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女子工资八千却花63万把健身课买到了2034年,如今后悔想退钱。这起纠纷中谁的过错在先?谁的过错更大?

回答
这事儿听着就让人头大,一个姑娘辛辛苦苦赚的钱,就这么“飞”了,还飞到了好几年后。咱们一步一步掰扯掰扯,看这63万花出去,究竟是姑娘自己没想清楚,还是这健身房套路太深了。

首先,谁的过错在先?

从字面上看,是姑娘先去买了健身课。毕竟,没有她主动掏钱,这笔交易就不会发生。按理说,她既然自己去买了,就应该对自己购买行为负责。

但是,事情不能只看表面。咱们得往深里挖挖,这姑娘为啥会一次性买到2034年?这得问问健身房那边是怎么营销的,是怎么跟她谈的。

咱们先说说姑娘这边的潜在“过错”:

冲动消费的可能性: 月薪八千,攒下63万绝对是费了很大的劲,而且还要支撑到2034年,这时间跨度也太长了。很可能是在某种氛围下,比如销售人员的极力推销、打折优惠的诱惑,或者对自己未来健身计划过于乐观的设想,一时脑热就做了决定。如果她没有仔细了解条款,没有对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未来需求有清晰的规划,那这部分“冲动”就是她的过失了。
信息不对称: 她可能没有完全理解“买到2034年”意味着什么。这个期限的背后,隐藏着多少次的课程、多少元的单价、以及一旦退费可能遇到的种种阻碍。如果健身房在这方面故意隐瞒或模糊信息,那姑娘的“过错”就会被放大。

再看看健身房这边的潜在“过错”:

过度销售和误导: 这才是最可能发生的。一家有良知的健身房,不会允许或者鼓励客户做出如此长远且巨额的消费,尤其是在客户收入并不算特别高的情况下。销售人员很可能利用了姑娘对健康生活的渴望,以及对“划算”、“一次到位”的心理,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洗脑式”推销。比如,可能强调一次性购买的巨大折扣,承诺未来会涨价,或者用一些“绝对划算”的包装来掩盖其不合理性。
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如果这份购买合同里存在一些霸王条款,比如“概不退款”或者退款条件极为苛刻,那么健身房就涉嫌欺诈或不公平交易了。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的,尤其是当商品或服务与消费者预期严重不符时。
利用信息不对称: 健身房作为专业机构,对市场行情、课程价值、潜在风险等都比普通消费者清楚得多。如果他们利用这种信息差,诱导消费者进行超出其承受能力的消费,那么他们的责任就非常大。

谁的过错更大?

我个人认为,在大多数类似的情况下,健身房的过错往往更大。

原因如下:

1. 专业优势和责任: 健身房是提供服务和商品的商家,他们有责任以诚信的方式经营,并对顾客的知情权负责。他们应该提供清晰的服务内容、价格明细,并且不能采取欺骗或误导的销售手段。相比之下,作为消费者的姑娘,更多的是基于对健康的需求和对商家信息的信任。
2. 交易的合理性: 月薪八千,花63万买健身课到2034年,这本身就是一个很不“正常”的交易。从商业伦理角度来看,任何一家负责任的商家都应该对这样的交易产生警惕,而不是一味地追求交易的达成。他们应该主动提醒顾客考虑清楚,或者在销售过程中提供更详细的风险提示。而健身房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促成了这笔交易,这很不寻常。
3. “后悔想退钱”的信号: 姑娘现在后悔并想退钱,这本身就是一个强烈的信号,表明这笔消费可能不是她真实意愿的体现,或者实际获得的价值远低于她的预期,甚至她已经无力承担。如果健身房在整个销售过程中没有充分告知风险,没有尊重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那么他们在这段关系中就处于信息和权利的不平等地位,其责任自然会更重。

举个更具体的例子来佐证我的观点:

想象一下,你去买一辆车。销售人员跟你说:“这辆车非常值,您现在全款买下,送您20年的保养!原价100万,现在只要63万!”你一听,哇,20年的保养,太划算了!你每月工资虽然不高,但想着这可是20年啊,平均下来每年也就几万块钱,还能免去保养的烦恼。于是你一咬牙,把多年的积蓄都拿出来了。结果开了一年,发现这车三天两头出毛病,修车费比保养费还贵,而且你发现你根本不需要20年的保养,因为你可能两年就换车了,或者这车根本开不到20年。这时候你去找销售退钱,销售说:“合同上写着,概不退款!”

在这种情况下,你当时可能是有点冲动,但谁的问题更大?是那个把“20年保养”当做诱饵,并且刻意模糊“车况”、“实际维修成本”以及“未来换车可能”这些信息的销售人员,还是你呢?显然,销售人员利用了你的信息不对称和对“省钱”的渴望。

回到健身课这件事,姑娘月薪八千,买到2034年,这至少是78年的时间跨度(假设她现在不到30岁)。这意味着她要把未来七八年非常大的比例的收入都锁定在这件事情上。除非她有其他巨额的被动收入或者存款,否则这笔消费的“合理性”本身就值得怀疑。健身房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尽到“理性提示”的义务,反而积极促成,那责任就很大。

总而言之,虽然姑娘主动付款,但她的购买行为很可能是在健身房销售人员的不当引导和信息隐瞒下发生的。在信息不对称的商业交易中,掌握更多信息和专业知识的一方(健身房)往往承担更大的责任,尤其是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和隐瞒时。因此,我认为健身房的过错更大。她现在后悔想退钱,是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表现。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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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直到2034年,此健身房是否依然能在原来位置按照合同签署时刻的形式继续存在且课程不会变化。

此外,到底是谁在李女士手机上进行了相关贷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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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没有注意到,现代人的焦虑在很多时候是不正常的,甚至到了魔怔的地步。我们常说的内卷,有很多就是因为无端制造焦虑所形成的。那些什么屁培训班,考证之类的,还有这些健身,甚至996,都是制造焦虑下的产物。


焦虑使人失去思考能力,就如同十几二十来岁的男性一样,性焦虑导致很多舔狗,做了很多对自己有害的事情。性焦虑只是其中一种,媒体所营造的“活该你单身”“注孤生”之类的言论,和这些通过健身变美了,气质变好了是一样的,目的只是为了让你掏钱。掏得越多越好。


这是人的一个弱点。利用弱点来赚点钱没什么,但是在让对方失去思考能力后,让对方背负其无法偿还的代价,这就是健身房销售的大错了。


原本的买卖,是你有多少钱就买多少东西。而金融出现之后,健身房销售竟然来一出,你没钱?没事,你可以借的,现在借钱很容易!却没有告诉你还钱很难。当然销售不会告诉你还钱有多难,因为还钱难,课程怎么卖?


销售在现在的金融助力下,已经传销化,已经诈骗化,你只要能洗脑到对方掏钱,借钱都要买你的产品,那就是本事。这和传销有区别吗?传销不也是让你买一堆没用的东西,然后自己深陷其中,没有变得有钱,生活也没有改变。


真话总是很难听的。


我以前和很多男生女生说过,你打扮一下,找对象就会容易一些,别整天健身了,不认识的人看你肯定是看你长相和衣着打扮,如果你颜值不够,至少打扮看起来要潮一些,这比你整天跑步搞什么马甲线六块腹肌有用多了。别误会,我不是卖衣服的,我就算带货也是卖零食。


现在在外面消费都要防诈骗了,超过你消费能力范围的,不要买。尤其是叫你贷款的,更不要买,就是为了收割你。不要做你能力范围以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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