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上很多网友质疑,经典不可亵渎,这样改是玷污经典,鲁迅作品应该奉为神明,沐浴净身后端坐静读,怎么可以改成rap。
不可以问问他们如何看待鲁迅的《故事新编》对我国古代很多经典作品进行“改编”和“玷污”,而且鲁迅在故事新编里做的更过分,甚至对很多中华民族的圣人进行“侮辱”和“诽谤”。
当然,更可能的是,他们根本没读过《故事新编》。
这就是知乎好于微博的地方
一边重形式,一边看内涵
一边只有立场,一边有思辨的能力
大部分在微博上抨击RAP鲁迅的人,自己都没有看过鲁迅的文章
鲁迅自己就是最适合RAP的一个人
他脾气大,爱骂人,动不动横眉冷对
十场骂战,九场都有他
当年和梁实秋的八年骂战,把华人世界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骂成”丧走狗“
他老人家如果上中国有嘻哈
基本就没GAI什么事儿了,龟儿子的龟有几种写法?
“那天是你用一块白布,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 v.s. ”老子一抬手就摸得到天“
见到PG就问,你和吴妈困觉了么?
有时觉得自己像条狗,偶尔又像小丑,但为人处世算保守,也不见得路程变好走
哟,四个双押
我鲁迅家至户晓,行尽关山古道,看你张牙舞爪,劝你少安毋躁,就你这琴瑟不调,我一声龙骧虎啸,小辈虚名无处逃
切,七个双压,还要不?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
homie,瞅瞅这意境
不好意思,教育部高官亲自下场,手把手教你们怎么R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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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先生如何看待,北大有学生将您的作品改成说唱?
鲁迅:他们依据了同志们底评价及爱好,将这些文学,当作真是革命的文学,教授着群众。
记者:有好多网友觉得,这样做是亵渎经典,是态度上很不端正、很不严肃的事情。
鲁迅:“粗俗”与“经典”这样的区分法,原是将理想主义和形而上学,搬到文学创作底过程里去的。倘如此,那么,在文艺上代表国民底精神,可称为那反响的作品,也大概是成于被文学史家和批评家先生骂为粗俗,嘲为平凡,才在文学史的一角里保其残喘的小文学家之手的东西了。
记者:真的吗,我不信。先生的作品先被从教科书里删除,再被恶搞,我觉得不好。
鲁迅:你不信我,可爱的孩子,因为我是一个人么?我也曾反对过将自己的小说采入教科书,怕的是教错了青年,记得这话曾在报上发表。偏爱我的作品的读者,大抵觉得我的文字是说真话的;而神坛上不可侵犯底祭文,距离真话是最遥远的,动辄背诵下来,只教人头痛。
不知道别人如何,我听到这段rap的时候满脑子都在过弹幕——
诶?这句好像小时候在我爸书架上的大砖头里读过。
诶?那句好像也耳熟,大概是哪个读本里见过。
一曲听完,赶紧打开维基文库,把这几篇文章重新读了一遍。
十几年前看个热闹的东西,现在终于明白了很多。
对我来说,这就算是听这段rap带来的意外收获吧。
哪怕有一个人能因为这首歌沉下心去读读鲁迅的作品,这就是好事。
其实鲁迅的文字用不着你沐浴焚香正襟危坐去读,葛优瘫也好,拿大顶也好,姿势无所谓,读就是了,无论你以什么心态去读,总归是会有点收获的。
如果说有什么行为是所谓「亵渎鲁迅」的话,那一定不会是拿鲁迅作品编rap,而是把他摆上神龛的同时也束之高阁,不去试图理解他的思想,只一味研究「两棵枣树妙在哪里」。
好事,经典之所以称之为经典,在于两个方面:
第一,深度,对人类思想和境遇的展示触及根本,以至于我们可以感受到其“同时代性”,就是,靠,咋说得这么好呢,今天的社会/人心还是这个鸟样。
第二,形式,传播开来影响了很多人,形式与时代有一定的相关性,可以不断调整。
用新的形式重新展现和诠释经典作品,只要不是刻意扭曲作品的内涵,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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