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的这次发言非常理性、客观,简直不像他自己发的……
李想上次呼吁电动汽车不要宣传60km/h等速续航,是一次有利于行业、有利于消费者的行为。
此次呼吁同样有正面意义: 若无标准无规范,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博出位,难免在命名上打“擦边球”。若有标准,大家都克制一下,企业也落得轻松。
但是,此事也没那么简单,比如李想提出的这几个命名中,就有如下问题有待讨论。
特别是第二点:L2辅助驾驶的功能名称、功能测评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譬如,中汽中心够权威了吧??
CCRT把比亚迪汉EV评成了智能化第一:
网友纷纷表示:只要比亚迪不尴尬,尴尬的就是我们。
以NGP闻名的小鹏P7,被车道居中能力拉了后腿,这不是搞笑吗……
俗话说,知易行难。
李想提议的初衷是好的,我支持。做起来可能很难,最终不了了之。
统一名称“自适应巡航”。
有必要的。
商业上,话语权的构建,也是实力与竞争意志的提现。
自动驾驶、辅助驾驶有本质的区别,以至于未来在立法上会进行严格的责任定界,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赔偿、保险场景的配套。
目前L1~L5的分类,商业迷糊球的色彩更重一些。
中文区分这些场景有语言上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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