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就能过得舒服,这个概念也就是近二三十年才有的。
事实上在八九十年代之前,就算是万元户, 暴发户也买不到高规格的房子,因为当年的房子都是分配的。没有单位,是住不了楼房的。
更别提小汽车了,当时买汽车上牌也需要批条,有钱人就算买到车也上不了牌,是个黑车。
坐民航客机也需要单位的介绍信。
当时还没有私营酒店,全是国营招待所,要住好点的房间也需要单位介绍信,不然给再多钱都不让住。
更别提买粮食和肉食副食品了,当年只有单位里的人才吃得上[商品粮]。能吃得上商品粮,在县城里的相亲市场,都被人高看一眼。其它肉食副食品都需要票,私人有钱也买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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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一句话,破家县令,灭门刺史!
意思是指县、州的长官拥有生杀予夺之权,可以使人家破人亡。
明·敖英《东谷赘言》上:“人有恒言:‘破家县令,灭门刺史。’予谓此言强宗豪右,当常诵之,庶几不敢作奸犯科也。”
清·名教中人《好逑传》三:“常言说:‘破家的县令。’一个知县恼了,便要破人之家,何况府尊?”
比如境内出了盗案,县令就可以说,根据有人举报,商人收赃物!然后派衙役去搜查的时候,顺手把赃物塞进商人家里。就可以把商人关到县衙里,大刑伺候,“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等打到皮开肉绽的时候,就算说商人谋反,他也会认的。
(就比如张都监诬陷武松偷盗府里的银子,就是这个套路。武松虽然是打虎英雄,但是几十大板下去照样也是屈打成招。)
古代可没有物权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别说商人的钱财,庄园,土地了,就连商人本人都是属于朝廷的。
如果县令要强征商人的钱财,强迫商人全家去服劳役,商人毫无反抗的余地。当然,平民就更不用说了。
还有,古代的税收制度低下,如果国家有战事,皇帝想从每一个老百姓头上增税,是极为耗时的,而且交上来的大部分是实物税,不是银钱,不能充当军饷。
这个时候,皇帝就会打商人的主意,找个油头,把商人抄家就行了,大部分是现金,可以直接充当军饷。
元狩四年(前119年),汉武帝下令“初算缗钱”,规定商人财产每二千钱须缴纳120钱作为财产税,如果是经营自己手工作品,则每四千钱缴纳120钱;同时,对非三老、北部边境地区的骑士之外的私人运输工具也征收财产税,普通人一部车缴纳120钱,商人缴纳240钱,五丈以上的船只每艘也须缴纳120钱。由于大部分商人对此规定并不合作,不久汉武帝又下令告缗,鼓励平民互相揭发偷税行为,以偷漏税款的一半作为赏赐额。
一时之间,贫民中纷纷有人告缗,大部分商人破产了,并被罚去戍边。
就这样,汉武帝钱也有了,奴隶也有了。
所以说古代商人地位低下,不单是不能参加科举。而是朝不保夕的问题。
商人运输货物,不单单要预防路上被强盗劫杀,还要预备着到外地被当地官府敲竹杠,万一在外地惹上官司被扔进黑牢里,小命也送了。
古代都是人治社会,不讲法律。一个人只有在当地,才有宗族做保,亲戚帮忙,如果到了外地只会被别人欺负到死。
所以古代的人宁愿嫁给种地的平民,都不会嫁给商人。不单单是个政治名声的问题,老百姓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作为商人,生活的风险太大了。
我都不好意思念你们的口诀。
商人的地位低下,是指的政治地位低下。
中国古代王朝体制下,讲的是阶级等级制度,不同的阶级生活在各自的同温层。发展出科举制度,庶民举士,可以从最底层选拔人才。商人子弟也可以参加科举。入仕以后,为了避嫌,往往是异地为官,以避免腐败。制度设计上就是这回事,至于实际工作中的问题,那是另一回事。
为什么商人的政治地位低下?
