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秦始皇的黑料是否都是儒家编造的,其本人其实是一位仁慈爱民的君主?

回答
关于秦始皇的“黑料”是否为儒家编造,以及他本人是否是一位仁慈爱民的君主,这是一个极具争议且复杂的话题。要详细探讨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跨越历史长河,仔细审视当时的史料,并理解不同史学观点形成的背景。

“焚书坑儒”:历史事件与儒家叙事

最常被引用的秦始皇“黑料”,莫过于“焚书坑儒”。这确实是儒家史观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是秦始皇被描绘成暴君的标志性事件。

焚书: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除秦国史书、医药、占卜、种子等书籍以外的诸子百家书籍。目的是为了统一思想,消除异议,巩固中央集权。
坑儒: 公元前212年,因方士侯生、卢生等人欺骗秦始皇,逃亡后又诽谤他,秦始皇震怒,下令在京城搜捕议论和诽谤朝政的儒生和方士,坑杀了460余人。

儒家的视角与“黑料”的形成:

毫无疑问,儒家学派是“焚书坑儒”的直接受害者。在秦朝覆灭、汉朝建立后,汉朝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需要确立自己的正统地位,并需要一个被普遍接受的意识形态。儒家思想在汉武帝时期被“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成为了官方意识形态。

在这个过程中,儒家学派为了将自己塑造成受迫害的真理代言人,并确立自己与残暴统治者秦朝的对立,必然会对秦始皇进行负面描绘。

1. 意识形态的对立: 儒家崇尚仁政、礼乐,强调道德教化,而秦朝推行法家思想,重法治,强调严刑峻法。焚书坑儒直接打击了儒家的学术传承和传播,其造成的文化断层和人才损失,在儒家眼中无疑是不可饶恕的罪行。
2. 政治合法性的构建: 汉朝需要证明其推翻秦朝的合法性,通过将秦始皇塑造成一个比压迫更甚的暴君,可以更有效地证明自己是替天行道、拯救黎民百姓的。
3. 史书的编撰权力: 汉朝建立后,史书的编撰权掌握在官僚手中,而官僚阶层中,儒家学者占有重要地位。他们会根据官方的意识形态和自身的立场来记载历史。例如,《史记》是司马迁在汉朝时期所著,虽然司马迁力求客观,但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个人经历(受宫刑后继续修史)也可能对其叙事产生一定影响。

秦始皇“仁慈爱民”的另一面?

然而,将秦始皇的“黑料”完全归结于儒家编造,也可能过于简化历史。秦始皇的统治,尤其是在统一六国和建立中央集权的过程中,本身就带有严酷的一面,而他的政策也并非完全是为了“暴虐”而存在。

1. 统一的代价: 秦始皇结束了长达数百年的诸侯割据,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这是一项伟大的历史功绩。但统一的过程必然伴随着战争和征伐,这是那个时代无法避免的。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如长城、阿房宫、骊山陵,也需要大量的民力物力,这必然给民众带来沉重的负担。
2. 统一思想的必要性: 在那个时代,思想的混乱和诸侯国的林立是导致战乱的重要原因之一。焚书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统一思想,避免思想的冲突引发政治动荡。尽管方式极端,但其背后有政治现实的考量。
3. 法家思想的运用: 秦始皇推行法家思想,重法治,这在当时可以有效地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法家的核心是“法不阿贵”,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是针对贵族而言)。相比于春秋战国时期贵族特权横行,法治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改善了普通民众的生存环境,避免了无休止的内乱。
4. 对统一的贡献: 秦始皇统一了文字、度量衡、车轨,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为后世的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本身就是一项造福于民的政绩。

史料解读的复杂性:

我们今天能够了解到的秦始皇,几乎都来自于后世的史书,特别是汉朝史书。《史记》虽然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但其作者司马迁生活在汉武帝时期,汉朝对秦朝的批判是那个时代的普遍思潮。

“焚书坑儒”的夸大? 一些历史学家认为,“焚书坑儒”的记载可能存在夸大成分。例如,“坑儒”的“儒”字,可能包含的不仅仅是纯粹的儒生,也包括一些方士、术士,这些人当时的行为对秦始皇构成了直接的威胁。而且,汉朝史书对秦始皇的负面评价,也可能带有“去秦化”的政治目的。
“仁慈爱民”的界定: “仁慈爱民”是现代的观念,用以评价古代君主,需要考虑到当时的社会背景。在那个时代,统治者往往需要依靠严厉的法律来维持统治,强调“德政”和“仁政”是后来的发展。秦始皇的统治方式,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否完全可以被视为“不仁慈”?这需要更 nuanced(细致)的理解。

结论:

儒家的叙事确实是塑造秦始皇负面形象的重要因素。 “焚书坑儒”作为儒家学派遭受打击的事件,自然会在其史观中被放大和批判,以彰显自身与残暴统治者的对立。
秦始皇的统治本身具有严酷的一面。 统一战争、大规模工程建设、严刑峻法,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给当时的民众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秦始皇的统治也有其历史进步性和积极意义。 他的统一大业、制度创新,为中华文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将秦始皇简单地描绘成“黑料都是儒家编造”或者“绝对仁慈爱民”的君主,都可能过于片面。 历史人物的评价,需要我们剥离后世的意识形态滤镜,更全面、客观地审视其行为的动机、方式以及产生的后果。

更准确地说,秦始皇是一个在特定历史时期,以极端手段实现伟大历史目标的统治者。他的功过是非,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那个时代的复杂性,也折射出后世史学家如何解读和构建历史。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好人”或“坏人”,而应该理解他作为一位历史人物,其行为所带来的多重影响。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说秦始皇仁慈爱将倒是真不为过。。。秦王政不仅善于用人,而且对于手下将领几近无限宽容,甚至可以说是惯着用的。秦军历次战役期间,似乎都没听说过嬴政干预将领指挥,如果这样还打输了,将领也一般都没事,秦王自己主动承担责任。这点不仅在后来的“两千年封建社会”里极为罕见,甚至有了点“理想国”的味道(我有一次用这个词来评价三国演义里的曹操)。


尉缭投奔秦王政之后,秦王认为他是个军事奇才,礼之甚厚,允许尉缭使用和自己同等的礼节(也就是赋予了尉缭不必向秦王行君臣之礼的特权,体任自然),并规定自己的衣服饮食必须与尉缭一样。

李信提出只用20万就可以灭楚之后,秦王政当面夸奖了一番李信,结果李信被楚军打得大败之后,秦王虽然”大怒“,但李信似乎却也没摊上什么大事,总之后来还是接着带兵,仍然还是秦军重将之一,与王贲一起指挥了灭燕、灭齐之战。

《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而王翦子王贲,与李信破定燕、齐地。

秦王自己则去了王翦府邸,亲自向王翦赔礼道歉,重新启用王翦为主帅伐楚,此后王翦提出的任何兵力、后勤要求,秦始皇都一一答应,王翦要求赏赐、田宅,也都给了(传统说法是王翦为了消除秦王政的疑心),都可以给,没有什么不能给的。

始皇闻之,大怒,自驰如频阳,见谢王翦曰:”寡人以不用将军计,李信果辱秦军。今闻荆兵日进而西,将军虽病,独忍弃寡人乎!“王翦谢曰:”老臣罢病悖乱,唯大王更择贤将。“始皇谢曰:”已矣,将军勿复言!“王翦曰:”大王必不得已用臣,非六十万人不可。“始皇曰:”为听将军计耳。“

此外也可以看出,嬴政虽然私下里也认为”李信果辱秦军“,但李信却并没有被革职,也许只是秦王政压抑住了自己的怒火(最后会说到)。后来王翦率军与楚军对峙一年,嬴政不闻不问,直到王翦发力歼灭了楚军。


