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家暴,应不应该制止?——应该。
撕咬脸部,应不应该制止?——应该。
制止时用保温壶击打施暴者,不是致残、致命性武器,而且只造成轻微伤,制止措施合理吗?——合理。
为了制止施暴把人按压在地上,制止措施合理吗?——合理。
压在地面能够诱发急性心源性循环功能衰竭并导致死亡,当事人对此能预见吗?——不能。
对于应当制止的暴力行为,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且不能预见死亡结果,这样一个案件竟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20年8月27日事发,时隔15个月后,于2021年11月26日才决定不起诉。
给我们哪些启示应该不言而喻了。
“家暴”这种称呼本身就带有强烈的偏见。
一个人武力袭击另一个人,就因为两人之间有亲属关系,便被安上了“家暴”的帽子,仿佛有了一个“家”,“暴力”的性质就变了,可以区别对待似的,对于现代法治社会而言,毫无疑问是一种可悲的笑话。
所以,什么家暴?对不起,没有什么“家”暴,只有一个公民对另一个公民实施的暴力犯罪。至于这两个公民之间有什么纠纷,见义勇为者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事先了解。只要明确一点:一项严重暴力犯罪正在进行,就可以实施防卫。
只要不用“家”这个前缀混淆视听,这就是一项很明确的暴力犯罪和防卫行为,以“家”为名义把暴力犯罪特殊化甚至赋予豁免权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当然,以目前的现实,如果防卫者直接砸死对方,是几乎不可能判正当防卫的,能判得下来,也是因为死因并非砸击而是心脏病发作。某种程度上这也算是万幸了。
来看看细节:
2020年8月27日15时许,邱强(化名)酒后在咸阳市渭城区某基地内殴打其妻子,妻子同事杨健上前制止,在撕扯过程中,邱将杨的脸部咬住,后者用办公室里的保温壶击打前者。
随后,杨健与单位保安及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将其控制按压在地,并拨打了报警电话。杨健之后前往医院救治。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邱强已经死亡。
2020年10月23日,经咸阳市渭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生前患有较严重的高血压性心脏病及冠心病,头部及身体的伤为轻微伤,死亡时身体内酒精含量为170.05mg/100ml,其系因高血压性心脏病合并冠心病,致急性心源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据咸阳市渭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文书,死者邱强系因患高血压性心脏病及冠心病致急性心源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被按压在地面或被限制体位”的行为是诱发其急性心源性循环功能衰竭的主要因素,建议“被按压在地面或被限制体位”的行为对死亡的参与度为5%-10%。
检察院认为,本案中,邱强明知自身有较严重的高血压性心脏病及冠心病,仍然醉酒前往公众场合滋事,杨健与其素不相识,不能预见到其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无论是对单位同事的帮助,还是对自身面部及眼睛受到邱强撕咬的防卫,杨健的行为均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起初还说以后要一视同仁,结果邱强自带太多debuff了,所以更像一个特例
为检察院的做法点赞,同时我们要注意这个案件中杨先生行为和邱某的死亡之间并不必然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杨先生的保温壶敲打行为对于邱某的死亡不具有直接性,导致丘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在于自身有较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及冠心病同时加上醉酒闹事的行为综合导致。
这个案子本身是邱某有错在先,在醉酒状态下前往单位实施不当行为,从而对于自身存在的身体疾病属于放任的态度,并且杨先生自身主观上也无法得知邱某具有心脏疾病等,在自己到面对被咬的紧急情况下用过用保温壶进行防卫的情形以及保温壶对邱某脑部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表明,杨先生均不构成犯罪行为。
最后,这个邱某在单位都敢这么嚣张,无法想象在家里会是一种什么情景,对于家暴的男人,一定要远离。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