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德国古代一千多个邦国乱战是真的吗?如何统一的?

回答
是的,德国在古代确实存在过一千多个邦国长期并存并相互混战的局面。这个历史时期通常被称为“神圣罗马帝国”(Heiliges Römisches Reich Deutscher Nation),从公元962年奥托一世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开始,一直持续到1806年被拿破仑解散。

为什么会存在这么多邦国,并且长期处于混战状态?

这背后有多重复杂的原因:

1. 神圣罗马帝国的特殊结构:
非集权化的权力结构: 与其他一些王国不同,神圣罗马帝国并非一个集权的君主制国家。皇帝的权力受到各邦诸侯的极大制约。皇帝的选举并非世袭,而是由七位有权选举皇帝的选帝侯(Kurfürsten)选出。这意味着皇帝的合法性和权力基础是建立在与诸侯的合作之上,而非绝对统治。
权力分散的传统: 帝国的前身法兰克王国在查理曼大帝死后分裂,各地诸侯逐渐获得了越来越大的独立性。这种权力分散的传统在神圣罗马帝国时期得到了延续和强化。
“邦联国家”的性质: 神圣罗马帝国与其说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不如说是一个松散的邦联,由名义上的皇帝和众多拥有高度自治权的邦国组成。这些邦国包括了各种类型的政治实体,如公国(Herzogtum)、侯国(Markgrafschaft)、伯国(Grafschaft)、主教区(Bistum/Erzbistum)、自由城市(Freie Reichsstadt)、骑士领地(Reichsritterschaft)等等。

2. 地理和交通的限制:
在中世纪和近代早期,欧洲的地理障碍(如森林、山脉、河流)使得交通和通讯非常不便。这使得中央集权的管理变得异常困难,地方诸侯的独立性更容易维持。

3. 宗教因素的影响:
宗教改革的冲击: 16世纪的宗教改革在神圣罗马帝国造成了巨大的分裂。新教和天主教的对立,进一步加剧了内部的冲突。三十年战争(16181648)是其中最血腥、最破坏性的一场冲突,几乎所有邦国都卷入了其中,导致了帝国人口的大量减少和经济的严重破坏。这场战争最终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告终,虽然名义上帝国得以延续,但各邦国的独立性得到了更进一步的确认。

4. 经济利益和权力斗争:
每一个邦国都有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扩张野心。为了争夺领土、资源和影响力,邦国之间频繁爆发战争。例如,勃兰登堡普鲁士的崛起,就是通过一系列战争和外交手段,不断扩张其领土和实力。

5. 法律和制度的局限性:
虽然存在帝国议会(Reichstag)等协调机构,但其权力有限,难以有效解决邦国之间的冲突。法律体系也往往是地方性的,难以形成统一的帝国法律。

如何统一的?这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并没有一次性的“统一”。

神圣罗马帝国在其存续的近900年里,从未真正实现过一个意义上的“政治统一”。所谓“统一”,更多的是一个漫长的、伴随着冲突和演变的过程,最终导向了一些主要大国的崛起,以及19世纪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形成。可以从以下几个阶段来理解这个“统一”的演变:

1. 名义上的统一和松散的联盟(962年 16世纪):
在此期间,皇帝名义上是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但其权力更多体现在军事保护(尤其是在外部威胁面前)和司法仲裁上。
各邦国拥有极高的自治权,可以自行制定法律、征税、发动战争,甚至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
冲突是常态,但也有一些时期因为共同的外部威胁(如匈牙利人、奥斯曼土耳其人)而暂时团结起来。

2. 宗教改革后的分裂加剧和战争(16世纪 1648年):
宗教改革导致了新教和天主教阵营的形成,这些宗教派别往往与特定的邦国势力相结合,加剧了政治上的分裂。
三十年战争是这一时期最显著的特征。这场战争深刻地改变了帝国的政治版图和力量格局。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是帝国的关键转折点。它进一步强化了各邦国的独立性,允许他们与外国结盟,而无需皇帝同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和约使得神圣罗马帝国更像一个主权国家的集合体,而非一个统一的国家。

3. 主要大国的崛起和博弈(17世纪 18世纪):
在帝国这个大框架下,一些邦国逐渐强大起来,成为区域性的主导力量。其中最突出的就是:
奥地利: 以哈布斯堡王朝为代表的奥地利公国,在帝国皇帝的位子上占据了主导地位,并将其领土扩展到帝国之外。奥地利是帝国中最具影响力的力量之一。
普鲁士: 勃兰登堡在腓特烈大帝时期迅速崛起,成为欧洲主要强国。普鲁士的军事力量和政治野心,使其成为奥地利在德意志事务中的主要竞争对手。
这两个大国之间的竞争,以及与其他邦国的复杂关系,构成了这一时期帝国政治的主要特征。