后来南征百越,又发生了几乎如出一辙的事情。秦军的第一波攻势,由于人地不熟,加之越人夜袭,秦军几乎全军覆没,“伏尸流血数十万”(《淮南子》),连主帅屠睢都被击杀。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又使尉屠睢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使监禄凿渠运粮,深入越,越人遁逃。旷日持久,粮食绝乏,越人击之,秦兵大败。秦乃使尉佗将卒以戍越。

按照一般说法,赵佗很可能就是秦朝第一次岭南远征军的副将,因为屠睢死后,赵佗接管了岭南秦军残部。如果这种说法可靠的话,赵佗就是秦军惨败最大的直接责任人(屠睢已经丧命了),但是又一次,赵佗好像非但没有什么事,还能接着领兵。秦始皇的做法是另外派了一个主帅任嚣过来(据说这个任嚣之前也打过败仗,但我没査到史料),带来增援部队以及大量平民,与赵佗继续南下。

也就是说,秦始皇可能又一次自己承担了战败的责任,并吸取第一次远征孤军深入的教训,发动了大量移民和商人配入远征军,边打边殖民。最终,任嚣、赵佗看到了大海,整个东亚都再没有可以征服的地方了,后来赵佗更是当上了第一代南越王。

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


换句话说,秦始皇是如此惯着手下的将领集团,最后任嚣却依然评价说“秦无道”,那可能就是真的了。至于他是怎么知道的,秦又是怎么个无道法?第二次远征随秦军出征的大批逃亡民众、商人以及已经成家的普通百姓大概都并不是自愿来的。

至二世时,南海尉任嚣病且死,召龙川令赵佗语曰:“闻陈胜等作乱,秦为无道,天下苦之,项羽﹑刘季﹑陈胜﹑吴广等州郡各共兴军聚觽,虎争天下,中国扰乱,未知所安,豪杰畔秦相立。南海僻远,吾恐盗兵侵地至此,吾欲兴兵绝新道,自备,待诸侯变,会病甚。且番禺负山险,阻南海,东西数千里,颇有中国人相辅,此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国。郡中长吏无足与言者,故召公告之。”被佗书,行南海尉事。

或许尉缭自己的评价是最为接近事实真相的:

缭曰:“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

换句话说,尉缭认为,秦王是如此渴望胜利,已经到了为了赢不惜一切的程度,不断压抑自己本性而拼命礼贤下士也是其中一种体现。有求于人时,秦王可以非常虚心诚恳,但他一旦彻底得志,也会为了达到自己目的不惜一切代价。如果秦王得到了天下,则天下人都将成为他的奴仆。所以秦王可以说是典型的善待良将而骄于百姓,只可共忧患而不可共安乐。

user avatar

如果觉得史记之类的史书夹带私货,那就看看原始的史料吧:

在秦国、秦朝,老百姓被严格按照比监狱还严酷的规矩连坐成什伍,为官府服更戍徭役还得自费,没钱就借官府的,债务多了还不上就成为居赀,给官府劳役抵债,最后很容易沦为奴隶。里耶秦简7-304记载秦始皇二十八年,一个总编户人口才两千人左右的小小迁陵县,奴隶、居赀就有一百八十九人,一百五十一个隶臣妾当年就死了二十八人。死亡率如此之高,可以想见其酷烈。

里耶秦简9-1322记载,有的徒隶“白粲”在押运路上就死掉了,9-1497+9-2236记载女奴婢“红”自杀后,她仅有的两件衣服也被少内官没收。

岳麓秦简1003+0998+C10-4-13记载,秦国的徒隶城旦舂中甚至有很多还在蹒跚学步的婴幼儿,这些婴幼儿也全部要“衣傅城旦舂具”,穿奴隶衣服和佩戴刑具。在秦始皇陵旁的赵背户刑徒墓地,埋葬了大量非正常死亡的徒隶和居赀,其中还有妇女和儿童。M35出土的儿童骨架,下肢残断;M41遗骨头上有刀伤,腰部被斩断;M34出土五具骨架,全部是被肢解的;M33的骨架有刀伤,俯身做挣扎状(《文物》1982年3期)。

所以,在秦国统治下,不是六国民逃往秦国,而是秦民逃往六国。

岳麓秦简记载了一个叫“学”的秦国少年伪造将军冯毋择的私信,想从胡阳少内官那借钱、买衣服和兵器,然后“去邦亡荆”,即逃亡到楚国去。这位少年的父亲因为居赀服劳役,受到了秦吏的鞭笞,回家打儿子泻火,所以“学”很痛苦,决定逃到楚国去。

在另一件文书中记载,一个秦国老百姓叫“多”,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就和自己的母亲“儿”一起“亡荆”,即母子一起冒险逃亡去楚国(《文物》2013年5期)。

除了逃往楚国,也有秦人逃往魏国的,岳麓秦简《魏盗杀安、宜等案》简164记载,一个在官寺劳作的隶臣逃亡,买了大刀,打算杀人抢钱作为路费,要“亡之魏”,逃到魏国去。他被秦国抓住后,判处了“磔”刑,即割裂肢体处死。从这些材料看,秦人逃楚国的比较多,也有逃魏国的,逃亡过程中往往还伴随一些犯罪活动,也可见秦统治下人们的精神面貌。

正因为大量秦人的逃亡,秦国的统治者专门制定了残酷的《亡律》来惩治逃亡问题。岳麓书院藏秦简2088记载,匿藏逃亡者的,与逃亡者同罪。简2009记载逃走的城旦舂被抓回来,脸上刺字,哪怕自己回来自首,也要鞭笞一百。怀孕的女舂,则用大铁刑具束缚。简1997记载,牧马的城旦逃走被抓回,要砍掉左腿,继续当城旦。男女百姓逃亡,其家人要被判处迁徙,基层干部里典、里老不报告也要被罚款甲和盾。

除了单独逃亡,秦简还记载了“群亡”,即秦民的集体逃亡。简2065+780记载,如果让隶臣逃亡到边关外的“蛮夷”部落,从提供消息的人到逃亡者,都要被脸上刺字判处为城旦舂劳作。如果是逃到边关内部的蛮夷部族,就要将提供消息的人脸上刺字判处城旦舂。简187记载,如果是蛮夷部落的人来引诱秦民逃跑,就要被脸上刺字判处城旦舂,逃亡的秦民十四岁以上的判处为隶臣妾,是奴婢的话就要脸上刺字交还给主人。

在出土的睡虎秦简里,还有这样的规定: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

意思是有盗贼拿刀砍人,你在百步之内没有行动的话,就要罚款两副铠甲。

当时的两副铠甲,价值可以让一个中等家庭倾家荡产了!你愿意生活在这种地方吗?

或采人桑叶,臧()不盈一钱,可(何)论?赀(徭)三旬。

有人偷摘别人的桑叶,赃值不到一钱,如何论处?罚服徭役三十天。

一钱桑叶才多少,却要徭役三十天,刑罚真够重的!

有廿五年闰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 王告将军:贾门逆旅赘后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杀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从军,将军勿恤视烹牛食士,赐之参饭而勿予肴。攻城用其不足将军以堙壕。

王命令将军:商户赘婿还有耕种建筑不卖力的,我都不喜欢。想把他们杀掉,但不好连坐。现发配从军,无需怜惜给肉吃,只给吃三成就够了,攻城时就当炮灰去填壕。


战国时代齐人鲁仲连曾经说过,如果让秦国来统治,他宁愿选择跳海自杀。从新发现的简牍和考古材料来看,他的感受并不是夸张。

李学勤说:“有的著作认为秦的社会制度比六国先进,我们不能同意这一看法。从秦人相当普遍地保留野蛮的奴隶制关系来看,事实毋宁说是相反”(《中国古代文明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72页)。正因为秦国统治更野蛮残酷,所以秦人大量地冒着生命危险逃亡到六国,不但有个体逃亡,还有集体逃亡,其中一些甚至宁愿逃亡到边关外的蛮夷部落去。



回应评论里一些知友的疑惑:

关于是否有多与母亲逃亡楚国的记载,文物2013年第05期--岳麓书院藏秦简_为狱等状四种_概述_陶安 - 百度文库,表二。

关于小孩带刑具见岳麓书院藏秦简(伍),制詔御史:聞反者子年未盈十四歲有 (罪) 城旦舂者,或嬰兒 。 尚抱負及毚(纔)能行,縣官即皆令衣傅城旦舂具。其勿令衣傅之。

关于学不堪父亲暴打后逃亡,也可以参照睡虎秦简里的规定:

「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可(何)谓「非公室告」??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而行告,告者罪。告者罪已行,它人有(又)袭其告之,亦不当听。

“子控告父母,奴婢控告主人,非公室告,不予受理。”什么叫“非公室告”?家主擅自杀死、刑伤、髡剃其子或奴婢,这叫非公室告,不予受理。如仍行控告,控告者有罪。控告者已经处罪,又有别人接替控告,也不受理。

要是学能有地方主持公道,又何必冒险逃亡呢?

