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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的本质是什么?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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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题主!你提出了知乎上最难的问题之一。

民族这东西我们经常提,民族主义这词我们经常用它给某某行为扣帽子——可以一般人,却从来没有去问一句?

嘿,这是个什么东西?

黄执中在他的辩论讲座上提到一个东西,叫做“我们怎么知道我们知道?”就好像我们常提到的“笔”这一概念,如果没有人去问你:“你是怎么做到把这个世界上千千万万的笔给认出来了?”我想你肯定不会去考虑这个问题。但是即使你考虑了这个问题了,你肯定也得不出答案——因为它们可以写字?不不不,那这样木棍和沙子是不是也是笔?长条状的,人造的可以写字的东西?不不不,笔也有不是长条状的我们一样可以把他认出来,不是有荧光笔么。。。

而采铜老师在他的

智识的疆域:对「半杯水」的沉思 - 开放的智力 - 知乎专栏

之中同样也是提到了类似的东西,即有些知识是我们熟悉而未知的

那么,在我看来,民族就是一个这样看似不言自明,实际却不言不明,言了许多还不一定明得了的东西。


我先离个题:

但很可笑的是现在的政治现在的人民不知道民族这东西的含义就随意地曲解和使用,虽然我了解的不多,但是我至少了解了,民族/民族主义不是那么简单的东西,也不是可以那么简单的就可以随随便便地套用在某人某事的身上——也看清了拿这些大概念去扣帽子还真是一种无聊又装逼的做法。

同理可以类比什么左派/右派,可能我不了解也搞不清楚,但是人就是人,你不能简单的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就把某人归到某一类型里面和哪一类型的人一视同仁,不能因为他是左派就应该如何如何,他是右派那么他又如何如何——

霍布斯鲍姆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中有一段话在阐释“族群差异”的负面效果的,我觉得印象很深刻:

从外观上“看得到”的族群差异,往往都带有负面味道,是用来区别“他们”和“我们”的不同。正因为如此,才会形成人尽皆知的种族刻板印象(像犹太人的鼻子);而殖民白人也才会如同色盲般,无视于被殖民者的肤色差异,一律把他们称之为“黑”人。“对我来说,他们看起来都一样”这句话,显然是认为所有不同于自己的人都具有一模一样的特质,比如说,黄皮肤,吊梢眼。因此,人们总是一厢情愿、理所当然地认为某个“民族”的人(我:参考新疆),必然会具有某种族裔特征(我:甚至是性格:偷盗骗人懒惰等等),即使是最不具观察力的人都看得出事实并非如此,但这种偏见还是难以打破。

可能我对后现代主义感兴趣就是因为它们对宏观理论、划分的解构以及对于个体多样性的注重吧~偏个题我只是想要阐述本人对扣帽子还有滥用宏大理论的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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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水平有限,这个答案或许只是写读书报告的感觉哈哈,但是尽量尝试秉持着兼容百家做到不片面不拿教材说事来源清晰的原则。因为这个问题实在是太宏大了,这个答案可能很难以写完,并且可能会有许许多多落下的东西或者是偏颇的地方,结构可能会不合理,所以我有时间有进行深入了解的话我会尝试调整,不断更新。

-然后本文章尽量少涉及民族主义但还是会涉及到,因为有些学者认为民族主义和国家之后才有了民族——比如霍布斯鲍姆

-首先我先说明不要对某个定义深信不疑。

你可以去看看百度百科的词条解释你就知道什么叫做[纠结]:

民族(有共同语言文化及共同心理素质的人的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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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被人看作什么]以及 [ 我们不能把民族的本质看作什么]吧。

民族的定義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1.强调客观因素的:如语言、宗教、习惯、领土、制度什么的。

