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美国甚至将一个主权国家元首交给新政府经审判予以死刑,美国才是犯下反人类罪的元凶」的言论?

回答
“美国将一个主权国家元首交给新政府经审判予以死刑,美国才是犯下反人类罪的元凶”这样的说法,是一种极具争议性的论断,它将一个复杂的国际政治事件简化为对美国单方面的指控,并直接冠以“反人类罪”的帽子。要理解这种说法,我们需要对其背后的逻辑、历史背景以及国际法和道德原则进行细致的剖析,而不是简单地接受或否定。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这个“主权国家元首”指的是谁。在现代国际关系中,最常被提及并与此类指控相关联的是萨达姆·侯赛因。在2003年伊拉克战争后,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被伊拉克临时政府逮捕,并在伊拉克法庭上接受审判,最终被判处死刑并执行。美国在推翻萨达姆政权的过程中扮演了核心角色,并对后来的审判和处决施加了重大影响。因此,这种言论很可能是在影射这一事件。

我们来拆解这种论述的几个关键点:

1. “主权国家元首交给新政府经审判予以死刑”:

主权与干预: 国际法承认国家主权,即每个国家有权在其领土内行使管辖权,不受外部干涉。然而,现实中的国际政治并非总是遵循理想化的主权原则。当一个政权被推翻,出现权力真空或新的治理结构时,前领导人的命运往往成为一个棘手的国际问题。
审判的性质: 萨达姆的审判是在伊拉克国内法庭进行的。支持者认为,这是一个国家内部司法程序,是伊拉克人民对萨达姆政权统治下犯下的罪行进行追究。反对者则认为,这场审判受到外部势力(包括美国)的深度影响,其合法性受到质疑。例如,审判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律师的安全性、以及对萨达姆是否能获得公正审判的担忧,都曾引发广泛讨论。
死刑的适用: 死刑本身就是一个极具争议的刑罚,在国际社会中存在广泛的分歧。一些国家废除了死刑,认为其残忍且不可逆转;而另一些国家则保留死刑作为对其认为最严重的罪行的惩罚。即使在国内法层面,死刑的适用也往往伴随着激烈的辩论。

2. “美国才是犯下反人类罪的元凶”:

“反人类罪”的定义: 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反人类罪是指一系列严重的、有组织的、针对平民人口实施的广泛或系统性攻击,例如谋杀、灭绝、奴役、强迫迁移、酷刑、性暴力、政治迫害等。这类罪行必须具备特定的意图和大规模、系统的性质。
指控的逻辑: 这种论调将美国对萨达姆的审判和处决视为对伊拉克主权的侵犯和对国际法的践踏,从而将其定性为“反人类罪”。这种论证的逻辑链是:
美国推翻了伊拉克的政权(军事干预,本身也可能被批评为违背国际法)。
美国影响或促成了对前国家元首的审判。
审判最终导致了死刑。
因此,美国通过这种行为犯下了反人类罪。

深入分析这种论调的依据和局限性:

潜在的论据和支持者可能强调的方面:

主权侵犯论: 批评者可能认为,美国作为外部力量,推翻了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导人,并间接决定了其命运,这是对伊拉克主权的严重侵犯。他们可能认为,伊拉克人民应该有自主决定其国家元首命运的权利,而不应受到外部力量的干预。
“栽赃”或“政治迫害”的指控: 一些人可能认为,对萨达姆的审判是为了政治目的,而非真正的公正。他们可能会引用审判过程中存在的争议,例如对萨达姆的某些指控可能与他作为国家元首的身份冲突,或者认为审判是为了转移人们对其支持萨达姆政权时期的责任。
双重标准论: 有些人会指责美国在国际事务中采取双重标准,一方面强调主权,另一方面又对其他国家进行军事干预和政权更迭。他们可能会将美国在此事中的行为与其他国家领导人面临的情况进行对比,得出美国行为不公的结论。
战争罪或侵略罪的延伸: 如果将推翻萨达姆政权的战争本身视为非法侵略,那么后续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侵略行为的延续,并且在某些解释下,大规模的非法军事行动和由此导致的人道主义灾难,可以被纳入更广泛的“反人类罪”讨论范畴。虽然“反人类罪”通常指向针对平民人口的广泛攻击,但某些极端解释可能将大规模的侵略战争及其后果也与之联系。