原答案中,一个总编户人口才两千人左右的小小迁陵县奴隶、居赀就死了一百八十九人,有错误,应为:一个总编户人口才两千人左右的小小迁陵县,奴隶、居赀就有一百八十九人。谢谢知友指出,已更正。

秦律与六国法律的对比,由于六国史料毁于秦火,目前只能在出土的竹简中寻找蛛丝马迹,可以对比一下秦与楚的司法差异:包山楚简131-139记载了舒庆杀人案例,被告对判决不服而上告,最后闹到了楚王那里,可以看出楚国对于刑事判罚的审慎态度,又如简15-17的案例,当事人指控主审官执法不公,最终也闹到了楚王那里,这都和秦国的轻罪重判的严苛律法,以吏为师的司法制度形成鲜明对比。
当然,战国是一个以邻为壑的年代,在孟子眼中,各个诸侯国都是五十步笑百步,战国时代更像是一个互相比下限,不断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

真正的转变还是在汉代,汉文帝说的好:

汉文帝说: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用来制止暴力,从而实现引导百姓从善的目的。现在,犯罪的人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却还要连累他们无罪的家人,比如说:父母、妻子、儿女等。我认为这种办法很不可取。你们怎么看呢?

廷尉是负责执行法律的主管部门,对汉文帝说:之所以要牵连家人,是因为要让有心犯罪的人有些牵挂,他们觉得干系重大,自然也就不犯法了。最重要的是,连坐法是秦孝公改革的关键,正是在这种制度的保障下,大秦国力如日中天,最后兼并天下,所以,还是不要废除的好。

文帝继续说道:法律公正,百姓自然忠厚,判罪得当,百姓自然心服。再说,利用法律引导百姓向善的根本在于官吏,如果法律既不能引导人民向善,又不能公正执法,那就是逼迫百姓去干凶残的事。这样,制定法律的初衷就不复存在,这样的法律有什么好的呢?你们再想想。

以秦律那种事无巨细,轻罪重罚的做法,结果只能是: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所谓汉承秦制,这句话出自汉书:汉家承秦之制,并立郡县,主有专己之威,臣无百年之柄。

这是针对郡县制说的。

萧何从秦宫里抢救出很多典籍,制定萧规,对秦朝制度肯定多有借鉴,但汉朝并不是照搬秦制,对那些严苛的、偏激的制度也做了摒弃。

所以汉承秦制只是有选择的借鉴,并不是复制粘贴。

而且汉朝的治国思路和秦朝是大相径庭的,汉朝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基层自治,而秦则是以吏为师,对基层实行严密控制,汉朝实行马上得之马下治之,实行文治,而秦朝则始终把国家当成军队管理,走军国路线。

user avatar

太行一棵草的答案我记得在《南方周末》见过原文,不知道是否原作者就是回答者。在这里说一下我的看法吧。秦律确实是很严苛残酷的,但我还是那句话,以战国七雄,汉朝的统治特征来说,一个好鸟也没有。对君主专制时代抱有贤君政治期望的,骗自己玩玩就行了,错误引用,曲解史料来给自己的理论背书的,大可不必。

论者的论述错误如下:

1.所引用的秦律律文大多数不是秦始皇时代所编纂的,比如云梦秦简中的《秦律杂抄》,《秦律十八种》所反映的律文实际上是昭襄王后期的法律,而大部分律文成书,定型的时间还应该更早,商鞅变法时代的秦律体系已经大体形成应该是可信的,因此引用秦律来回答秦始皇个人统治特征属于文不对题。其实目前所见资料里除了《史记》以外能反应秦始皇本人意志的主要是《岳麓秦简五》的秦令,也就是“制诏”开头的简文,里面内容很丰富,比如将赵国将军乐突的弟弟和其二十四名舍人发配到巴郡盐官做苦役,巴郡盐官食不足,御史建议皇帝不要再发配人到当地了等等,拿来反映秦始皇的施政策略,明显更恰当。

2.论者认为六国法律与秦律相比要宽松,人性化,实际上自己引用的一部分律文根本不是秦律,而正是关东国家的法律,比如这段:

有廿五年闰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 王告将军:贾门逆旅赘后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杀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从军,将军勿恤视烹牛食士,赐之参饭而勿予肴。攻城用其不足将军以堙壕。

这段其实是《魏奔命律》,因被抄写在秦简《为吏之道》篇目后,被论者误以为是秦律,实际上研究本段律文的学者一致认为这是颁布于魏安僖王二十五年的魏国法律,和秦没有关系。(其实从魏奔命律短短一段话的记载就可以管窥六国役使人民的政策与秦究竟有多大差别了)

3.大量对于简文内容的错误解释,比如这个:

岳麓秦简1003+0998+C10-4-13记载,秦国的徒隶城旦舂中甚至有很多还在蹒跚学步的婴幼儿,这些婴幼儿也全部要“衣傅城旦舂具”,穿奴隶衣服和佩戴刑具。

这个完全是颠倒简文含义,完全把话说反了。

注意原文皇帝说的是“...县官几皆令衣傅城旦舂具,其令衣傅之”,意思是听说有些县官让不到十四岁的贝发佐城旦舂的小孩穿戴刑徒服饰和刑具,皇帝特意命令不要让小孩穿戴服饰和刑具。后文“丞相御史请”的一段缺简,但是根据上下文判断很可能是请皇帝赦免十四岁以下的小孩不做刑徒。

4.

在秦始皇陵旁的赵背户刑徒墓地,埋葬了大量非正常死亡的徒隶和居赀,其中还有妇女和儿童。M35出土的儿童骨架,下肢残断;M41遗骨头上有刀伤,腰部被斩断;M34出土五具骨架,全部是被肢解的;M33的骨架有刀伤,俯身做挣扎状(《文物》1982年3期)

论者在文末表示汉代的政策与秦有根本性的区别,我觉得起码在他所想要证明的方面其实都看不到。秦陵刑徒墓地的规模和汉阳陵,茂陵两座帝陵的刑徒墓地相比只能说是小巫见大巫。秦陵赵背户刑徒墓地的埋葬人数是114人,其他地区的丛葬坑可能已经被早年施工破坏掉,死者总数不好估计。景帝阳陵刑徒墓地埋葬人数估计在一万人左右,武帝茂陵则可能超过两万人。而且西汉帝陵中长陵,平陵,杜陵等也都勘探出刑徒墓地的存在,只是没有进行大规模发掘。成帝给自己修延陵,昌陵时“卒徒蒙辜,死者连属,土比谷贵”,直接于《汉书》有载,可见因其所死的刑徒数量之庞大。只有文帝霸陵,也就是江村大墓,目前没有发现刑徒墓地的存在。

汉代如此,战国关东六国就更不要提了。邯郸赵王陵和贵族大墓多有人殉,武阳燕下都燕君墓地以南有14座人头丛葬坑,其中5号人头骨丛葬已于1974年发掘, 共清理出人头骨1446个,连同被破坏的估计共有2000多个。1号人头骨丛葬于1975 年10月进行了部分抢救性清理, 清理出人头骨300个。人殉和人头丛葬都是不见于战国秦陵和西汉帝陵的。

5.