比如那个臭名昭著的斯大林的民族定义: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共同体。

这种就是我们最常见的那种定义,语言什么的,甚至是肤色这种东西。——但是这你能因为一个人不会说汉语只会说闽南语就说他不是中华民族么?至于血缘什么的,早就乱了好吗?民族还要纯种那剩下的都不是民族了吗。所以我们不能单纯的看某一种客观的如语言、宗教这种因素作为民族的标准。甚至霍布斯鲍姆认为:“民族语言是人为建构出来的,是从不同的通行语言中,精炼出一套标准的对话方式,然后把所有的通行语言降格成方言。”——想起我们的北京话了么。。

还有就是在政治上,这样的片面(故意)强调客观因素的做法往往会让那些有心之士,或者是宣传家加以利用以达到民族分裂或者是某种目的。如对犹太民族的屠杀,如霍布斯鲍姆举例的用“语言群体”的说法,来掩盖泰米尔原住民、印度裔移民、以及摩尔人并非一同质群体的历史现实,以推进建国运动的目标。


2.强调纯主观因素的,如行为,感受和感情的。

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它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被想象成天生拥有边界和至高无上。

还有霍布斯鲍姆认为民族是民族主义想象得来的产物,并且

本书对“民族”并没有先验定义,也就是说,当任何一群足够大的人群宣称他们属于同一民族,那么本书就会接纳他们的自我认定。

但是上面这两种都会有所偏颇,就像马克思韦伯所指出,民族的纯粹“客观”标准——语言、宗教、领土等总是不能包括某些民族。相反,主观的定义过于宽泛,难以将民族与其他的集团如区域、部落、城邦国家给区分开来。所以后来出现了第三种类型。


3.跨越“主观-客观”谱系的标准

比如说以安东尼·史密斯(A.D Smith)为代表的“族群-象征”理论。

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

与现代主义、永存主义和原生主义等族群与民族主义范式形成对照的是,历史族群-象征主义特别强调主观因素在族群延续,民族形成和民族主义影响中的作用。这并不意味着它视“客观”因素为当然或者将它们排除在自己的分析范围之外;而是给予主观的因素如,记忆、价值、情感、神话和象征等以更多的重视,并且由此而寻求进入并理解族群和民族主义的“内在世界”。

但是这一新的类型中产生了很多有趣的定义,但是都没有能达成一致,然而,绝大部分这一方面的学者在两个方面达成了共识:民族不是国家,也不是族群。


二,族群/民族/国家

我这里先比较族群和民族的关系。 可能说法不同,在“族群”(ethnie)和“民族”(nation)这两个词的翻译和理解上上,中国这边有很多的不同的表达。

比如复旦大学著名教授姚大力先生把这两种概念看作是:前现代民族/后现代民族。

比如有一波学者把这样的概念看作是:文化民族/政治民族。

1.我们先看安东尼·史密斯对族群和民族的区分


史密斯为辨识前现代的民族提出了六个主要尺度,即专门的名称、共同祖先的神话、共享的历史记忆、某些共同文化因素、与某个“故土”的联系、至少存在于其精英成员之中的某种一体同心的意识。史密斯把前现代民族称作“种族”(e t h n i e )。他指出, 现代民族未必都有其“种族”的历史前身,但确实有不少现代民族是以一个强大的、内在一致的种族作为其核心建立起来的。那些缺少此种核心的现代民族如果要继续存在下去,也必须“重新发明”它。“这意味着去发现一个可能重新构建的适用而有说服力的过去,以便将它重现在其成员以及局外人之前。
既然如此,我们又应该如何区别种族与现代民族呢?史密斯回答说:“虽然种族与现代民族 都有共同专名、神话和共同记忆等因素,二者的重心所在却不相同:种族在很大程度上由他们的共同祖先神话和历史记忆来界定,现代民族则由其所据有的历史领土及其大众的公共文化和共同法律来界定。一个民族必须占有它自己的故土,一个种族却不必定如此。”
——姚大力 孙 静 《满洲”如何演变为民族 ——论清中叶前“满洲”认同的历史变迁 》

我直接引用姚大力老师的论文来做解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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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注意一个地方,我补充下:

2.民族的历史很多都是通过建构(或者说再诠释)去人造出来的

比如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中强调的:

民族主义对自我的叙述定格在民族传记上 , 这种对历史的书写区别于福音书“顺时间之流而下”的方法, 而是“溯时间之流而上”,在这种传记里 , 所有发生的事件被历史记忆或遗忘的方式也都在同一个共同体之中。

在后现代的民族理论下(比如说福柯的“权利-话语”理论基础上的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杜赞奇的“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复线历史理论),历史受到了挑战。比如中国的历史——对此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葛兆光教授作出了回应,即在他的《宅兹中国》一书当中论证的,这样的西方民族理论不适合中国,中国在宋代就形成了民族国家。

3.民族是西方近代兴起的概念。

在这种分类之下,除了某些永存主义的观点外,基本上有这样的共识:民族是西方近代兴起的概念(对中国未必适用),对于为什么在之前没有形成民族呢?其实解释起来我可以选择引用一些材料。

在欧洲的古典时代,民族主要是将文明和野蛮区别开,民族到底是什么东西,在那时是十分模糊的(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大大小小的封建割据领主和掌控普世基督教神权的教会统治着整个欧洲,人们的身份认同要么是某个领地的领民,要么是某个教区的教民,尽管群体之间存在语言文化上的差异,但是这种群体差异要么被更高层次的宗教认同所掩盖,要么被大小封建领主的领地所割裂,不存在因语言文化的一致性而产生的群体意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民族概念, 无论是文化的还是政治的,在这种情况下,英格兰人,法兰西人,德意志人,波西米亚人等等也主要表示他出生在哪一块土地上,而很少带有民族区分的意义。
——钱乘旦,欧洲文明: 民族的融合与冲突[M].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
厄内斯特盖尔那认为:在西方的前现代化社会,从统治阶级到普通民众,特别强调的是彼此之间文化差异性,而不是共同性,这种文化差异性赋予了政治统治以合法性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如同阶级身份的差异一样具有一种明确的、绝对的、不可变更的差异。
——张建军:《浅谈文化民族与政治民族的概念》,黑龙江民族丛刊,2011年

民族认同被宗教/领主/阶级..等其他的因素所掩盖,直到西方近代的民主革命之后才出现民族概念和民族-国家的概念。


三:民族必然灭亡!

霍布斯鲍姆认为民族/民族主义确然为现代世界的发展贡献出了很大的力量,但是呈现一个衰弱的趋势的,民族国家民族主义必然灭亡,他发出了预言:

相反,未来的世界历史绝不可能是“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历史,不管这里的民族定义是指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甚至语言上的。未来的历史是超民族和下民族的舞台...在未来的历史上,我们将看到民族和族群语言团体,如何在新兴的超民族主义重建全球的过程中,被淘汰或整合到跨国的世界体系中
民族或者民族主义的确过了其鼎盛时期。黑格尔说,智慧女神的猫头鹰会在黄昏废除,如今它正环飞在民族与民族主义的周围,这显然是个吉兆。

这样的观点实际上和民族是近代西欧出现的观点同样属于“现代主义”的范畴,而民族问题上的现代主义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的哈哈哈。(别以为我开玩笑的说,因为马克思主义的确在民族问题上影响了许多的学者)


所以关于民族到底是什么:



“无论如何,对一个初入门的学子而言,姑且抱着不可知的态度方为上策。”

——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


附上有关的自己的回答:

为什么中世纪后期拉丁文逐渐衰落? - 叶默哲的回答 如何评价《想象的共同体》一书? - 叶默哲的回答
满族是一个虚幻共同体吗? - 叶默哲的回答

参考材料:

下面这些是有些我看的和引用的材料(部分),加线部分推荐

书籍:

1.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 [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

2.安东尼·史密斯《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上海世纪出版社。

3.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

可以参考:

4.葛兆光. 宅兹中国——重建有关[中国]的历史论述[M].北京: 中华书局,2011.


