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中国法律行业如何跟互联网结合?

回答
中国法律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是一个深刻且持续演进的现象,它贯穿了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从信息获取、案件处理到法律普及和行业管理。这种结合极大地提升了效率、降低了成本、扩大了服务的可及性,并催生了新的商业模式。以下将从多个维度详细阐述中国法律行业如何与互联网结合:

一、 法律信息与知识获取的互联网化

这是最基础也是最广泛的结合方式:

在线法律数据库与检索系统:
海量法律法规的汇集与更新: 像“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法律101”等专业法律数据库,将海量的中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行政规章等进行数字化存储和分类,并提供强大的检索功能。它们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信息的快速更新和同步,确保用户获取的是最新、最准确的法律文本。
智能检索与关联分析: 这些系统不再是简单的关键词搜索,而是引入了自然语言处理(NLP)、语义分析等AI技术,能够理解用户的意图,进行更精准、更智能的检索,甚至能够分析不同法律条文之间的关联性。
案例检索与研究: 通过互联网平台,律师和法学研究者可以方便地搜索过往的判决案例,分析法院的裁判思路和法律适用的逻辑,这对于提高办案质量和预测案件走向至关重要。
在线法律知识分享与问答平台: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一些平台(如“律萝卜”、“找法网”、“来庭”)汇聚了大量执业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法律问答、合同审查等服务。用户可以通过文字、语音甚至视频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获得初步的法律建议。
法律科普与普及: 许多法律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学学者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知乎、B站等社交媒体和内容平台发布法律知识科普文章、短视频、直播,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公众普及法律常识,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在线培训与继续教育:
远程教育平台: 司法考试、律师继续教育等都大量采用在线学习平台,学员可以随时随地观看课程视频、参与在线测试、进行模拟考试。这大大节省了时间和成本,并提高了学习的灵活性。
法律实务技巧分享: 许多资深律师会在在线平台分享办案经验、法律实务技巧、庭审辩论方法等,为年轻律师和法学学生提供宝贵的学习资源。

二、 法律服务流程的互联网化与重塑

互联网正在深刻改变法律服务的提供方式:

在线案件管理与协作:
案件管理系统(Case Management System): 律师事务所普遍采用云端的案件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实现案件信息的集中存储、共享和协同办公。律师可以随时随地访问案件资料,更新案件进度,进行团队协作。
电子卷宗与证据提交: 在许多司法程序中,已经允许或要求通过互联网提交电子卷宗、证据材料。这大大加快了案件的流转速度,减少了纸质材料的成本和管理难度。
云存储与共享: 律师可以将案件相关的文档、音视频资料存储在云端,并与客户、合作律师进行安全共享,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效率和安全性。
在线证据收集与固定:
时间戳服务: 互联网时间戳服务可以为电子数据提供可靠的时间证明,有助于在法律纠纷中固定电子证据的时间,防止篡改。
区块链存证: 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证据存证(如合同、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可以保证证据的不可篡改性和可追溯性,在法律上获得更高的认可度。
远程证据收集: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互联网远程协助客户进行证据收集,例如通过视频指导客户拍摄证据照片或录制视频。
在线法律咨询与初步诊断:
即时通讯工具: 微信、钉钉等即时通讯工具在律师与客户之间沟通案件细节、发送文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视频会议: 律师可以通过视频会议与身处异地的客户进行沟通、会面,甚至进行初步的案情分析。
智能客服与AI问答机器人: 一些平台开始尝试利用AI技术构建智能客服或问答机器人,处理一些常见、标准化的法律咨询,减轻人工成本,并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
在线谈判与证据交换:
电子签名与合同签署: 利用电子签名技术,双方可以在线签署合同,省去了线下签字盖章的环节,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
安全的信息交互平台: 为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提供安全、便捷的沟通和信息交换渠道。

三、 司法程序的互联网化与智能化

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也在积极拥抱互联网:

