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溥仪真的罪有应得吗?

回答
“溥仪罪有应得吗?”这是一个复杂且充满争议的问题,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深入的分析,才能给出更全面和深入的回答。简单地说,答案并非“是”或“否”那么简单,而是取决于我们以何种历史视角、何种道德标准以及对“罪”的定义来衡量。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审视溥仪的人生经历,特别是他在清朝末期和中华民国时期的角色,以及他作为战犯接受审判和改造的过程。

一、 溥仪的“罪”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探讨“罪有应得”之前,我们必须明确“罪”指的是什么。在历史语境下,溥仪可能被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罪”:

1. 作为末代皇帝的“罪”:
未能挽救清朝灭亡: 许多人认为,作为皇帝,溥仪有责任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然而,他年幼登基,实权旁落,在辛亥革命的浪潮中无力回天。从这个角度看,他未能承担起应有的政治责任,某种程度上是“失职”的。
接受外国扶持,充当傀儡: 这是溥仪被定罪最直接和最有力的依据之一。在日本侵华期间,他接受日本帝国主义的扶持,在中国东北建立了伪满洲国,并担任“皇帝”。这在当时的中国人民看来,是对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的极大侮辱,是将中国人民拖入更深水深火热的罪魁祸首之一。他被指控为“汉奸”、“卖国贼”,这是他被定罪的核心原因。

2. 个人道德和行为上的“罪”:
挥霍无度,生活奢靡: 在他还是清朝皇帝时,紫禁城内的生活极尽奢华,浪费惊人。这在民不聊生的时代,是令人不满的。
对政治的幼稚和投机: 他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表现出不成熟和投机的态度,屡次试图复辟,但都未能成功,反而被日本帝国主义利用,进一步损害了国家利益。
生活作风问题: 一些传记和回忆录中也提及了他个人生活中的一些不检点行为,但这些更多属于个人道德层面,而非政治上的“罪”。

二、 为什么说溥仪“罪有应得”?

如果我们将溥仪在日本侵华期间的卖国行为作为“罪”的主要体现,那么从当时的中国人民和新中国政府的角度来看,他是“罪有应得”的。原因如下:

1. 罪证确凿的“汉奸”罪名:
充当伪满洲国“皇帝”: 这是溥仪最直接的罪证。伪满洲国是日本侵略中国,分裂中国领土的产物,其存在本身就是对中国主权的践踏。溥仪作为其“皇帝”,无论是被迫还是自愿,都参与了这一卖国行径。
为日本侵略者服务: 伪满洲国的建立,使得日本能够更有效地控制中国东北,掠夺资源,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溥仪的行为直接为日本侵略者提供了合法性和便利,对中国人民造成了深远的伤害。
接受审判的合法性: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作为战胜国,中国有权审判那些为侵略者服务的战犯。溥仪作为伪满洲国元首,自然在审判之列。

2. 历史的审判与改造:
战犯改造: 1950年,溥仪作为战犯被引渡回中国,并接受了为期十年的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在此期间,他被要求反思自己的罪行,认识到自己作为汉奸的错误。
法律的制裁: 在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公报》中,溥仪被定罪为“战犯”,但鉴于他“罪行较轻”,且在狱中“改造较好”,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而非死刑。这体现了新中国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的一种宽容和人道主义。
“罪有应得”的体现: 从法律和道义的角度看,他所受到的审判和改造,正是对他卖国行为的一种惩罚和纠正。他不再享有皇帝的特权,而是成为一名普通公民,这是对他过去身份和行为的一种否定,也正是“罪有应得”的一种体现。

三、 反对或质疑“罪有应得”的观点:

然而,也有一些观点认为,将溥仪定性为“罪有应得”可能过于简单化,或者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

1. 环境的强制与无奈:
年幼失势,被日本人控制: 溥仪在辛亥革命后虽然退位,但仍然生活在紫禁城内,直到被日本人接走。他年幼无知,长期生活在复杂的政治漩涡中,对于如何应对外部压力和掌握自身命运,他可能并没有多少主动权。日本人在扶持他建立伪满洲国时,对他进行了大量的政治诱导和人身控制,他并非完全自由地做出选择。
生命安全和家族利益的考量: 在日本的强大军事压力下,如果溥仪拒绝合作,他的生命安全以及仍在中国的家族成员的安全可能会受到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他的“选择”可能并非出于真心,而是迫于无奈的生存考量。