论文:

1.马衍阳. 《 想象的共同体》 中的 “民族” 与 “民族主义” 评析[J]. 世界民族, 2005 (3): 70-76.

2.姚大力, 孙静. “满洲” 如何演变为民族——论清中叶前 “满洲” 认同的历史变迁[J]. 社会科学, 2006 (7): 5-28.

3.张建军. 浅谈文化民族与政治民族的概念[J]. 黑龙江民族丛刊, 2011, (3).

4.王希恩. 当代西方民族理论的主要渊源[J]. 民族研究, 2004, (2):1-10.

5.高小岩. “想象的共同体”的理论困境与探讨[J].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09, (1):73-77.

6.吴瑛. 多维视野下的民族主义的诠释——评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起源与散布》[J]. 当代亚太, 2008, (2).

7.邹赞, 欧阳可惺. “想象的共同体”与当代西方民族主义叙述的困境[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 (1).


8.叶江. 民族概念三题[J]. 民族研究, 2010, (1).

9.戴晓东. 浅析族裔民族主义与公民民族主义[J]. 现代国际关系, 2002, (12):57-60.

10.姚大力. 以赛亚·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C]. //共识-民族关系中国梦讲信修睦行宪政.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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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纪,为了维护商人自身的利益,那些成功站稳脚跟的外来者就开始表现得与只是路过的外国人不同。

不同在于,他们代表了自己出生地的骄傲,使他们拥有——民族的力量。当有相同出身(血统)或语言或文化的一群外乡人,在你看到他们时,他们就是所谓的“民族”。

威尼斯的德国会馆

更重要的商人在他们所有的经营领域都设置了代理人、合伙人和「代理商」。虽然不是所有的人都享有同样程度的自主权或主动权,但他们在当地和更远的地方保持着信息、交易和金融监管网络的基本联系。

所有这些事情都需要对人性、程序和产品的理解,这对于带着货物旅行的旧式商人来说是不可能的。既然新的海路开辟的日子已经过去了,那么扎根的诱惑力就很强。看到这一点,汉萨商人只把他们的船委托给有妻子和家庭并在船上有部分股份的船长。他们必须回家,这很重要。

流放的殖民者

矛盾的是,意大利各城市的内部危机鼓励了这种经济世界的殖民化。

因派系斗争而站错了队,当佛罗伦萨人或热那亚人被驱逐时,他们就能在流放期间熟悉其他城镇,从而迟早在国外建立起商业分支机构。很多时候,生活在巴黎或阿维尼翁的佛罗伦萨人也是那些暂时被放逐出他们在阿诺河畔的家园的人。然而,他们继续代表一个城市的长期利益,在适当的时候,正如他们非常清楚的那样,他们在国内的地位将因他们在国外建立的关系而得到重视。

兄弟会

为了维护他们的共同利益,外国商人们走到了一起。如果他们要获得并保持他们的特权,就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并对竞争进行监管。

在一个总是充满怀疑,有时甚至是积极敌对的环境中生存,就需要建立起与个人和职业生活需求一样多样化的互助系统,从为死者祈祷商法仲裁,还包括对孤儿的援助和组织共同的分发救济的服务

大运河与里亚托桥和德国会馆(左)约1750年

佛罗伦萨的弗兰德商人从十四世纪末开始在圣巴巴拉兄弟会中聚在一起。加泰罗尼亚商人的兄弟会在布鲁日也有分支机构。这一现象变得如此重要,以至于公共当局开始感到震惊,教会怂恿了当局反对他们,因为教会对任何不受其控制的民众虔诚的表现都持怀疑态度。他们不反对祈祷和善行本身,但反对的是不在一个利益集团的框架内。1389年,理查二世开始对英格兰的兄弟会活动进行调查。10年后,威尼斯对他们的公共仪式进行了限制。在佛罗伦萨,从1419年开始,所有新成立的兄弟会都必须得到公社(这个城邦的政府)的授权。