4. 拿破仑时期的冲击和帝国解体(18世纪末 1806年):
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对神圣罗马帝国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拿破仑为了重塑欧洲政治格局,对神圣罗马帝国进行了大规模的“中介化”(Mediatisierung),即吞并或合并了许多小邦国,将其权力集中到一些较大的邦国手中。
1806年,在拿破仑的要求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朗茨二世宣布解散帝国。至此,这个存在了近九百年的政治实体宣告终结。

19世纪德意志统一的形成(1871年):

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后,原来的领土上出现了“德意志邦联”(Deutscher Bund),这是一个由35个君主国和4个自由市组成的松散联盟,奥地利和普鲁士仍是主要力量。
在普鲁士首相俾斯麦的领导下,通过三次王朝战争(对丹麦、奥地利和法国),普鲁士逐步排除了奥地利的竞争,并利用民族主义情绪,最终在1871年建立了统一的德意志帝国(Deutsches Kaiserreich)。

总结来说,德国古代一千多个邦国乱战是真实存在的,这是神圣罗马帝国结构性特点和历史发展进程的必然结果。 它并没有一个单一的、权威性的中央政府来强制推行统一。所谓的“统一”,是一个非常漫长的、通过大国崛起、战争、政治博弈和最终民族主义的兴起才实现的复杂过程,而最终的德意志帝国是在1871年才建立起来的。在此之前,那个“一千多个邦国”的神圣罗马帝国,更多的是一种松散的政治集合体,内部冲突不断,但同时也孕育了后来德意志强大的基础。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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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非常好记的数字是1800年帝国成员名录上有1789个成员。但帝国成员不等于邦国。

一个直属帝国的修道院就是一个成员。五六个分享帝国等级会议上的一张“联票”的小贵族也是帝国成员。两百来个帝国城市、直属帝国的帝国骑士、还有帝国村庄也是帝国成员。他们加在一起是1789个。但其中把大的帝国城市也算上实际上也只有三百来个能称得上是邦国的。

说到邦国我觉得应该具体说一下。德意志帝国是一个等级合作制国家。这个说法可能有点难懂,但你只要想象一下一个缺少公权力干预的传统乡村。出了大事小情,村子里的老人一招呼,或者村长一敲锣,大家就都聚集到村子的场院上。然后村长把村子碰上的事,搞工程也好、交钱粮也好,或者是修庙、求雨,需要花多少钱,出多少工。提出一个方案,这时候所有人都有机会表态。村长还没有强迫你接受的权力。你就是不同意,他除了煽动其他人对你采取一些冷暴力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办法。

如果想象得出这种社会,那么等级合作制的帝国你就感受到了。皇帝就是村长,他原本就是村里人选出来的。911年是村里的四个大户的领袖选举了和前任村长关系最近的康拉德一世。但之后最大的大户萨克森公爵就不服。康拉德死后,萨克森的亨利当选,他是最有势力的。要干什么自己就能办,可如果想让全村人出钱出力,他也得靠开大会。大家同意他才能办。这就是所谓“关于人人之事,需要人人同意”。这本来是罗马法里关于遗产监护的一句格言,到了德意志成了政治格言。

国王在德意志是没有自己的领地的,康拉德一世是国王,但在整个德意志他的力量和影响主要依靠教会。教会在这个时期主要是支持君主的。原因在于主教是君主任命的,还可以被调动和晋升,所以他们自然听国王的话。所以康拉德一世一再强调建立主教管区,是国王特权。除了这些主教,康拉德的力量就只能依靠自己作公爵的法兰克尼亚公国。但他掌握的直辖领地是公国的一部分而不是王国的王室领地。一旦康拉德一世死了,他儿子不出来竞选,国王直辖的领地就不再是王室领地了。

萨克森的亨利当年就跟康拉德争抢建立主教管区的权力。但是自己当了国王也马上宣布这就是国王特权。同时因为捕鸟者亨利通过自己活着的时候就让大家选举继任村长的方式,实现了萨克森王朝对王位的世袭。所以萨克森公爵的直辖领地就长期和王位结合在一起了。当萨克森王朝在亨利二世死后绝嗣的时候,人们就很难再说他们的直辖领地到底是萨克森公爵的还是国王—皇帝的了。这就是王室领地的开端。