网上立案、诉讼服务平台:
全国统一的诉讼服务网: 提供在线立案、案件查询、电子送达、文书下载、缴费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当事人无需到法院窗口即可完成大部分诉讼流程。
电子卷宗深度应用: 在一些地区,已实现案件卷宗的全面电子化,法官可以在线阅卷、审阅证据,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在线庭审:
远程视频庭审: 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远程视频庭审得到大规模推广。当事人、律师、法官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在线开庭,实现“面对面”的审理。这在跨区域案件、隔离人员案件中尤为重要。
庭审直播: 许多法院开始尝试庭审直播,增加司法公开度,接受社会监督。
智能审判辅助系统:
案件繁简分流与智能推荐: 利用AI技术分析案件要素,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将简单案件推荐给速裁团队,或者直接进行电子化审理。
类案相似性分析: 帮助法官快速检索和分析与本案相似的过往判例,为判决提供参考。
法律文书自动生成: 在部分标准化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判决书的部分内容)生成方面,AI技术已开始提供辅助。
电子送达: 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APP推送等方式进行法律文书的电子送达,提高送达效率,降低送达成本。

四、 法律风险管理与合规的互联网化

企业在互联网时代面临新的法律风险,互联网也为风险管理提供了工具:

在线合规风险评估与预警:
数据合规平台: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实施,企业面临日益严峻的数据合规挑战。许多公司开发了数据合规自查、风险评估、数据流转管理等平台。
舆情监控与风险预警: 通过互联网爬虫和NLP技术,实时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品牌声誉风险,并进行预警。
合同管理系统的数字化:
在线合同审查与管理: 利用AI技术进行合同文本的自动审查、风险点识别、条款标准化等,并构建数字化的合同库,方便管理和追溯。
知识产权保护:
在线侵权监测: 通过互联网监控平台,及时发现电商平台、社交媒体上的侵权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和维权。
电子证据存证: 利用区块链、时间戳等技术,为网络上的原创内容、技术成果进行存证,保护知识产权。

五、 新型法律服务模式的涌现

互联网催生了全新的法律服务业态:

法律科技公司(Legal Tech):
技术驱动的法律服务: 大量法律科技公司专注于利用AI、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为律师、企业、个人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它们可能是技术提供商,也可能是直接的服务提供商。
法律服务产品化: 将法律服务进行标准化、产品化,例如在线合同模板、智能法律咨询机器人、电子证据解决方案等。
在线法律服务平台:
聚合律师资源: 整合大量执业律师,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选择。
连接供需双方: 成为用户与律师之间的桥梁,让法律服务更加便捷易得。
争议解决机制的创新:
在线调解与仲裁: 一些纠纷解决机构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调解、仲裁服务,尤其适用于商事纠纷和电子商务领域的纠纷。
诉非结合: 将非诉法律服务(如合规咨询、风险管理)与诉讼服务相结合,通过互联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解决方案。

六、 挑战与未来展望

尽管结合广泛且深入,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在线处理大量法律数据,如何保证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和滥用是关键。
法律法规的滞后性: 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现有法律法规可能无法完全适应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
数字鸿沟: 部分人群(如老年人、偏远地区居民)对互联网接受度不高,可能导致法律服务的可及性不均。
AI的伦理问题: AI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如辅助判决、预测结果等,涉及伦理和公正性问题,需要审慎处理。
律师执业能力的转型: 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新技术,提升利用互联网工具的能力,从传统的服务者转变为技术赋能的服务者。

未来展望:

AI在法律领域的深度应用将更加广泛: 从证据分析、法律研究、文书起草到庭审辅助,AI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去中心化技术(如区块链)在证据存证、合同管理、跨境交易等领域的应用将深化。
法律服务的个性化、定制化将进一步提升: 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需求,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
跨界融合加速: 法律科技公司、互联网巨头、传统律所将有更多的合作和竞争,共同推动法律服务创新。
法律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 适应互联网时代对法律人才的新要求。

