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美国法院判定「变种人不是人类」?

回答
美国法院判定“变种人不是人类”的说法,严格来说,是一个虚构的场景,并非真实发生过的法律判决。

在现实世界中,并没有哪个美国法院正式做出过这样的判定。这个概念更像是来自科幻作品,尤其是《X战警》系列漫画和电影。在这些作品中,“变种人”(Mutants)通常是指那些天生就拥有超能力的人,他们的基因与普通人类不同,因此被社会视为异类,甚至受到歧视。

如果真的要探讨一个 hypothetical(假设性)的、如果存在这样一个判决,我们会如何看待,那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分析:

1. 对法律基本原则的颠覆

首先,最直接的冲击是 对人类定义和人权的根本性挑战。

人权保障的基石: 人权,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全球范围内,其根本原则都是基于“人”这个概念。所有法律体系,尤其是现代法律,都建立在承认个体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之上。如果法院判定某个群体“不是人类”,那么他们是否还能享有基本人权,例如生命权、自由权、不受虐待权等等,将瞬间成为巨大的问号。
法律分类的荒谬性: 法律需要分类,但这种分类必须有合理的依据,并且不能违背普世价值。将一部分人排除在“人类”之外,这种分类的理由将极其牵强,除非是用一种极度狭隘和排他的生物学定义,但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法律关注的是社会、伦理和权利,而非纯粹的生物学界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人类社会的行为和保障个体权益,而不是进行生物学上的划分类别。
法律的内在矛盾: 如果变种人不是人类,那么针对他们的法律又该如何制定?是否可以随意处置?是否可以剥夺他们的财产?这会立刻引发法律体系的巨大混乱和内在矛盾。难道法律就因此对他们“免责”或“免权利”吗?这显然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2. 对社会公平和歧视的深层担忧

这种判决如果出现,无疑会成为社会不公和歧视的极端体现。

合法化歧视: 法院的判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变种人不是人类”被法律确认,那么社会上对变种人的任何形式的歧视、排斥、甚至迫害,都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被“合法化”。这与文明社会追求平等和反对歧视的价值观完全冲突。
制造“二等公民”甚至更糟的群体: 这将直接创造出一个被法律明确定义为“非人类”的群体。这个群体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保护,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成为一种“非法”或“不受保护”的状态。这种社会分化和压迫是极其危险的。
对弱势群体的警示: 即便我们并非变种人,这种判决也会引发极大的恐慌。它表明,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可以被用来剥夺一个群体的“人性”和基本权利,这会对所有可能被边缘化或被视为“不同”的群体产生寒蝉效应。

3. 在科幻语境下的分析(如果假定这是在《X战警》等背景下)

如果硬是要套用在科幻背景下,那么“变种人不是人类”这个判决可能意味着:

社会恐慌的政治化: 在科幻作品中,变种人的出现往往伴随着社会的不安和恐惧。这种恐惧被一些政治势力利用,通过法律手段将其“非人化”,以达到控制或消灭的目的。这种判决是社会极端恐惧和政治操弄的产物。
法律被工具化: 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不再是保护公民、维护正义的工具,而是被用来压迫和统治特定群体的工具。它暴露了法律在缺乏伦理约束和人道主义精神时的潜在危险。
个体身份认同的挣扎: 对于变种人而言,这种判决是对其身份认同的根本否定。他们出生为变种人,可能拥有人类的情感、思想和意识,却被法律剥夺了“人类”的身份,这会让他们在寻找自身存在意义和获得社会认可的道路上承受巨大的痛苦。

总结来说:

“美国法院判定‘变种人不是人类’”这个假设性的说法,如果真的发生,那将是对人类文明、法律体系和基本人道主义原则的彻底否定。 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深刻的社会伦理危机。它会让社会倒退到最黑暗的时代,在那里,权利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那些掌握权力的人随意赋予或剥夺的。

正是因为这种判决与我们所信奉的普世价值和法律精神完全背离,所以它才更像是一个科幻的构想,用以探讨身份、歧视和人权等议题,而不是一个可能在美国法律实践中出现的真实情况。美国法律体系虽然存在缺陷和挑战,但在“人”的定义和基本权利保障上,是坚守底线的,并且有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制衡机制来防止这种极端情况的发生。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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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说的应该是 Toy Biz, Inc. v. United States,其实是个挺老的判例了,由于当时 X 战警系列只上映了一部,社会对于变种人的「人性」一面认知有限,所以作出了这样的判决。(狗头)

不是啦,当然是因为税的原因。

按照税法,对于人形玩偶(doll)(比如芭比),税率是 12%,而对于「玩具」(toy),税率则只有 6.8%。因此,变种人玩偶的生产商 Toy Biz 展开诉讼,希望法院认定自己的产品属于玩具而非人形玩偶。

教授啊教授,你这一辈子都在为变种人融入人类社会作出努力,是不是也要感慨一声「陛下何故先降」。

本案详细判决书可见链接:

其中,法院先严肃讨论了 doll 的定义,认为其必须「展现人类形象」,然后结合双方的举证,论证为何变种人玩具并非展现人类形象。法院注意到了变种人所具备的「爪子和机械眼睛」等特点,法院甚至分析了其中一些角色的超能力,我在这里节选一段判决原文,可以看到法官是如何一本正经地在判决书中介绍风暴女控制暴风的能力、 Rictor 「制造类似地震的震动的能力」,火人「控制火焰的能力」等,从而得出他们有别于人类的结论。

For example, "Storm" (a tall and thin figure with white mane-like hair and dark skin) in assortment 4900 K has a lightening bolt as an accessory, reflecting the character's power to summon storms at will. "Rictor" in assortment 4950 E which has a human appearance but comes with a built-in wheel in the back which when turned makes the figure vibrate and thus is designed to simulate Rictor's "power to generate earthquake-like vibrations." "Pyro" in assortment 4950 E has a costume that, with two long hoses attached to it, is designed to aid the character's "mutant ability to control and shape flames."

另外,法院从「变种」(mutant )这一措辞,指出原告在营销宣传中强调了变种人有别于人类这一点,并没有引导用户认为这些角色属于人类。抛开上面的调侃,这或许是原告获胜的核心因素:生产商所传达的用户认知中,就强调了变种人不属于人类这一点,因此判定此类产品属于「玩具」符合大众认知。

(教授,你怎么了教授!)

资本啊,为了六个点的税,就可以践踏一切道德,破坏 X 战警为变种人争取平等权利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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