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包括法官和律师所有人都很清楚正当防卫的时候不可能掌握所谓的尺度,却还是无法完善正当防卫的认定?

回答
您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核心且深刻,触及了正当防卫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巨大挑战。即使法律界所有人都清楚正当防卫的“尺度”难以精确把握,但正当防卫的认定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并且“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追求而非终点。下面我将从多个维度详细阐述原因:

一、 “尺度”的模糊性与主观性是正当防卫认定的根本困境

核心在于,“尺度”本身就是一种相对且模糊的概念,它不是一个可以量化的物理参数,而是建立在对一系列主观、客观因素综合判断的基础之上。

时空紧迫性与信息不对称: 在正当防卫的现场,时间往往是短暂的、紧迫的,事态发展瞬息万变。防卫人需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反应,获取的信息可能是不完整的、片面的,甚至是被误导的。此时,要求防卫人在混乱中精确计算防卫行为的强度、范围和持续时间,无异于“鸡蛋里挑骨头”。
举例: 一个人在深夜听到家中传来异响,以为是入室盗窃,立即拿起家中常用的菜刀冲出去驱赶,但实际上是家人误触了什么。他此时判断的威胁程度和采取的手段,是在不确定信息下的本能反应。
主观认知与客观事实的差距: 法官和律师事后审查的是客观事实,而防卫人的行为是基于其当时的主观认知。这两者之间可能存在巨大的差距。
例子: A误以为B要抢劫他的手机,出于恐惧,他用力将B推倒,导致B骨折。事后查明,B只是想问路,或者误以为A掉落了东西想归还。在这种情况下,A当时的认知(被抢劫的恐惧)与客观事实(对方只是问路)完全不符。法官需要判断的是,在A当时的认知下,其行为是否属于对不法侵害的反应,以及反应的程度是否合理。
“相当性”的价值判断: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相当”。这里的“相当”是一个价值判断,没有统一的标尺。它涉及对侵害的严重性、紧迫性、手段的必要性以及防卫后果的权衡。
比如: 对于生命受到威胁,可以采取同等的手段;但对于财产损失,似乎就不应导致对方的生命危险。但现实情况是,财产和生命之间的界限有时是模糊的,尤其当侵害行为本身就带有暴力色彩时。
举例: 一名女性在遭受性骚扰时,情绪激动,反抗过程中导致侵犯者头部撞击地面,造成重伤。此时,财产(贞操、人身尊严)与生命/身体健康之间的权衡就非常复杂。

二、 法律条文的抽象性与司法实践的复杂性之间的张力

尽管法律条文通常会包含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时,显得过于抽象和概括。

“不法侵害”的认定: 何为“不法侵害”本身就存在认定难度。是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构成“不法侵害”吗?还是仅限于严重的暴力犯罪?对于轻微的侵扰,例如语言侮辱或轻微推搡,是否也构成需要“正当防卫”才能抵御的不法侵害?
例子: 街头的小孩嬉闹,不小心碰倒了老人。老人因为年迈体弱,摔倒后受伤。孩子是否构成“不法侵害”?他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如果老人因为害怕受伤,用力推开孩子,导致孩子受伤,这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造成损害”的程度限制: 法律通常规定,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或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但“必要限度”和“不应有的损害”同样是模糊的。
比如: 防卫者为了制止一次盗窃(如偷自行车),导致窃贼摔下悬崖死亡。这里的损害(生命死亡)是否与原侵害(偷窃)相当?或者说,是否有其他不致死的更“必要”的手段?事后评估往往会认为有,但当时的情况下,防卫者是否能预见到这一点?
“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在刑事司法中,“排除合理怀疑”是证明标准。这意味着,如果控方(或法官)对某个关键要素(如正当防卫的成立与否)存在“合理怀疑”,就不能定罪。这使得检方或法官在认定正当防卫时更加谨慎,倾向于更严格地审查。