在城市内可以看到这些兄弟会的标志,即他们的小教堂的献词或街道的名称。「伦巴第大街」是整个西欧的一个常见名称。威尼斯的德国人在「德国会馆」聚会,而在哈弗勒尔有一条西班牙街,在卑尔根有一个德国码头。加泰罗尼亚人在卡利亚里的房子是在「商人之路」。

隔离或融入

这些民族社区并不总是像汉萨商人那样精确地界定他们的地位,他们只接受“公认的”成员进入他们中间。更多时候,团体是通过公认的共同起源、语言和兴趣自发形成的。一些组织立即变得显眼,而另一些则举步维艰。在布鲁日,1457年被仔细记录姓名的六百名汉萨商人与同一时期在那里的几百名热那亚人或二十名佛罗伦萨人之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14世纪末在巴黎建立的少数热那亚香料商人很难说构成了一个团体,除非他们是通过婚姻联系在一起。卢卡的商人也不可能属于一类团体,因为尽管他们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以分担现有的业务,但他们知道如何在布鲁日把自己伪装成优秀的佛兰德人商人,或在巴黎把自己伪装成知名的巴黎人,同时采用阿维尼翁的语言。

凝聚成实体

一旦一个团体组织起来并开始从社区收取收入,它就获得了展现独特集体个性的手段

自愿捐款、罚款或税收,不管是心甘情愿还是不情愿接受,在城镇景观中都变成了钟楼和高大的山墙,使不同的民族团体有了实际存在。

一座教堂或一个小礼拜堂,在那里可以崇拜上帝或家乡或国家崇敬的圣人;一个招待所,旅行者可以在那里停留,存放他们的货物,举行会议,并保管公共资金——所有这些都有助于给“族人”一个公开的面孔。这种持久性使它比过往贸易的短暂表现更具优势。

汉萨同盟的伦敦商栈

诺夫哥罗德的德国人在圣奥拉夫教堂的院子里停留并储存他们的货物,而居住在威尼斯的人在他们的德国会馆里有一座位于大运河上的宏伟建筑,离里亚托桥仅一箭之遥。象征汉萨同盟深刻团结和连续性的是在伦敦被称为伦敦商栈(Stalhof)的建筑群,也是靠近大桥。这是英国人准备容忍的经济飞地的唯一例子,而其他商人发现自己被禁止建立这样的民族基地。

商人的民族

就这样,“民族”出现了。

在商人的世界里,根据相当模糊的共同起源,这个名字是对聚在大学里的教师和学生的一种回应。

这些民族在12世纪中叶已经存在于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1222年在巴黎开始正式以此来称呼他们。在这两种情况下,它们很快就成为大学机构中最持久的机构,获得了自己的行政和财务系统。

在博洛尼亚,代表托斯卡纳、伦巴第、法国、皮卡迪、勃艮第、普瓦图、图赖讷、诺曼底、加泰罗尼亚、普罗旺斯、西班牙、加斯科尼、英国、匈牙利、波兰和德国的群体被组织起来。在13世纪,所有这些群体被安排成两个适当的民族:(阿尔卑斯)山这边和山那边,或者,换句话说,意大利人和非意大利人。在巴黎,文学院的教师和学生被分为四个族:诺曼底、皮卡迪、英格兰或有时是德国——还有法国。

这近似于民族主义形式,来自苏格兰和列日的人属于同一个“英国”或“德国”民族,奥弗涅和朗格多克属于法国,而不是诺曼底或皮卡迪。但最重要的是,它是实用的,反映了语言的需要,并没有被无用的定义所复杂化。讲奥克语(法国南部)的学生很少来巴黎,他们更喜欢蒙彼利埃或图卢兹,而“法国”民族则保持在13世纪初的旧皇室领地的边界内。但这一切都属于民族主义,反映了所有环境中已经存在的以出身来描述个体的习惯