2. 对“罪”的定义和度量:
是主导者还是工具? 争论的焦点在于,溥仪在伪满洲国事件中究竟是主导者还是被日本人利用的工具?如果他主要是被操控的一方,那么他的“罪”的性质和程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改造的成果: 溥仪在改造期间表现出的悔悟和转变,也让一些人认为,他已经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并从中得到了深刻的反思。

3. 时代的局限性:
历史人物的复杂性: 历史人物往往是复杂的,他们的行为受到时代背景、个人能力、环境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简单地将他们贴上“罪有应得”的标签,可能无法完全理解其行为的复杂性。

四、 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我认为“溥仪罪有应得”这一判断在很大程度上是成立的,但需要具体说明其“罪”的性质和我们评价的标准。

从民族大义和国家主权的立场来看,溥仪在伪满洲国时期充当日本侵略者的傀儡,这一行为无疑是严重的卖国罪。 从这个角度,他接受审判和改造,是历史公正的体现,是“罪有应得”的。他通过这种方式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代价,也为民族的复兴做出了某种形式的“贡献”(虽然是被动的)。

然而,在评价他的“罪”时,我们也不能完全忽视他所处的特殊历史环境和个人性格的局限性。 他是一个被历史洪流裹挟的个体,他的许多行为可能并非出于纯粹的个人野心,而是受到了外部强大力量的牵引和胁迫。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将“罪有应得”理解为一种历史的公正和法律的制裁,而非简单的道德审判。 新中国政府对他进行审判和改造,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必要之举,也体现了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的策略和考量。溥仪最终能够成为一个新中国的公民,并为社会做贡献,也说明了这种“罪有应得”并非以彻底否定和摧毁一个人为目的,而是以教育和改造为手段。

总而言之,溥仪作为伪满洲国的傀儡皇帝,确实犯下了严重的罪行,他因此接受审判和改造,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理解他作为历史人物的复杂性,以及他在特殊环境下所承受的压力和无奈。历史人物的评价,始终需要多角度、细致入微的分析。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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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溥仪最大的目标就是复辟满清,但是能力不足。

后来傻兮兮跑去给日本人当傀儡,心惊胆战活了许多年。

国家对他的评价十分恰当:政治僵尸

他连作恶的能力都没多少,否则早枪毙了。他是个可恨、可怜、可悲的角色。

新中国对他的待遇,相比英国人对查理,法国人对路易,俄共(布)对沙皇,简直是天堂!当然,比不上美国爸爸对天皇爱的供养。


他的自传里《我的前半生》写到了乳母王焦氏。

溥仪对乳母感情很深,九岁的时候乳母和许多仆役都被赶走,他大闹了几天。特赦后还念念不忘,寻访到了乳母的继子。

然后得知光绪十六年直隶大水灾,她全家流亡讨饭,但是根本讨不到吃的。父亲几次想把她扔掉,又几次放回了破筐。

她从未埋怨父亲,只是说那时候父亲饿得根本挑不动了。后来一家四口在北京流浪,饥民遍地,朝廷却在为西太后修颐和园,王府办丧事花钱如流水。这家人想卖女儿,根本没人买,直到十六岁才卖给一个差役做媳妇。三年后,丈夫害肺病死了。

为了贴补家用,养活公婆和女儿,她进王府做溥仪的奶妈。每月二两月银,不能出宫,不能看自己的孩子,每天吃一碗不许放盐的肘子,把一个人活活变成一头奶牛(这句话是溥仪写的)。

溥仪三岁这年,她自己的亲生女儿营养不良死了。内务府怕她伤心影响乳汁,封锁了消息。到她被赶走时,还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死了六年。

溥仪回忆她性情温和,总是一个人默默地待着,从不与人争吵,也不索要什么。溥仪小时候就喜欢虐待太监、仆役,有师傅记录短时间打了十几个。师傅们教他明君的“仁恕之道”,他听不进去。乳母告诉他别人同样是人,他还能听一点,少些虐待的行为。


上网这么久,我见过同情明朝皇帝满清皇帝的、赞颂曾国藩的、年少不识李中堂长大泪流满面的……还有™同情袁世凯、蒋介石的,提到农民起义就骂,提到土改就骂的。谈到农民、工人了,就说这样不行那也不行,思想也落后,又没文化。