康拉德二世本来就跟萨克森王朝沾亲,自然也认为自己有权利继承他们的这些直辖领地。而他的子孙也长期世袭了皇位。所以他们的领地和萨克森人的财产又结合在一起进一步扩充了王室领地。这时候王室领地、国王自己作为公爵所拥有的那些由公爵任命的伯爵们,还有对王权俯首帖耳的教会,这三股势力就成了王权的基础。

同时德意志君主还用两个办法沉重的打击了德意志的其他强大家族。首先是拆分公国,从巴伐利亚里拆出克恩腾、把洛林一拆二变成上下洛林。把巴伐利亚东边区变成奥地利公国。这都是拆分强大公国的体现。同时还有一个更厉害的就是把公爵任命的伯爵,变成世袭职位。这就是康拉德二世的采邑法。这两个手段让公爵们一蹶不振,反过来也让伯爵们的地位越变越强。伯爵本来应该是听命于公爵的。但随着王权的扩大,他们当中很多人成了直接听命于国王的人了。这就是帝国诸侯。这种帝国诸侯有的是国王自己当公爵的公国,有得是从其他公国里被授予特权的伯爵。还有得则是通过让由君主任命的主教、修道院院长来当伯爵的方式实现的。作为伯爵他应该听公爵的,可他还是主教,自然就听国王的了。

重创了公爵,让伯爵们直接听命于自己,同时让主教和修道院长担任伯爵。这几个手段让君主掌握的权力变得越来越大。同时因为越来越多的领主直接听命于君主,全体大会的组织方式也开始变化。直接听命于君主的诸侯们自己开始成为一个等级。甚至公爵开始和伯爵一起成为诸侯等级的一员。公爵的影响力下降了,伯爵却崛起了。而且教士还兼任了很多伯爵的职位。这就让君主对全体大会的依赖下降,但影响力却上升了。

这个时期的德意志已经出现了君主专制的倾向,等级合作制国家很可能就是一个短暂的过渡性阶段。但也就在德意志皇权的全盛时期出现了变故。这就是亨利四世时代开始的主教授职权之争。教士们掌握了德意志广阔的土地,还担任了半数以上的帝国诸侯,他们是帝国权力的真正基础。这连傻子都看得出来。那么长期作为教会改革派的代表生活在皇帝宫廷里的教士“希尔德布兰德”自然也看得出来。

所以他给皇帝发动了精准的一击。那就是要求皇帝放弃任命和调动主教的权力。对教皇的这种要求,德意志诸侯肯定是支持的。皇帝已经太强大,而且皇帝凭借主教授职权侵犯了公爵们的利益。公爵肯定不反对,伯爵阶层当中很多人是效忠皇帝的。但如果皇帝能不那么强大对他们也没有坏处。于是经过长时间的对抗,公爵被皇帝压垮了,皇帝和教皇又两败俱伤。最终是这群伯爵们笑到了最后。

你看从亨利五世死后,当选皇帝的家族无论是斯陶芬还是韦尔夫还是哈布斯堡,甚至只当选过一次的祖普林根堡,他们无一例外都是伯爵家族。甚至哈布斯堡这种姓氏就说明他们是典型的康拉德二世的采邑法的受惠者。因为他们可以世袭自己的领地,所以他们就拿自己的城堡当成了家族的名号。

皇权瓦解,公国崩溃,教会独立。这才让德意志回到最初的状态,走回等级合作制国家的道路。再也没有一个强大的可以绕过全体大会的村长了。现在是一大批小家族的首脑掌握了话语权。其中七个比较强大的掌握着选村长的权力,但他们当中的三个都是莱茵地区的大主教。剩下的四个世俗诸侯里除了波西米亚国王之外,其他人的领地也谈不上有多大。他们都不能重建过去村长掌握过的那种权力。

但是很多需求还在,比如说帝国需要和平和安全。那么既然掌握着话语权的七个人没有任何一个能自己搞定。即使是新选出来的村长也一样不可能自己搞定。那就只有走老路,把大家聚集起来。而且随着皇帝世袭的困难,斯陶芬时代的王室领地越来越跟皇帝没有关系。当选的皇帝理论上是这些领地的主人。这些领地的领主也承认他的这种权力。但如果阳奉阴违实际上也没什么好办法。

所以就出现了一大批直属于皇帝的领地,皇帝却根本管不了。公爵、伯爵、主教、修道院、骑士、村庄都隶属于皇帝。但实际上皇帝都管不了。想要解决问题只可能靠老办法开全体大会解决。大家同意就能办,不同意就不能办。这就是等级合作国家。

而皇帝也不甘心就当个过路财神。于是皇帝们最大的好处就是利用好自己手里的权力。既然你们都直属于我,那你们死了没有后代,我就把你们的领地收回重新任命。既然都不听我的,我就任命我儿子当领主。他可以不听我的,但我死后,这领地终归还是我家的。

