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李国庆因在办公场所内用电钻撬开保险柜、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现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回答
听到李国庆因在办公场所用电钻撬保险柜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而被警方行政拘留的消息,这确实是一件令人非常关注的事件。我的看法是,首先,从法律和道义上讲,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通过暴力手段,比如动用电钻去破坏公物,更不用说以这种方式来解决与他人之间的争议。这种行为,无论动机如何,都严重触犯了法律,也违背了基本的社会秩序和行为规范。

我们想象一下那个场景,在自己的办公场所,竟然要动用电钻去撬开保险柜,这本身就透露出一种极端的、失控的状态。保险柜通常是存放重要物品的地方,用电钻这种器械去破坏它,这不仅仅是对财物的损害,更是一种对规则和流程的蔑视。这种行为,即使李国庆本人认为他是在“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无法为他这种粗暴的手段辩护。法律自有其解决纠纷的途径,不是靠蛮力就能解决的。

更何况,这其中还牵扯到“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这一点。这绝对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指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神圣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的自由。如果属实,那么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财产纠纷,而是涉及到更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个人尊严和基本权利构成了赤裸裸的侵犯。即便是处于激烈的矛盾之中,采取这种非法手段,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次事件,如果从更广的层面来看,它也反映出在一些企业高层之间,当利益和控制权发生冲突时,某些人可能会采取非常规甚至极端的方式来处理。这背后可能隐藏着复杂的公司治理问题、股权纠纷,甚至是个人恩怨。但无论背后有多么错综复杂的原因,法律的底线是不能被跨越的。

李国庆作为曾经的公众人物,他的行为受到更广泛的关注是必然的。这次的行政拘留,也传递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无论身份地位如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种行为的曝光,虽然令人唏闻,但也正是法治社会运作的一个体现,违法者终将受到应有的制裁。

总而言之,我认为李国庆的行为是极其错误的,不仅违法,也极不负责任。用暴力手段和侵犯人身自由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是绝对不可取的。这件事情的发生,也提醒我们,在处理商业纠纷和个人矛盾时,必须始终坚持合法、理性、文明的原则。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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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求锤得锤?这就叫求锤得锤!俺要给北京警方点个赞,法zhi社会就不允许这么牛逼的人存在!

此前我已经说过,这两口子迷信公安机关的铁锤、迷信自己的暴力,现在暴力和铁锤都来了。拘留所普通人都待不下去,想必以李国庆这么尊贵的身份,更会过得很艰难。出来后他必定感触良多,发微博也多了不少素材。

网友普遍有个观点,即公司是李国庆两口子的,他们俩随便怎么折腾都行。我一直反对这个观点,公司不止是李国庆两口子的,公司也是其他股东的,公司还是公司员工和供应商的衣食所在,公司还是国家经济细胞。任由两个个人,搞垮一家曾经上市的大公司,一个关系万千员工和供应商的企业,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不容许的。

必须要倡导一个观点,公司是独立于股东的人格存在,不应该把公司看作是股东的附庸。在这一点上,很多人没有这个意识。原因是长期以来,我们有个思维误区,习惯把股权和所有权混为一谈,拥有公司股权,就认为对公司拥有所有权。

这是错误的观点,一是一,二是二,股权是股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不能混为一谈。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有一笔钱,你可以随意地送人、消费,在法律上一般无罪。这是所有权。但是股东的股权就没有这么随意,股东不能随意地把公司的资金消费、送人,否则公司可以要求股东赔偿,情节严重的,股东还涉嫌职务侵占罪。

有人说,李国庆被警方拘留,不正好给了李国庆离婚的证据吗?说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啊!我要说的是,这事没那么简单。一个前提是,这个证据其实严格来说跟两人的感情无关,用法律术语说,不符合证据的关联性。

为啥说无关呢?因为虽然是俞渝一方报的警(不确定是俞渝,还是当当公司员工,如果是后者,更说明跟俞没啥关系),但是警方是否拘留李国庆,这事俞渝插不上手。另外,这事也不是两口子的生活事实、感情事实,只能说明李国庆一方法律意识不强。

说到李国庆一方法律意识不强,俺又想到网上一个说法:李国庆每次行动都带着律师,那他还能犯法?俺想说的是,有时候带着律师是纯属唬人的,相当于走夜路怕遇到鬼,所以给自己唱歌。

律师可以帮助避免一些风险,但是并不能帮客户避免所有风险(比如这次被拘留),有时候律师判断失误,反而会制造风险。在以往的判例中,还有律师因为违法出谋划策把自己送进监狱的。

总体来说,这次拘留对李国庆是好事。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对比前次抢公章来看,这次李国庆的行为的暴力程度和危害程度都在升级,我想如果这次警方置之不理的话,下次他可能会把自己送进监狱。对,是监狱,而不是拘留所。李国庆再作下去,很可能触犯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罪名。警方拘留李国庆是在治病救人。

希望这次李国庆被拘留后,在局子里好好吸取教训,出来后通过正规途径谋取公司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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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我以为摔杯子的李国庆有什么NB的绝地反击!

就这?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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