我很奇怪,他们怎么不想一想呢?大明、满清的皇帝是人,地主士大夫是人,历朝历代的饥民、穷人也是人。

这些普通人活得凄惨,没有尊严,他们一点不难过,跑去吹曾国藩,哭李鸿章,洗蒋介石。现在又问国家是否亏欠溥仪……

新中国消灭了军阀战乱,打跑了“联合国军”,解决了人民的温饱,普及了义务教育,改善了卫生防疫,进行了工业建设。没有地主和皇帝,农民一样能种出粮食来,他们的子女读了书,一样可以人才辈出。现在的中国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所以我看到书店里堆满曾国藩的书、看到“年少不识李中堂长大已是泪流满面”的网文就犯恶心,包括看到现在这个问题。

不光我,就算政协委员爱新觉罗溥仪先生还活着,看了这个问题都会教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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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是否罪有应得这完全是一个立场问题,而不是一个历史问题。

至于溥仪今后会不会重新被评价,看看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在俄罗斯的评价变化就可以了。

2008年10月1日,俄罗斯最高法院正式为尼古拉二世平反,东正教为其封圣。

2017年十月革命一百周年的时候,俄罗斯官方完全把尼古拉二世描写的和圣人一样,我摘录俄罗斯官方媒体十月革命一百周年高度评价尼古拉二世的的文字:

沙皇尼古拉二世受过最好的高等教育,掌握五门外语,有很深的宗教和文学素养,在军队服役过。
他创建了强有力的政权和强大的帝国。
他在位20年俄国人口增加了6000万
尼古拉二世改进了军备,缩减了军队服役期,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还时不时带儿子一起去前线,以鼓励前线士兵。
他在俄国军队处境最困难时接管了军队的最高指挥权,他没有丢给敌人一寸土地
尼古拉二世时期还实行了农业改革,在1908年推出小学义务教育,大幅增加教育预算,俄国受教育水平有很大提高。
沙皇治下的俄国经济实现了惊人的可持续性增长,在全球经济危机的1911—1912年,俄国却正相反,呈上升趋势。尼古拉二世代表的是各个社会团体和各阶层民众的利益

与尼古拉二世获得俄罗斯官方盛赞不同,2017年十月革命一百周年时列宁官方评价就诡异得多:

普京在讲话中指出:“列宁在给莫洛托夫的一封信中还说道,我们消灭的是资产阶级和反动教会的代表,对他们,我们消灭得越多,情况就会越好。这种做法与我们从前对苏维埃政权本质的认识并不完全相符。”
十月革命的发生并不是具备了革命爆发的必然条件所导致的,而是一小撮极端分子激进行为的结果。俄罗斯文化部长梅津斯基在一次讲话中也说道,俄国由战争中的失败带来的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不一定会走到政权垮台的局面。
在这次纪念活动中,还是有一些不和谐的舆论导向。如,对列宁的描述,有人指出,以往人们只关注列宁的革命活动和思想,很少有人注意到生活中的列宁,实际上,生活中的列宁性格怪异,喜欢争辩,争强好胜,没有朋友,没有亲近的人,喜欢唯命是从的下属,他们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因为列宁听不得别人的意见。

从这个角度说,也许在将来,关于近代人物包括溥仪都会进行一次“再评价”,可能今天的正面人物到那时就成了“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

事实上,这种事情在我们的历史上并不是没有发生过,从南宋灭亡到2019年,差不多891年的时间,这其中822年王安石都是与秦桧并列的祸国小人,朱元璋骂他是“妖人”,张居正告诉万历皇帝,王安石“祸乱天下”,杨慎骂王安石是“古今第一小人”,清康熙帝和乾隆帝也骂王安石“祸国殃民”,就连反清思想家王夫之也认为王安石比“秦桧、贾似道危害更大”;1949年后王安石不也成了“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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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应得肯定是没有


就他那一圈复辟,投日,汉奸,战犯的操作最后能混成政协委员善终,那不叫罪有应得,那叫祖上积了大德,要不是姓爱新觉罗,早不知道死哪了。


至于老爱家积的什么德,不太清楚,这几天看鬼吹灯巫峡棺山,地仙封师古修尸仙,杀人越多道行越大,大概是类似的粽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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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老师上课说的一句话:

这些年大家活得太像人了,都忘记当年大家活得像条狗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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