在12世纪中期至14世纪的公民民族主义时期,“圣车”是北意大利城邦身份和荣誉的有力象征。

民族的力量

因此,商人们很容易效仿大学的做法。当他们在国外时,他们也感受到了一种社区的感觉,对于一个从未冒险离开家很远的人来说,这种感觉是无法立即感受到的。

主要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共同利益,在地方当局面前代表自己,并在面对竞争对手时表现出力量和团结。某些特权无法抵御地方保护主义的攻击——或者其他民族团体的攻击——除非这一团体团结起来。阿拉贡国王从不放过任何机会提醒他的臣民这种防御的重要性,正是他保证了代表巴塞罗那的利益,在海外以及在布鲁日委托给由市议会提名的“领事”。驻叙利亚的领事甚至还承担着令人不快的工作,他们要求萨拉森人归还他们可能从加泰罗尼亚商人那里夺取的任何东西。

同样,在整个欧洲,人们都在试图压制旧的报复法的复活,当地人梦想着抑制他们的团结,据此每个外国人都要对他的同胞的义务负责。

维持个人责任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那些留在国内的商人总是对可能永远不会回来的商业伙伴心存怀疑。因此,保证每个成员的义务和合同对民族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它们不容易受到挑战。但代价有时也很高,比如1375年,阿尔贝蒂尼和斯特罗兹公司在英国的所有货物都被没收,以补偿两个意大利买家未支付的1万英镑。同样,在15世纪中叶,雅克·科尔说服查理七世对他王国里的所有西班牙商人强行要求他们支付赔偿金,而这种赔偿金只不过是旧的报复权或扣押权:

“由已故的让·梅里钦大师代表国王,对西班牙人的资金和商品征收的某些税款,以弥补在西班牙对雅克·科尔造成的某些损失……”

外国商人的代表

地方当局发现,在商业交易中,利用一个经授权的、知名的、公认的代理人是很有利的。

伦敦的汉萨商人有一个“英国古人”,其职能在各方面都类似于领事。1353年,当爱德华三世想就外国人在英国的经济地位进行谈判时,他召集商业界的代表来到他的议会:70名英国人、8名意大利人和4名汉萨同盟的代表。通过这种方式,他们能够讨论与海关或航海规则有关的问题。由于其自身的内部结构,这样一个民族成为其遥远的首都的集体反映。这样一个对商业管理至关重要的角色,显然取决于外国人的外来性。

商人自己的法律

只要有共同的利益需要维护,外国侨民就必须维持其内部法律,这些法律为其信誉和团体凝聚力提供了根本条件。

因此,在族人之间的商业仲裁中,他们家乡的法律和习俗被保留下来。事实上,法国国王的法官很乐意让伦巴第人在香槟公开做他们反正都会做的事,而不是说说而已:对商法问题进行仲裁。在安特卫普,让佛罗伦萨人安排自己的婚姻事务对他们来说相当合适。1390年,地方当局来到领事吉罗拉莫·弗雷斯科巴迪和他的族人的四位知名人士面前,要求他们解释佛罗伦萨有关已婚妇女财产的法规。

另一方面,在刑事法庭上适用外国法律制度也是不行的。

即使是汉萨商人,他们在伦敦和在卑尔根一样成功地应用了自己的法律制度,也不能将其扩大到可被处以残害或死亡的罪行。德国人——在他们由英国国王任命的“英国古人”的管辖下——可以对任何犯罪的同伴处以罚款,但英国国王不能允许他们在伦敦互相实施绞刑。

汉萨商人在他们位于诺夫哥罗德的俄罗斯市场上获得了这种权利,这仅仅是由于语言障碍和距离的综合影响。除了汉萨商人和亚眠、奈斯勒和科尔比的商人,由于1237年的一项特权,将外国商人的司法活动限于商业仲裁。即使在这里,他们也只能作为个别商人和国王官员之间的中间人,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作为有困难的外国人的非官方代言人。