三、 法官和律师的职业角色与社会情感的纠结

即使是法律专业人士,也无法完全脱离社会背景和情感因素的影响。

法律的滞后性与社会发展的不匹配: 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往往滞后于社会现实的发展。一些新的社会现象、新的侵害方式的出现,可能会让现有的法律条文难以完全适应。
例如: 网络暴力、电信诈骗等新兴犯罪形式,在早期可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如何界定“不法侵害”以及如何进行“正当防卫”。
“谁弱谁有理”的朴素正义观与法律的客观中立之间的冲突: 社会公众和部分执法者可能倾向于同情弱者,或者对施暴者有天然的厌恶感。在某些案例中,即使防卫行为可能略微超出了法律规定的限度,但考虑到被防卫人的弱势地位和侵害人的恶劣行为,可能会产生是否应过于严苛地追究防卫人责任的考量。
比如: 面对长期家暴的受害者,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反抗,导致施暴者死亡。虽然法律可能倾向于认为其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但社会舆论和法官在量刑时可能会考量其长期遭受的痛苦。
“定罪量刑”的压力与“证据缺失”的困境: 法官和律师的工作是基于证据进行判断。在很多正当防卫的案件中,现场证人可能只有防卫人和侵害人,或者证据已经被破坏。在这种情况下,准确还原事实真相,尤其是防卫人当时的主观状态,变得极为困难。

四、 努力完善的路径与仍然存在的挑战

正是因为存在上述困难,法律界一直在努力完善正当防卫的认定。

司法解释的细化: 各国司法机关会通过发布司法解释,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认定标准进行细化,例如对“不法侵害”的范围、程度,以及“必要限度”的理解提供指导。
案例指导制度: 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明确某些类型案件的正当防卫认定原则,为下级法院提供参考。
法官和律师的专业培训: 提升法律专业人士对正当防卫的理解深度和实务判决的统一性。
立法调整: 随着社会发展,法律也会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更好地适应现实需求。例如,一些国家对“防卫权”的界限进行了更清晰的界定,甚至放宽了对特定情况下防卫行为的限制。

总结来说,正当防卫认定之所以难以完善,并非在于人们“不清楚尺度”,而是因为:

1. “尺度”本身具有天然的模糊性和主观性,难以客观量化和统一。
2. 法律条文的抽象性与社会现实的复杂性之间存在固有的张力,导致法律规定在实践中落地困难。
3. 证据的缺失、证明标准的严格以及社会情感的复杂性,使得还原真相和进行公正判断成为挑战。

正当防卫制度需要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以及尊重个体生命权利之间寻求微妙的平衡。这种平衡的实现是一个持续的、充满挑战的过程,需要法律的不断完善、司法的公正审慎以及社会对法律的理解与支持。因此,即使所有人都能理解其中的困难,但要达到一个绝对“完善”的状态,仍然任重道远。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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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白了。

我国法律有一个很基本的原则。

不支持你维护自身的权利。

支持的是你权利先受损,然后再索取赔偿。

说白了就是没有不退让原则,也不鼓励不退让。

同样,针对很多企业的行为,也缺乏惩罚性的条款。基本都是先有人受害,然后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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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直击问题根源的回答是发不出来的,换言之,你能看到的答案,基本都没有切中要害。就一句话(希望它能被各位看到):有人不希望你正当防卫。他们提倡的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你被打了,我们会去处罚打你的人,但如果你还手了,就是“互殴”,我连你一起处罚——所以,你就别正当防卫了。君不见,“昆山反杀案”时,某检察机关发微博称“大数据表明,正当防卫,还得靠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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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俩有仇,你拿刀跑来我家吓唬我,我突然爆起,拿烟灰缸猛砸你的头。一直把你打死。

然后我报警,说,你想杀我,你拿着刀,向我冲过来,朝心口刺了我一刀,我躲开了,然后拿烟灰缸把你砸死。

问这算正当防卫么?

为啥正当防卫认定这么严格?

因为嘴在我身上。我打死你,我想咋说,就咋说。

我打伤你,嘴也在我身上,没监控,没证人,咱俩都带伤。

然而,其实是我先打的你,我却可以说,是你先打的我。

我一个故事,你一个故事,没监控,问,法官听谁的?

现在就咱俩清楚事情的真相,然而,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真的呢?

你以为人人都是诚实的?