所以,在秦国统治下,不是六国民逃往秦国,而是秦民逃往六国。

这个话不多说,直接上楚人逃入秦国的案例。

6.

正因为大量秦人的逃亡,秦国的统治者专门制定了残酷的《亡律》来惩治逃亡问题。岳麓书院藏秦简2088记载,匿藏逃亡者的,与逃亡者同罪。简2009记载逃走的城旦舂被抓回来,脸上刺字,哪怕自己回来自首,也要鞭笞一百。

《张家山汉简》中的吕后二年《亡律》与秦《亡律》一脉相承,黥面,鞭挞一个不缺,而且由于汉初逃亡人口众多,反而更加严厉。

7.论者引用《岳麓秦簡三·魏盜殺安宜等案》来表明秦民逃亡魏国,是不读上下文,或者读了故意隐去关键信息的结果。简文里明确说“故熊城人,降爲隷臣,輸寺從。去亡。”,也就是说逃亡者是魏国人,在战争中投降秦军,被罚为刑徒,因此逃跑后试图逃回魏国。魏国士兵试图逃回家眷所在的本国,和秦民因为不能忍受秦政而逃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8.

包山楚简131-139记载了舒庆杀人案例,被告对判决不服而上告,最后闹到了楚王那里,可以看出楚国对于刑事判罚的审慎态度,又如简15-17的案例,当事人指控主审官执法不公,最终也闹到了楚王那里,这都和秦国的轻罪重判的严苛律法,以吏为师的司法制度形成鲜明对比。

看论者这个意思是秦法不允许被告上诉?要不要去了解一下“乞鞫”这个词是什么含义?《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里记载的秦始皇时期之案例中就有乞鞫的情况。

张家山汉简《秦谳书》一七即是一件完整的乞鞫复审记录,从中可见乞鞫复审这类案件的记录文书应当包括乞鞫的时间、人名、身份和理由、案情的简述以及原审过程及审理结果。此案一审由县级执行,但是复审却直接由廷尉主持,没有经过郡这一级。——《中国古代上诉和复审制度研究》

9.论者以为汉文帝主张不要惩罚罪犯的家人,却不知道汉代自吕后废除三族罪以后首次恢复灭三族正是在文帝当政时期。我在另外一个答案里已经写过有关汉文帝废除肉刑和复行三族之诛的情况,文帝口口声声说自己不认同祸及妻儿,结果自个被新桓平装神弄鬼骗了,之后株连三族就不再是什么道德问题了,到了武帝时代族诛简直是家常便饭。

user avatar

先不说这个。其实最近看到很多文章中的秦简和考古发现,却也在误传了。

一:把魏律说成秦律,魏王说成秦王:像那个“有廿五年闰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 ,告将军:贾门逆旅赘后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杀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从军,将军勿恤视烹牛食士,赐之参饭而勿予肴。攻城用其不足将军以堙壕。魏奔命律。”译文大意:(魏王)命令将军:商户赘婿还有耕种建筑不卖力的,我都不喜欢。想把他们杀掉,但不好连坐。现发配从军,无需怜惜给肉吃,只给吃三成就够了,攻城时就当炮灰去填壕。这个是魏奔命律。

这条律是魏律,并不是秦律,王是魏王,并不是秦王。这条律法是睡虎地《为吏之道》出土时同《语书》一起发现于墓主腹下,由五十一支竹简组成,文章后面附有的两条颁布于公元前252年的魏国律法。

这是出土的魏国律法,是一条魏奔命律,同时出土的还有一条魏户律。与秦王政没什么关系。

二:并没有岳麓秦简1003+0998+C10-4-13秦国的徒隶城旦舂中甚至有很多还在蹒跚学步的婴幼儿,这些婴幼儿也全部要“衣傅城旦舂具”穿奴隶衣服和佩戴刑具,这个记载;没有9-1497+9-2236女奴婢“红”自杀后,她仅有的两件衣服也被少内官没收这个记载。

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岳麓秦简1003+0998+C10-4-13秦国的徒隶城旦舂中甚至有很多还在蹒跚学步的婴幼儿,这些婴幼儿也全部要“衣傅城旦舂具”穿奴隶衣服和佩戴刑具,这种说法纯属对秦简内容的错误解释,是完全颠倒了简文含义。误导人。

1003+0998+C10-4-13岳麓秦简原文是:制诏御史“闻反者子年未盈十四岁,有罪为城旦舂者,或婴儿殹(也),尚抱负及毚能行,县官即皆令衣傅城旦舂具,其勿令衣傅之”;译文意思是制诏御史:听说有县官让反者子不到十四岁的小孩穿戴刑徒服饰和刑具,皇帝特意命令不要让小孩穿戴徒隶服饰和佩戴刑具。

三:像看到有好多文章中所写的“里耶秦简7-304记载秦始皇二十八年,一个总编户人口才两千人左右的小迁陵县,奴隶居赀就死了一百八十九人”,其实这种说法是谣传了,并不对。里耶秦简没有这种记载,里耶秦简记载是“在二十八年迁陵总共有隶臣妾居赀一百八十九人”,并不是死亡了一百八十九人。”

秦简原文记载是:廿八年迁陵隶臣妾及黔首居赀赎责(债)作官府课。泰凡百八十九人。死亡(率)之六人六十三分人五而死亡一人。已计廿七年余隶臣妾百一十六人。廿八年新入卅五人。凡百五十一人,其廿八死亡。黔首居赀赎责(债)作官卅八人,其一人死。(里耶秦简7-304)

秦简译文是:在二十八年迁陵的隶臣妾及黔首居赀赎责(债),总共有189人。死亡六人六十三分人五亡1人。(明细即)统计二十七年有隶臣妾116人,二十八年新增35人,共151人,有28人死亡,普通黔首居赀赎债的有38人,死亡了1人。

四:还有像(《文物》1982年3期)有关《秦始皇陵西侧赵背户村秦刑徒墓》是在32座墓坑内发现有100多具尸骨,6具是残缺肢体。100具尸骨94具骨架基本完整,并不是有些所说的大量非正常死亡。而在帝王陵发现尸骨也不是秦始皇陵独有的情况,像《汉阳陵刑徒墓地考古与西汉刑徒生活探析》,在泾阳县高庄镇汉景帝阳陵,发现一处8万平方米的刑徒墓地,经过勘测埋葬了上万具尸骨;像2006年陕西考古勘探汉武帝茂陵占地60万平方米以上,发现了刑徒修陵人墓地,经勘测预计埋葬的修陵人尸骨有两万具以上。

而《文物》2013年5期记载的只有“为伪私书”案,并没有“多”与母亡荆一事。多被捉时是发生在公元前225年,10年前与母亡楚是公元前235年,在七国战乱时流亡。

像关于岳麓秦简“为伪私书”案,即“学”伪造冯将军书信诈骗案,其实起因是因为“学”不勘他父亲暴打而逃亡楚地,身上没钱,“学”就冒充冯将军义子骗胡阳少内官的钱财和兵器,结果未遂。此案判决结果:一、将学处以耐刑(剃毛发),罚以隶臣;二,以服役的形式赎以耐刑。见《岳麓秦简“为伪私书”案例及相关问题》。“学”因为诈骗被处罚是正常处理。“学”是因为诈骗被处罚。