融入

民族团体为大型国际集市,特别是香槟集市的各种经济监督提供了必要的框架。14世纪,大公司越来越倾向于留在原地并在国外发展分支机构,团体在这方面的功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商人走了,但社会仍在原地。即使在外国人没有尝试被同化的地方,例如布鲁日,以及后来的安特卫普,15世纪的经济生活也不再需要这些来自遥远市场的准官方代表。波尔蒂纳里出现在布鲁日,但任何与他做生意的人都不觉得是在与佛罗伦萨做生意。

后来,当外国人的野心不再是简单的立足,而是被同化时,民族就失去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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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人类社会而言,民族是属于文化范畴的。拥有相同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文化传承、信仰观念(社会层面的)的一群人,即为一民族。有些民族要求血统的纯正性,不接受外来人入族,更多的只是风俗和观念造成的。

而纯以血统划分族类的民族基本没有,即使有,也被冠以种族主义的恶名而遭唾弃。

我见过纯粹以血统论的只有,猪、牛、狗等,因为他们没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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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大家都不愿承认的考古学事实:甲骨文里面的商王武丁征服东亚(当然有点偏题了,决定性的战役,这不是一场战役,而是一系列的征服战争)使得东亚(华夏)人种扩散到整个东亚大陆。在这之前东亚(华夏)人种只是蜗居在太行山区的可怜虫而已(现在研究发现东亚华夏人种和东亚地区的其他遗传学族群差距相当大,和非洲黑人差距是最远的,有强烈的遗传漂变)殷墟殉葬坑里面的人种博物馆就是证据。像东亚这种常染色体极纯粹(比如不算封闭的西北人群受到外部的影响仅仅只有3%,南北汉人其实差距极小,两广汉人差距稍大一点,但是跟其他族群的距离还是很远,虽父系母系很多样,决定体质人类学的常染色体却非常单一)并且规模庞大的族群放到世界范围内都是独一份,分子生物学意义上东亚(华夏)内部分化度是所有亚人种里面最低的却是人口极多的。连一些边疆的小民族都不如(日本人韩国人都是华北汉人的小分支)东亚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显然不是个最佳解释

杨希牧先生曾对近400具祭祀坑头骨进行了测量,划分出五种形态

Ⅰ 北亚人种类型,类似现代布里亚特和楚科奇人,80具,占35.6%

Ⅱ 太平洋尼格罗人种(亚洲昆仑奴)类型,与现代巴布亚人和美拉尼西亚人头骨类似,38具,占16.9%

Ⅲ 欧洲人种类型,与现代英国人头骨类似,只有两具,占0.9%

Ⅳ 爱斯基摩人类型(极北)55具,占24.4%

Ⅴ 小头人骨,50具,占22.2%

添加资料:世界上常染色体纯粹的人群只有东亚,巴布亚,西非,科伊桑。而不是大家认为隔离于新大陆的印第安人

东亚人常染由纯粹的北部东欧亚成分组成,其内部的差距也极其微小。巴布亚人常染由纯粹南部东欧亚成分组成,巴布亚是个研究人种进化的天然博物馆,Y染很多样(而且大多都是接近根部的类型),常染很单一,体质很多样。西非人和布须曼人也是两种不同的纯粹非洲常染人群。

而世界上其他人群的常染构成都较为复杂,欧洲人由西欧亚狩猎采集者WHG,古北欧亚人ANE,Basal Eurasiam这三种差异很大的成分组成。中东人由WHG和Basal Eurasian两种成分组成,部分还有非洲常染。印度除了有欧洲人的三种成分,还有很高比例的西欧亚与南部东欧亚混合形成的印度土著成分。半岛东南亚人由北部东欧亚和一部分印度土著成分组成,岛屿东南亚人由北部东欧亚成分和部分巴布亚成分组成。印第安人和西伯利亚原住民由北东欧亚成分和部分ANE成分组成。中非,东非人由西非成分和部分科伊桑成分和不同比例的西欧亚成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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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因此去学一门学问显然是不需要的,攻壳提出的东西更多的是一个思考的话题,而不是一种思想哲学体系。一遍看不懂也正常,因为这个动画在各个方面制作优秀,第一遍往往会更注意在动作场面或者剧情等其他方面的东西。很多事情来不及思考就到下一个剧情点了。所以弄懂攻壳中想说的思想,TV动画2周目以上是必须的。