总而言之,中国法律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融合过程,它正在重塑法律服务的价值链,提升司法效率,扩大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并为构建更加公正、高效的法治社会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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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看过中伦合伙人贾明军律师写的《人在律途》,会看到一段关于贾律师创业早期和同事们一起搭建论坛的内容。这大概是十几、快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今天大家眼里高高在上的各大所高伙,在十多年前互联网兴起的时候,有不少当年都做过这件事。他们不是搭建自己的网站,就是搞自己管理的论坛。有的论坛成为了高伙发光发热的起点,有的网站发展成了门户类网站。

就像今天很多年轻的律师网红一样,当年因为对互联网敏感,获得了流量的那一批律师,某种意义上克服了营销的瓶颈。但是新的问题也接踵而来。律师创业的初衷大部分都是案源,但是要想把在线的流量转化成律师费,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经常是流量有了,但是就是见不到案子。

这个问题,有些律师很快解决了,也有些律师在面对流量变现问题的时候,想到了另外一种思路。

毕竟,就和今天一样,也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喜欢办案子。

有的律师有了案子,会开自己的律所,或者发展自己的团队。也有的律师,或者学法律的准律师,有了大量流量之后会更愿意把案子介绍出去。

因为互联网的自然流量是一个全国性的大流量,同时,又是以小案子为主,对大部分律师来说,这些非本地的、标的额小的流量不能转化成律师费。于是就有人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不赚律师费,我去赚流量带来的广告费,然后我把案子全部介绍出去。

于是就有了互联网门户。


我刚入行的时候,经常接到各种骚扰电话,大多是来自某网,邀请我们注册会员。法律门户网站因为建站建的早,前期有大量的自然流量,就想到通过广告的形式来回流现金。因为我的老师本身很有名气,所以可以说上至各个门户的老板,下至销售人员,我都有一个全面的接触。

其中接触最多、时间最长的一个小伙子姓华,和华晨宇一个姓。这个小伙子原来是他们团队最好的业务员,大概坚持了四五年左右,最后还是辞职了。而那一批业务员,几乎没有坚持下来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这个业务模式并不是很成功。

今天我们就不太容易接到加会员的电话了,也不怎么接到帮你推广的电话了(几乎总是从厦门打过来),一接起陌生电话,就是劈头盖脸的一句:

您好,我是做诉讼保全的!

法律门户的没落,这里面有四个方面因素:

1、律师行业总体行业规模很小,在那几年一直在500亿的水平;

2、自然流量的红利逐年下降,被百度推广吃掉;

3、需要做营销的律师很穷;

4、法律门户需要同时获得两种客户:律师会员 和 法律咨询的普通客户。

首先做法律门户,他的咨询量是不可能靠单个律所的律师撑住的,必须说服大量的律师加会员。

一般是采用电话外拨来解决这个问题,企业要组建一个销售团队,每天给全国律师打电话,让这些律师来注册会员,进而在这些会员中寻找他们的客户。

律师愿意来网站打广告的前提必须是有大量客户来咨询,所以从获客角度说,网站不得不支付双份的成本,既要有律师解答咨询,又要有客户来提问题,相当于用两倍的销售成本获得对接的收益,讲真的有这个干劲,对接贷款或者直接卖车、卖房都成功了。

法律类的获客成本相对其他行业还是很高的,因为法律服务本身不是个日常时间,按照今天中国一年打官司的数据,平均每个中国普通人70年才能摊上一次上法庭的机会,这也就意味着当网站付出大量的成本获得流量的时候,其中真正有需求的客户很少。

在网上有需求的客户,需求标的额相对又比较低,那么律师收费就再降低一个台阶,而律师是不可能愿意支付超过律师费的广告费的,实际上一个律师支付广告费的心理价位,最多不会超过20%,长期来看也就是10%甚至更低,也就是说你想要赚律师们一块钱,你就要让律师赚十块钱。

总的来看,上述因素结合到一起,法律门户付出的获客成本,总会大于她从律师身上赚到的广告费,为了盈利,广告费(位)就必须提高到某个水平,但是这样律师又不可能赚钱,所以就会出现律师会员,尤其是付费的律师会员流失率很高的问题。很多律师买了个广告位之后就再也不续费了。

fapuzy.com/registers? (二维码自动识别)

我今天是从结果上反推过程,可能难免有些偏颇,但是总的来说,大概到2013年、2014年,第一代法律门户的销售们基本都离职了,这时候,又诞生了第二代法律和互联网+。

赚广告费不赚钱,那么赚律师费如何?

