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北大教授劝年轻人别太早买房,建议「政府敦促开发商将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建设出租房屋」,如何看待这一建议?

回答
北大教授的这一建议,即“政府敦促开发商将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建设出租房屋”,触及了当前许多年轻人面临的住房难题,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提议。要理解其含义和潜在影响,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 建议提出的背景与核心关切: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北大教授提出此建议的背景。这很可能是基于对当前年轻人购房困难的观察和思考。在中国许多大城市,高房价使得年轻人即使收入不菲,也难以负担首付款和月供,购房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了年轻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也可能影响社会活力和经济发展。

建议的核心关切在于:

缓解年轻人的住房压力: 通过增加租赁住房供给,为年轻人提供更负担得起的居住选择,降低其在一线城市的生存门槛。
优化住房供给结构: 目前中国住房市场以商品房销售为主,租赁市场相对不成熟且供给不足,尤其缺乏稳定、优质的租赁住房。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过度依赖销售可能导致市场波动,增加金融风险。多元化的住房供给模式有助于稳定市场。

二、 “政府敦促开发商将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建设出租房屋”的具体内涵与操作方式:

这个建议并非简单地要求开发商“转行”做租赁,而是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支持来实现。其具体内涵和操作方式可以包含以下几个层面:

1. 土地供应政策调整:
定向出让土地: 政府在土地拍卖或出让时,可以直接规定部分地块用于建设租赁住房,或者要求竞得者必须承诺建设一定比例的租赁单元。
区分开发商资质与要求: 对具有国企背景或有成熟租赁运营经验的开发商给予更多机会,并对其提出更明确的租赁比例要求。
租售并举的土地出让模式: 在同一宗土地上,可以规定一部分用于商品房销售,一部分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平衡开发商的利润需求和租赁住房的供给。

2. 税收、金融等配套政策支持:
税收优惠: 对专门建设和运营租赁住房的开发商,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给予优惠,降低其运营成本。
金融支持: 提供低息贷款、发行租赁住房专项债券等方式,帮助开发商解决融资难题。尤其是在前期建设阶段,租赁住房的现金流回报周期相对较长,金融支持至关重要。
简化审批流程: 为租赁住房项目提供更便捷的审批通道,缩短建设周期。

3. 价格与运营监管:
合理的租金定价机制: 政府需要建立或引导建立一个透明、合理的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既要保证开发商的合理利润,也要确保租金对于年轻人来说是可负担的。
运营管理标准: 制定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物业服务标准、安全管理标准等,确保租赁住房的品质和居住体验。
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统一的租赁住房信息平台,方便租客查询房源、了解租金信息,同时也方便开发商展示项目。

三、 建议的潜在积极影响:

如果该建议能够有效实施,可能带来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解决“住有所居”问题: 为年轻人提供更多可负担的、稳定的居住选择,让他们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而非沉溺于高房价的压力。
降低年轻人“内卷”的生存成本: 住房成本是年轻人生活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降低这部分成本,有助于缓解其“内卷”感,提升幸福感。
促进房地产市场结构性改革: 推动市场从单一的销售导向转向销售与租赁并重,形成更加健康、稳定的住房供给体系。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发展租赁住房产业,可以带动建筑、装修、物业管理、金融等多个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提升城市吸引力与宜居性: 优质、可负担的租赁住房可以吸引和留住更多年轻人才,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稳定社会预期: 当年轻人看到政府正在积极解决住房问题,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时,可以稳定其社会预期,减少社会焦虑。

四、 潜在的挑战与需要注意的问题:

然而,任何政策的推行都会伴随挑战,这一建议也不例外:

开发商的积极性: 开发商的主要盈利模式是商品房销售,建设租赁住房的利润率和回报周期可能低于销售型物业。如何平衡开发商的利润诉求与政策目标是关键。如果缺乏足够的激励措施,开发商可能缺乏动力参与。
资金来源与回款周期: 租赁住房的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政府需要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和政策保障,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
“只租不售”的界定与监管: 如何界定“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出租房屋,以及如何有效监管其长期租赁性质,防止开发商规避政策,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租赁价格的合理性: 如果政府监管不到位,开发商可能仍然会设定较高的租金,导致租赁住房也难以负担。
租赁市场规范化: 需要建立健全的租赁合同、押金管理、租金支付、纠纷解决等机制,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
土地资源的分配与利用效率: 土地是稀缺资源,如何合理分配土地用于商品房和租赁住房建设,确保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需要精细化管理。
政府的角色与能力: 政府在土地规划、政策制定、市场监管、金融支持等方面的能力和执行力至关重要。