其实百般抵赖,信口胡说,张嘴就来,满嘴谎言才是常态,出了事,谁都想装受害者,你说我打了你,我说我没打,你说我打了你,我说没打。

你以为警察和法官都开了天眼通?你以为法医个个都是柯南?法医秦明,看看就行。法医也不是神仙,很多判定,他是做不到的。

如果你先动手,我就可以正当防卫。那我往死里打你。

如果我先动手,你就可以正当防卫,那我就说,我没先动手,是你先动的手,我才是正当防卫。

来,看看这个局怎么破。

谁都不想杀人,因为杀人枪毙,很多人殴打他人,仅仅是暴力输出,给他八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杀人,但是他殴打别人,别人就可以借着正当防卫弄死他,这合理么?

再说了,人死了,嘴长自己身上,怎么说都行。

如果正当防卫的标准不是如此严格,那受益的是谁?

是阴险狡诈的狠人。别把人看的太单纯,很多人多次进去,那法律读的,自己判几年清楚的很,就很多罪犯的法律知识,都比普通人强很多。

这群人心理素质还很过硬,瞎话张嘴就来,故事现编现说。整个故事能给你圆起来。而你,反而因为剧烈的脑震荡,各种事情记不清了。

最后谁是正当防卫?谁是黑?谁是白?怎么判?

所以正当防卫的标准,其实挺严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钻空子。就是防止为了直接打死对方,因为死人是不能辩解的。

而平常的互相动手,是因为法官知道,他其实不想杀人。他只是想打人,而且他本质上并不想打死人。

所以只有当你受到严重侵害时候才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可以要他命的。

他打人,罪不至死。

如果仅仅是因为互相打了几拳,就觉得,嗯,我可以正当防卫了,拿狠家伙往死里干。那这个社会,瘦小的人会永远怂强壮的人。瘦小的只要还手了,吧唧打死,强壮的说瘦子先动手的。

那咋判?瘦子的尸体会说话?看电视剧看多了那是。

很多人看到龙哥被反杀了,其实呢,如果龙哥挨了一刀,又拿起刀把对方杀了,结果龙哥没有死。

龙哥说,他要杀我。我正当防卫了。然后把故事编圆,在场的也没人看见。

那这个老实人,就白死了?龙哥无罪释放?你以为法医能凭借刀口证明龙哥说谎?法医不是神,一个懂法律懂鉴定的人,可以编的很圆满。当时打斗是个什么情况,刀从哪进去的,人家也能编啊。

龙哥说那把刀是他的,上面还有他的指纹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拿刀上来就扎了我一刀,我一看他要杀我,抢过刀给了他两下,结果失手了,把他砍死了,我当时害怕极了,也没顾得上轻重。

你要知道,以龙哥的体型,如果再重复一次当时的情景,他大概率是会赢的。甚至重复十次,他能赢八次。

有这么严格的标准,那他才会顾及过失致人死亡。

龙哥那是运气不好才被反杀,而天下还有千千万万的龙哥,如果没有正当防卫这么严格的枷锁,某个龙哥打斗中把人弄死,找个好律师,一通说辞,黑的就变成白的了。

这对弱者其实并不公平。

有些彪子还在那杠,说什么带刀闯入就可以反击,我这么说吧,我先把人打死,把刀放在他手上。

我指着他的尸体说,看,他拿刀要杀我。幸亏我身手好,躲了一刀顺手把他脖子拧断了。

按彪子们的逻辑,这个已经成为尸体的人,可以蹦起来证明刀不是他的。

就有时候吧,在网上比谁都猛,你倒是干啊。你别怂啊,你尝尝打架斗殴到底多舒服啊,动不动干这个干那个的。

房子多?

愿意干你就干,别跟我这抬杠,等真干了跟法官说。不服可以上诉。

要是拿把刀指着别人就可以判定可以反击致人死亡。那人均兜里揣一把,那啥也别说了,先弄死对面再说,把指纹一擦,把刀往他手里一放,我就按彪子们的理论跟法官叭叭。

我正当防卫啊,怎么了,刀是他的,他能证明刀不是他的么?我能啊,刀上有他的指纹。

法官一想没毛病,这彪子该死。

有些人只在想法律合理不合理,从来不考虑有没有漏洞。

那感觉就是,我说防卫就是防卫。我感觉我正当防卫就是正当防卫。

呵!