五:而有些拿睡虎地秦简关于告的规定说事,并不通。其实《睡虎地秦简》对于告的规定是比《张家山汉简》告的规定处罚要轻。

睡虎地秦简里的规定:「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可(何)谓「非公室告」??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而行告,告者罪。告者罪已行,它人有(又)袭其告之,亦不当听。大意是:“子控告父母,奴婢控告主人,非公室告,不予受理。什么是“非公室告”?家主擅自杀死、刑伤、髡剃其子或奴婢,这叫非公室告,不予受理。而行控告,控告者有罪。控告者已经处罪,又有别人接替控告,也不受理。

而出土的张家山汉简《汉二年律》规定是直接对被告者弃市,汉二年律比秦的更严苛。

汉简《汉二年律》规定:子告父母,妇告威公,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听而弃告者市。133(C32)。意思是:子控告父母,妇女控告公婆,奴婢控告主人、控告主人的父母妻子,都不予受理,而且对控告者弃市。

汉简年未盈十岁及覡者、城旦舂、鬼薪白粲告人,皆勿听。134(C29)。都不予受理。

汉简奴婢自讼不审,斩奴左止,黥婢 (颜)頯,畀其主。135(F157)。意思是:奴婢自讼不用审,直接砍掉奴的左腿,婢 处黥刑,交给他们的主人。

六:对于盗窃罪处罚都重:像盗窃罪汉简《汉二年律》处罚规定也很重,汉律也有连坐。比如汉简《汉二年律》规定:盗臧直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完为城旦舂;不盈二百廿到百一十钱,耐为隶臣妾;不55(F164)盈百一十到廿二钱,罚金四两;不盈廿二钱到一钱,罚金一两。56(F180)

汉简劫人、谋劫人求钱财,虽未得若未劫,皆磔之。罪其妻子,以为城旦舂。其妻子当坐者偏捕,若告吏,吏68(C286)捕得之,除坐者罪。69(C307)

汉简有罪当黥,故黥者劓之,故劓者斩左止,斩左止者斩右止,斩右止者府之。女子当磔若要斩者,弃市。当斩为城旦者黥为舂,当赎斩者赎黥,88(C24)

七:《岳麓秦简》简2009 律法中,刑徒逃亡后对于自首的有减刑不施黥刑是笞打100,对怀孕的刑徒是有保护规定,不能笞打:城旦舂亡而得,黥,复为城旦舂;不得,命之,自出殹(也),笞百。其怀子者大枸椟及杕之,勿笞。

(简101)2065+0780 诱隶臣、隶臣从诱以亡故塞徼外蛮夷,皆黥为城旦舂;亡徼中蛮夷,黥其诱者,以为城旦舂;亡县道,耐其诱者,以为隶臣。

并没有大量秦人逃亡的记载。

八:里耶秦简中也记载了对罢(癃)贫穷者的接济扶持:廿六年后九月辛酉,啓陵乡守枯、佐□禀人矰出麦四斗以贷贫无种者贞阳不更佗。Ⅰ令史孙监。自受及券。Ⅱ9-533+9-886+9-1927 ​

徒隶生病不被安排做工。见王猛《里耶秦简所见疾病的药物治疗与病患的管理安置》

九:(简058)1941+2031规定 免老、小未傅、女子未有夫而皆不居偿日者,不用亡律

(简158)1236 载粟乃发敖童年十五岁以上,史子未傅先觉(学)觉(学)室,令与粟事,敖童当行粟而寡子独与老父老母居,老如免老,若独与(癃)病母居者,皆勿行。

(简157)1294 徒数,勿敢擅兴,及毋敢擅倳(使)敖童、私属、奴及不从车牛,凡免老及敖童未傅者,县勿敢倳(使)。

秦律法是有严苛也有合理人性,有些酷烈刑法也是那个时代的特点。

汉承秦制行秦法,汉初萧何主持编纂的《九章律》,前六编基本全面沿袭了秦律法,后三编是新增的户口,牲畜,仓储相关规定。

钱穆:汉初制度、法律,依秦旧。

侯外庐:汉律之峻峭,比秦更甚。

十:《亡律》也不是秦代独有的,汉代《亡律》承袭了秦代,在惩罚程度上虽有变化但变化也并不大。

古代都有重刑的特征,周朝刑法,大辟五刑,墨罪五百,劓罪(割鼻)五百,宫罪(男性阉割、女性幽闭)五百,刖罪(砍脚)五百,杀罪五百,周穆王死后,墨刑和鼻刑变成了一千多条。在周朝最少有三四千条不能干的事,干了就是墨刑、劓刑、刖刑、宫刑、死刑。

像在《孟子·梁惠王下》中记录了一段孟子与齐宣王的对话:“臣始至于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臣闻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从这段对话看出,当时的齐国法律规定:猎杀禁苑的麋鹿,等同于杀人之罪。这显然很残暴,把百姓性命等同于国君的麋鹿。

而在后来的湖北云梦龙岗秦简中发现了大量关于禁苑管理的法规。相比之下,显得要人道多了。秦律文虽然划定了一定范围的禁区,禁区内禁止狩猎动物。但秦律对偷猎者幷不适用死刑。龙岗秦简33规定:“鹿一、彘一、麇一、麃一,狐二,当完为城旦舂。”

当时秦统一建立起了体系化的覆盖到每个郡县的成文法,秦律留下了大量的考古文献,很多都有积极意义的。

______

至于秦二世不是不作为,而是胡作非为。

秦的速亡是秦二世胡亥从根基上摧毁了秦朝廷的公信力。秦二世放纵赵高,血洗了自己的兄弟,公主; 逼死丞相冯去疾、冯劫、蒙恬、蒙毅、李斯等等重臣,诛地方郡县守尉,杀掉了大批有经验的官吏,乱政改法,横加赋敛,造成秦朝混乱,至使秦朝速亡。

陈胜吴广并不是在秦始皇刚去世后就暴动起事,而是在秦二世赵高的胡作非为,大肆屠戮,乱政改法,造成皇族震恐、百姓震恐、官吏震恐的状态下暴动起事。司马迁《史记》记载很明确,秦二世时期法令诛罚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众。

秦二世时期胡亥重用赵高,先任赵高为朗中令,后又任命赵高为丞相,乱政改法,改变了秦始皇时期的“缓刑罚,薄赋敛”的政策,诛杀皇子公主,蒙恬、蒙毅、冯去疾、李斯等重臣,连带一同治罪的不计其数,乱政改法,破坏法律,轻罪重罚,使皇族震恐、百姓震恐,官吏震恐,彻底造成秦朝混乱,又征发闾左,加重赋敛,使秦朝速亡。

《史记秦始皇本纪》与《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明确: 秦二世赵高曰:“...夫沙丘之谋,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诸公子尽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属意怏怏皆不服,恐为变。且蒙恬已死,蒙毅将兵居外,臣战战栗栗,唯恐不终。且陛下安得为此乐乎?”二世曰:“为之奈何?”赵高曰:“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此则阴德归陛下,害除而奸谋塞,群臣莫不被润泽,蒙厚德,陛下则高枕肆志宠乐矣。计莫出于此。”二世然高之言,乃更为法律。于是群臣诸公子有罪,辄下高,令鞠治之。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 法令诛罚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众。

记载:“......秦二世用赵高申法令,乃阴与赵高谋,二世曰:“善。”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於杜。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於内宫,议其罪独後。二世使使令将闾曰:“公子不臣,罪当死,吏致法焉。”将闾曰:“阙廷之礼,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廊庙之位,吾未尝敢失节也;受命应对,吾未尝敢失辞也。何谓不臣?原闻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与谋,奉书从事。”将闾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无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剑自杀。宗室振恐。群臣谏者以为诽谤,大吏持禄取容,黔首振恐。”

秦二世时期是“宗室振恐,群臣谏者以为诽谤,大吏持禄取容,黔首振恐。...当食者多,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稿,皆令自赍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用法益刻深。七月,戍卒陈胜等反故荆地。