五、 与“租售并举”国策的关联:

北大教授的建议与中国政府提出的“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是高度契合的。长期以来,中国住房体系以商品房销售为主,租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特别是增加市场化、专业化的租赁住房供给,是实现“租售并举”的关键一步。

六、 总结与展望:

总体来看,北大教授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是对当前中国住房市场痛点的回应。它强调了政府在引导和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方面。

要成功实施这一建议,关键在于:

顶层设计的完善: 制定清晰、可操作的政策框架,明确土地供应、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价格监管等具体措施。
多方利益的平衡: 在保障开发商合理利润的同时,确保租赁住房的供给量和可负担性。
市场化与保障性的结合: 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要有必要的政府调控和保障措施。
长期主义的视角: 租赁住房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需要持续的政策支持和市场培育。

如果能够妥善处理好上述挑战,这一建议有望成为解决年轻人住房困难、推动中国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剂良方,让更多年轻人能够实现安居乐业的梦想。 这也是对房地产发展模式的深化思考,从单纯的“卖房经济”向更加多元、可持续的住房服务体系转型。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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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姚洋这番话,有断章取义的倒霉,也有自相矛盾的该。


倒霉是在于:姚洋实际上想提的是建议政府加大长租房投入。

政府多建点廉价长租房,年轻人就不用抢着30岁前买房了,你们先租着。

长租房的想法我也很字词,政府项目拉一波就业,再平抑一下城市房租,没毛病。

但很多人一看标题就火大:靠,是我想买么?是我不得不买,娘的干他。


但也该。

姚洋自己也提到了丈母娘问题,他心里其实很清楚:房地产真正的刚需并不是居住需求,而是那些被绑定在房子上的本地公共服务权利。

买房是进城税,买的是成为城里人,而不是成为“住在城里的人”。

你就算在丈母娘面前拍上一份30年的平价租约,但孩子还得回老家考大学,自己的社保收益还得照老家水平,你还是要被丈母娘打出去的。

而且姚洋也没提到房子的金融资产属性问题。房价真的是被炒房炒起来的么?为什么过去这二十年炒房客总是能找到人接盘?他们人均尤里?

还不是银行把全国企业的大小老板都逼去买房,不然怎么贷款?


但我觉得这也不完全是姚洋的问题,很多地方他已经转弯抹角地提到了。

例如房价分化,他也说了,很多城市的房价是注定要跌的。你买了就是赔钱,何必买。

但不买怎么办?

真的就几十年租房住?

老了病了,然后呢?

大家都不好言语。


类似这种角度的这两年有很多,表述上都很贴合大众情绪,一细想就连我这种村头口嗨老大爷都皱眉。

前段时间有位站出来:万恶的户口制度,怎么能限制人员自由流动呢?必须开放。

正义感炸了,赢得掌声一片。

然后路人轻声小问:那进城的人的医疗教育养老呢?城市的房价呢?

此公大手一挥:交给市场解决。

讲真,这个方向我的屁股非常欢迎,因为我是上海户口且有房。就算医疗教育成本被外来人口堆高,可没有户口限制的上海房价一定能再起飞,有望摁着香港打。

但我的脑袋不能接受:这特么不就是去国有化、去宏观调控么?追求彻底的经济不平衡?

人口和资本流动已经很不平衡了,这种刺激可以让不少省份直接破产。


现在的建言,长效改革方向的越来越少,短效刺激方向的越来越多。

按北大国发院以前的风格,建言一般都是强调体制改革、法制建设、完善劳动保障、坚持对外开放这种。

无聊甚至有点白左,但总归是正道。

现在流行的建言是直接发钱、直接廉租房、直接全面高中教育。

倒不是说有多错,但怎么看都不往深层走。

都发钱且强制消费了,为什么不去直接建设社保体系?都是花钱,为什么不花在长效机制上?这还有立法的持续性保证呢;

廉租房是好,匹配公共服务怎么算?到底租售同不同权?不同权的话劳动力流出地的财政转移要怎么补?