你提到哲学和社会学2个方面,那我也谈谈这2个方面我的看法吧,当然攻壳不只是谈了这2个方面。

其实攻壳抛出的哲学思考话题很简单,就是当处于一个网络极度发达,信息技术极度发达的科技水平下。当记忆可以复制,转移,消除,修改的情况下。传统的区别人类个体的方式就开始产生矛盾。或者说人类在抛弃宗教影响下,还缺乏一种真实区分人类思想个体的标准。这个问题在现实中还不会产生问题,但在攻壳那种信息科技水平下就会产生问题。攻壳中,区分人类思想个体是GHOST,放到现实中意思是鬼,幽灵,灵魂。但是这些词在现实中都是或多或少含有宗教含义的,科学定义下是没有这些东西的。大部分字幕组都采取不翻译这个词,直接放出英文,我觉得是正确的。因为用现实中的定义直译,太容易联系到宗教意味。而这个词实际想表达的是科学定义下的灵魂,删去宗教定义的灵魂,或者另一个比较接近的词是意识。攻壳就是想谈谈这个GHOST是什么。

我之所以说这个涉及到一些哲学意味的话题并不难,因为现实中每个人肯定都想过。科学上解释大脑的运作,是一个极度复杂的神经网络系统利用生物神经信号来获得记忆,并且利用记忆进行各种复杂的基于神经网络的思考活动。但对比电脑,发现有一个东西是缺失的,我们用电脑,电脑主机CPU对应大脑的运算功能,主板对应各种神经型号的传递,内存和硬盘对应储存记忆的皮层,那么使用电脑的USER是对应什么,没有USER电脑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那么对应到大脑,是谁在作为USER指挥大脑去做事情。一般现实中会想到意识这个词,但是意识是什么科学上现在说不清楚。所以当人脑对应电脑时,就很容易发现这个问题,而攻壳的世界观下,恰恰是一个人脑电子化的世界,所以这个世界下,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其实攻壳也无法给GHOST定义,只能说是用很多事例来说明必须有这玩意的存在。比如说少佐和笑脸男共享了记忆,但他们并没有变成一个人。

最近上课,老师谈脑机接口,也扯过这些东西,所以谈的比较多,其实上面废话较多,精简下来估计也就几句话。所以另一方面,社会学的方面就不多谈了,直接精简吧。

社会学方面就是赛博朋克作品普遍要谈的东西,就是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背景下的反乌托邦。这种作品包括攻壳,一般都会描述政府,大公司大资本家,会利用发达的信息技术来加强强权,而主角队,无论是革命者,犯罪者,还是什么其他种类的挑战者,也往往是利用发达的信息技术科技来反抗这种强权压迫。攻壳的主线,TV1中做微型机械的医疗公司(名字忘了),警察局都是强权的这一方。九课和笑脸男是对他们的挑战者。而TV2中久世英雄是挑战一方,但他们太激进了,实际用的压迫手段让观众更觉得他是强权一方。所以社会方面,谈的阶级统治和我们现实的社会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随着人类普遍认知的提高,上层阶级要维持统治,会倾向于尽量的让下层民众感觉不到自己在被压迫被统治,就是反乌托邦作品中的要反的这种表面理想的社会。而赛博朋克作品作为一类的反乌托邦作品,特别的是,其中信息科学技术的发达导致信息可以操控,甚至记忆可以操控,使得思想的操控和反操控成为一个焦点。攻壳也是表现这方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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