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彬,感谢各位对我院检察工作的关注。3月28日下午,我院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在这里,我就大家可能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一解答。
一、陈某为什么要组织他人从香港偷渡入境?
在罗湖区检察院的相关通报中,已简要介绍了相关情况。今年以来,随着香港疫情的日益严重,部分居住在香港的人员,就想逃离香港,包括一些原非法进入香港打黑工的人员,纷纷想偷渡回乡,其中有一部分就打算从深圳非法入境。
从目前查明的情况看,香港一位“蛇头”,为组织4名人员从香港偷渡回内地,于是联系熟悉偷渡路线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要求陈某进行接应运送。经多次在深圳边境线勘查路线后,2022年2月10日,陈某从深圳穿越边境铁丝网抵达香港打鼓岭,其与4名偷渡人员接头后,带领4人翻越边境铁丝网抵达深圳。事后经检测,其中2名偷渡人员新冠病毒呈阳性反应。可以说,陈某为牟利,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我们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也严重违反了我市的疫情防控政策。
二、我们为什么要对陈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陈某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多次被判刑,有逮捕必要性,因而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另外,在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背景下,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类犯罪,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对陈某的依法批准逮捕,以及对社会通报相关情况等,能起到良好的警醒和震慑作用。
三、本案中还有没有涉嫌其它犯罪?
出于对新冠疫情的恐惧等,担心被感染而急于逃离,这种人之常情我们可以理解,但因此偷渡入境那毫无疑问是违法的。陈某已经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批准逮捕。至于其他人员,如陈某此次组织偷渡入境深圳的4名人员中,事后经检测2人呈阳性,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明知已感染新冠病毒,还偷渡入境并造成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那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从目前查实的情况看,暂无充足证据证明该2人明知自己新冠呈阳性还偷渡入境。但是,从现有的材料看,该4名人员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这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了,据了解公安机关也已经立案侦查。
四、这个案件给我们带来什么警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深圳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需要以扎实的手段“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我们都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珍惜并巩固这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于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欢迎各位关注我院知乎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各类相关检察工作,我院将依法及时发布,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再次感谢各位对我院检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用脚投票最真实。
自从选择躺平了之后,
香港的疫情忽然就很稳定了,
至少数据很稳定,
毕竟每天都稳稳的有200+的人因为疫情死亡。
香港常住人口740万,现在有23万现有确诊,等于现在有3.1%的人已经感染了新冠,
这些感染者里,又有7706的人死亡,等于感染了新冠的人,还有3.2%的死亡率。
面对大陆这一波疫情,
喊着与病毒共存的诸君,
用脚投票的时候到了。
不要怕嘛,就这感染人数和死亡率,怕啥嘛,
反正又没死到自己头上,
所谓脑萎缩jj萎缩脑血栓这样的后遗症,
毕竟权威机构也没有证实不是嘛,
再说就算这病毒是会反复感染的,不断进化变种,
怎么可能那么点背,就轮到自己呢?
建议送到病毒共存呼吁者的家里
生意做反了。知乎上这么多人对清零政策怨声载道,说影响自由影响赚钱。
你反向搞个从深圳去香港的,不是赢麻了吗?香港前段时间不是还在月薪三万多招募护工?你把这些人弄出去,既满足了他们在自由世界赚钱的愿望,自己也赚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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