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这个案件有标志性意义,而法庭庭审内容也很值得玩味。
案件内容很简单:唐英杰骑着摩托车、插着“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港独标语,冲击警察防线,撞伤警员。
而庭审期间关注的重心自然在两点:
1、带着“光时”的标语是否算港独?
2、冲击警察算不算恐怖行为?
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庭审汇总
第二点的争论是结束最快的,因为辩方一直在狡辩说“没有给警员造成很大损伤,唐英杰关键时刻也会刹车”,控方就一句话:恐怖分子最后没有杀死人质,恐怖分子的行为就不是恐怖行为了?
法官也认可了这个说法。
争议集中在的,恰恰是我们认为毫无悬念、香港和外媒却质疑我们“扼杀言论自由”的部分:“光时”的标语,算不算港独?
控方的论述就是我们通常公认的部分:
1、这句口号本身来自于16年立法会补选时港独分子梁天琦的口号,而且本身其观点就是想要香港独立或恢复英国殖民统治;
2、在19年动乱期间,大规模被袭击中联办的动乱分子使用,并时常出现港英旗帜;
3、任何想要香港独立、恢复殖民统治的行为,就是触犯了国安法
由此得证:这句口号在今时今日,是有港独、改变特区法律地位、颠覆国家政权的含义
而辩方的辩词就很好玩:
1、辩方找来了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李咏怡和香港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李立峯,写了几十页的报告,认为这句“光时”口号可以有很多理解、未必与港独存在密切关联;
2、这句词本身是恢复旧有秩序、团结不同年龄的意思,并且想要对时代进行改变,仅此而已
是不是角度非常刁钻?找了两个大学教授,狡辩水平出色
不过一辩论,马上露馅:
控方问:你既然认为“光复”是“reclaim”,那你到底是想要reclaim什么?如果有人想要reclaim香港主权,是否就是颠覆国家推翻政府之意?
辩方的李教授直接说:香港不是独立国家,没有主权,也就不存在推翻国家的意思
控方继续追问:那如果这个人是想要恢复港英统治呢?
李教授:恢复统治和推翻政权不是一个意思
我们可以看到,狡辩到这种程度、完全在玩文字游戏,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当然,外网肯定一片“剥夺言论自由”“民主自由已死”的言论,但那又如何?
国安法就是港独分子无法逾越的屏障,不管他们狡辩的说法是什么。
欢迎关注我的公众号:任幻想的世界
看到更多有质量的长文和扯淡~
归根结底,还是假发鬼认怂了!
这群假发鬼,有本土的,有洋鬼子,一直架凌在我们的主权之上,为所欲为,吃里扒外。
直到前段时间,位置有不保的可能,才不得低头认怂。
港区国安法的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我想杀你全家就能杀你全家,你说了不算。”各个法条叠加起来就等于是在香港国安问题上给了中央近乎无穷大的授权,约等于“你想要圣旨我就给你写一条”。换句话说,港区国安法本身就是一把杀人的刀子——TG向来宽容,除非真的被惹毛了,否则肯定不会这么霸道而强硬地立法,而立法之后,就说明TG真的发了大火,真的要开始杀人了。
国安法在去年6月左右完成立法,到今年7月有黄尸被按国安法重判,从准备杀人到人头落地,整个冷启动时间周期差不多要一年零一个月。这个数字基本上反映了TG的行动力水平。
然后在今年的6月,同样也有一部杀人的法律通过了……接下来就可以等着看TG在境内事务上的行动周期了。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