而在平叛陈胜吴广暴动后,秦二世李斯还搞了个督责书,《史记.李斯列传》秦二世与李斯谈话后,还搞了个督责书......:“书奏,二世悦,于是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是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众者忠臣。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秦二世时期改变了秦始皇时期“缓刑法,薄赋敛”政策,乱政改法,加重赋敛,造成秦朝混乱,至使秦朝速亡。

秦始皇时期的税赋并不比汉初高。《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李斯辅助秦始皇重要作为,有一条就是“缓刑法,薄赋敛,与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秦始皇时期实行的是“缓刑法,薄赋敛”政策。出土的《里耶秦简》也可以佐证。里耶秦简记载秦始皇时期的田租税折算是7.15%,8.59%,9.18%,平均是十二税一,刍藁户赋等并不比汉初高,对于新开垦的田地前两到三年不收赋税等等,并不是班固在《汉书》中写的“泰半之赋”,66%,《史记》秦始皇时期并没有百姓吃不上饭,造反的记载。

秦始皇时期是国家建设和免除百姓徭役税赋、授爵政策相辅进行,统一后为了整合,在二十七年每人授爵一级,始皇二十八年迁百姓三万户到瑯琊台居住,免除他们十二年的赋税徭役;三十五年修道路迁三万家到骊邑、五万家到云阳,都免除十年的赋税徭役;三十五年因咸阳人口多选址修阿房宫,于是把修皇陵的人分了一半修阿房宫,没有新征百姓,考古证明阿房宫在秦二世时期修建了夯土基;三十六年迁三万户人家到北河、榆中地区,每户授爵位一级。

出土秦简,秦律严谨细致,秦时期服徭役是管饭、按规定配发衣服;一家不能同时征调两人服役,农忙时节即便是犯罪服刑的人员也有假期回家务农;女性从事擅长的工作与男性同酬,征发劳役不误农时等等,与后世非秦说法不同。

_______

秦朝时期没有献费、算赋、口赋口钱。

出土《里耶秦简》记载秦朝时的田租税平均是十二税一。

《岳麓书院藏秦简(肆)》:出户赋者,自泰庶长以下,十月户出刍一石十五斤;五月户出十六钱,其欲出布者,许之。十月户赋,以十二月朔日入之,五月户赋,以六月望日入之,岁输泰守。十月户赋不入刍而入钱者,入十六钱。 吏先为印敛,毋令典、老挟户赋钱。

睡虎地秦简《田律》入顷刍,以其受田之数,无豤(垦)不豤(垦),顷入刍三石、槀二石。刍自黄及束以上皆受之。入刍,相输度,可(也)。译文 每顷田地应缴的刍(喂牲畜的草)稾(谷类植物的茎杆),按照所受田地的数量缴纳,不论垦种与否,每顷缴刍三石,稾二石,干叶和乱草够束以上均收,缴纳时,可以运来称量。 

出土秦简记载秦朝的赋税是:

十二税一的田租税

户赋16钱+刍一石15斤

田刍:每顷是3石刍+2石槀。

秦始皇时期赋税并不比汉初高

汉朝田租税:刘邦入秦时宣布田租税十五税一,不久又把田租税改成十税一,在汉惠帝时又改成了十五税一,文帝时实行了两次共两年30税一的临时减税措施,三十税一是汉景帝时期。

汉朝算赋:算赋口赋是汉代征收的人头税,汉高祖四年规定凡年龄在15岁以上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要向国家交纳120钱,《汉书·高帝纪》:(四年)八月,初为算赋。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商贾和奴婢,每人算赋加倍。又《汉书·惠帝纪》: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到了汉文帝时调低了,汉武帝时算赋又恢复到了120钱;宣帝时为90钱,成帝时以80钱为一算。

汉朝的口赋:凡是7岁到14岁的儿童,不论男女每年每人交纳20钱,汉武帝时期口赋从20钱增加到了23钱,征收年龄从7岁提前到了三岁,以至于生了孩子就杀死。《汉书·昭帝纪》“毋收四年、五年口赋”条下,如淳曰《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汉书贡禹传》记载:“禹以为古民亡赋算,口钱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

汉朝献费:汉高祖刘邦时期,规定天下每人交献费63钱 《汉书.高帝纪下》十一年二月:“今献未有程,吏或多赋以为献,而诸侯王尤多,民疾之。令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朝献,即郡各以其口数率,人岁六十三钱,以给献费”,文帝时期废除献费。

汉田刍:每顷3石刍2石槀,《二年律令·田律》:入顷刍稾,顷入刍三石;上郡地恶,顷入二石;稾皆二石。令各入其岁所有,毋入陈,不从令者罚黄金四两。收入刍囊,县各度一岁用刍稾,足其县用。其余令顷入五十五钱以当刍稾。刍一石当十五钱,稾一石当五钱。

汉户赋:《二年律令·田律》卿以下,五月户出赋十六钱,十月户出刍一石。

秦始皇时期赋税并不比汉初高。秦朝时期没有献费、算赋、口赋口钱。

user avatar

若干年后,新nazi分子会不会说“一千年前的希特勒是不是被抹黑了?”

幸亏这个时代距离八十年前那个恐怖的战争年代还不算太远,有人证物证还有视频。但是上溯到两千多年前的秦,即使没有了视频音频,还有史记和秦简啊!

对于秦始皇的功过是非,我和一位狂热秦粉讨论过。我耐住性子和她解释秦始皇的帝国为何十五年就土崩瓦解还没有遗老遗少,但她就是不听。她真不觉得在秦生活和在人间地狱过活没两样,反而对秦始皇极力赞美。太奇怪了,是不是《大秦帝国》吸了太多粉丝才把历史圈搞成现在这副秦吹遍地的惨状?

这么说吧,有人怀念唐宋,有人怀念明清,也有人怀念民国(对就是果粉),但他们至少还能说出这些朝代的好处。可是秦的好处在哪里?是物价低还是人民生活幸福还是领袖一心为民?秦粉吹得天花乱坠最后总跳不开国家军事实力和君主英明神武,那我又不是秦始皇,我凭什么爱这种国家?

吹苏联的,除了夸张的核武还能吹八十年代初苏联人均肉蛋奶消费水平以及苏联人均冰淇淋世界消费水平第二,而且苏联解体的时候还有人为之饮弹自尽;吹美国的,除了美国的生活质量还能吹美国的军事力量;吹德国的,除了德国武器性能外观出色还能吹他们的精准工艺和生活质量。但是秦呢?吹无可吹,最后一个名将章邯被项羽三万打光二十万、灭了国后再无遗老,还不够说明问题?秦是虎狼之国,一不能给我好生活,二不能给我自豪感,三不能保卫我的人身安全,我凭什么爱这种国家?

秦始皇就是暴君,天下苦秦久矣!

user avatar

这个因为所以是错误的。

因为秦始皇的黑料可能编造的,所以秦始皇有可能是仁慈爱民的?

史料并不能界定一个历史人物的真面目,因为秦始皇是客观存在过的。

他该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史料只能作为参考。

尤其是汉初对于秦始皇的评价,当代人怎么能评当代史呢?

这是有历史局限的。

如果把秦始皇描写成伟大光荣正确,那么汉朝如何解释推翻秦王朝的正义性?

没有了正义性,那么汉王朝的合法性在哪里?

所以汉朝组织编写秦朝尤其是秦始皇的黑料,这是制度建设的必需。

整个汉朝历史太过于久远,关于秦始皇的正面评价很少,而秦朝的记录又大多被毁,因此我们对于秦始皇的生平事迹就有些云山雾罩,看起来就有些朦胧。

但是基于基本历史发展逻辑,像秦始皇这样的千古一帝,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要实现统一中国的理想,仁慈爱民这是不可能的。

秦朝统一中国所使用的的手段不是“和统”而是“武统”

“武统”是非常暴力的,是用无数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的,这不单是六国人,也包括秦国人。尸山血海,怎么会是仁慈爱民的举动呢?