法律门户会思考这些问题,所以就有了不收广告费,按照电话收钱、成案后收钱等等各种模式,甚至不久前还有人被忽悠着做法律门户风险代理的转化——你给我交多少广告费,我保证你每年多少创收。当然,很快就失败了。

有的平台是这样尝试的,就把运营模式从收律师广告位,转型了直接卖法律服务产品,其中几个大类别就是:律师函、企业法律顾问、遗嘱、租赁合同等等。其中在线的法律顾问业务,据说是得到了一定意义上的成功。

我们国家互联网行业有个成功模式,就是抄美国的成功案例,当时据说美国的一些网站也搞这个模式,叫做互联网法律服务的2.0版本,于是这些国内做法律互联网结合的也自称是第二代产品。知名的案例就不多说了。现在美国又开始说人工智能结合法律,所以国内也开始研究是不是律师都快失业了。

第二波创业也是鲜有成功,现在这类型的网站目前基本也淘汰的差不多了,我曾经在这些企业上班的年轻同事,最终也惨遭裁员,没了整天写合同的苦差。

除了转化问题外,大部分这类创业失败的原因还包括一部分管理问题。


大概数年前,某一线律协一位副会长想要搞一个创业,因为他手上有不少可以利用的资源——主要是律师会员,他想搞一搞法律和互联网结合,就请我和另外一位法律网站的总裁吃饭。

大佬的思路是这样的,我手里有数万律师资源,我可以搞一个网站,只打流量,然后把流量分配到这些律师那里,由律师给我变现。

这个模式其实在当时来看就已经比较落后了,而参与饭局的老板恰好是一个非律师,无意中投资开了律所。这位非律师老板就劝大律师不要创业,话是这样说的:

1、你们律师创业基本不会成功;

2、你们不愿意承担风险;

3、你们都是想,半年回本,一年就要盈利,不盈利就不做了;

4、我今年计划烧800万,到目前为止烧了600多万,我担心怎么把钱烧完;(当时已经接近年底)

这顿饭成了一顿劝退的饭,从头劝到尾,一个非律师老板加上一个总是爱指出为什么事办不成的我,让饭菜的味道都变差了。老律师是否创业,我今天不得而知,我相信就算他真的投钱进去,今天这个网站大概率也是不了了之,不至于我们大伙听都没听过。

今天法律和互联网结合,基本是法律占了上风。大部分苦于营销的律师,或者功成名就但是有更高追求的律师,都羡慕互联网行业的ABC轮,做着上市的梦。这里面没有本钱的律师就不提了,因为大部分都是做了梦,连个架子都没有,但是也有些律师是下了血本的一顿操作,不成的也是比较多。

在饭局4条的基础上,我把过去经历过的几百次律师创业给大家总结一下,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有的律师是请我去三亚做游艇的,但是我也还是想把他们归纳到创业失败的案例里。

律师搞不成互联网,一般都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爱装,爱吹,总是想讲个故事,炒个概念。你去问任何一个律师老板的互联网产品,我敢保证他都有本事给你说成行业里“独一无二”的划时代产品。这一点就和锤子手机一样,虽然长得和别人基本没啥区别,但是就是能说成匠心独具、创意无匹。你们总是觉得老罗能吹,那一定是因为你平时和律师们接触太少。

第二,包装都是精美的,包括网站的UI都很漂亮,甚至互联网企业的办公室也基本都是律所的风格——互联网企业都是乱得很,没事大家去知乎溜溜,就知道程序员们的办公室都是什么德行,但是只要和法律一结合,得,大办公室,大会议室那就是必须的。几个老板必须一人一个大房间,大厅和前台搞的巨大无比,就是找不到程序员的工位。

