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问题修改过,为防杠,截图存起来,原问题是这样的:
不如题主你开个公司,招聘她去你的公司上班,既满足了你的同情心,也给她了一份工作,这叫双赢。
如果后续又发生点类似江歌这样的事,你被拉去为她挡刀,为了友情牺牲了,那就是三赢了。你赢了,她赢了,吃瓜群众也赢了。
喜大普奔啊!
当你劝别人接纳一个人的时候,不妨先自己接纳她,如果你都做不到,那你又凭啥要求别人做到?
你要搞清楚,它并没有犯法,从头到尾都没有。
之所以能引起如此激烈而持久的讨论,就是因为其人之渣哪怕传言或者江湖故事中也从未出现过。这个人的人品之低劣已经超出了语言可以描述的范围,明确的说,我宁愿和一个黑社会大哥或者冲动杀人犯当同事,哪怕恋童癖都可以,也不会和它有任何交集。
当然,我可以不去举报它,因为似乎并没有对应的条例来限制。
但是我会毫不犹豫的辞职。
问题被修改过,不知道会不会被再次修改,现在是这样的,先复制粘贴在下面:
刘鑫(刘暖曦)假装改过自新后,如果不幸成了你的同事,你敢和她共处吗?
毕竟她身为一条毒蛇,也需要洽饭。那么如果她假装改过自新,应聘成功你的单位,不幸和你成为了同事。
你有胆量不辞职,不去举报她吗?
如果是在日本,碰巧在影视行业遇到,我想我会善待她,甚至还可以写剧本给她:
《我和男友的180天》
《门缝里渗进来的红色液体》
《无辜的我的欲望人生的真相》
在日本,佐川一政就受到媒体的疯狂追捧,还成为畅销书作家。
在中国,佐川一政这种人就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日本人包容性强,她又会日语,去霍霍日本人吧。
至于我,如果有幸和她在同一个单位,会在团建吃火锅的时候,友善地和她开玩笑:“馄饨好吃吗?多吃点。”
不说话怎么行,不说话叫冷暴力,叫排斥,我可不是那种冷酷无情不懂包容和宽恕的人。
我还会赞扬人力资源总监举贤不避亲的品质,给一个弱女子改过自新的机会。但老板会怎么想,我就不知道了。如果人力资源总监辞职了,那一定是因为他的善良感动上天,让他中了五百万,可以回家养老了吧。
事实就是由于她的薄情和毒舌,让江歌的母亲不肯原谅她,坚持诉讼。无论诉讼结果如何,江歌的母亲目的达到了,刘鑫(刘暖曦)社死得明明白白、彻彻底底。没有哪个人力资源总监敢冒天下大不韪,用这种流量明星。
如果有,那老板肯定觉得人力资源总监是竞争对手派来卧底的,然后把两个人都炒掉。
老板甚至不会关心她叫刘暖曦还是刘暖气,不关心她是无辜的还是有辜的,单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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