光想着防卫了,没想过别人用漏洞杀别人还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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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不懂法我不清楚,但我感觉你至少对人性一无所知。


我在澳洲读书的时候,好山好水好寂寞,又赶上大选,就想着见识见识,跑去帮工党竞选打杂了好多次。认识了一堆工会的人,休息的时候也会聊一些趣闻。

曾经有个大叔,聊天的时候告诫我们,如果去酒吧,尽量不要和保安起冲突。因为保安有一万种方法把你打一顿,合理合法合规,打完还要你赔保安钱。

方法也很简单,就是据说老保安都有的一个神奇的技能,就是微笑着骂人。

如果你跟保安起了冲突,保安非常不爽,就会骂你,能多难听就会骂多难听,放心,你绝对忍不了,一定会跟保安对骂的。酒吧都是有监控的,而监控的情况,保安一定比你熟悉。酒吧很吵,所以监控基本都是只有画面没有声音的。在监控拍不到正脸的时候,保安会正常骂你。在监控拍得到的地方,保安会微笑着骂你。所以从监控录像的角度,保安就是一直在微笑着安抚你的情绪,而你就像个喝多的醉鬼一样,在不停张牙舞爪的挑衅骂人。

你越骂越火,难免会动手推搡。甚至哪怕你不动手,保安也可以故意退到监控拍不到的角度,推你两下。这你能忍?你肯定忍不了,然后你和保安就打起来了。保安一定会让自己受点伤,但你一定比他伤的重得多。而且保安重手打你的时候,一定是监控拍不到的地方或者角度,而在监控之下,画面一定是你像疯子一样在打保安,而保安一直在防守,几乎没还手。

然后呢?警察来了,法庭判了,根据监控,证据确凿,保安没责任,你受伤了活该,你还得赔保安钱。但请问这个保安到底该不该算正当防卫?


如果把这个场景再延伸一下呢?如果桌子上刚好有一把牛排刀呢?如果你火大了,随手拿起了这把牛排刀呢?

所有监控拍到的场景都是保安微笑着安抚你的情绪,而你骂骂咧咧张牙舞爪,最后还动了刀。那是不是保安打死你都可以,都算正当防卫?

而且你放心,保安一定会打死你,因为打死了就死无对证了,保安说什么就是什么。如果只是打残,你还能出庭反驳,你还可以说保安骂了你,挑衅了你。


如果把角色再延伸一下,这个客人不是你,而是你的亲戚朋友呢?是你的家人呢?

你的家人,平时脾气确实不好,但也从没违法犯罪过,去酒吧吃个牛排,就被保安打死了。保安说他正当防卫,监控视频看着也像正当防卫。至于真相是什么,没人知道。这个结果你能接受吗?你能心安理得的说一句,保安正当防卫,你的家人被打死了是活该吗?


不要高估别人的道德,也不要高估自己的人性。法律是社会的底线,如果你假设大家都是道德圣人,把这个底线定在了人根本无法守护的地方,那么构建出的不会是和谐的天堂,而是人间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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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复评论的习惯,但评论也基本都看了。说实话,感觉很多人其实挺天真的。

有些人的观点就是,不管别人怎么骂你,你都不该先动手,先动手就是不对。

我其实是很认可这个观点的,但同时我认为这是一句无比正确的废话。有些道理,对不对是一回事,做不做得到又是另一回事了。

很多人主张,先动手就是不对,因为自己自信的认为永远不会先动手。说实话,现实中有这种观点的人,大多都是无知的温室花朵。

你认为别人骂你你也不会先动手,大概率是因为你这辈子都没遇到过真正的流氓。一句国骂可能就是你能想到的最脏的脏话了,甚至很多人可能斯文到连句国骂都羞于说出口。你认为先动手就是不对,因为你对人性真正的恶一无所知,也对真正的流氓说出的话能有多脏,缺乏基本的想象力。