因为中国自古就是搞的双轨制。中央政府直属企业、诸侯王直属企业,以及商贾私营企业组成当时的经济体制。也就是官办企业和私营企业共存。
从结构上来说,除了国营专卖产品比如盐铁贵金属等以外,瓷器、粮食、纺织品、茶叶、香料、牛马畜牲等官办和私营都可以经营。军工产品、国防工程、军用物资采购等等,也面向私营招标。有很严格的流程和法律规定。至于实际效果,那就要看朝廷的控制力和反腐败能力。
金融业允许私营,主要是政府对于货币流通缺乏应有的控制手段,同时严控货币流通不利于经济发展。国家发行货币,私营收储货币,发行票号。
如果提高商人的政治地位,大量的商人从政甚至进入国家管理班子,就会导致国家经济逐渐由私人控制,商人利用职权为私营企业牟利,导致中央财政收入损失,从而使得国家财政支出出现困难,不利于政府的统治,严重时会出现国家危机。比如说明末,东林党人大量占江南地区私营企业的干股,甚至亲戚子女直接开设企业,进行对内对外贸易,使得明末的外贸收入大量落入私人手里,而中央政府却没钱,国防军事的投入严重不足,装备上甚至落后于后金,部队拖欠军饷,导致高级将领不得不私自经商,倒卖军用物资,严重影响战斗力。部队采购的武器,因为腐败盛行,武器质量差,很多达不到标准的装备也进入到军营,这些都是明末军事上失利,军心涣散的重要原因。
官营私营泾渭分明,必须在政治上严格审查,主要防止公私不分。作为私营企业业主,那么在政治上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前途了。
这些都是规定。在中央政府管理严格,政治强人手段严厉的情况下,大体上没什么问题。一旦出现比较平庸的皇帝,政府管理班子有人动歪脑筋的时候,问题就严重了。
这是政府管理上的问题。
商人由于手上积累了大量资金,除一部分用于企业经营外,更多的资金用于大量购买土地,加剧了土地兼并过程,造成了失地农民大量增加,而失地农民则是动乱和造反的源头。而一些大商人本来就是大地主利用农业收入投入到商业,完成了自己从农业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使得农业投入不足,虽然促使了城市经济繁荣,但是直接危及国家粮食收入。一旦出现灾年,地方上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生产自救,大量的农业基础设施由于没有很好的维修维护,造成粮食危机,大量人口没有饭吃,迫使灾民聚集,出外讨生活,很容易出现民变。
因此,政府对于商人是非常头疼的。一方面需要商人搞活经济,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商人利用经济杠杆搞乱社会,同时商人几乎是行贿的主力军,拉拢腐蚀干部。
这是中国社会的一个长期性问题,对于商人的政治地位必须要进行打压,属于干部任用制度上的红线。但是这条红线又不是绝对的。比如说长期存在的卖官制度。商人出钱购买一些没有实权的官职以充当门面,光宗耀祖。这可以看成是一种收入调节机制,将商人手里的钱以卖官的方式,调节到政府财政。甚至于出现为了卖官而开设一些庸职。这个东西实际上很不好控制,一旦操作失误,就会造成官商勾结,商人以提供资金的方式和政府官员形成关系网,危害到整个官僚体系。危及到政府信用。
因此,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游戏,从中央到地方,要尽可能不给商人以活动空间,将商人排除在体系之外。
古代人非常看重政治地位,出将入相,加官进爵这不但是个人荣耀,也是家族荣耀。拥有官僚身份,就有了祠堂的话语权,可以堂而皇之写进族谱。而商人尽管有钱,但是拿不到官僚身份(卖官的成本高昂,一般商人实际上是没有这个能力的),使得自身在家族中缺乏权重,没有发言权。秀才见官可以不跪,但是商人就没有这个优待,不但要跪,县官老爷说打屁股就开干。这就是古代商人地位低下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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