全面高中教育就解决了结构性失业了?

这好比人脑梗了手脚没知觉,医生盯着手脚在那又抹药又扎针的。也可以做,但先把血栓去了嘛。

也就林毅夫还在那反复强调:投资才能产生新市场新技术新岗位,投资方向和有效性是重点。


二号的发言其实很正确:坚持整个体制的改革,尤其是是税制和法制的改革,形成真正有助于普遍增长的基础环境。

同时坚持对外开放不动摇。

只是虽然有方向,愿不愿意走又是另一码事。很多人开始懒得治病,转卖止痛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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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方向是好的,但是有两个前提,前提不满足那就是馊主意。

前提一:社会有普遍的,远高于温饱线的福利保障(失业、生育、养老等)。没有这些保障,那有孩子后失业了怎么了?带着孩子睡马路?还是告别之前奋斗过的一切回老家种地?这不怪“丈母娘”们要求必须有房子。而是在低福利保障的情况下家庭必须有很高的资产在手才行。

不能用高福利保障国家年轻人买房晚来论证我国也可以买房晚。

前提二:地方政府愿意听国家的话,建设大批长租房。

自2016年起,每年所有经济相关最高级别会议,都明确要各地大规模建设和改建长租房。比如今年的1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要求“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而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又说了”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

注意,以上长租房是指可以一次性租住20年的真长租房,同样可以入学和就医。接近新加坡模式。

可哪个地方政府照做了?连地方政府可以零投入的商改租,不但不鼓励,还都以消防、安全等名义全面打压。

真长租房稀少,那就只好住几千一个月的短租房,收入上波动会导致没地方住。更别提敢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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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种话题就不如围猎“普丁”畅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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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不买房。

非必要,不六个钱包。

非必要,快生一胎。

非必要,快生二胎。

非必要,快生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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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洋教授说「没有一个国家说 30 岁就自己去买房子的」,这一前提需要存疑。

快速查了下数据,美国 2021 年第二季度数据显示,35 岁以下人口拥有住房的比例是 37.8%;

英国政府发布的数据显示,16-34 岁的英国年轻人作为户主所组建的家庭中(households led by a 16-34 year old)(也就是说排除了蹭住在父母家的情况) ,34% 居住在自有房屋里:

结合报告中关于 25-34 岁英国年轻人的住房情况统计,也能看出整体社会风貌:这一年龄段中,38% 住自有住房、42% 租房、17% 住公租房,加上可能有的其他类型或者未知的,凑足 100%

当然,这些房子不一定是自己买的,可能是家里过户的、继承来的,但也不至于像姚洋教授在论证观点时强调的那样,「没有一个国家说30岁就自己去买房子的」。

抛开这些事实不谈,就当真的有一个理想国,那里的年轻人都不买房子好了,这个国家需要什么配套制度呢?拍脑袋就能想到这几条:

  • 允许租户子女就近入学
  • 租户平等享受医疗资源
  • 限制房东任意毁约驱逐租客
  • 房东拒绝进行合理维修、克扣押金时提供快捷、简便的维权途径
  • 限制房东任意涨租金的法案,例如我在这篇回答中提到的:
联邦最高法院通过Fisher v. City of Berkeley, 475 U.S. 260一案,进一步为各州调控房价扫清了障碍。在本案中,法院认为伯克利市授权“房租稳定委员会”(Rent Stabilization Board)设置房租上限的做法并不违宪,也并不违反可能与之发生冲突的联邦法律(例如谢尔曼法案)

这些配套措施,有些已经在试点了,但仅仅是迈出了万里长征第一步。

至于「政府敦促开发商将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建设出租房屋」这一点,在政府高度依赖土地财政的现实情况下,阻力会很大,甚至会导致土地财政的积极一面也享受不到。

土地财政伴随着政府、开发商、和普通市民的合谋:

政府把土地的三通一平做好了、配套措施建起来、公共交通安排上,这样能卖出更好的价格;

开发商卖出去房子回了款;

市民也享受到了更好的基础设施,以买房的形式变相交了税、为自己享受到的公共服务买单。

如果出租房屋的比例加大,这一场合谋也可能变味:

政府心想:我为啥要给外来干电池准备学校和医院?反正就只要他们在城市里燃烧个十年就打回原籍去,找块边边角角的地方随便整吧整吧得了;

开发商回款慢了,参与拍卖也不积极;

市民也许并不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甚至有可能出现大批高密度、缺乏学校医院公园的睡城和交通黑洞。

结果,人人都受伤的局面形成了。

当然这只是作为一名键盘侠悲观的预期,北大教授肯定有更充分的考量,且看看有没有进一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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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学生都害怕「门对门」老师,就是这个道理。

第一,现在市场缺出租屋吗?