秦始皇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的血腥杀戮,对于当时的人来说,确实是不公平的,是残忍的,是不人道的。

但是对于后世子孙来说,秦始皇的残暴又是仁慈的,因为一个统一的中国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和平和社会发展,我们在一个统一的国度里又享受了太多的幸福。

中华民族、中国,在2000年前就实现了国家统一,这是直到今天世界上很多地区的人民都不敢想象的伟大理想。

秦始皇做到了。

秦始皇是一个伟大的人,站在他的功绩面前,任何批判不值一提。

user avatar

秦始皇你粉的不就是雄才大略,功绩卓著吗?为啥要幻想他仁慈啊。

伟人就一定完美无瑕吗?

还有黑儒的小学生们,自己把贪婪自私的读书人定义为儒家,再拼命的打靶。自以为功绩卓著,事实呢?跳梁小丑一般。

一个作家写文章抨击一个杀人犯杀人,转头自己也杀人了。于是得出结论,这人说一套做一套是伪君子,所以他抨击的人一定是冤枉的。这就是儒黑小学生的逻辑。

是什么,让你们觉得王翦李信在剪灭六国时秋毫无犯,是什么让你们在看到四十万赵军被坑杀时想的是白起的战无不胜,赵括的纸上谈兵,而不是战争的凶残。

是啊,四十万只是数字。白起,赵括,嬴政刘邦才是人啊。挖出个法律来就高潮了,各地百姓为十二年前战死的父兄报仇就成儒家蛊惑了;各地百姓不愿意全年无休的工作就成了六国蛊惑了。最后说一句,你们只是失去了自由和生命,而他,却是扯着蛋了呀。

再扯一个,朱元璋应该是最像法家的皇帝了。皇家之下,众生平等。多棒啊。咋没人夸呢?秦始皇一纸,赐死太子,秦二世满朝屠杀。太监凭借皇帝宠信可以一手遮天,咋没人叫秦太监王朝呢?魏忠贤能指鹿为马吗?

user avatar

秦始皇的能力不宜过高估计。

作为一个象征,秦始皇的历史地位很高。甚至无论多么拔高都不过分。

但是作为一个实际历史人物,他的能力不宜过度拔高。

秦始皇这个人有功绩。统一六国,废除封建,设立郡县,实现统一,坚持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都是他的功劳。这些功劳非常大,可以说奠定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底色。千古一帝,他是称得上的。

但是这并不是说秦始皇就没问题。

秦始皇的局限性也很突出。

秦始皇更像是一个独夫。推行统一,与他的独夫色彩有一定的一致性,所以二者达到了一定的相互促进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统一就是独夫,独夫就是统一。

相反,统一的迅速崩坏,恰恰与秦始皇的独夫属性有很大关联。甚至后来中国的一些历史问题,也与秦始皇的独夫属性有一定关联。

这并不是强行给他加罪。而是因为秦始皇站在了历史转折的关键点上,甚至是后来历史的重要起点上,他的作为必然会对后世产生重大的影响。这种奠基人效应导致他的优点与缺点都会被严重放大。

和吕不韦比起来,秦始皇的局限性极大。我们读《吕氏春秋》,是很难将其中的政治思想和历史上一贯认识的秦朝暴政联系起来的。《吕氏春秋》的兼收并蓄,开明通透,和秦政一贯的暴戾形象完全不同。

秦始皇的问题,就是过分的个人独裁。

从一开始的非秦者去,到后来的动辄坑杀方士、诛杀方圆多少里之人,他的举措都过于狭隘。

简单粗暴,狭隘偏激,是秦始皇的执政特点。

可以说,秦始皇与吕不韦,是两个截然相反的类型。

你要说吕不韦勤政爱民,这还有点影子。毕竟吕不韦是战国时代成长起来的豪商巨贾,有着丰富地经营经验。在他手里,国家经营得蒸蒸日上。但是到了秦始皇,事情就变成了穷兵黩武。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应该做的事情是休养生息。但是他偏要搞远征岭南、修建直道和驰道、修建长城,以及扩建骊山陵墓。这些工作有很多确实需要做,但是有很多不能做这么急。行事操切,和隋炀帝有什么分别呢?

秦始皇实际上类似于一个隋炀帝。只不过他兼有一部分隋文帝的功劳。隋文帝这个人晚年也是大兴土木,而且历来以吝啬闻名。一个既吝啬又大兴土木的人,本来就很矛盾。秦始皇则兼具了隋文帝和隋炀帝的部分特色。

秦始皇并非隋文帝一样的开国之君,而是承接了父辈恩荫的国君。小时候据说是受到了不少赵国贵族的欺凌。所以你要跟我说朱元璋自卑我是不信的,但是你要跟我说秦始皇自卑,我还觉得真有可能。当然后来应该就变成自负了。

秦始皇有幸来到了历史转折点上,从而青史留名。不幸的是他并没有很好的操控能力,结果也落了个遗臭万年。秦始皇的功劳巨大,罪恶也可以说是滔天。在过去的漫长历史上,大多主要是在讲秦始皇的罪恶,有失偏颇。后来一段时间开始强调秦始皇的功业,倒也合理。只是有些人想将秦始皇翻盘成儒家式的仁君,就有点搞笑了。

秦始皇的过错,主要是行事过于急躁。几项军事工程下来,国家几乎崩溃。有人甚至分析说,秦朝仓促统一钱币,也导致各地经济濒于崩溃。他做事情,事情本身是对的,但是办事的方法不对。就好像改革。苏联的确要改革,但是你非要休克疗法,就死翘翘了(当然,苏联崩溃的直接原因还是叶利钦指挥俄罗斯断了苏联的粮)。

我曾经分析说,秦始皇属于在历史潮流推动下、顺应历史方向开展工作的帝王,但是他没有能力在完成旧时代的历史任务之后、为下一步的历史指明方向。这个批评的核心,并不是说秦始皇不知道以后要统一,而是说秦始皇不能够找到正确的统一方式。就好像秦朝的政治学说是水德。汉朝用水的,就是顺势而为;秦朝用水德,或者说秦始皇用水德,就是大洪水。都知道需要水,但是你直接炸坝,这就太粗暴了。

所以秦始皇一开始就不是什么仁君。

他粗暴坑杀方士,这实际上是委罪于人的做法。方士是你信任、你请来的,反过头来你又把他们坑杀,这是对自身统治权威的极大否定。秦始皇的统治手段,始终都在冲击秦朝自己的权威。

所以秦始皇也不是什么英明神武的明君。

简单粗暴,给他个暴君,其实是没错的。

只不过单纯用暴君概括,无法涵盖他的功绩。

过去几十年强调秦始皇的开创之功,主要是建立在当时历史研究还不是十分充分的基础上。毕竟民国以来的历史研究基础还很差,民国大师就那么点东西,很可怜。建国初期所凭借的基础还不雄厚。所以当时将战国统一的进步性全都简单归纳到了秦始皇身上,人为塑造了代表战国改革进步性的秦始皇形象。这个形象其实塑造得还不够高,还被秦始皇个人的一些缺点拖了后腿。如果真的要塑造一个能够代表战国改革进步性的历史形象,稍好一点的人物其实是汉高祖。但是汉高祖也有很多短板。比如说他没有书同文车同轨之类的一些开创工作。所以,秦始皇+汉高祖就比较完美了。

总结来说,尽管儒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秦始皇无论是不是被儒家黑,都不是什么仁君。

