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鲍毓明再度回应性侵养女事件:控诉内容存在不实,将适度维权?

回答
关于鲍毓明再次回应性侵养女事件,声称控诉内容存在不实并表示将适度维权,这无疑是给原本就复杂且牵动人心的案件又添上了一层新的波澜。如何看待这一动态,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去审视,既要关注事件本身,也要理解各方在此刻表态的可能意图和影响。

首先,从鲍毓明一方的表态来看,“控诉内容存在不实”是他对指控的直接否定。这表明,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和可能存在的“自我反思”或法律咨询后,他选择采取一种更为积极的反击姿态。这意味着,他可能认为,之前公开的、来自受害者的叙述存在细节上的偏差、逻辑上的漏洞,或者被断章取义了。至于“适度维权”,这通常意味着他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回应,比如提起诽谤诉讼,或者在未来的审判中,针对性地反驳对方的指控,以维护自己的名誉和权益。

这种回应的背后,可能包含了几种考量:

证据层面: 他可能认为掌握了能够证明对方部分陈述不实的证据,或者是能够削弱对方陈述可信度的证据。这些证据可能是在案件初期未能充分展示的,或者是在事后收集到的。
法律策略: 在经历了舆论的巨大压力后,他可能采用了新的法律顾问,或者是在与法律团队商讨后,认为强硬的反驳和维权是更有效的策略。这可能是为了在法律审判中占据主动,或者是在舆论战中争取一丝有利局面。
心理层面: 面对如此严重的指控,任何被指控者都会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这种“不实”的论调,可能也是他内心的一种自我辩护机制,试图将自己从被动受害者转变为某种意义上的“被误解者”。
争取公众认同: 虽然舆论普遍偏向受害者,但任何试图挑战主流叙事的行为,都可能吸引一部分“观望者”或“质疑者”,尤其是在法律程序尚未完全明朗的情况下。他或许希望通过强调“不实”来动摇一部分公众的既有判断。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受害者一方的陈述及其在舆论中的影响力。一旦有任何一方指控“不实”,都会引发公众的警惕和反思。

我们需要思考的关键问题包括:

“不实”的具体指向是什么? 鲍毓明仅仅是泛泛地说“不实”,还是指出了对方陈述中具体的、可被证伪的错误?如果只是笼统的否定,其说服力会大打折扣。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不实”,往往需要具体的证据支撑。
“适度维权”的边界在哪里? 法律维权是公民的权利,但如果在维权过程中,进一步披露受害者的隐私,或者采取不恰当的手段,也可能会引起新的争议。受害者作为性侵案件的亲历者,往往承受着巨大的二次伤害风险,如何在维权的同时避免对受害者造成进一步伤害,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
司法程序的角色: 最终的真相需要依靠司法程序来还原。公众的舆论可以对案件产生影响,但不能取代法律的判断。在司法判决出来之前,任何一方的“不实”指控,都更像是一种庭外辩护或宣传,其最终效力要打上问号。
道德与法律的界限: 即使鲍毓明在法律上能够成功地证明对方的陈述存在“不实”之处,但许多行为在道德层面是否就全然没有问题,则需要分开来看。性侵的指控,其核心在于权力滥用、身体侵犯以及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即使某些细节与最初的描述有所出入,也未必能完全洗清所有可能的道德污点。

总而言之,鲍毓明再度回应并提出“控诉内容存在不实”及“将适度维权”的表态,为事件增添了新的复杂性。这是一种对现有指控的反击,也可能是一种新的法律策略的开始。我的看法是,我们应当保持冷静和审慎,不轻易被单方面的说辞所左右。

一方面,我们要尊重司法程序,等待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 法律是衡量事实和责任的最终尺度,不应被舆论绑架,也不应被庭外言论所干扰。
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关注事件的细节和证据。 如果鲍毓明确实掌握了能够证明“不实”的实质性证据,并且愿意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公开或提交给司法机关,那么这有助于厘清事实真相。
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 在任何阶段,都要警惕出现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的情况,包括不当的言论攻击或隐私泄露。
最终,我们要从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维度来审视这件事。 即使法律上的判定可能与最初的舆论预期有所不同,我们依然需要反思权力、伦理以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这场事件的走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司法程序的进展,以及双方能否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鲍毓明的这一新表态,只是这场漫长且充满争议的叙事中的一个环节,其真实意图和最终效果,仍有待观察。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创伤预警,谨慎查看】
【创伤预警,谨慎查看】
【创伤预警,谨慎查看】

这是我在19年写给我妈妈的一段话:

「 您不是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您是装傻也好,演戏也好,我一件件一桩桩给您说清楚。这合家欢的游戏,我不陪你们玩了。

第一,您丈夫对我长年的猥亵。请问一个十岁左右尚未有成熟性意识的女孩,会知道她以为的父亲用手搓揉她未发育的胸部并不是爱她的表现吗?请问她会知道他庞大的身躯压下来的不是温暖,是好让他的生殖器官摩擦带来快感吗?请问她会知道他用手教她把手握住他的生殖器官,这是不正常的吗?一个十岁的女孩子,我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出这些事的。我当时甚至,甚至以为全天下的父亲都是这样爱护他的女儿的,我以为这是爱。我根本就没意识到,这是猥亵。当我年纪渐长,行为停止了吗?并没有,因为我的不反抗。因为我根深蒂固、从小到大的乖巧模样。小时候一句「不要告诉妈妈哦」,我就以为这是我和他的秘密,我甚至…以为这是亲近和爱。于是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了高中我住宿,我终于暂时逃离了。

第二,除去常年猥亵之外,还有两次的强奸。一次是在小学的时候,他喝醉爬上我住的阁楼,硬生生的塞进我尚未发育的下体。第二天,我告诉您我下体流血的厉害。您的回答是什么呢?是拿初潮搪塞我,「每个女孩子都会有的」。那时我才多大?您瞧瞧您的好女儿多乖啊,多护着您的丈夫。塞进来时撕心裂肺的疼,第二天下体流血的苦,硬是被您哄的以为是初潮呢,“一家人”和和气气的,多好哈哈哈。第二次是在初三,同样是喝醉,他进我的卧室把我弄醒,我不知是该装睡还是反抗,对不起我的软弱我的无能让我根本不敢反抗。我只好借着假睡的名字暗暗躲开一些,可是有用吗?男女力量的悬殊太大了,我放弃挣扎了,我甚至绝望到顺着他将睡衣脱下。我赤身躺在床上麻木到任由他屠宰的时候,明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在想从小我做错了什么,才会变成这样。我在想我是不是真的很不好,真的很脏,真的活该。我在想从六楼跳下去还死不全,别给小区的其他人添麻烦。之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走了。您知道我当时有多害怕吗?害怕到连哭都不敢发出一点点声音,抱着那一点点的庆幸假装什么也没发生。

您知道这些事对我的影响有多大吗?我一次次大哭一次次埋怨自己的时候,有人安慰我吗?我和您旁敲侧击地说的时候,您有做出什么行为保护我吗?您甚至到现在,都不相信我所说的是吗,真是笑死我了。我一个人熬过来了,您现在还要我回去再多戳几个血窟窿是吗?您知道不知道,那晚您开车我坐在前座的时候有多害怕,因为他曾经嚣张到您开车他都敢从后座伸过手来摸我的胸。我沉默、软弱,所以我活该是吗?

回去过年?您也好意思让我回去?您和他是想让我回去告诉阿公阿嫲,他们的宝贝儿子以前对名义上的女儿做了什么禽兽事吗?我可不敢败坏了您和他们过年的兴致。」

我妈妈看完这段话的第一反应是「他怎么会做这样的事呢?」,我哥哥看完的反应是「我们家又要没了」,我弟弟的反应是「我去揍他」。我们家是重组家庭,我和我弟弟跟着妈妈很小的时候就和我继父生活在一起了,我哥哥和我也是一起长大的。

我哥哥和妈妈这样的反应我其实猜到了。我继父其实明面上对我特别好,而我在出来念书之前也表现的对他相当亲近。我之所以一直没敢说出来的原因之一是我不相信我妈妈会相信我说的话,而且我对此感到相当羞耻。我在初中是有和我妈妈提起过被侵犯的,不过应该没有这次真的详细,我记不清很多事了,她并没有给予我什么回应。我就陷入了一种孤立无援的状态,我以为她不相信我。我们家挂着一副很大的十字绣「家和万事兴」,我小时候只知道“家丑不可外扬”,我一直以为这是“家事”,没有人告诉我这是犯罪。我以为只是我不懂事,于是我继续忍受了。没有人告诉我其实是他不对,我连反抗都不敢,我只能小心的躲。我没有接受到正常的性教育,我不知道这是不对的,我把所有痛苦的根源归结于自己而不是我继父。