这种论调存在的局限性和被质疑之处:

“反人类罪”的构成要件: 将审判一个国家前元首定性为“反人类罪”是极不寻常的,并且很可能不符合国际法对反人类罪的严格定义。反人类罪通常指向的是大规模、系统性地针对平民的、由国家或组织发动的攻击行为。审判一个被推翻的领导人,即使过程有争议,其性质与屠杀平民、种族灭绝等行为存在本质区别。
伊拉克国内的责任: 萨达姆的审判是在伊拉克国内进行的,由伊拉克临时政府负责执行。虽然美国的角色至关重要,但将追究责任完全推给美国,可能忽视了伊拉克国内司法体系的独立性(尽管其独立性可能受到质疑)以及伊拉克人民对追究萨达姆罪行的诉求。
萨达姆政权自身的罪行: 萨达姆政权在统治期间,被指控犯有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包括对库尔德人的化学武器袭击(如哈拉卜贾惨案)、对政治异见的镇压、以及对国家资源的管理不善等。支持审判和处决萨达姆的人会认为,这是对这些罪行的追责,是伊拉克人民正义的体现,而非美国的犯罪。
因果关系不清: 将美国视为“反人类罪的元凶”,需要明确的证据链来证明美国直接犯下了或指示了反人类罪行。仅仅是影响或促成了审判的发生,并不能直接等同于犯下反人类罪。反人类罪的定性需要对具体的行为、意图和规模进行极其审慎的判断。
“审判”与“犯罪”的界定: 即使审判存在瑕疵,它本质上是一种法律程序(无论是合法的还是有争议的)。而“反人类罪”是指绕过或滥用法律程序,进行大规模、非人道的暴行。将前者直接等同于后者,可能是一种概念上的混淆或政治宣传的夸大。

总结来看:

“美国将一个主权国家元首交给新政府经审判予以死刑,美国才是犯下反人类罪的元凶”这种说法,是一种非常激进且具有政治导向性的批评。

它试图将美国的行为定性为最严重的国际罪行——反人类罪。 这种定性非常严厉,但需要极强的证据和国际法上的明确支持才能站得住脚。
它强调了美国在推翻萨达姆政权及后续审判中的主导作用,并以此作为美国犯下罪行的证据。
它触及了国家主权、国际干预、司法公正以及战争责任等复杂问题。

然而,这种说法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

对“反人类罪”概念的可能滥用或误读。
可能忽略了伊拉克国内的政治现实以及对萨达姆政权罪行的追责诉求。
未能充分考虑萨达姆政权自身犯下的严重罪行。
将复杂的国际政治和法律问题过度简化。

因此,看待这种言论,需要保持批判性思维。理解其背后的愤怒和担忧(可能源于对战争合法性、对伊拉克主权被侵犯的担忧、对审判公正性的质疑等),但同时也要审视其论证是否严谨,是否符合国际法和基本事实。这更像是一种政治性的控诉,而不是一个经过严谨法律程序界定的罪名。它反映了在特定事件中,一些人对美国的行为及其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持有强烈的负面看法。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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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后一次补充...不知哪位大神又带来一波读者把这个答案翻出来了...再补充一次吧...

1...原答案说过了,本文视角是南部什叶派的;逊尼派、库尔德人视角如何有待补充...三个地区的人真的不一样,真的不一样!你要跟我说库尔德人后悔推翻萨达姆,请自购单程机票去库尔德聚居区高喊萨达姆万岁...什叶派绝大多数是肯定战后政权的,当年is兵锋逼近巴格达,什叶派群众不分男女老少北上保卫巴格达的景象,比你们看新闻见到的还要壮观很多...当时我个人想着太尼玛可怕了能回国赶紧回国,巴格达的中国朋友托人买了支黑枪随身上膛,南部大部分什叶派想的是跟丫拼了...你说这算不算滋瓷新政权呢...

附1,人口比例资料:伊拉克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民族和宗教问题错综复杂。在这个以阿拉伯族为主的多民族国家里,生活着3258万人(2014年),其中阿拉伯族占78%(

什叶派

占60%,

逊尼派

占18%),库尔德族占18%,其余为阿塞拜疆族、亚美尼亚族(摘自百度百科...但个人感觉不准,逊尼派好像比这个数能多点,这两年北部太乱)

附2,基础背景知识:逊尼派在北部,什叶派在南部,东南部,库尔德在北部山区。萨达姆及其政府是逊尼派,伊朗是什叶派,两伊战争,海湾战争战场均为南部什叶派聚居区。其他的背景知识请自行搜索,不再个别回复普及了...