不缺。

第二,政府敦促开发商?

大哥……开发商的土地是政府白送的吗?那是人家花钱买!买的时候用途是标明的。要建设出租房,政府直接拿土地出来,找建筑公司盖就行了。这和开放商有什么关系。这北大教授的智商和对中国社会的了解,真还不如回迁房里的大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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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根本没有搞清楚地方政府的运作逻辑。

开发商肯定是没有动力弄出租房,毕竟这玩意回本只怕要50年。

地方政府也没有动力去弄这玩意,就算弄了也只是解决一小部分人的问题。

理由很简单,一个人到一个城市去了,不是说给个屋给你住就行了。涉及到从医疗教育交通公安消防供水供电电信环卫等等无数的投入。

你要保证这个人能为你创造相应的价值,否则你接纳他成为新市民,并且为他提供一系列保障,就是赔本买卖。

所以只有用高房价壁垒来做筛选,否则城市都要被拖垮。

本质上你买房,政府从土地出让里得到收益。是你给当地政府提供的服务一次性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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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呼吁。

有钱的人早就给娃买好房子了,没钱的呼吁也吃不了定心丸,

房价都是以万为最小的计数单位,而工资是以千的计数单位,

买房子又不跟买老坛酸菜方便面一样轻松简单,我一包不够再来一包。

一般年轻人根本买不起房子,仅靠自己,辛辛苦苦打工挣的钱存5年未必能存够一个首付的。

谁又不想买套房呢?买一套房的还想投资再炒一套房呢,可问题是年轻人的经济实力买不起啊。

没钱是我不买汤臣一品的原因,难道你真以为是我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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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地方而言,能高价卖出去地皮才是财政来源的主体,百万漕工,衣食所系。

对于开发商而言,把房子高价卖出去,可以快速给银行还账,企业才能运转起来。

对于银行而言,个人是没有破产一说的,债务从地方和开发商转移到个人身上才是对银行最有利的。

对于地方来说,卖地皮就像是甲基苯丙胺,房产税就像是尼古丁,公租房就像是咖啡因,后两者远没有前者来的爽。健康不健康的不重要,现在爽了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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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教授连起码的房地产市场信息都不了解都开始胡说八道给建议了。

“政府督促开发商将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建设出租房屋”这那里是建议,这个政策都已经实行第二年了,是政府要求在土地出让的时候直接规定最低自持或者代建租赁用房比例,有些地方为了完成任务还搞了一个竞自持比例,去年有些地块自持比例甚至达到了60%,我有专门写过文章介绍。

至于租赁用房又有两种运营方式,分别是开发商自己持有运营和交给政府做人才公寓两种方式,我也有写文章。

这个北大教授稍微了解一点房地产市场最新情况也不至于闹这种笑话了。

至于劝年轻人租房不买房还是要回到核心点就是目前中国的房子捆绑了太多,要想回归居住属性就应该去除房子身上所捆绑的城市待遇、教育、身份等系列因素,但是这又涉及到中国更大的一个问题户籍制度,所以短期来看还是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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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时间点。如果是在2017年之前说别太早买房,估计肠子都悔青了。但是现在这个时间点就很特殊,楼市在今后由于被国家定义为房住不炒。房地产虽然在今后大概率不会降价,但也不至于明显升价,会保持长期横盘状态。当横盘的时候,今年买明年买都差不多的话,那要考虑的点更侧重于判断自己的工作是否稳定,有没有打算换一个城市,即使以后跳槽,工作在当前区域也可以找到等等。如果这些都有眉目了,就可以考虑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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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早就实施了。

先看看深圳的房产人群分布图:

深圳的房价是有目共睹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深圳严格控制新房数量,商品房占比不超过10%。

每年大量的人涌到深圳发展,但新房建得太少,房价当然居高不下。

深圳不是没地,工商业用地非常充足,写字楼甚至因为建得太多了导致30%的空置率,为什么就是不建新房呢?