在我继父对我进行第二次性侵犯的时候,我甚至放弃了挣扎,很顺从的自己脱下了睡衣。那代表我是自愿的吗?不是的,我只是绝望了。对方是大家眼中的好爸爸,所有人都认为他对我特别好,特别负责。我没有明确的反抗过,我没有明确的开口拒绝过,我最大的反抗就只是别过身体,谁会相信我?我说出来了的话,妈妈会不会对我指指点点?她本来就更喜欢我弟弟,她会不会就不要我了?是不是我做错了?我为什么不敢反抗?我是不是很喜欢他对我这样?其实我是愿意的对不对?我真的很害怕。之前那么多年的长期猥亵,周围人对我继父的夸赞,我妈妈的不信任,让我只能以「我是自愿的,我不痛苦」来麻痹自己。


我们真的没办法以正常人眼中合理的方式应对,我们会自我怀疑,会反复摇摆,我们的自我保护可能会让我们看上去很“自愿”,尽管这样可能让我们自己也成为了加害者。


当对方和我处于这种关系(继父和继女)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自愿与否这一说。他天然处于一种优势地位,他只是在利用我从小对他的信任,甚至是在利用社会环境。我表现出的顺从、亲近,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李星星只比我小一岁,她和我一样啊。


她的很多举动可能不符合正常人对受害者的想象,但不能代表性侵犯没有发生过。无论对方拿出了多少“证据”自证,星星都不可能是“自愿“的,她根本就没有清醒的做出同意性行为的能力。


鲍现在跳出来说控诉内容存在不实,呵,他鸡贼的卡住了14岁、鸡贼的撇开收养关系、鸡贼的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如果他“维权”成功了,那所谓未成年保护就是笑话。他如果没有受到惩罚,就是在告诉那些禽兽,“你看,对满14岁的女孩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哦,对方告你都没用,一切都是恋爱关系下的欲拒还迎”。除非性行为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不然他说的话都只是在狡辩。


星星所作出的举动可能会对她不利,且她的精神状态很可能也会让取证变得困难,从而给鲍可乘之机。可正是因为鲍给星星造成的伤害太大了,才会让星星困于“爱他”与“告他”之间啊。我真的很悲观,我想说就算鲍某受到惩罚了,星星受到的伤害也不会消失。


我一直很自卑,很懦弱。我现在很自责这么多年来的沉默,我在想当初我要是有勇气说出来,会不会有一点点的可能性,少一个像星星这样的女孩子受到伤害。是不是我说出来就能给她们一点勇气去寻求帮助,是不是就能给那些垃圾人一点点威慑。


是我不够勇敢,是我欠星星的。

user avatar

一句话总结:怎么看怎么诡异。

一个四十多岁的人,本来想收养一个孩子,然后觉得这个孩子不错,虽然年龄大了不好相处,试着相处一段时间,觉得很被女孩感动,认为她是个不错的孩子,就想着帮助她。但是男的是单身,不能收养,女孩母亲提出等到到年龄了可以结婚,反正也是生活在一起,男的也觉得没啥问题。还带着她见了父母,男方父母还同意了,给她买大钻戒准备结婚。

???????

???????

???????

我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啊,这里面有一个正常人吗?

你特么单身你想个屁收养孩子?你没资格收养你看个屁孩子?真的想收养不应该先了解收养流程和手续吗?你他妈还律师呢,连我这种法盲也不如吧

女方母亲也奇葩,既然不符合条件,就找下一个好了,世界上没人了?让着男的跟女孩结婚?

男的居然认为女孩母亲的提议没啥问题“反正都是一起生活

。。。。。。。

一起生活就意味着是自己孩子还是自己老婆就没啥区别???

那你怎么不跟你妈性生活呢?你还跟你妈还反正生活在一起呢?

最逗的是他还舔着个批脸,带着女孩去见自己家长

这男的四十多岁了,怎么算父母也得六十多岁了吧,也应该成年了吧,也懂得分辨是非吧

可是他们居然同意了!!!

你今年60多岁,你40多岁未婚的儿子有一天带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回来,说他俩是真爱,你能同意??

反正我是要把儿子活活打死的

这得是什么奇葩才能同意

真是一家子奇葩

整篇报道最让人觉得诡异的,其实是鲍鱼明的态度

他是觉得委屈的态度在讲述这一切,他在讲一些我们认为非常震惊的事儿的时候,他却看来是稀松平常的,这才是最吓人的,他不认为他做的一切是不合适的,是没有丝毫道德的,是违反现代人性的,在他看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很正常的,别人对这个事情有争议是不应该的。

。。。。

。。。。

。。。。

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只能祝他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死里面永远别出来祸害人了吧

user avatar

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