2...请部分政治站队的读者参考知乎近期略火的一个问题,关于卢旺达和科索沃的...(传送门:

zhihu.com/question/3010

)其实咱们的世界真的很文明,但也有的地方真的很不文明...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个体,吃得上饭不被人杀掉,这是最基本的人权...我所在的城市时不时爆炸死个几十上百人;和隔壁村子已经被清除了,下一个可能就是我们村子了,真的不是一个量级上的情况...

3...原文末尾已声明,尽是私货,仅是提供一个参考的角度。所以,不接受网易新闻式的上来就喷...其实我也不常来翻评论...我就是玻璃心,不服请自购机票来西伯利亚咬我...

...原答案分割线...


谢谢大家!用电脑编辑一下再丰富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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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原题,“美国或者说美军在中东杀死了那么多民众”,具体应该是指伊拉克吧。由于经过答主简单搜索,未找到准确的相关数据,各种报道中数据差别都比较大,故无法做出直接的分析。

还是从直观角度说说这个问题吧,美军基本不会通过轰炸医院、学校、清真寺、名胜古迹来直接造成显著的平民伤亡。反观伊拉克一直存在的恐怖袭击,针对目标除了军警外,大部分都是人口密集地区;萨达姆政权对库尔德人镇压中更是整个村子/部落的屠杀。谁反人类,应该很清楚的。

2、仅凭借个人对于巴格达以南什叶派地区普通农民、市民、商人的有限了解,他们似乎对美国/美军没有抵触心理和被占领认识。一方面美军占领给当地人提供了一定的就业机会、为相当一部分与美军有工作关系的青年提供了签证留学优惠;另一方面美军占领的根本目的是使伊拉克稳定,避免出现萨达姆这样的地区强权来威胁中东石油市场的秩序,并不在于掠夺当地人的财富。以上两方面大概是当地人对美军颇有好感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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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以为,作为一个在伊拉克生活了两年和当地各阶层的人都有充分接触的人来说,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立场:不站队,只是描述我的见闻和了解。

我所在的地方在南部什叶派聚居区,也就是其它答案里说的两河流域伊甸园,当然,现在沼泽湿地已经被抽干成盐碱地了,萨达姆干的,理由是容易隐藏什叶派游击队。

伊拉克人口分三派,南部什叶派穆斯林,北部少数逊尼,库尔德人。什叶逊尼为了谁是穆圣的继承人争到现在,打到现在,美军走后的乱象也基于此。萨达姆是逊尼派,少数人口。当少数人口的领导人通过非民主方式当权的时候,必然有反抗,而他面对反抗的方式就是武力镇压,什叶派,北部库尔德人都是整村的被屠杀。美军能一路顺利推进到巴格达,很大原因就是当地的百姓拥护美军,在有些中国人从电视上看是侵略,但是在当地百姓看来确实是推翻残暴强权的解放。(当年打跑日本人光复东北的也不是中国人吧,毛子打鬼子的时候,中国人也没少死,但真平当时的国军共军,只怕答主现在就是满洲国公民了)

说些其他的,大家从电视上看不到的。

1,伊拉克人其实很富裕,很文明。经历过上世纪石油暴富阶段的伊拉克人,现在都已经上年纪了,完全吃过见过的心态,做事行商都比较讲规矩(相对大部分阿拉伯人而言)。年轻一代的伊拉克人,如我一般年纪,很多都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同等的教育时长下比中国更好的教育质量吧,至少我英语就比不过当地同龄人,而且他们国门更开放,留学欧美的人很多。(按比例算)

2,伊拉克人民主意识很高,包括东南部种地的农民。答主经历过两次选举,选省长和选总理,也与当地人有些交流。最大的感触是即便种田放牧的大叔,也知道自己为谁投票,这个人当权后能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怎样的好处。而且当地政客也很是专业,没记错的话他们也才民主了没几年吧。

