR部门的群情汹汹,但我相信以他们的专业能力,绝不至于故意向那位”HW前HR ” 释放与事实完全相反的假信息。否则一旦曝光,对华为公司形象、更对他们个人的职业前途,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由此,我只能认为,无论有没有另外的利诱或指使,编造——”被李洪元威胁的团队主管,挪用部门团建经费,向李支付违规违法的补偿金“——假消息的,就是”HW前HR“本人。
附:李洪元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书:
「十问」看似有理有据,但有意无意的绕过了最根本的问题:国家司法机关已经红章认证李无罪了。
什么意思呢?
这就是说,哪怕「十问」里连每个标点符号都是真的,这也无非说明了:李是一个人品低劣、能力稀松的小人,在被华为清退以后想要30万。但是他没有犯罪。
问题的焦点是李的人品、能力、要了多少钱么?当然不是。
引起大家讨论的问题焦点明明是:华为动用国家公器,去解决民事(劳资)纠纷。
哪怕李再人品低劣、能力稀松、贪钱如命,也不是华为一方把民事纠纷刑事化、让国家暴力介入的借口。
李哪怕开价300万,这也是他的自由。华为哪怕还价说我一毛也不赔,这也是华为的自由。最后,达成协议就赔钱,达不成协议就劳动监察大队。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民事纠纷,动用国家公器把人251了是几个意思?
这就好比,你花钱找我打了个家具。家具打好以后,你觉得我手艺不行,要我赔钱。我觉得做的挺好,不乐意赔。最后咱俩要么商量赔多少,要么谈崩了法院见。结果你找公安局把我抓了。哪怕我手艺再差、收费再高,也不能抓人吧?
主管要是违规从团建费中给了30万,算不算职务侵占?
怎么251天了,这个主管还一点事都没有?没有报警,没有开除,甚至连处分都没有?违规挪用资金,莫非在华为不是一条红线?
拿钱的有事,但是管钱发钱的没事?那那笔钱在华为的观点来看,到底该不该发?
就说一点。
李某最开始被抓是以泄露商业信息的罪名。
如果华为一开始就觉得他是敲诈,为什么还有泄露商业秘密、职务侵占两个罪名在先,直到两个罪名都无法坐实才变成了敲诈?
这文章大概意思就是,李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是李能力差,李道德上也不是个白莲花,所以我们去栽赃陷害他也是完全没问题的
没想到这龟孙子李竟然保存了证据,而我们的傻逼hr忘了留证据,所以搞得我们栽赃陷害没有成功,非常可惜,我们如此老练的华为竟然败给了没毕业的小学生
前面洋洋洒洒一大篇,还以为真有什么实锤猛料,结果看到最后“以上为网上信息整理和推断”……
——翻译成大白话,不就是“莫须有”吗?
看了这么多年网上撕X,千年王八万年妖精见得多了,谁不知道谁啊,你们能不能整点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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