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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真正牛逼的人都很低调」的观点,其内在逻辑是什么?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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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在的逻辑是信号机制。


我们在生活中可以观察到很多类似的事件,往往基层的经理喜欢穿的非常正规,说话做事也体现出自己的威严感,而更高层的领导大多数时候则会显得非常的平易近人,但是对自己的直接下属同样不假辞色;学术大牛往往对外行的夸奖和质疑都非常谦虚非常低调,但是对业内同样声明卓著的同行对自己的批评进行非常强硬的辩护……


在2013年的『经济和管理战略学报』上,有一篇文章解释了简历长度和工作候选人的质量之间的关系,因为作者观察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简历的长度和候选人质量并不是正相关,反而是水平中等的人简历最长,最差和最好的那批人简历都相对比较短。原因就在于,中等水平的人需要详细的罗列自己的成就来展示自己,而最差的人没什么好展示的,最牛的人有其他的“硬条件”展示,不需要通过简历罗列。


这是从静态的角度出来来看待这个问题的,但是从动态的来看,所谓的“硬条件”和“软条件”是互相转换的。在一个情形下是硬条件,在另外一个情形下就是软条件。比如说,有七八年网站开发经验,著过书立过作,可以是很多人眼中的大神了,在技术群里可以很低调的谈谈技术,指导指导后辈。但是是否能够成功的做一个大型网站的技术负责人?这个就不一定,他可能就需要主动一点的去展示自己的能力了,所以面临这样的机会的时候,他的硬条件变软了,可能就需要『高调』一些了。


我们如果抽象的来看『低调』或者『高调』,其实也无非就是一个对外界发出信号的过程。在这里我们定义『低调』代表不刻意的对外界发出信号,而『高调』则是很明显的“用力”向外界表明自己的能力。


我们把一个人身上蕴含的能力分为两种:能力的公共信息和私人信息。公共信息的能力就是他自己知道自己有这个能力,对方也知道他有这个能力,然后他也知道对方知道,对方也知道他知道…… 总之,就是不言而喻,大家心照不宣都知道的信息;而私人信息就是只有自己知道,其他人不是太清楚的信息。


『高调』本身是有成本的,最少最少——你要自己『端着』,不能做到随心所欲的放松。高调的目的呢,自然是要向接受方传递一个信息,自己在某方面是有能力的。对于信息发送方的目的可以很多元化,可以是很现实的,比如为了拿项目,为了去更好的平台,或者单纯的为了炫耀。其实炫耀仔细想一想,也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一个人去炫耀自己拥有多少财富,拥有多少能量,恰恰是为了让周围的人知道自己拥有这些,而如果周围这些人早已经熟知这一点,而他也知道周围的人都知道,他炫耀的动机也都不复存在。


当这个信息是公开的时候,比如A在一个小团体里面,已经是众望所归的大牛了,这个时候继续高调有什么所谓呢?人们往往就会选择低调自然,节省了『高调』相关的成本;而如果把范围扩大一些,在更高的层次上,A总还是有自己的欲望没有得到满足的,总还是需要和其他人比如B进行利益交换的,而在这个更大的圈子,A的能力是否能够在更高的层次让B满意,可能就不再是公开信息了,所以B要对A的能力打上一个问号。这个时候A就需要通过『高调』的方式来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以期待能够和B达成自己想要的交易。


所以题主的这个陈述,加上一个前提,就很正确了,那就是“在自己的能力是公共信息的圈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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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微微一笑:你以为老子踩在巨人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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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斧班门,对 @司马懿 的精辟答案再做一点补充。确实,如果大家都彼此熟悉,高调炫耀也就没有必要。不过,“牛逼者常低调”这一现象的存在,也可以由另一个角度得到解释:个人想同时向外界传达两个维度的信号。一方面,自己确实厉害;另一方面,自己的圈子里很多“有眼力劲”的人。相比于“扯着嗓子喊‘自己厉害’”,作出“酒香巷子深”的姿态,或许更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Carvajal等学者建立了以下模型:首先,厂商生产两类奢侈品,一类“张扬”,一类“低调”;其次,市场上有许多消费者,他们在两方面有差异。一方面,根据钱的多少,社会分富人和穷人;另一方面,富人之中,彼此的人脉(原文用了一个词叫“文化资本”)强弱也有区别。消费者的选项有三种:一是购买“张扬”奢侈品,二是购买“低调”奢侈品,还有一个选项,是什么也不买



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取决于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价格;二是别人对自己财富和人脉强弱的看法。具体来说,消费者在意两类人的看法:一类可以算是“小白”。他们只知道“张扬”的奢侈品属于奢侈品;如果看到“低调”品,他们会将其等同于“什么都没买”。二是“有眼力劲”的人,能准确区分“张扬”“低调”和“什么都没买”三种决策。富人的人脉越强,遇到第二类人的几率就会越大


给定一些技术性假设之后,以上模型的解非常有趣:首先,厂商会给“低调”奢侈品定高价,给“张扬”奢侈品定低价;其次,消费者这边,所有穷人都会选择什么也不买。至于富人,根据人脉的强弱有个分界点:强于这一点的,都“低调”;弱于这一点,都“张扬”。购买奢侈品固然能炫示财力;然而,低调中漏出的一抹奢华,更能彰显物主圈子——当然也包括物主本人——的见识不凡。


参考文献:Berger, J., & Ward, M. (2010). Subtle signals of inconspicuous consumption. 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 37(4), 555-569.

Carbajal, J. C., Hall, J., & Li, H. Inconspicuous conspicuous consumption. R&R at Marketing Science.

Han, Y. J., Nunes, J. C., & Drèze, X. (2010). Signaling status with luxury goods: The role of brand prominence. Journal of Marketing, 74(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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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在的逻辑不就是不低调的都是半桶水装逼么?

这种精神胜利法说穿了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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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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