第三,钱都是爱花别人的。大律师总是很多企业客户,企业客户容易被律师忽悠着投资。律师害怕风险,但是并不害怕别人承担风险,所以经常会看到有一些投资人听到法律+互联网这个概念后,就一往无前了。一般来讲结果是这样的,非律师投资律所,干好的不多,但是绝不是没有;非律师投资律师去搞法律以外的行业,通常血本无归。

第四,不懂互联网行业的管理。大律师和码农是基本没法正常沟通的。码农听不懂律师的需求,律师搞不懂码农的工作。律师老板不知道该外包还是该自己搞,所以鲜有成功案例。我说的成功案例,纯粹是站在用户角度,一个功能完善,用着舒服的产品。要不就没功能,要不就不舒服。

第五,不担风险。这里的不担风险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大部分律师不愿意丢掉业务。一来我没见过谁注销了律师证开互联网企业,二来律师们大概率还要发展自己的业务。首鼠两顾。干好一个事,首先就是专注。专注这个品格在同时办好几个案子的律师界是不存在的,我们经常在饭局上又听到某个大律师说,最近投资了个手游,或者投资了个这个那个的。

大家都是天天做加法,但是不爱做减法,一个案子(项目)还没完,就急着去搞下一个案子(项目)了。


我讲这些我是说什么呢?

互联网和法律结合,千万别让搞法律的参与。非律师创业,律师去搞股权架构之类的挺好,你让律师创业,他是不是填进去一群实习律师和法学生做基层都很难讲。如果有人想发展互联网和法律结合,那么我认为成功的先决条件是它本身就应该是一个互联网企业,而不是一家律所。

这几年干得好的几家,除了个别律师大牛确实令人钦佩之外,我比较佩服的是icourt的胡老师。胡老师通过做律所的项目管理软件快速占领了市场。大家知道,胡老师是做培训起家的,他的思维和我们律师的思维有了很大的差异。

别的不说,同样是搞线下,我很少见到律师事务所搞得比icourt好。同行们总是认为实习律师万能,其实哪个专业的学生都是各自专业的人才,光是办会这一项,人才就分三六九等,不存在法学院出来的人可以当贤者之石用的道理。

今天中国最牛的几个互联网企业,阿里、腾讯、字节跳动,百度,基本上都对法律这个冷僻行业兴趣不大。百度曾经一度搞过一个产品叫百度律师,想要用他的头部流量来参与到法律服务这个垂直领域。但是百度有个特点,就是除了百度推广,基本什么产品都做不太好。这一点是他发挥一直特别稳定。

其他的企业有涉足的是人工智能方向,但是短期内我们还看不到什么能颠覆律师界的产品。甚至退一步说,短期和法律相关的互联网产品,应该是一个能上市的都没有。

目前我比较看好一个产品,就是天眼查。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天眼查它具备几个特点:

第一,流量大。这个是互联网时代,目前少有的红利。他的流量不需要去百度买,不会出现给百度支付广告费再扭脸找律师要的尴尬问题。

第二,定价明确,UI简单,没有广告位。

第三,开发能力强大,碾压绝大多数律师的互联网企业。

第四,法律和他的主营业务靠的很近,查老板查关系,还查个什么来着,做法律服务顺手就做了。

最主要的是,创业主体不是律师,不着急变现,只要能给核心产品带来附加值就行。这样他有充分的时间占领市场。


商业社会,不存在必然胜出的产品,只要你不断尝试,成功又非常甜美。

这不代表我们就应该无脑的反复做同一件事,因为失败总是可以总结经验的。我写这篇文章,不在于说怎么做成这件事,或者预测某个产品是否能成功,而是在于通过总结过去这些失败的教训,帮一些脑子不冷静的律师、所主任、还有投资人泼一泼冷水。

每个人都觉得我的创意无敌,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如果你看自己,不看过去,不看历史,不踩着别人的尸体前进,你就不过是和中国的买房人一样,一遍遍重复过去失败的故事。开发商会积累经验越来越擅长对付业主,而业主永远在买房时不看合同,大笔刷刷刷就签字。

如果我们能在过去的失败中总结教训,多一点务实,多一点长远的眼光,尊重其他行业的创业规则,我们才能更早看到法律和互联网真正的结合,产生一个法律版本的,不说太高的目标吧,至少有一个丁香医生怎么样?


