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在于长三角的农村并无太强的自治力量,城镇化是由镇(乡)、县乃至地市一级驱动,在原本的建成区进行延展,而镇、县和地市的建成区都是由其对应的各级政府直接控制的。
因此,长三角在建设上呈现强烈的行政主导色彩,规划就比较统一,并且可以由上级部门完成整合。这种模式可以叫“官方主导的中心城镇膨胀模式”。
珠三角的农村具备强烈的自治力量,城镇化实际上是由最基层一级的行政村,在原有村落区域进行延展,村一级是没有政府的,主要靠村集体自治组织。
因此,珠三角的规划实际上是无数个村庄自行延展,政府参与度低,容易出现规划杂乱无章且彼此缺乏整合的特点。这种模式可以叫“民间主导的去中心化村落膨胀模式”。
@Robin Lu 提到了一些历史原因,但写的太复杂了。我在这里简单阐述下。
从村落形态看,珠三角农村相比长三角很大的特点是,其基本是大型聚落,村舍都紧密挨在一起,通常一个聚落就是一个甚至多个行政村,我们管这种形态叫“集村”。
而长三角的村舍,都比较分散,是小型聚落,数个小型村落合起来才算是一个行政村,我们管这种形态叫“散村”。
长三角和珠三角,都是南方稻作区水田平原,初始其实都是散居的,人跟随自有的土地居住,形成的是一种散居自耕农模式。
稻作区人口容易过密增长引发资源紧张,但也容易产生生产剩余而萌发商品经济。因此,两者的强弱先后差异造成村庄走向的不同。
一般来说,如果商品经济滞后于资源紧张,则乡民会走向同族形式的抱团,也就是宗族化了,在村落形态上就是体现为同族个体开始居住在一起,走向集村化。这是珠三角的情形,
这个过程伴随着宗族(村庄)之间对土地的争夺,这些土地也因此变为公有,也就形成了族田,于是村庄从自耕农走向团体地主模式,乡民共有族田,共同形成了地主。这些土地一般租佃给村庄外的外姓人(通常是流民或者宗族争斗中的失败者,完全失去了土地)耕种。
如果商品经济及时缓解了资源紧张,那么同族抱团就不会发生,宗族化,集村化也不会出现,长三角农村就是这种情况。
这种情形下,散村内部发生土地兼并,从自耕农走向佃农和地主的分化,商品经济也因此产生,随后就产生单独的中心市镇,统摄这些散村。
地主中较大者开始经营工商业,并不断把居所移往市镇,间接控制乡村,而乡村本身只留下了依然散居的,未进入宗族化的、小家庭化的庶民佃户。
长三角这种市镇和村庄的分离,导致的是乡村精英也就是大地主实际上并不居住在乡村,并且佃户之间并没有很强的横向联结,他们只是分别和地主发生租佃关系。
所以,长三角的村庄就像它的聚落形态一样,是相当涣散并且无主的,这与珠三角同族聚居,族长统率,共享族产的模式非常不同,后者显然具备相当大的凝聚力量。
珠三角尽管也有商品经济,但滞后于资源紧张,此时宗族化和集村化已经完成,这些村庄之间的关系显然是比较紧张的,因此彼此相对封闭孤立。
所以,这时候出现的中心市镇,实际上是为单个或者数个村庄(宗族)控制的,而不是反过来由市镇统摄这些村庄。对应的,乡村精英也就是族长、房长这些团体地主头面也依然也会居住乡村,而不迁居市镇。
改开后的珠三角农村,尽管宗族在建国后已经被粉碎,转变成村集体自治,但村集体依然具备对村庄共同财产、土地的合法支配权,这和旧时宗族很相近的。
因此,使用这些土地、财产来建造房屋,引进工业,拓展商业,变原来的聚居村落为厂房商铺林立的街区,就成了很自然的选择,就地城镇化就这么展开了。
长三角则不然,村集体显然没有这么大凝聚动员力量,而其上的较大市镇里的城居大地主群体,在建国后同样被消灭,但由此代替的不是新的自治组织,而是镇(乡)一级的政府。
所以,长三角的城镇化,最底层一级并不在行政村,而是在建制镇(乡),也因此,其城镇化最低一级也将围绕建制镇(乡)的原建成区展开。
这两种模式的差异,就形成了现在两地城市建成区面貌的极大不同:
长三角因为是原建成区延展,所以,城乡界限明显,原来建成区周边的乡村,是通过较为彻底的土地征收和村户拆迁,转变为城市的。因此,新建成区不存在大量城中村、自建房。
由于经过了彻底征收拆迁,土地性质也从村集体公有或者村民自有(宅基地)的农村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城镇土地,这样,政府就可以统一规划,统一利用,面貌就比较整齐。缺点是,彻底的城市化,征收拆迁成本高,所以推进慢,长三角的建成区之间还留有面积更大的农村土地,城镇化率低。
珠三角是各行政村就地延展,四面开花,因此前期城市化速度非常快,很快就各村相连,连绵一片,纸面上的城镇化率非常高,但缺点是,这种就地城市化并不彻底,街区的房屋全都是乡村土地上的自建房改建,存在大量城中村。
而由于土地形式还是村集体公有,或者村民自有,显然土地分配格局就碎片化得多,乡村土地,城镇土地混杂,没法由政府统一规划和利用,面貌就比较混乱,城乡界限模糊。
附图:
东莞建成区局部,从中可以看到行政村的膨胀以及和周边的连绵:
嘉兴建成区局部,可以看到依然以市本级建成区为核心,周边有一些比较小的建制镇镇区,少有膨胀的行政村。
本文长三角指太湖平原八市(杭嘉湖沪苏锡常镇),珠三角指珠三角平原六市(广深莞佛珠中)。江苏中部、北部情形大体接近太湖平原,江苏西南的南京地区略有宗族性故未列入。
浙江中部、南部因为宗族性渐强,开始出现趋向于珠三角的情形,尤其以浙东南最为突出。最大的标志是城中村和巨型大镇(各行政村连绵)的出现。
另外,这种模式差别和地形关联不大,珠三角平原尽管相对不平坦,但大体依然属于平原。丘陵地区也有散居村落,例如四川盆地;平原地区也有聚居村落,除了珠三角,鄱阳湖平原也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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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Robin Lu 提到的义庄概念,我认为有些提法并不准确。
义庄多为城居大地主家族在市镇就地建立,而非乡村,而大地主家族在迁居市镇以后,实际上已经和留在乡村的庶民族人发生分离。所以,义庄不能阐述为宗族产物,或者说,长三角的市镇和乡村本来也不存在华南概念的宗族,长三角只存在小家庭化的乡村佃农,和大家族化的城居大地主,后者更像宗族,但它和乡村族人支脉是分离的,换句话说,它只是一种不完整的宗族。
因为存在这种分离,所以对义庄所谓“赈济族人”的功能,不能估计过高。实际上,义庄因为建立在市镇,后期已经越来越从服务乡下族人,转变成服务本地市镇贫民的产物,后者并不需要是族人,基本上可以视为从家族服务组织转变成了公共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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