类似的话题

  • 回答
    关于秦始皇的“黑料”是否为儒家编造,以及他本人是否是一位仁慈爱民的君主,这是一个极具争议且复杂的话题。要详细探讨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跨越历史长河,仔细审视当时的史料,并理解不同史学观点形成的背景。“焚书坑儒”:历史事件与儒家叙事最常被引用的秦始皇“黑料”,莫过于“焚书坑儒”。这确实是儒家史观中浓墨重彩.............
  • 回答
    好,咱们聊聊现在为啥有些人对秦始皇“开黑”。这事儿啊,说起来也挺有意思,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而是跟时代变迁、史料解读、以及咱们现在看待历史的视角都有关系。一、 历史评价的“翻脸”:从“千古一帝”到“暴君”以前,咱们对秦始皇的评价,更多的是受到了《史记》这类正史的影响。《史记》虽然有褒有贬,但总体上对.............
  • 回答
    关于秦始皇与“黑皇帝序列”的契合度,这实在是一个引人入胜且充满想象力的议题。不过,首先要明确的是,“黑皇帝序列”并非历史学上的概念,而是源自网络文化和一些文学、游戏作品中的设定,通常指向一种强大、神秘、甚至带有黑暗色彩的统治者或力量体系。因此,将秦始皇纳入这个序列进行比对,本质上是一种对历史人物的解.............
  • 回答
    关于秦始皇生父的争议,历史上流传着两种说法:一说是秦庄襄王嬴异人,另一说是吕不韦。这两种说法都有其依据,也各有疑点,因此至今仍未有定论。说法一:嬴异人是秦始皇的生父这种说法是秦始皇正统的父系来源,也是官方记载的说法。嬴异人是秦孝文王的儿子,也是秦国的王位继承人。在秦国宗法制度下,王位继承是极为重要的.............
  • 回答
    秦始皇的武力值,你说是不是被低估得最严重?这问题挺有意思,因为一聊到秦始皇,大家脑子里浮现的往往是那个统一六国、焚书坑儒、修筑长城的暴君形象。他的政治手腕、雄才大略那肯定是深入人心,但说到他个人的“武力值”,倒真容易被他的宏伟功绩和后世的传说给盖过去了。要说“低估”,我觉得可以从几个层面来看。首先,.............
  • 回答
    关于秦始皇的口音,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但也的确是个历史的谜团。咱们从几个角度来好好掰扯掰扯。首先,得明确一点:现代我们说的“口音”是基于方言演变和地理位置的,而秦始皇生活的那个年代,语言的概念和我们今天不太一样。那时候还没有“普通话”的概念,各地诸侯的语言差异可能比现在更大。秦始皇是哪里人?秦始.............
  • 回答
    秦始皇的“书同文”并非是后人常说的“统一不同的字体”,而是要“统一不同的文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分,背后牵涉到的是文化、思想乃至国家治理的根本性问题。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得先回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的那个时代。当时的中国,虽然已经有了共同的汉字作为书写的基础,但由于各国长期割据,各自在书写上产生了显.............
  • 回答
    说到秦始皇,我们脑海中浮现的往往是那位横扫六合、统一华夏、建立秦朝的千古一帝。然而,在他波澜壮壮的一生中,有一个重要的身份却异常模糊,那就是他的皇后。关于秦始皇的皇后,历史记载几乎是一片空白,这确实令人费解。那么,秦始皇的皇后到底是谁?为什么她的身份如此扑朔迷离呢?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得先梳理一下秦.............
  • 回答
    秦始皇的“书同文,车同轨”这两项看似简单的政策,却如同两位沉默的巨人,在中国历史上投下了长远而深邃的阴影,其影响之广、之深,远超许多人的想象。它们不仅仅是简单的行政命令,更是重塑中华文明基因的关键一步。书同文:从诸侯割据走向文化统一的基石想象一下,在秦始皇之前,华夏大地上的文字是什么样的?战国七雄,.............
  • 回答
    秦始皇统一六国,功业赫赫,在他规划的帝国蓝图里,并没有为自己的儿子们预留传统意义上的王侯之位。这其中的缘由,并非简单的一句“不让封”就能概括,而是深层政治考量、时代背景以及秦始皇个人意志的复杂交织。首先,我们要理解秦朝建立时,其政治制度与之前分封制下的诸侯国有着本质的区别。周朝时期,分封制是一种重要.............
  • 回答
    这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设想,将历史上的两位伟大的征服者和统一者进行对比,并展望其可能对欧洲乃至全球产生的影响。如果亚历山大效仿秦始皇的统一措施,欧洲是否会成为地球上没有之一的最强国家?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亚历山大的背景、他的征服方式,以及秦始皇的统一措施的核心要素,并将其置于当时欧洲的实际.............
  • 回答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也确实是当下社会的一种普遍感受。要详细地解释为什么几千年来,尤其是在当代,秦始皇突然变得如此“被讨论”,我们可以从几个维度来剖析。这背后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而是历史、文化、社会心理以及传播方式等多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首先,我们要承认,秦始皇从来不是一个被遗忘的人物。从司马迁的《史.............
  • 回答
    这确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也是人们在看待历史人物和历史遗迹时常常会遇到的一个复杂情感。一方面,我们对秦始皇这个人有着很多负面的评价,认为他好大喜功、焚书坑儒、严刑峻法;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将他亲手奠基并极力修建的万里长城视为中华民族的象征,投入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去保护它。这背后其实隐藏着多重原因,我们.............
  • 回答
    曹长青先生的说法,即屈原投江是因为惧怕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这确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但细究起来,却经不起史实的推敲,也很难说台湾民众对此普遍认同。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曹长青先生说法的依据与疑点: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曹长青先生提出这个说法的可能逻辑。他大概是将屈原所处的时代和焚书坑儒的事件联系起来,.............
  • 回答
    秦始皇挥师南下,征服百越之地,这背后并非简单的土地扩张或一时兴起,而是一系列深思熟虑的战略考量与时代背景交织的产物。要理解他的动机,我们得剥开历史的尘埃,回到那个刚刚统一六国、版图初定、但隐忧重重的年代。首先,巩固统一,消除边患,这是最核心的驱动力。 秦朝刚刚经历过一场波澜壮阔的统一战争,虽然六国尽.............
  • 回答
    秦始皇统一六国,这可不是一时兴起,而是蓄谋已久,背后原因错综复杂,但归根结底,可以从几个核心动机上说。首先,最根本的,也是最直接的,就是对于权力极致的渴求和对统一稳定局面的必然追求。你看,战国时期,天下分崩离析,诸侯割据,征战不休,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这种分裂的局面,对于任何一个有野心的统治者来.............
  • 回答
    这个问题很有趣,它触及了历史爱好者内心深处的情感与想象。如果让那些对秦始皇和隋炀帝抱有深厚情感的粉丝们做出选择,穿越回他们各自的朝代参与宏大的工程,这其中掺杂着怎样的考量和吸引力呢?首先,我们来聊聊那些崇拜秦始皇,为他一统六国、建立第一个中央集权帝国而热血沸腾的粉丝们。他们眼中的秦始皇,是一位雄才大.............
  • 回答
    知乎上关于秦始皇为何选择胡亥而非扶苏继承皇位的讨论,确实是个挺有意思的话题,而且往往能引申出很多细节和推测。要详细讲讲这种观点的由来,咱们得从几个层面来梳理。首先,得明确一点,历史学家们主流的看法是,秦始皇临死前属意的是扶苏。这一点,咱们可以从《史记》等史料中找到依据,比如秦始皇在巡游过程中,曾让扶.............
  • 回答
    关于秦始皇兵马俑是否为伪造的说法,这在坊间和一些学术讨论中时有出现,但主流的考古学界和历史学界普遍认为兵马俑是真实存在的,并非伪造。 然而,要详述这个问题,我们就得梳理一下这些质疑的声音从何而来,以及它们是如何被科学证据所驳斥的。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兵马俑的发现是一个轰动世界的重大考古事件。19.............
  • 回答
    秦始皇,这位统一六国的千古一帝,自诞生之日起,就如同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照亮了中国历史的进程,也引来了无数的争议和评说。他留下的印记,是建立在血与火的洗礼之上,是集权与法治的铁腕之下,是思想与文化融合的宏大叙事之中。时至今日,人们依然无法简单地将他归为“好”或“坏”,因为他身上交织着太多复杂而矛盾的.............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