前两天我的年轻朋友请我吃饭,也是正在创业,对于该如何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设想,要找我论证。小朋友大几十万的创收,在同龄人里算是翘楚。但是对于未来的发展,他还有无限的遐想。

我问他,你的目标是什么?他说:要轻轻松松赚大钱。

在这个目标之下,思考的方向就是,一不能办案子,二不要开律所,一定是要把法律和互联网结合在一起,因为律所上不了市,但是互联网公司可以上市。这一番总结下来,似乎不搞个法律和互联网结合都不行了。于是整个氛围就朝着这些李子柒、摩拜、瑞幸咖啡的现象级致富去了,法律渐行渐远。

说着说着,突然就提到了讲故事。

年轻人嘛,创业就涉及到资金问题,那么拉个投资就是当务之急。讲故事这三个字,一下子就让我想起十年前我的另一个朋友。当年大家都很年轻,在律所上班,但是他很早就走了。

每隔那么几年他就回来一次,每次见到我,他都给我说,他要颠覆律师界

我记得有一次,他还给我说,他见了李开复,他要给李开复讲故事。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这位朋友已经相忘于江湖,是否颠覆了律师界,显然是没有的。

80后的那位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回到这一晚,在饭局上,90后的这位想要颠覆律师界,飞升到其他世界从此不再做律师的小朋友就告诉我,语重心长的说:

徐律师,你不懂我们90后的心理。你知道我们要的是什么?

我们90后要的是:不累,有自己的时间。你看你这样管理律所,多累!我们一看,律师混的不行,累死累活,律师混得再好,最多也就是你这样子,累得要死。我们就觉得当律师,没前途!

我说那你不想累,还要有钱,你拿时间干什么?

他说了一句逼格很高的话:我可以喝喝茶、看看书,岁月静好。

我突然觉得自己老了。以前很多人管我叫徐叔,我一直觉得把我叫老了。可是在听到小朋友人生理想的一刻,我有所顿悟,感觉自己确实境界不足。

以我这颗老化的脑筋,如果我讲好一个故事,法律就和互联网结合了,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啊。

我感觉,或许有一天,你们可以叫我故事大王。

我不会讲故事,但是我可以把别人讲的故事讲给你听。

因为颠覆律师界的故事,我听了太多了,但是今天中国法律行业和互联网也没生下一儿半女。

等我故事再多给你讲几个,那真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

不知道哪位能有李开复的慧眼,也给我上个市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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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法律的适用和判罚并非一成不变,某些案件中呈现出相对“轻”的惩罚,其背后涉及多重复杂因素。这并非简单的“不严厉”,而是国家法律体系、社会现实以及特定时期政策导向综合作用的结果。要深入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从几个关键维度进行剖析。首先,刑法理论的指导思想是影响判罚轻重的重要基础。中国的刑法体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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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法律在保护坏人”的说法,其实是一种非常复杂且情绪化的概括,背后反映了一些社会现象和民众的观感,但它本身并不完全准确,需要深入剖析才能理解其产生的原因和背后逻辑。首先,要明确的是,任何国家的法律体系,无论设计初衷如何,都不可能绝对完美,总会有一些被解读为“保护坏人”的情况出现。这背后可能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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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中,“寻衅滋事罪”常常被视为一个争议性极大的罪名,一些法律界人士和公众将其称为“法律的耻辱”。这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其背后有着复杂而深刻的原因,主要集中在罪名的模糊性、滥用风险以及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蚀等方面。首先,罪名的模糊性是核心问题之一。寻衅滋事罪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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