哈布斯堡的鲁道夫一世给自己弄到了奥地利是他最大的成就,卢森堡的亨利七世给自己的儿子弄到了波西米亚王国。卢森堡的查理四世给自己的儿子弄到了勃兰登堡边疆伯爵。然后他们都牢牢的抓住了这些领地。在国家层面他们无可奈何,但在这些低一级的领地上他们都掌握了尽可能大的领主权力。而这些领地也就成了他们重塑皇权的工具。

每一代皇帝都尽可能的打造属于自己的领地群。以此作为自己统治的物质基础。卢森堡是最成功的当他们绝嗣的时候,他们的财产流入自己女婿的哈布斯堡和自己的追随者的霍亨索伦。哈布斯堡继承了波希米亚而霍亨索伦被授封勃兰登堡。维特尔斯巴赫家族虽然只出过两个皇帝,但依然在莱茵行宫和巴伐利亚建立了类似的统治。

于是到近代的德意志就出现了一个很奇妙的局面,那就是在帝国的版图上出现了一系列大领地。它们几乎都可以追溯到某一个皇帝那里去。它们是皇帝重塑皇权的努力的体现。同时又存在着五彩斑斓的大大小小的领地。它们就是严格意义上的帝国等级。他们需要帝国来维护自己的安全,也愿意承担相应的代价,但并不希望帝国拥有足以剥夺自己自由的权力。

当这样的帝国遇到宗教改革和三十年战争的时候,它显然是无力抗拒的。宗教改革和三十年战争让帝国等级遭到沉重打击。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体现就是北德意志的主教区和修道院的消失。它们纷纷在16世纪和17世纪消失了。比如帝国等级会议里排名第一的帝国诸侯马格德堡主教。他原本自称首席邦君主教。但它被改革了,成了一个新教的主教,同时失去了诸侯的地位。于是萨尔茨堡大主教就成了首席邦君大主教。

但三十年战争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维持了这种遭到重创的等级合作的局面一个多世纪。因为法国和瑞典拥有监督德意志帝国等级现状的权力,所以之后德意志帝国的一切改革方案都变得毫无意义。小小的帝国成员们有了法国国王的担保过了一段少有的快活日子。尤其是在中部和东部的帝国成员。

德意志帝国的体制被威斯特伐利亚合约冻结在1648年。之后一直持续到1792年革命的法国对哈布斯堡宣战。《吕内维尔合约》要求哈布斯堡割让整个莱茵河左岸领土。之后为了补偿因此蒙受损失的诸侯,帝国登记会议强行通过了《帝国等级会议总决议》。那些被人敲锣喊出来的人现在被一概吞并了。原本跟他们并列议事的诸侯们,现在把他们的领地都并入了自己的版图。1789个帝国成员几乎被一扫而空,只剩下大的邦国。这就等于是把1648年以来并行的两条发展道路,强行二选一。那种有强大的豪门,也有一起讨论的村民的路线被彻底废除了。强大的豪门瓜分了所有的土地,让德意志走上了小邦分立的道路。

拿破仑更助长了这个趋势,当德意志的诸侯向他求援的时候,他的回答是法国对德意志的需求就是钱、物资和人。帝国和帝国等级并不能满足法国的需求,而大邦国却可以。所以法国没有理由成为帝国的维护者,相反法国在满足自己的领土欲望之后,并不反对德意志大邦国牺牲德意志帝国等级来扩张领土。其结果就是1806年的帝国解体。

到1815年战争结束的时候,德意志的全部帝国等级已经灭亡殆尽,只剩下几个幸免于难的帝国城市。而原本的赢家,德意志的大邦国实际上也所剩无几。这几十个邦国一起加入了德意志邦联。邦联是德意志帝国的替代物,而且承认了邦联成员国完整的国际法意义上的主权。这是德意志邦国权力的顶点。

1866年俾斯麦发动普奥战争,吞并了三个邦,并把美因河以北的邦国纳入北德意志联邦。这是邦国权力下降的一个标志。但是1870年普法战争之后,俾斯麦为了吸纳南德意志各邦,又在帝国宪法里向邦国让步,让南德意志各邦维持了更多的特权。这就奠定了介于统一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德意志帝国的体制。

到1918年革命爆发,之后魏玛制宪。《魏玛宪法》剥夺了各邦的很多特权, 同时还规定德意志国家可以调整各邦边界。但在行政区划上却基本上维持了第二帝国的局面。这就给邦国又延长了十几年的命。等到纳粹上台,开始推进“一体化”。邦国才被纳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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