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这是个社会问题。
别慌,我不是要扩大题目,我就是想说,我们中国目前处在一个责任制社会里,一件事情办的好,是相关负责人的功绩,一件事情办的差,相关负责人要被问责,这是我们现在整个社会的运营体系。
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没有人管得着陪护。各地医院都会不同程度的面临这个问题。
因为医院和病区是为患者负责的,一切以患者情况为准。
我们打个极端点的比方:
在外边,如果一个人损失1000块钱利益,能换来他爸多1块钱利益,那傻子才干这个事。
但在医院,如果陪护损失1000块钱利益,能换来患者多1块钱利益,那我们就要考虑这件事情是不是要做。
因为医院本身就不是考虑陪护人员利益的地方。
再直白点,如果因为做了一些提高陪护人员待遇的事情,结果患者出事了,或者医院出事了,那么医院负全责,因为医院做了它不该做的事情。
所以,如果没有规定,没有限制,陪护可以自由一点,但如果有相关规定,比如不能带多余的物品进病房,那么制定规定和执行规定的时候,的确就是没人考虑陪护人员利益的,最先受到牺牲的就是陪护人员。
患者是办了住院手续的,是医生护士对其负责。病区里医生护士和其他工作人员是有工作合同的,是医院对其负责。但陪护,理论上确实没有谁对其负责,你没有跟医生护士签合同,也没有跟医院签合同,也没有跟其他部门签合同,你是自愿来的。
很扯淡,但就这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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