因为国家不希望你永远留在深圳。

国家不希望大城市无限膨胀,吸光整个区域的发展资源,希望你年轻时到深圳(或北上广等地方)拼搏,在这里学到最有竞争力的工作技能以及赚到钱,中年后带着这些知识和积蓄回老家发展,并在老家买房结婚,顺便空出位置让新的年轻人来深圳,这样就可以持续地向内地输送资金和人才,以先富带动后富。

国家不断地扶持深圳发展,需要的就是这种向外溢出的效果,控制住宅供给,就可以控制城市的定居人口。

舆论上大家都在骂深圳房价贵,说很多企业和人才都被高房价“逼走了”,其实政策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啊,你看华为搬到东莞,对东莞的经济带动就非常大。。

深圳被称为一个年轻的城市,其实是一个残酷的说法,意思就是年轻人根本留不下来,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被更年轻人的挤出去。


作为控制大城市人口数量的一个策略,这位北大教授建议“开发商将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建设出租房屋”的想法其实早就实现了。

1、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描述:2021年计划新供应住宅用地132.3公顷(商品住房用地58.3公顷,公共住房74公顷),公共住房的计划比例更大。
2、中央经济会议中也提出了“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的要求。
3、同时最新公示的《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中还提到了:计划以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4∶2∶2∶2住房体系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住房比例不低于新增住房总数的60%

2021年7月2日,国办也正式发布了政策,促进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也就是说,现在房地产商买一块地,建出来的房子不能全部卖掉,有一部分只能用于出租。

但是这个政策未必人人都喜欢,因为这意味着商品房的供应更少了。

超一线城市的赚钱机会整体偏多,但商品房供给越来越少,会导致存量商品房的价值越来越高,最终成为阶层的标志物。

这个政策相当于间接把已经上车的阶层固化了,以后到北上广深发展的人会更难买房,只能租房住,到了一定的年龄就离开。

这就是以后的政策方向:住房是刚需,买房不是刚需。


以前舆论上总是鼓吹女性不能跟没有房子的对象结婚,算是这种政策的配套,因为男性买不起大城市的房子无法结婚,就会“被逼”离开大城市。

国家希望年轻人不要在大城市久留,但女性却不想离开大城市。

因为我国的高学历女性大多毕业于文科专业,只有从事第三产业才可以获得更高的工资,而第三产业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小城市主要是第二产业(对体力有一定要求,更适合男性),而农村更是以第一产业为主,高学历女性很难获得高收入,甚至找不到对口的工作。

高学历女性为了就业想方设法留在大城市,但男性却纷纷却离开大城市,于是就产生了剩女现象。

而鼓吹不能跟没有房子的人结婚,更是放大了这种剩女现象。

以深圳为例,假设只有10%的人可以拥有商品房,男女各占5%,这些有房人群里,还没结婚的男女各占1%左右,剩下那90%买不起房的人当中,男女各占45%。

也就是说,如果深圳的女性坚持要找一位有房子的对象结婚,匹配比例就是1:45,90位女性当中有2位会成功(这还是假设有房的男性不会跟有房的女性结婚的情况下)。

所以,当一线城市的女性坚持要跟有房子的男性结婚时,自己的竞争力真的要达到百里挑一的程度。

而且被剩下来的可能性高达98%。

但是了解大城市房屋政策的人很少,很多女性都觉得男人有房子是天经地义的,就无情地被婚姻市场抛弃了。

当然,即使不要求结婚对象有房子,仍然有很多大城市女性是永远无法结婚的,因为愿意留在大城市的男性远远少于女性,这就导致相亲机构的付费会员几乎全是女性,男性报名不但免费,甚至还有补贴。

当熬到大龄的女性发现自己在大城市无法结婚时,想再回归到小城市去找对象已经晚了,因为小城市对大龄女性的接受度远远低于大城市。

结果就是两头不靠岸。

城市的剩女问题和农村的剩男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经济结构的问题,是永远无法解决的,错误理解政策容易被婚姻市场抛弃。

买房和结婚都是人生大事,多了解政策的底层逻辑更容易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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