很多人认为,先动手就是素质低,就是沉不住气。但有时候真不是。我曾经有幸见识过两个流氓对骂,我没听完就走了。要知道大多数人是很爱凑热闹围观看戏的,但那天不是,那天围观的基本都是听没两句就走了,因为真受不了。你能想想那是个什么场面吗?就是张三和李四对骂,把围观群众都听跑了。那些内容脏的,你明知道不是冲着你说,但只是听一听你都觉得受不了。

很多时候你以为你忍得了,不过是没遇到高人罢了。你以为你忍得了,对,曾经历史上那些被骂哭,骂的吐血,被骂的气死的人,当时一个个也都肯定认为自己忍得了。先动手,和这些其实没区别,本质就是,你骂又骂不过,忍又忍不了罢了。


评论里还有些人的观点是,只要对方先动手了,自己就可以不退让的正当防卫,把对方打死都行。

不退让这事我非常认可,但我对大家能不能就不退让的触发机制达成共识持怀疑态度。

别人拿刀要砍死你,并且砍伤了你,你当然可以无限防卫,你当然可以还手打死他。

但如果别人拿了刀,但还没砍到你呢?我相信你大概率认为你也有无限防卫的权力。毕竟不能等自己被砍死再还手吧。到这其实问题都不大。但然后呢?

如果别人口袋里插着把刀,然后打了你一拳,你能不能还手打死他?算不算正当防卫?

如果对方口袋插把刀,但碰都没碰你,只是嘴上说要砍死你,你能不能打死他?

如果你也没看到对方有没有刀,但对方说自己有刀,并且说要砍死你,你能不能直接打死他?

我相信,如果你坚持正当防卫可以不讲尺度,那到这你一样会认为你能正当防卫,能打死对方。为什么?因为本质上你预设了前提,你预设了自己是个好人,而坏人要伤害你,你当然会希望法律赋予你无限保护自己的权力。

说白了,你预设了你是好人这个前提之后,只要你认为对方威胁到了你,你当然就会希望自己可以直接打死他,可以直接消除威胁。其实本质上,大家希望正当防卫这个法律,可以成为保护所有好人的神器。

这是个美好的愿望,但这个愿望很难实现,这不是正当防卫的问题,而是本质上,法律无法完美的区分好人与坏人。

设想一下,正当防卫,可以给一个“人”,杀人的权力。而正当防卫本身,无法区分这个“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你还会希望这个杀人的权力给的那么随意,那么不加限制吗?

如果正当防卫可以这么不讲尺度,那我现在打死你是不是可以算正当防卫?为啥打死你?因为你在大街上看了我一眼,虽然我们素不相识,虽然我也没看到你有武器,虽然你也还没动手,但我就是感觉你是一个身上藏着把刀,一言不合见人就砍的疯子精神病,我感觉受到了生命威胁,所以我要正当防卫打死你。

你认为这样行吗?你肯定认为不行。所以我不能仅仅因为怀疑你对我有生命威胁就打死你。我需要掌握尺度。所以相应的,你也得掌握尺度。


要一个好人掌握尺度,很难,很不容易,这点谁都知道。但你要明白,一个坏人,大概率会比好人更会掌握尺度。如果把正当防卫的尺度设定的无比宽松,那相信我,一定是好人先被坏人合法合规的打死。

很多人朴素的价值观中,就是希望法律能辨善恶,能保护每一个好人,惩治每一个坏人。

但实际上,这是做不到的,因为没有一个全知全能的神可以站出来帮我们分辨善恶。更因为,好坏,是个很主观的判断。

法律的初衷,是尽一个凡人所能的,去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去保护更多的好人。法律的初衷不是为了追求完美,因为再怎么完善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作为凡人,我们所能制定的法律,最多只能追求一个平衡,追求一个让更多的人都能活的更好的环境。

一个凡人,当你膨胀到认为自己有资格去划定人类的善恶,甚至奢望自己能制定出律条去保护每一个好人的时候,你大概率会害死所有人,而不自知。

无知和弱小不是生存的最大障碍,傲慢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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