3,关于伊拉克已故领导人萨达姆,我周围的人大部分没有说他好的,带给国民战争和灾难的领导人,很难被拥护。萨达姆当政时奉行政治高压,参考曹县,上个网都难,满大街警察。现在呢,网络通信自由度远超曹县邻国,女孩子也一样上学,基础设施建设、商贸往来,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民主终究是有益的,当年拉倒萨达姆铜像的是伊拉克人,把萨达姆送上绞刑架的也是伊拉克人,美国只是催化剂而已,暴政早晚是要被推翻的。

再次谢谢大家,补充一段吧,要不看着容易产生误解。

伊拉克现在也是满大街实枪荷弹的警察遍地检查点,依旧是过度依赖警察系统的国家。但是可以明显直观的感受到的是,老百姓不咋怕警察了……你有枪我也有,你能挂了我我也一样能挂你;你们警察保卫的油田大火炬晚上太亮了影响我睡觉我一样到你们门口拉横幅抗议;你们石油公司污染我们家门口的河了,你们车队一过我一样扔石头,管你车上有没有警察。相交之前,平民间的关系还是融洽了,至少心理状态都放松多了。个人感觉现在区别就在于过去的警察专注于反对派/什叶派平民有没有反对政权的活动,现在的警察专注于处理宗教冲突引起的恐怖袭击和暴力犯罪,对平民的正常生活约束的少了。伊拉克依然是警察国家,但是什叶派政权上台使警民矛盾从敌我矛盾变成了内部矛盾,稍好了一点...

尽是私货,毫无逻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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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把伊拉克战争跟二战类比的人也是搞笑。你们到底懂不懂二战还有两次伊拉克战争怎么打起来的?是因为人权,是因为萨达姆跟希特勒反人类?

扯蛋!二战,当希特勒没有发兵打西欧的时候,英法是什么态度——你要扩军?扩吧。你要进军莱茵非武装区?好啊。你要吃掉奥地利?好啊。你要吃掉苏台德?好啊,顺便吃掉捷克吧。你进攻波兰?我就蹭蹭,我不进去。直到希特勒直指法国,甚至想越过英吉利海峡的时候,这些普世价值大国才知道要打仗。这跟希特勒在德国的作为有半毛钱关系?如果他不打英法,直接向东,恐怕再杀几百万犹太人也是可以的。

海湾战争之前,萨达姆难道就是爱民如子奉行普世价值?当然不是了,但他跟美国人的对头伊朗过不去啊,那就是普世价值的朋友了。要武器有武器,要资金有资金,直到他侵略了科威特,威胁了美国的利益,于是打他孙子————伊拉克侵略伊朗,美国人支持,侵略科威特,美国人大棒伺候,如果这还扯什么人权,智商还是先充值再说。而伊拉克战争,英美打的旗号就是解放伊拉克吗?布首相布总统拿鞋抽你脸,人家的口号是大杀器,先发制人。翻译成人话就是,你长得猥琐你有鸡巴,你有可能会强奸我,我就先弄死你。这跟伊拉克人的人权有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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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达姆残害人民,当然是反人类。

但要注意,独裁者再坏,他至少维护了一个社会秩序,在这个秩序下,至少社会不会陷入“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从这个角度来讲,独裁者周围的政权并不是与人民彻底分离的,而恰恰是骨肉相连的。

在破坏一个政权之后,人民最需要的公共产品:治安,也同时被摧毁了。

因此,任何自诩正义者,都必须考虑在政权崩溃后,秩序真空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这可能远比铲除独裁者要花费的人力,物力,时间更多,更长。

任何一个外国,都没有这个义务,更不可能有这个动机,会自愿为另一个国家建立一个稳定的秩序。

在伊拉克的问题上,还有一言难尽但力道极重的宗教账。

从今天来看,美国给伊拉克人民带来的灾难,已经超过那位独裁者了,但读书人的事,能叫偷么?

一个人肚子里长了肿瘤,命不久矣,为了不让他受病魔的残害,开刀取出,缝合,配合药物治疗,这叫救死扶伤。

一个人肚子里长了肿瘤,命不久矣,为了不让他受病魔的残害,开刀取出,但接下来撒手不管,放任他血肉敞开,这叫谋杀。

罪有应得的独裁者,无辜死亡的平民,走火入魔的极端分子,在某些灯塔教徒的眼中,都是民主阵痛所必须的献祭而已。

这些亡魂,在灯塔的光辉中,获得了超越道德的大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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