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保守,其实就是相对于当代主流,不肯变化,还在生活在过去时代。
比如反对5g坚持4g就是一种保守,坚持用的苹果拒绝用鸿蒙也是一种保守
母亲反对女儿开放的生活是一种保守,
同样的母亲反对女儿自律清心寡欲的生活,同样也是一种保守。
性交易自古就有,所以反对性交易才是一种进步,而杜绝性交易之后支持性交易同样是一种进步。
由皇帝时候,推翻皇帝是一种进步,没有皇帝时候设立皇帝就是一种进步。
由于汉唐时期开放的民风,所以自宋代以后推行清心寡欲的生活,反对性开放。这是一种进步。他保护了女性。但是到了清代进入高潮,由保护女性变成了禁锢女性,物极必反,中国开始了100年解放妇女运动。然后的结果是什么我不知道。如果女人不能保证自己孩子一定是丈夫的,可能会在未来100年后,迎来更为严厉的贞洁观,不具备这个观念的女性是没有被迎娶的价值的。谁知道她肚子里死过几个人。
而且随着私有财产的日渐丰厚,骗婚,骗财的事件也越来越多,比如大衣哥的儿媳妇,非常有代表性,那么对于私产的重视,已经压垮对于爱情的向往,话句话说,愿意结婚的年轻人,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占比越来越高。
而坚持自由恋爱的人,反而成为一群剩男剩女的保守人群,固守着自己梦想,向阎王爷报道。
我猜想题主误把程朱理学2.0变态版本更新后的一段历史扩大到整个中国历史上去了。明清时代的思想的确是趋于保守,但这并不意味着此前的历史也是保守的。而且,大家印象中很保守的明朝,其实是最重视官妓的。
我们该如何理解这种情况呢?
挂科小王子龚自珍说:
……凡帝王所居曰京师,以其人民众多,非一类一族也。是故募召女子千余户人‘乐籍’。‘乐籍’既棋布于京师。其中必有资质端丽桀黠辨慧者出焉。目挑心招,捭阖以为术焉。则可以箝塞天下之游士。
乌在其可以箝塞也?
曰:使之耗其资财,则谋一身且不暇,无谋人国之心矣;使之耗其日力,则无暇日以谈二帝三王之书,又不读史,而不知古今矣;使之缠绵歌泣于床笫之间,耗其壮年之雄材伟略,则思乱之志息,而议论图度,上指天下画地之态益息矣;使之春晨秋夜,为匳体词赋游戏不急之言,以耗其才华。则论议军国,臧否政事之文章,可以毋作矣。如此则民听壹,国事便,而士类之保全者亦众。
龚自珍认为,唐宋的帝王之所以开办官妓,其实是想要让英雄豪杰沉湎于此,既然沉醉于美人的怀里,也就不会有什么谋反的雄心壮志了。
真是细思恐极。
但我认为,讲不通。
因为,要论封建集权,清朝尤甚。但顺治直接把教坊的乐女换成了太监,康熙年开始严禁伶人娼妓参加社会主义剪彩和演唱会,雍正时解放了教坊乐籍,把下九流里的“娼妓”从贱民里抠了出去。这一系列的措施,目的就是为了杜绝嫖娼,以正廉耻。
可惜歪楼了。
廉耻不是禁一下就能禁出来的。
我在
为什么古代嫖娼不违法但通奸违法,而现代却是嫖娼违法而通奸(养小三等)不违法? - 豆子的回答说过,从商朝到明朝,嫖娼压根儿不犯法,而且妓女作为税收对象,还可以持证上岗,尤其是明朝。
但到了清朝,就得分情况了。
雍正行法家严苛清肃之政,乾隆继承祖上意志,深得与罪恶势力撕逼之奥义。于是下圣谕说:“此四恶者,劫人之财,戕人之命,伤人之肢体,破人之家,败人之德,为善良之害者,莫大于此。”
但他自己却屡屡下江南,统共去了六回,回来撒尿就分叉了。
嘉庆、道光更是跟妓院死磕:
嘉道中六街禁令严;歌郎比户,而平康录事不敢侨居。士大夫亦恐罹不测,少昵妓者。
如果放开妓院是为了让士子不要生造反之心,那么禁止妓院难道是为了让士子好好学习么?
显然是讲不通的。
性需求是刚需,与猫发春的惨叫同有一类属性,有需求,有出卖,所以市场应该是繁荣的。明清的婚配男女都是不满意者,女性闺怨,男性意淫,那是没钱的,有钱的就出去浪。
怎么浪?
你把向我开炮这个渠道给堵住了,我还怎么浪?
于是有了这么一个段子:
道光以前,京师最重像姑,绝少妓寮。
何谓像姑?
其实就是相公的不好意思的称呼。
所谓相公,其实就是男士。
道光以前,京城的大老爷们儿最喜欢男人了。
俗称鸭子。
今朝后入,明日屎粗。
在大家看来,这更没廉耻。
因此,袁枚先生言曰:
二千年来,娼妓一门,历明主贤臣,卒不能禁,亦犹僧道寺观,至今遍满九州,亦未尝非安置闲民之良策。
远古的女巫,周朝秦汉的奴妓,魏晋南北朝的家妓,唐宋的官妓和营妓,明代的教坊,都是娼妓盛行的体现。
为什么会娼盛?
王书奴《中国娼妓史》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其一,可以为GDP做贡献。
《太平广记》引《十三州志》:
葱岭以东,人好淫僻,故龟兹于阗置女市以收钱。
《魏书·龟兹传》:
俗性多淫,置女市收男子钱入官。
这跟烟草税是一样的,国家不禁的主要原因是它的确是一个税收的大项,而且总是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有人说吸烟躲起来吸不伤害被人,嫖娼却会伤害别人。
但如果是光棍呢?
其二,安置奴隶。
你把罪臣和异国的人灭了,他们里面活着的人怎么办?
男的当奴隶。
女的当妓女。
这也可以看做是一种官方的侮辱。
其三,当福利,让功勋们爽一发。
这是一种羁縻政策,从历史的最开始一直持续到明朝。明代时,政府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嫖娼,只允许小民、商人嫖娼:
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之人减一等,若官员子孙宿娼者罪亦如之。
其四,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历史上许多皇帝公卿,本身对这些伦理并不感冒,某些帝王自己也逛窑子,就算禁令十分严格的清朝,也免不了私营妓院的光大,尤其是禁令松弛的道光以后。
《述庵秘录》说:
清同治帝好冶游,与贝勒载征尤善。二人皆好着黑衣,娼寮酒馆,及摊市之有女子者,遍游之。其后得病死,实染毒疮,头发尽脱落。
在野史里面,同治就是逛窑子得的花柳病,也许并非空穴来风。皇帝本身不是什么道德模范,自然也不会对妓院斩尽杀绝,但如果遇上清肃派的帝王,妓院一类的营生就会被禁。譬如刚才说过的,同治之前的几位就立志将嫖娼扑灭,结果换来了鸡奸。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的多数时候,妓院都是被允许的。
而在被视为开放的现代,妓院则被多数国家所禁止。
由于开放性交易会导致一系列诸如买卖人口和贩毒的严重后果,而严禁又无法解决几千万光棍汉的沉思,故而多数国家对嫖娼的态度是很暧昧的。所以,这实在是一个不得不去深思的话题,拿在明面上讲,总比避而不谈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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